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徒必須要和教內人結婚嗎?

我女朋友一家都是天主教教友,但我家都是無神論者,女朋友跟我說天主教教友只能和教內人結婚,也就是說我必須得信教,我會這個並不抵觸,我覺得這是個好事,可是女朋友還說以後還有好多事情,例如親人朋友的去世(參不參加葬禮,燒不燒紙之類)等等,說的我對我們的未來產生迷茫,我很愛她,她也很愛我,我願意為了她做出改變,可是不能強迫我家裡所有親戚朋友吧,這件事很困擾我,請各位朋友給我點建議,謝謝!


我比較好奇一個問題,為什麼在這種事情中妥協的都是無神論呢?

為啥就不能是她不去教堂,不讀聖經尊重你呢?


不是

但是人家喜歡用賣淫方式來獲取自己在組織中的地位,是常態。

所以不建議去找這些人,因為有相當大的概率就是為了謀求存在感(尤其是全家都是外加自己比較狂熱),那是能拉一個人進來就和誰上床,而且感情期間簡直就是騙子中的騙子。

什麼教義不教義的,宗教都是綠綠,只不過是在控制和管理能力上有高低的差別就是了。

儘可能不要找有宗教信仰的人,除非那傢伙是老油條(聰明人)。

能以這種事情要挾的,肯定不屬於聰明人,而且按照這個熟練手法,必定不是第一次做了,應該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分清個人情感訴求和組織訴求,你說的這個是組織訴求。

也就是說,你現在就當是和安利銷售員談戀愛就行人,人家告訴你每個月不買2萬安利產品,人家就不能和你結婚上床,因為安利人就是這樣的。


不要求。

我老公西歐天主教徒,我米國南方浸信會教徒。

婚後孩子從居住地,出生後受洗為天主教徒。

所有世俗儀式都以互相尊重為前提。

原生家庭的禮儀以不崇拜偶像、並尊重習俗為原則。

具體可參考《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


信徒只能與信徒結婚、不準燒紙、以及對葬禮的禁忌等,都是典型的律法主義,是猶太教的遺存,是基督教反對的!

羅馬書4:13 原來 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借著因信而來的義。

這段經文已經明確指出,人是憑藉信心得救的,而不是律法與行為。我在美國、加拿大從來沒有聽說過那個教會要求信徒只能和信徒結婚的。反而很多夫妻都有不同的信仰。所以你女朋友的家長基本上是把中國傳統的封建宗法思想披上了天主教的外衣。把上帝當成了他們那個「大家族」的長老。

信仰這個東西怎麼能強加?就算你受洗了,不信還是不信。面對這種娘家,勸你三思……假設我是一個基督徒,如果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會為另一半禱告,會給予更多的愛,用我的行動來感召另一半接受我的信仰……


謝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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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我還真是沒想到,這世上竟然真的有「燒紙派無神論」這一派的存在,今天倒是大開眼界了。請問這是中國特色的無神論?能否告知繼承自何人何派?或者大概講一下你們的理論依據?恕在下孤陋寡聞,實在沒有辦法將燒紙和無神論這兩個完全對立的觀點結合起來。

當然,沒有針對題主的意思,只是評論裡面的一些觀點拓寬了我的視野。

或者

我們要不要先一起學習一下「三段論」裡面大小前提周延不周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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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岔一個題外話:

本人天主教徒。

曾參加過高中同學的葬禮(很不幸)。

不燒紙。

在開始之前,希望題主認清一個事實,在涉及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婚姻中,有一點是不能忽略的:男天主教徒娶女非教徒,和女天主教徒嫁給男性非教徒,這兩種情況是不同的。

關於婚姻聖事教理教義的部分,請先參考此答案:

男朋友家是天主教,我是無神論,我們怎麼才能在一起?我對天主教真的很有疑問? - gwi giwi 的回答 - 知乎

提要:

1. 婚配聖事聖化基督徒的婚姻,此聖事給那些妥當婚配的夫妻們以特殊的聖寵:相互愛慕、相互忠誠、相互扶持、相互寬容、並以基督徒的方式養育兒女

2.天主造我們的原祖父母時,親自建立了婚配製度,後來基督又定它為聖事。

3.除非婚配雙方的一方死去,婚配是不能解除的。

「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竇福音19章6節)

