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反對出軌?

濫情是天性,專一是修養。


隔了幾天終於想起來你這個問題,於是跑過來了。實在是很少上知乎。

樓上提到關於「軌」的切入點,其實正是我想說的。我們反對出軌,這六個字里藏著一個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軌」的存在。

軌,既是我國現有婚姻制度對於一夫一妻強制要求下的衍生物(衍生出了什麼呢,共同財產、同擔責任、共享權利等),也是走入穩定關係中男女雙方對對方的基本要求(比如愛的佔有慾、關係越長久沉沒成本越高等)。

現在的出軌基本上是和婚外性划上等號的(雖然我也不是很認可這種一刀切),那麼我在豆瓣也和你討論過:

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打招呼的)婚外性不算背叛婚姻的話,那麼婚外戀是不是存在:懷上別人孩子的可能,未婚先孕的可能,拿夫妻共有財產給小三的可能,迷戀婚外感情(肉體關係)冷落疏遠家人的可能,感染疾病的可能……呢?

如果存在這麼多可能,那是不是婚外關係本身就是對婚姻的動搖呢?

如果有個人能夠全部排除這些可能,「我發誓,我出去搞一搞,不會搞出人命,不花家裡一分錢,不佔用陪家人的時間,不可能感染什麼臟病」,在你的概念里,就是平等和尊重伴侶的表現了?

所以,出軌的行為,被反對是正常的。它或明顯、或潛在地損害了伴侶的利益和雙方的共同利益。

那麼,我們在豆瓣討論的開放式關係,是否就算我們上文提到的出軌?——我倒覺得不算。

開放式關係的前提當然是你情我願,共同協商,心悅誠服。在此基礎上,「軌」本身的定位已經隨著兩人的立場發生了改變。

如果我們約定安全衛生的婚外性是可以接受的,那麼對婚外對象的健康情況不甚在意導致疾病傳播,是出軌;如果我們約定共同財產是必須守護的,那麼把家庭共同財產轉移,是出軌。

那麼我們反對的是什麼?我想,我們反對的是言行不一,罔顧責任和伴侶立場的行為。

如果我們決定,自己未來的人生會與另一個個體捆綁在一起,那麼我們可以事先約定「軌」的尺度。——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幾千塊的生意我們尚且要簽個合同明確權利義務,一輩子的相守怎麼能只憑著一腔熱情?

當然,這不是說我們把婚姻或者戀愛關係當做冰冷的書面協議,只是,事前坦誠、事中守諾、事末善後,是需要理性去約束的。理性,是願意與伴侶開誠布公,審慎對待與伴侶之間的承諾,對非理性的誘惑堅定地說不,細心呵護一個長久的「契約」。

——而這個契約,到底是一對一,還是開放式;到底是約束了婚外性,還是婚外情;到底是怕傷了心,還是怕破了財,都因人而異。

——開放式關係的伴侶,是否與婚姻制度相違背,這是題外話,也是我自忖考慮並不周全的問題。就不妄言了。

以上。么嘰。


拜託這是進化心理學。反對出軌是人類進化出來的潛在心理和道德約束,也就是說不反對出軌的傻仔都在幫隔壁老王養孩子,不反對出軌的基因都死光了。


這個題的好多答案真的是毀三觀啊!出軌還需要對方理解,還需要大家都要理解人有七情六慾對於移情別戀這種事我們需要理解!這簡直是天雷滾滾啊!

若是一隻畜牲他看見了喜歡的異性霸王硬上弓了,不管人家有木有原配,請問會有人給他判強姦罪么?要是換做人呢?人之所以於畜牲不同不僅僅是大腦發達,我們還有法律還有道德這回事,人就需要適時的控制自己的慾望來不傷害別人,如果有任何慾望都要滿足,根本不管自己的行為給別人帶來的身體或者心裡上的傷害。那此等行經與畜牲有何區別?

誰人沒有七情六慾,如果你在結婚的時候並不能保障你婚後不出軌,你有膽量告訴你的結婚對象么?你婚後出軌你又有膽量如實坦白么?你沒有你幹嘛要禍害別人?禍害了別人還要給自己開脫說,我遇見自己真愛了!我就想問你是畜牲么?

你既然不能保障結婚以後不會出軌,麻煩請你就不要連累別人,結婚是一紙婚約,是法律承認且保護的!雖然保護特別薄弱,但是法律護了,就是說這是一個協議一個承諾,既然你答應了,就請你不要隨隨便便反悔!

因為你是人,不是畜牲!

說一個真實的事,認識一個男的跟兩個女性伴侶共有三個孩子,他們不是生活一起,並且從嚴格意義上說這個男的並沒有跟任何一個女人結婚,他們就是領證給孩子辦准生證然後離婚,這個男的你可以理解他有兩個家庭,也可以理解不是,這兩個女的認識對方,但是也很清楚,這個男的沒有保證他會跟誰過一生,他或許還會有第三個女人,但是他提前說清楚了!並且這兩個女的也願意!

這個故事只是想說,如果你不能保障自己的衷心你可以不結婚!只要你的另一半願意,但如果你結婚,麻煩請你記住你是人,不是畜牲!


