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降准有多大的「定向」意義?
定向降准作為數量型的貨幣政策工具,在寬鬆貨幣的同時,有多大的「定向」作用呢?
具體說,對「三農」和「小微」達到一定標準的銀行定向降准,所釋放出來的貨幣,進一步如何監管流向「定向」領域呢?即便第一手流向了定向領域,之後該領域的上下游領域也是立刻沾了寬鬆的光的;資本都是流動的,這些降准釋放的貨幣未來也會流向其他領域啊。求解。
謝韋爺邀。回答好幾次有關準備金政策的題了,感覺我可以去申請個發言人的頭銜了-_-||。只監,不管。所謂「定向」這個說法,更像是一種宣傳手段。不知道在今年媒體提出「定向降准」這個詞之前有多少人關注到國家執行了好幾年的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比如「中國農業銀行改革試點縣級三農金融事業部執行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和「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於當地貸款考核政策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政策激勵約束措施」這倆政策(沒錯名字就是這麼長這麼拽),實際上今年兩次調整部分金融機構準備金率也是同樣的道理,由於幾乎都要求考核達標才可以降,更像是對金融機構以前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所做出的貢獻予以獎勵。因為中小微企業和涉農貸款普遍佔用的資金多,存貸比高,而且這部分貸款風險相對也比較高。單以兩次降准涉及到的金融機構看,基本都是縣域法人,銀行間市場跟同業業務都不是很發達,五個貨幣政策工具裡面,正逆回購影響不到,再貸款再貼現工具總量是有限的,匯率(利率)是死的,常備借貸便利是主動型工具,要擴大資金面就只能準備金了。
但是準備金工具從來都沒有定向支持某一領域的功能(實際上4月份的降准文件寫的是「關於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縣域農村合作銀行存款準備率的通知」,6月份寫的「關於定向降低部分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的通知」,我猜本來人總行就沒想著「定向」這個說法,估計是媒體用了,而且6月份的文件排除了4月份調整過的機構,更有「定向」的意味,才會用的這個詞),準備金注重的是對金融機構資金面的整體或大部分進行調整,屬於大規模殺傷性的,一是調整範圍不可能太細,如果回到了以前嚴格監管的環境,尋租活動就厲害了,二是準備金調整沒有有規律的期限限制,金融機構不可能制定出有針對性的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三是金融機構是有自主經營權的,而且大環境是向著尊重自主經營發展的,限制投向這種事都是國務院才能帶頭弄的,而要求金融機構具體支持某一行業這一般是地方政府才會去做的,改變投向結構這種事對基層人行是百害無一利的,基本沒什麼動力,事實上如果規定可以由人行分支機構管理投向的話,一定是要根據地方經濟特點調整的,那麼地方政府就一定會施加壓力,最終還是回到計劃經濟的道路,因為有「政績」這個東西在。況且,準備金計算是以一般性存款為分母的,釋放的資金沒有專戶管理的說法,是放在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池」里的,區分不出那些資金是降准得來的,哪些是原來就有的,就無從管起了。所以,日常工作裡面,我們是監測資金投向,但不會也沒辦法主動管理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的,當然,有些地方政府會出台對某個行業成立諸多扶持基金,貼息貸款這類的政策,金融機構也會被要求加強投放的,但是政府經常也是朝令夕改。。。
真正能定向的其實是再貸款再貼現工具,放出去的資金都嚴格規定了期限、投向、單戶貸款規模,而且還要定期不定期檢查,專款專用。。。但總規模受到嚴格控制。。。下面有知友提到江浙地區流動性的,準備金調整是對整體資金面進行調控,比流動性的範疇要大,流動性不足可以利用同業業務,常備借貸便利這類,中短期內都可以保持流動性,但是整體可貸資金總是受存貸比限制的。以農信社為例,今年降准都沒有他們的份,原因就是他們本來執行的就是14%的準備金率,有11%的資金都是無法通過放貸獲利的,大量放省聯社吃利息、投資,流動性壓根就不緊,但存款不增長的話,在存貸比限制下,貸款總規模就在那裡了,再怎麼降准都沒用。這個時候就只有再貸款再貼現了,通過這個途徑放出的貸款不計入存貸比,而且是單獨發給一家法人的,這才叫「定向」。我覺得與其整天關注所謂「定向降准」,還不如多關注其他的政策,準備金調整已經是金融體制不完善的國家才會頻繁使用的貨幣政策工具了,遲早要退出歷史,事實上可以參照銀監會今年7月實行的新的存貸比計算方法,分子剔除的幾種情況以後都會成為所謂定向支持的方式,靠債券甚至衍生金融產品一類的市場方式,而不是準備金再貸款這類行政手段,尋租空間大效果還不一定比得上。感覺題主應該有一定的經濟學基礎,想必你也知道貨幣派生過程,從派生階段開始,降准跟再貸款的資金都已經成為其他銀行從企業吸收來的存款,跟政府機關一點關係沒有了,要影響這部分資金的使用,只有行政干預,直接控制經營。暫到此處,碎覺。
謝 @韋昌明 邀,順便給 @黃啟然 跪,因他從實務方面講的很全面了。
不過,其實我們應該注意到,「定向降准」這個詞的內涵和外延是可以任意由人行解釋的。所以只要有一家銀行不在下調準備金率範圍內,央行非要管這叫定向也成。所以,有必要看目前的定向降准涵蓋了哪些金融機構。
四月份的降准,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下調縣域農村合作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六月份的降准,範圍是「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不含4月25日已下調過準備金率的機構),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農商行等多類機構。覆蓋大約2/3的城商行、80%的非縣域農商行和90%的非縣域農合行。」——即使是工農中建,只要今天滿足條件,明天就能降准。
所以,這本質上就是遮遮掩掩的全面降准。不過順序是先小銀行後大銀行,先農村後城市。
另一個問題,貨真價實的「定向降准」會對經濟更好嗎?