4.婚配的阻礙有兩類:無效和不法。無效是指人無能為力有效地締結婚配;不法是指,在某些情況下禁止婚配,若執意婚配,婚配雖有效,卻不合法,且有罪。

5.下面列舉使婚配無效的八種阻礙中的五樣:

a.有血親(No.51聖教誡規,第8條)

b.姻親或神親(No.51聖教誡規,第9條)

c.有罪行:犯殺人罪或通姦的,使他們自己不具有婚配的資格。

d.信仰不同:領過洗的人和沒領過洗的人不能婚配。

e.私定的:婚配必須在本堂神父面前(或在本堂神父正式授權的人面前、或是在主教正式授權的人面前)領受,並且至少有兩位證婚人。只在民事部門登記的或由新教牧師宣布的婚姻不是天主教的婚配,以這些形式結合在一起生活的教徒是犯大罪,將被拒絕領受聖事,並被拒絕葬在聖教會墓地。

6.不法婚配的三種阻礙中,這裡只需要提及混合婚姻。

7.混合婚姻是一個天主教友和一個領過洗的非天主教徒(異端基督徒,如新教徒)之間的婚姻。若此,纏身家務、畏懼信仰、嘲笑信仰遲早會降低天主教友一方對信仰的熱情和信德,孩子也容易被非天主教友一方引領而變得世俗化。只有出於重大原因,教會才允許這種婚姻的存在,但此種婚姻必須保證達成以下協議:

(1) 天主教友一方在信仰生活方面絕不能被干涉。

(2) 所有小孩都要成為天主教友。

(3) 天主教友一方要用所有妥當的方式儘力轉化非天主教友一方。

8.為確保被申請的婚配沒有阻礙,教會要求事先發布婚配公告。

9.如確有原因(好的原因),可以獲得教宗或主教對婚配阻礙的赦免。最好安排在婚配之前,及時找本堂神父請教,以避開所有不妥當和阻礙。

10.為妥當領受婚配聖事,雙方應當在內心以基督徒的觀點和終向反省自己,用祈禱、妥當告解、善領聖體,為領受婚配聖事做準備。帶著大罪領受婚配聖事是瀆聖罪(冒領聖事),這會導致天主降罰雙方。

WarsawUprising: Wedding of nurse Alicja Treutler "Jarmu?" and cadet-officer Boles?aw Biega "Pa??k", from "Kiliński" batalion, ministered by w:pl:Wiktor Potrzebski "Corda" on August 13, 1944 in a temporary chapel on 11 Moniuszko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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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跟我說天主教教友只能和教內人結婚,也就是說我必須得信教,我會這個並不抵觸,我覺得這是個好事,可是女朋友還說以後還有好多事情,例如親人朋友的去世(參不參加葬禮,燒不燒紙之類)等等。

此段文字涉及到2個內容:

  1. 讓你信教;

  2. 你信教以後會有哪些禁忌。

儘管我並不認識題主的女友,但是僅憑隻言片語來看,至少從信仰本身來看,她是非常清楚的。

參不參加葬禮、燒不燒紙,這些問題對於領洗、堅振之後的天主教徒來說,本非有爭議之內容,因此,問題2的爭端實際仍在1的前提下。

我們將你的問題略將簡化:信教了就不能燒紙了是不是?

這個簡化看似荒謬,但其背後的原因卻是顯而易見且不可調和的:領洗進教對你來說之所以不會讓你抵觸,徒因你視此為你娶她的途徑而已,至於這意味著什麼,你根本不關心——除了可能會給你帶來的不便而已。

你說你家都是無神論者,無神論者也燒紙嗎?還是說陰間通貨流入是無神論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故該問題實際上仍然是天主教信仰和「中華民間信仰體系」的衝突而已。

而且問題2的關鍵是在於,許多內容是以你個人的身份提出的要求,這個問題怎麼又上升到「強迫你家裡所有親戚朋友」了呢?況且,除了燒紙以外就沒有其他方式表達你的哀思了嗎?或者說你只是擔心旁人看到你不燒紙會有所非議?燒紙僅僅是做給別人看的?

