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aler 和鎚子科技目前的糾紛有可以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途徑嗎?
01-26
先坦白,不是錘粉但是自如黑,自從他收了雷軍錢之後
大戰馬上開始,一直疑惑類似Zealer這類的「第三方評測」有無法律約束,顯而易見的是評測的結果產生巨大的影響和經濟利益,但對評測的公正性有法律約束嗎?類似這類相關廠商投資評測機構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或者商業賄賂罪?求教各位法律大牛
實話實說,法律途徑解決其實不是難事。變成辯論直播才是奇蹟。
羅永浩攻擊zealer做的三件事:
1.評測。這是最傷羅永浩和鎚子的事,但恰恰這件事沒法用法律手段解決。無論從侵權還是從不正當競爭,都要證明zealer有惡意,很難很難。
2.商業諮詢。從目前羅永浩披露的情況看,zealer很不道德,雖然不知道諮詢合同是怎麼簽的,但嚴格說肯定是違約了。不過這種案件就算勝訴了也賠不了多少。
3.修手機。這事其實和羅永浩已經沒關係了,但打蛇打七寸,從法律上說這是zealer最致命的地方,從民事上看,蘋果也好,消費者也好,都是一告一個準;從刑事上看,羅做了幾個大牌子來普法,而zealer的行為也的確構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zealer以後基本不要想再干修手機這事了。
總之,從這場辯論看,中國的商業環境和法制環境都太糟糕,以至於大多數藏污納垢的行為不僅無法從法律上解決,反而可能被視為成功的商業模式。zealer最後說的「現在環境就這樣,你讓我怎麼辦」,羅永浩馬上反駁「你這和殺人犯一樣,我從小家窮,父母吸毒,你讓我怎麼辦……」,真是犀利至極!在美國法律中, 對於媒體報到錯誤,你可以告它誹謗,但前提是你要證明對方是惡意的。如果沒辦法證明,甚至沒辦法推翻別人的主觀判斷,那你就不能拿媒體怎麼樣。
李兵老師說法律途徑不是難事,我覺得真正審理起來不容易,因為手機是高科技行業。
我玩手機很多年了,看著王自如從無名小子起來的。
他自己也說了,正規的測試是要用很專業的儀器,很多台手機才能做出來的。比如鎚子到底易碎不?你不拿1000台來做跌落,真的得不出結論。手機攝像頭到底色溫怎麼樣?偏冷還是暖?裡面的設計到底合理嗎?那個海綿到底對隔熱有多大影響?視頻防抖到底怎麼樣?沒有嚴謹的實驗是得不出來的。還有很多我作為一個機油都一下想不起來的各種科學嚴謹甚至是變態的測試。國內能做嗎?王是中國頂尖,但是也做不完全不是嗎?
這些是不是都需要法庭來驗證?才能裁決,到底這測評是否客觀。兩個流氓,在比誰更流氓的時候,是不會去找警察做裁判的。
誹謗好像要產生惡劣影響才可以成立。這樣羅永浩要公布一下銷量在測評前後是否銳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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