如何評價搖滾樂的好壞?


評價流行搖滾(例如 Green Day 一類的)和評價任何時尚潮流是一樣的。如果你不知道怎麼評價這一季或下一季的時裝,那麼大概也無法評價流行搖滾。

評價前衛搖滾(Progressive Rock——其實不是搖滾)和評價貝多芬或任何嚴肅音樂作曲家是一樣的。如果你不知道怎麼評價嚴肅音樂,那麼大概也無法評價前衛搖滾。


音樂藝術,作為藝術的一種,評價好壞向來都是偏主觀的,隨著聆聽者的個體經驗、美學品味,以及時代精神(Zeitgeist)、風尚和社會的價值觀而變化。

你既可以給定一堆評價指標,比如新穎的樂器、獨特的演奏方法和技巧、演奏或編曲的複雜度、歌詞寫作水平、演唱技巧,等等。

但你也可以就用一句話來概括:真誠的,具有自我反省或社會覺醒意識的。

或者更簡單一點:能夠打動你的

因此,很多優秀的搖滾音樂人,是不僅僅聽搖滾的。對於同樣保持開放性——與搖滾的反叛精神一致——的搖滾樂愛好者來說,同樣可以被其他種類的好的音樂所打動,流行、嘻哈、爵士、電子,等等。

無論什麼風格的流行音樂(讓我們承認搖滾也是廣義的流行音樂吧),他們的根源都是勞動號子,以及工間休息時調侃解悶的娛人小調。


搖滾樂無法被評價。對A是珍寶,對B可能是垃圾。而且,沒有現場就沒有搖滾樂。現場的謝天笑跟CD上的謝天笑,基本上不是一種音樂。


向自己或別的什麼人獻媚(即@趙阿萌 說的「投機式音樂人」)、吹捧某種生活方式(即使是嬉皮士、隱士、頹廢的、貌似搖滾的生活方式)、刻意誇大某種組織或某種感情的力量(無論是同學會——友誼的力量,愛情的力量,還是party——具有共同理念的組織的力量)音樂不搖滾;

嘲諷自己和別人有時不得不為的道貌岸然、揭露現代社會的荒謬、嘲笑資本主義販賣的各種幻覺、驅散虛無的日常生活,夠搖滾。

因此只有搖滾與不搖滾,沒有好與不好。


其實搖滾樂沒有那麼複雜,這種音樂是給作者自己寫的,你能聽懂,就適合你,沒有好壞之分


能刺激你內心的搖滾樂,就是好的。能刺激社會的搖滾樂,就是棒的。


愚以為,搖滾和搖滾樂是兩個概念。

搖滾,是一種精神,從貓王到滾石,從涅槃到Radiohead,他們身上都瀰漫著一種反抗精神,一種自我精神。他們能從吶喊中找到真我,也能從冥思中回歸自我。他們身上都充斥著對現實的反抗,也充滿了對未來的期望。什麼樣的音樂曲風,都不會對這種精神造成影響,他們也會迷失自我,也會反思自己。敏感的神經總能讓他們看到一些社會陰暗面,但他們的內心卻總是嚮往美好。無論生或死,他們都在做真實的自己。

所以,搖滾精神跟他們使用什麼音樂風格無關。

而搖滾樂,只是一種音樂風格,它起源於貓王們,發揚與滾石們,壯大與涅槃們,他只是一種形式。隨著時間的推移,它也在影響著現代音樂的每一個藝人,如果只說搖滾樂,那麼我們現在的流行歌手們,都有一些代表性的相關作品是搖滾樂的形式。但到底是不是搖滾,誰又能說了算呢?

所以,愚以為,搖滾樂的好壞,都在自己心中,只要你喜歡,它就是好的,無論是曼森的歌曲還是張學友的歌曲,只要你不喜歡,你就可以認為他是壞的,無論是曼森的歌曲,還是張學友的歌曲。