儀式是死的,人是活的。你的問題,僅僅是你因循的思維慣性而已。

在對待兩人的婚姻問題上,她為你想好了一切,你卻只為自己考慮。

在兩者為愛付出的對比中,已經是高下立判了。


三年多以前,我也是一個不信教的大齡未婚男青年。直到我遇見了她。

我老婆娘家是一個傳統的天主教家庭,她們村裡的人都是教徒。我的同事中很多都是從他們村過來的年輕人,我老婆和他們一樣,並沒有表現在外的很堅定的信仰,比如不守大小齋、很少參加禮拜。但是對婚姻,他們大多非常傳統。尤其是女孩子。她們很少通過自己談戀愛來尋找結婚對象,通常都是家裡人介紹相親。這跟河北農村整個的大環境也是分不開的,在這樣的環境下,產生了許多悲劇。

我老婆的親哥哥,通過父母介紹,草草結婚。結果遇人不淑,雙方常年分居,結婚三年,幾乎沒有同過房。女方也被發現有出軌的跡象。今年年前才在神父的寬免下離婚。

我自己的婚姻也經歷了很大的阻力。在結婚前,雖然她一直是一個比較叛逆有想法的女孩,但一直對自由戀愛有很大的恐懼。我追她時被拒絕很多次,她告訴我的原因,就是因為不是天主教家庭出生的教徒,父母不會同意。但我並沒有放棄,追了一年多終於同意在一起,花費了很多時間和金錢,個中辛苦不表。

為了被她家庭接納,我讀聖經,去教堂學習、入教。但是,常規手段很難打動這樣一個既篤信天主教,又執著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家庭。所以,只能使用「奉子成婚」的手段。我永遠也忘不了,我去見她的父母時,從她的兄弟們嘴裡發出的惡毒、骯髒的字眼。為了心愛的人,我都忍了。雖然我一直認為,婚姻是當事人雙方不可剝奪的權利,但是入鄉隨俗,我答應對方父母,讓自己父母不遠千里從四川過來和對方父母談,結果對於男方經濟條件十分看重的他們,甚至連能拿多少彩禮都直接沒問,說了幾句客套話就讓我們回家。結果就是,她被家庭軟禁,孩子被打掉。

在她被軟禁的期間,簡直就是度日如年。她母親有心臟病,我也不能直接去她家找她以免刺激到她母親。我唯一能做的只有信任我的老婆,相信她能說服他的父母。所幸在我消耗完最後一絲耐性前,她給我來了電話。萬幸,結局還算圓滿。

所以,我和老婆現在達成了共識。對於很多人來說,信仰原本就是不理性的。對於非理性信仰的過度堅持,會使人封閉自我進而蔑視他人的合理選擇。對於孩子以後的選擇(信仰、婚姻及其他選擇),由她自己做決定。我們遭受到的痛苦,我不想再讓她承受一遍。

對於題主,我想說,婚姻的幸福美滿與否,很大程度上來源於雙方的互相尊重與理解,更大程度上來源於核心家庭多大程度上獨立於原生家庭。觀念的衝突必然會帶來分裂或者妥協,這個全看雙方愛的程度了。


在下天主教徒,身邊好多天主教教友結婚。

我家裡除了我全是信佛的,出了好幾個居士,親戚里還出了一個方丈。也不礙事。我一樣參加信佛的親戚的葬禮,只是我從不參與燒紙、燒香,家裡也沒意見。自家互不相逼,對親家更是如此。

你領不領洗都可以和天主教徒結婚(看你們選的教堂的神父),如果神父反對,可能多半是所在堂區排隊的婚禮太多,雙方都是教友的還忙不過來呢。但大多數神父的態度都是不建議的,但如果是真愛也會允許結婚的。你們如果結婚的話,與雙方都是教友的情形區別比較大的是婚禮儀式會很大不一樣,你不領洗的話,婚禮儀式會少一些環節(多以經文為主)。

另外說一些很遠的話,將來如果涉及到離婚的話會比較麻煩。從宗教層面上對你妻子會有很大影響。因為在天主教會婚姻是神聖的,不可反悔的(因為有宣誓環節),所以是不可離婚的。離婚是大罪,神父沒有赦免的權利。是要下地獄的。當然解決辦法不是沒有,但也是對你妻子有較大傷害。