不愛我 告訴我 別騙我 有人要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還 我老爸出軌 我問了半天知乎 結果成了我錯了 我不應該知道他出軌 什麼邏輯!這是對錯的事嗎 這是誰對誰錯的事嗎我沒說他錯了!我要我爸 我要我媽 我要一個家


婚外情的本質是婚內已無情,出軌是一張通知,把這件事挑明了。能考多少分早有分曉,收到成績單的時候受到傷害,不能怪罪成績單。反對出軌的過激行為是一種拒絕接受事實的表現,事實上牛奶已經灑了,哭也沒有用。

婚姻的可怕在於兩個人沒有愛情的情況下依然要履約。沒有導火索的時候,雙方會沿著生活的軌跡繼續向前。當遇到了愛情或者其他磕碰,兩人才捅破窗戶紙,面對親密關係不及格這個事實。要堅持還是放棄,何去何從,都應該尊重個人意願,局外人請閉嘴。


「人的一切痛苦,本質上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


對平等的追求。因為我愛一個人,認真地投入一段感情,我就會自覺主動的盡到該盡的責任。包括忠貞,專一,不會有任何精神上與肉體上的動搖。

如果對方出軌,那毫不疑問是對我的不公平。如果讓我違背自己的原則去平衡這份公平,我也做不到。

所以,不會容忍,不會原諒。


我說一句比較主觀的:

出軌是基因問題!

就好比有人喝酒,有人死活不喝一樣。

當然為了新歡而拋妻棄子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因為不反對出軌的基因滅絕了,他們的小孩都不是他們親生的。


為什麼不叫分手叫出軌?那是因為本質不同好嗎?分手或者離婚沒人不同意,但是出軌反對,知道區別嗎?


現代婚姻是以契約為基礎的, 結婚代表契約的結締, 離婚代表契約的終止, 在這個框架下, 如果你要和配偶之外的人結合 ( 不管是身體, 心理, 還是財富 ), 那麼必須先終結契約 ( 離婚 ), 否則就是違背契約.

違背契約的話, 會造成信用的喪失, 並需要承擔契約中違約的懲罰條款. 現代婚姻的契約中沒有懲罰條款. 所以僅僅是信用的喪失. 那麼, 鑒於她出軌, 你下一次可以考慮選擇不和她結婚, 就這樣. ╮(╯▽╰)╭

愛, 是自由的. 我們沒有辦法管住對方, 因為現代社會已經是自由社會, 她不屬於你, 你也無法控制她一絲一毫, 古代的話你甚至可以把她鎖在房間里, 現在, 她想去哪想和誰在一起都是自由的.

我們可以做得好點, 可以對你老婆更好一點, 讓別的男人沒空子可鑽. 然而, 最後還是可能輸了, 完全取決於老婆怎麼想. 但是, 到最後至少背叛的人不是你, 你的信用也沒有損失, 她的信用會大大地損失. 堅守婚姻的忠貞會讓你在尋找下一個結婚對象的過程中受益.

所以, 我想說, 雖然我們很想反對出軌, 但是理性地講, 我們實在沒有辦法也沒有正當地理由阻止出軌. 就是這樣... 愛是一個, 非常無奈而且無法強求的事情. 可能我們時刻把愛, 把婚姻看成一個流動的東西, 也許心裡會好受一些吧. 萬一要分手的時候, 也別太難過. 去酒館喝點酒, 然後去找一個好女人.

以上是個人的未成熟的婚姻觀.

ps, 出軌的話, 在離婚的時候是不算作分財產的不利條件的. 雖然在目前的法律實踐里還有偏向, 但新婚姻法已經修改了.


出軌,從小處來說是助長了欺騙背叛之風。從大處說來,是不利於家庭情感維護,工作,社會穩定的局面。其實被出軌者,身體不健康尚不確定,但心理所受到的創傷卻是必然。

兩者的不健康則導致社會不確定因素的增加。所以對出軌明面上的反對是必要,也是必需的。


都說一夫一妻才百十來年,以前一妻幾妾。問題是大家也沒和平共處,除非老大是結婚才見,內啥感情,得過且過,其他的不也是爭的你死我活,就算是皇帝,綠帽子一樣帶,死女人手裡的也不少。這才是人性,社會發展成女人的越來越強,主要原因還是男人靠不住,大家沒有安全感,不然在家弄弄花,燒燒飯,帶帶孩子看看書挺好的,起碼你喜歡,很不習慣去應酬,去敷衍外面的東西。自己的老公一個跟自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沒有任何必然在一起的因素,靠的不就是我們倆就只有我們倆,你對我好,我對你好,晚上你抱著我說些話,我給你削水果。可這些如果對別人也做了,那在我心裡他跟路人甲又有什麼區別?孩子爸吧!又不是我爸。出軌男女都接受不了,不是說那種類型的人接受不了,這跟蘿莉御女漢子直男屌絲沒關係,是個人大家都接受不了,這才是人性。真的很不習慣有些說什麼出軌什麼人性的。不想在一起就分開,又想保這個,又想保哪個,這些人都沒什麼好結果。我不迷信,只相信蝴蝶效應,凡事都有制衡。


為什麼如今一方面是開放至死,一方面是岀軌滾蛋?為什麼不給岀軌分類呢?岀軌是天性啊?誰能一輩子不岀軌,站岀來。還有啊,不論男女,經濟強大的一方,岀軌概率很大的。而且人需要感情啊,婚姻有時沒感情了,不岀軌,把人憋死啊?


題主挺愛思考的。出軌這件事情每個人接受度不一樣。而且實際發生的時候跟你提前想的可能也不一樣。有的人可能覺得自己完全接受不了出軌,但另一半發生出軌的時候,也許會發現並沒有那麼痛苦,也許權衡下來,離婚只會讓自己生活更差而妥協。有的人也許提前想的很豁達,但真的發生的時候還是會過不了自己心裡的坎兒


結了婚不意味著就是對方的奴隸,個人行為自由就要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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