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又不是雌孔雀,為什麼也覺得雄孔雀的尾巴好看?
01-26
因為我們覺得不好看的根本沒被人提起過,你連知道的機會都沒有
我首先想要修正一下這個問題。正確的問法應該相反:雌孔雀不是我們,為何會覺得雄孔雀的尾巴好看?
我們人類不管是覺得這尾巴好看還是不好看,都是出於「審美」的能力,而這是人類才有的東西,我們因此才會產生藝術創作和鑒賞。(至於這種審美是否來自更深層的自然選擇的結果,我就不知道了)。人們覺得孔雀尾巴好看,也許是因為我們本能上跟大自然有著深厚的內在聯繫,大自然的很多東西我們都會喜歡。
然而,動物對異性的選擇,是否也是出於審美呢?答案應該是否定的。雌孔雀選擇尾巴漂亮的雄孔雀,不是因為愛美,而是因為雄孔雀大而花哨的尾巴首先能搶奪自己的眼球,讓自己首先看到它而不是別人(但這只是搶眼而非美麗),同時又大又對稱的尾巴是雄性擁有良好基因的標誌。生物學家漢密爾頓認為,雄孔雀展開尾巴,就是在炫耀自己的基因:美女們,快來看!我尾巴這麼笨重,我也能生存下來,而且我身上沒有寄生蟲(如果有寄生蟲羽毛就會黯淡無光甚至脫落),說明我多麼健康強大!
所以,覺得孔雀尾巴好看的,其實只是人類,而不是雌孔雀們。進化論並不關心審美。雌孔雀覺得雄孔雀好看所以想和它ooxx,但是你只是覺得好看而已…………這話說的好不負責任←_←匿了……
因為雄孔雀受尾巴所累,沒其它鳥逃得快,更容易抓啊於是雄孔雀的視覺形象就被和吃飽肚子分泌多巴胺聯繫起來,形成反射了...
覺得美的結果是我們想要親近對方,無論是孔雀尾巴,花,還是別的什麼。從進化的角度來說,只有那些控制我們接觸有利於基因延續的東西的基因,或者至少是控制我們接觸無害的東西的基因,才能得以延續下來。因此我猜測,不是我們覺得孔雀尾巴美,而是類似孔雀尾巴一樣美麗的東西大多數是對我們基因的延續有利的,至少是沒有危險的,所以傾向於覺得它們美的基因有更大的概率被遺傳了下來,導致了我們今天的審美。
因為人普遍覺得鳥類是美的,所以人類的審美觀和鳥類(包括孔雀)有很大的重合部分至於人會覺得鳥類是美的,則是因為在人類的進化史中,看到鳥兒和聽到鳥鳴往往代表著這塊區域沒有危險的捕食者,因此喜歡鳥兒和鳥鳴聲的基因就被自然選擇所保留下來並散播到所有人身上
於是上帝造了地上的走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和地上一切的爬行動物,各從其類。上帝看為好的。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天空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以及地上爬的一切爬行動物。」
http://bible.com/140/gen.1.25-26.RCUVSS上帝看的是好的,人也看的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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