天主教徒沒那麼多死板的條條框框,很多禮儀之爭都有解決辦法,之前教宗若望保羅二世對亞洲各個國家的民俗都有針對性的特赦。最笨的辦法就是求同存異,對方家庭信仰相互尊重,自己最多參加但不參與。

供你參考。


我就歪個樓,根據部分回答的內容來看,起碼在知乎有些人不喜歡宗教是沒有理由的。

習俗和儀式相關,儀式和神話相關,起碼在很多宗教內是這樣。

儀式往往有可能就只是儀式,我們已經忘記了口口相傳的某些神話,在這裡,神話已經和值得去信仰的某些道德光輝,僅僅是背景習俗的一部分,或者說成了自發性的儀式,無需主動宣布和召集,某件事發生了,我們就這麼做了,因為上一代,上上一代乃至我認識的絕大多數人都是這麼做的。

題主擔心的可能就是這種儀式或者說習俗上的斷裂會傷害自己與他人的情感,人通過儀式行為讓自己與他人結合,共同度過某個關口很正常,這是宗教的雛形,但很遺憾,這不是宗教,我也很慶幸,這只是這片大地上眾多在人際關係中以隆重的集會方式告別親友走向下一個關口的方式,是一種趨吉避凶很正常。

不過加入宗教之後儀式就會和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甚至因為這種「趨吉避凶」(手機無法加黑)的方式會和別的「趨吉避凶系統」起衝突,其目的是——「分清彼此的團體」。

所以題主多多了解之後再考慮要不要信教吧,愛屋及烏都只是相對的。

沒有興趣研究神話和儀式的人可能理解不了其中的目的和衝突......我也只是看了《千面英雄》之後才勉強看到了這個大坑的,所以再多的我也說不了了,盡量不去影響題主的感受和決定。

嗯,最後不得不感慨一句,看來只有我們飛面神教才是最寬容的教派啊,無神論幹什麼,說什麼我們都不管,ramen!


看誰愛誰多一點唄,如果是你愛她愛得非她不可這輩子就不能沒有她,那就只好信了教跟她去,如果是她愛你愛得死去活來沒你就活不下去,那就請她拋棄了她的信仰再來跟你談未來

就這麼簡單,誰愛的多一點,誰就妥協多一點

簡單來說就是,你都不肯為了我拋棄你的上帝,還有什麼B臉跟我談愛情談未來


我和我孩子是天主教的,孩子媽沒宗教信仰,一家其樂融融。


讓她感受一下墮落的快樂


要不你和這女的結婚,斷絕親朋好友的來往。

你不可能使與你交往的人,都信天主教。


我天主教明明就是最接地氣的宗教,這鍋我們天主教不背。

最直接的現象:

1)每個地區的天主教堂一定有天主教徒和教外人通婚的情況;

2)神父會為他們舉行祝福禮。

接下來我不必引用聖經和法典了,因為事實擺在眼前:天主教從來沒有說教徒【必須】要和教內人結婚。

你娶不到老婆,好意思怪天主教?


如果只能教內婚,P社的《王國風雲》怕是在歐美賣不出去啦→_→

首先我不信教,我也不覺得這是宗教問題,而是感情問題。

大哥,婚姻本就是相互理解和妥協的產物。你能改信仰皈依天主教就去吧,一神論教派排他性極強的,結婚後麻煩特別多。不能皈依就嘗試取得女友和她家庭的諒解吧。

看你這麼糾結這個問題說明你是想和女友長期交往甚至是結婚的,我就不勸分了。


世界各地的天主教會都是以羅馬教廷為中心,然而因為一些意識形態的衝突,中國並沒有與梵蒂岡建交(台灣還在與之建交,但沒建交的主要原因是在主教任命上有衝突),所以嚴格來說內地的天主教會都不能算作是正統的天主教會。之所以扯這些是因為就我查到的資料來看,在1970年,保祿六世(也就是當時的教宗)發表的《制定不同宗教之婚姻的準則》里,規定了天主教徒與非天主教徒在當地教長的許可下可以結婚。

(制定不同宗教之婚姻的準則,不過不知道內地能不能打開這個鏈接)

