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狀態下,雙方款項是如何交易的?
01-26
比如在工程合同項目下,業主要求承包方開銀行保函給業主,以保證在規定期間內按時、按量、按質地完工,並保證預付採購建工材料的款項用於項目內。承包方開了銀行保函給業主。在合同期間內完成了此次工程。
那麼,問題1:業主如何支付給承包方工程款?是業主給銀行,銀行在給承包方?還是直接給承包方?還是其他?請說明正規結款的流程、和交易方式。(所以就說明在整個過程中,銀行保函的意義只是約束申請人,如果申請人不違約,保函的存在意義就不大。到時申請人拿著保函去銀行退返保證金並支付一筆保函費用。就沒事了。是嗎?)問題2:承包方去銀行開保函,如按規定需要繳納20%的保證金,這個20%的保證金是指,合同總金額的20%嗎?問題3:承包方去銀行開保函,在保函有效期間。產生了部分違約。業主拿著保函去開立銀行要求索賠。能爭取到的最大額度,是不是不能超過承包方繳納的那20%的保證金額度?
謝答,本人對這方面不懂,請盡量說的簡單、精準些。再次謝達。
承包方找銀行開的是履約保函,是藉助銀行信用對承包方的背書。若承包方履約,則保函未用退回,業務結束;若承包方違約,則業主可持保函向銀行索償。
回到問題:
1、從前面對保函的解讀,可見保函是一種擔保工具,而非結算工具,所以不存在業主將工程款結算給銀行的問題,工程款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流程支付。2、20%保證金是指保函擔保限額的20%,也就是銀行承諾承擔最大責任的20%。當然,一般情況下,這個擔保限額是與合同金額一致的,但也有擔保限額小於或者大於合同金額的情況。3、業主最多能夠獲得保函限額100%的賠償,至於差額的80%部分,則是承包方與銀行的問題,與業主無關。因為工作性質經常接觸到貿易類保函,應該也是適用於工程。保函一般分為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和質量保函,是利用銀行信用為可能出現的風險做背書的一種手段。保函最直接的意義在於避免承包方在履約過程中出現違約,一般適用URDG758條款,具有見索即付的特性,所以對申請人具有極大的約束性。對於題主的問題:
1、業主如何支付承包方工程款與履約保函無關,合同如何約定就是如何支付。履約保函有明確的有效期,只要期間申請人未出現違約行為,保函受益人不會向銀行提起索賠,則保函到期自動釋放失效。
2、保函申請人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題主提到的20%的比例,指的是保函金額的20%,而非合同金額的20%。打個比方,如果合同金額為100萬,開具10%的履約保函,則保函金額為10萬,需繳納的保證金則為2萬。一般來講,保函金額一般為合同金額的5%或10%,保證金比例看申請人在銀行的授信情況。3、如果在保函有效期內,申請人產生實質違約,業主向保函開立行提起索賠主張,索賠額度以保函金額為準,而非保證金金額。希望對題主有幫助。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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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開具的借款保函實際效力如何,會否有最終無法實際履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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