1、可以讓你聽下去並在之後的聆聽過程中著迷

2、可以讓你隨之起舞

3、可以讓你在路上聆聽

4、可以讓你在空闊的草坪上聆聽

5、可以讓你在做愛中聆聽

滿足以上任意兩條

其實我一直相信每個人的靈魂中蘊含著一個和弦

在對的時機碰到了對的音樂

一切就都對了

但這可不是好或不好就能說清楚的

我們更多的是用分享來抒發對一首歌的喜愛

這種分享的形式包括寫樂評/日誌/博客/帖子 將音樂共享給一個群/朋友/知音 用學校的廣播大聲地放出來

就像20世紀少年的開場賢知衝進廣播室播放那張唱片一樣

他只是代表了一次掙脫

但這就足夠了

因為隨之而來的一定是更多的掙脫和自由


作為一個特別不專業的樂迷,憑感覺吧。但是因為缺少藝術細胞,我自己更偏向於介入社會生活的音樂。當然所有的通俗音樂都介入社會生活比如愛情。但是搖滾可能也是因為他產生的背景和人們對他的期待,我更傾向於尖銳的 暗喻的 反諷社會現實 具有總結作用的東西,而簡單的羅列 人云亦云 我不認為是好東西。比如很多現在的所謂重一點的樂隊都大量髒話 大量謾罵宣洩,我認為毫無意義,沒有讓人們想再多哪怕一點點,也因為這個我個人認為哪怕讓人們多想一點點 多激動一點點,就是好的。當然,這裡談的都是歌詞,至於旋律 節奏 只要符合歌詞的氣質 我就認為是好的搖滾。


有時候討論一個音樂的好壞是沒有意義的,這個問題是在勾引大家說出自己喜歡什麼吧。

我覺得搖滾樂的好壞和其他音樂類型的好壞的標準是一樣的,就是裡面傳達的個性和觀點以及作品的表達方式讓你是否認同,並且我覺得搖滾樂的好壞或許不如聽眾的好壞重要,或許只有擁有牛逼的聽眾才能指望誕生牛逼的音樂吧。


對好壞的判斷完全是個人的喜好,沒有標準答案。

有人喜歡聽固定一種風格的或相近風格的,對其他的就統統判為不好;

就我自己,solo爽的(快或表達感情細膩),唱的屌的或者鼓牛B的都喜歡,各種風格通吃。


搖滾樂,本身只是一種音樂形式。如果非要給他賦予什麼憤世嫉俗、自由博愛,什麼的名頭,那麼《命運交響曲》算不算搖滾?鄭智化和羅大佑的作品算不算搖滾?

論其好壞,最本質而言,應該從音樂本身評判,不應該牽扯過多。


一般來說,前奏越長的曲子越牛逼,起碼裝逼效果越好


我認為搖滾樂沒有好壞之分

我甚至不確定搖滾樂準確的定義是什麼

我認為音樂都是因人而異的 不一定喜歡流行的就不喜歡搖滾 喜歡搖滾的就一定不喜歡流行 音樂是相通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審美觀價值觀

在我心裡搖滾只是一種音樂形式 搖滾可以觸動不同的人 好人壞人 都可以 既然人沒有辦法分清好壞 音樂怎麼去分好壞呢

對我自己來說 我喜歡搖滾的態度 喜歡做搖滾的人的真誠和真實 喜歡他們表達內心的這種音樂形式 比較容易感染人 一種生活態度而已


搖滾樂。

其好壞判斷,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裹面的「精神」。

要不,你的音樂,就得有強烈的抗議,控訴。

(歌也許很難聽,但,歌辭卻無論如何得有一定高度。)

要不,你的音樂,就得在技法上,有與眾不同的能量,

不一定是「難」,而是要追求不一樣的東西出來。

(也是如此,一些純演奏的專輯,沒歌辭,也會是搖滾精品)

搖滾,一定要有些憤世嫉俗,一定要有些不屑世事,一定要有些為黎民悲喜。

一定要有追求跟人不一樣,突破什麽的那種動力!

所以,從搖滾樂里,會一直不停地衍生出不一樣的子分類出來:

憤怒的龐克,技巧華麗的金屬,悲天憫民的民謠,生活態度至上的南方……。

(最好的例子,絕不會有人認為,迪士可、嘻哈,是從搖滾樂出來的!)

只因為,是精神在驅動搖滾樂,沒有那個精神,就絕不是搖滾樂。


搖滾就是喊出你想喊給世界聽的話~或許是憤世嫉俗~或許是激情澎湃~是怨恨~是誓言~~是你心靈的聲音~找到了就能愛上它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