建議題主主動了解一下天主教,以及自己女友所信仰的天主教,特別是思考一下自己目前的三觀能否接受天主教的那些教條。還有就是天主教是不贊成離婚的(貌似可以離,但是相信我,離婚比和一個非天主教徒結婚要麻煩多了),而且將來有孩子了要不要信教也是需要考慮的,以及一般來說中國人都是有一定的傳統文化信仰的,雖說不知道題主是哪種程度上的無神論者(顯然不是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_?),但如祭拜祖先和逝者、過傳統節日、注重風水這些一般中國人會有的習慣,都有可能與天主教教條衝突。

最後說點有的沒的:我認為作為非宗教信仰者,我的三觀中也有一些東西可以視作是我的信仰,而且這些信仰輕易不會動搖。所以希望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不要一提到無神論者就是一副「啊,原來你沒有信仰」的鄙夷表情,至少有一部分無神論者是有信仰的,在我尊重你的信仰的同時,請你也尊重我的信仰。


首先中國人大多不是標準意義上的「無神論」因為依舊會相信「超自然、超科學」的力量。例如你說的「燒紙(元寶)」這種行為顯然不符合無神論。所謂無神論有神論只是同一個東西的一體兩面,無論你如何「否定」和「肯定」,你依舊在討論「神是否存在」這個問題。

不過國人大多是世俗化的。用孔子的老話來講就是「敬鬼神而遠之」,也就是說有神沒神一個樣,該怎麼過活還是怎麼過活。Life is life, faith is faith。這也就是你可以看見神父、和尚、道士可以和諧地在一起吃飯,反面例子就是某些極端勢力,提倡用教法框定世俗生活,實際上走的是思想控制奪取主導權的路子。

回到你的問題,其實就是對方想去的婚後生活的主導權(這種情況也許女友和她父母會唱雙簧),或者是想踢掉你(兩面一起使勁)。無論是哪一種其實都對你無益。作為一個天主徒,我既不想強迫我未來的配偶信仰基督教也不想讓對方強迫我改宗或者不信教。兩人在一起本來就應該盡量求同存異,做不到就分手吧,好說好散。

PS:就算是天主教徒,一般會強調不和異教徒結婚,對於無信仰者不太有顧忌。所以建議去查一下你女票家的宗教背景。


看過《倚天屠龍記》么?

現在皈依明教還來得及

至於怎麼把明教跟天主教拉上關係就不用我們教了吧


中國人迷信也只是迷信中國的或者中國化的妖魔鬼怪 天主教這個拿著外國清規戒律搞中國人的教派 和激進綠綠 有差別么


是的。

只有雙方都是天主教徒才能舉行婚配聖事。

一方不是也就只能舉行「婚禮祝福」的儀式。

只有前者是教會認可的,籍著耶穌成的婚配聖事,夫妻不可離異。

領這個聖事必須是教友,所以只能在教友間尋找配偶。

如果和教外人結合,則屬於世俗的婚姻,與教會沒啥關係。


其實她並不愛你,愛你的話老早退教了。

我前女友是一個家庭教會成員,她媽媽和我說,我將來一定得信教。卧槽,我一個無神論唯物主義者(+100)怎麼就被欽定成最右的宗教份子了。我糾結了好久,還買了一本基督教神學導論來學習,準備用唯物主義的光輝擊破這種落後的,麻痹勞動人民的精神鴉片。

然後分了…………………………

雖然我很傷心,畢竟還是挺好看的,不過也好,不用糾結信不信教的問題了。引用我家小洪一句話,信教的都是煞筆。


你要知道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出去的,所有國內的基督教都來自天主教。來自基督教的信就能得救那是扯淡。而且翻譯也不對。。既然你的女朋友是天主教,其實我的看法是你能加就加,對你沒壞處,保證了婚姻,只要自己不幹出格的事情,像什麼出軌婚外情啊,都不允許,等等這些都是為了約束你的行為規範,沒什麼不好。我要找可惜天主暫時還沒賜給我。。得我自己努力才行。祝你幸福。。


分,毫不猶豫,以後中國全是這種,中國就民族大分裂了。提倡道教,驅除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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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特教會》——第二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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