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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用「父母之恩還沒有報」這種方式激勵想要自殺的人放棄自殺的念頭?


看見題主的問題,我不禁想起父親以前對我在想自殺時說過的一句話:「你不能自私,你的命不光屬於你,還屬於父母,還有未來的妻子......」我生來是個敏感脆弱但也很狂傲的人,而父親有很強的普魯士氣息,母親幾乎平時只關注我的物質生活。我從小便容易因為一點失意而萌生自殺的想法,嘗試過不下五次的自殺,但都因為不夠果斷而失敗。高二以後,我變得更加壓抑痛苦,常常自殘,看著自己的血來麻痹自己。後來,失意的事一個接一個,其中最大的應該是感情上的事,我在失意的時候看過叔本華、尼采和維特根斯坦,也考慮自殺,但終究猶豫而未完成。我現在已經對人世絕望了。

扯得略有點遠,回歸題目,下列討論應該排除那些就義型的自殺。「父母之恩還沒有報」,很多人是會這樣理解的:我們的生命由父母賦予,而在成長過程中又備受父母照顧與教育,我們因此欠恩於父母。這種理解放在中國來看,很明顯衍生於儒家文化中的孝道,實際上與我父親上面所說的那句話異曲同工。勸阻者在用這句話勸阻自殺的行為時,實際上他有意識或者無意識已經承認了一個假設:演繹生命的這個舞台-----人生是有意義的,或者說是美好的。根據這個假設,我們便會覺得父母的恩情是如此重如山。

有人會拿上述的「父母恩情」來批評自殺者,這從一開始就是赤裸裸綁架自殺者思想的行為。為什麼自殺?因為在自殺者看來人生並不美好,痛苦得近乎絕望了。這樣,「父母恩情」之說所基於的假設與自殺者之所思維呈現出對人生的截然不同的理解。

現代社會中,每個人都應被賦予言論自由,這應該是尊重差異的共同準則。而言論差異的背後實際上是思想上的差異,因此,言論自由可以引申出思想自由。持「父母恩情」的人在勸阻過程中是在強迫自殺者接受「父母恩情」及其背後的一整套思想,這本身是不尊敬的行為。自殺者如果決定了自殺,那是他們的思想自由地作出的決定,這是他們解脫於痛苦的方法。雙方的人生觀在一開始就存在了,生存或毀滅,都是基於最初假設(或者說體驗)的選擇,這些選擇是為了捍衛自己思想的自由。所以對於自殺者,我們選擇沉默是尊重他們思想的自由。

另外,自殺是一個複雜的倫理問題,會涉及對生命的敬畏。如果出於對自殺者生命的敬畏以「父母恩情」勸阻他們自殺,這在傳統的倫理學上被理解為正確的。但是我個人認為有生命權,就有必要賦予我們自殺權。雖然對人生的任何理解無法被證明是正確的,但如果人的生命中所感受的皆是絕望的痛苦,那麼活著就是最大的殘忍,自殺便會是對人最大的恩賜。


自殺者往往沒有慈祥仁愛的父母,用父母之恩沒有報勸阻他們,只會讓他們加深對人生的悲哀感。


這話一聽就更想死了,本來就過的慘 還欠父母的債要還,連死的權利都沒有。要我二話不說就死去了


自殺沒想到父母自然父母也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恩情,只想說去你媽的,老子要死你還瞎逼逼個鬼


我覺得這個方式都一部分人來說還是很管用的……我現在還活著多半就是因為這個吧( ??? ? ?? )但是這樣心裡反而更難受……


只想說真到要自殺的時候,已經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了,所有的親人朋友都已經挽留不了我了,就算父母把我養這麼大,在我眼裡他們當初就不該生下我,而我心裡對他們的挂念也強大不到可以讓我放棄自殺的念頭,就這麼說吧,死了就一了百了了,活著這麼痛苦,反正我都已經死了,什麼都不知道了,人死了,活著的人最多惦記三到五年也就淡了。


很好啊,沒有錯。人的死不是簡簡單單的死了,對父母是天大的傷害,他們會痛苦,痛心,難過,剩下的路,精神上的,經濟上的,都會有很大問題。父母對你好是應該的,你對父母好也是應該的。這不是債務,是發自內心的一種自覺的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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