我認為,好的政策應該」易於操作」。操作起來越複雜,留給執行者的解釋空間越多,就越有尋租機會。好的政策還應該「一碗水端平」。什麼這補貼、那差別的,最後都會化成套利。從這個角度來衡量,定向降准總體上不是個好政策。它太複雜了。
從人民銀行的意圖來看,定向降準的目標應該是避免「大水漫灌」式的信貸大躍進,試圖讓釋放的資金首先惠及「最需要資金的地方」。但這裡的問題是人民銀行未必了解市場上哪裡最需要資金。
關於題主的問題「即便第一手流向了定向領域,之後該領域的上下游領域也是立刻沾了寬鬆的光的」。是這樣子的。被定向的吃肉,上下游喝湯,最後新增的信用貨幣擴散到整個社會中去。
貨幣似蜜,但最後還是水。
定向作用的作用可能不大,確實會流向「定向產業」以外的地方,同時難以監管。
首先,在很多地方發生實體企業(尤其中小企業)資金鏈緊張甚至接近斷裂的背景下,銀行是不敢輕易放貸,尤其是針對小微企業,那央行通過定向降准給予地方銀行更多流動性無法改變實體產業低利潤率、高負債風險的事實。就我所了解,浙江各地的農村信用社目前流動性比較充足,他們更多考慮的是如何找到適合的貸款人。所以,與其通過定向降准給予更多的放貸資金,不如多支持地方銀行發展供應鏈金融,比如協助其建設地方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又比如針對農業發展資金互助社。
其次,定向拿到的資金很可能不會流入小微企業。設想,如果你是一個小企業的老闆,你依照條件拿到了一筆年息10%以下的貸款,這時有人跟你說讓你按照20%的利率借給他用,你會給嗎?與其投入自身利潤並不高且有比較大風險的產業為什麼不空手套白狼賺個10%的利息。這種轉手貸出,獲取高額利息的做法正是銀行難以監控的地方。
最後,如何監管?只能是貸前控制和貸後管理。
貸前控制主要通過軟信息搜集:通常情況下,信貸員在對客戶做分析、調查時,獲取的企業信息有兩種:一種是依據企業的財務報表獲取相關信息,一般稱為「硬信息」;另一種是非財務的信息,此類信息的獲得是通過走訪企業的上下遊客戶、探訪企業主要相關部門,詢問企業經營者、股東等渠道搜集到的,稱做「軟信息」。目前,農戶和小微企業信用基礎較為薄弱,「硬信息」失真度偏高,農信社必須依靠「軟信息」,彌補「硬信息」的失真。包括發揮「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採取多調查多走訪的方法,如深入企業車間,聽取一線工人或管理人員對本企業近期發展的看法,了解企業獲得資金後的運行狀態,獲得第一手資料。
還有些銀行目前在做的是,授信之後並不是錢就打到企業賬戶里了,而是當企業開始做申請用途時再打錢,有時候甚至是直接將資金打到第三方處。
貸後管理更多的是走訪,抽查企業的資金流向,比如資金的用途明細等。
說點題外話,PSL。
說難聽點,棚戶區改造就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說是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實質還是一項房地產開發項目。
為什麼在調控房地產的時候還要出台這樣一個計劃?穩增長。為了達成今年7.5%的增長最低目標,李總理開始了他的「微刺激」——定向降准和PSL的組合拳。如果說定向降準是將資金引導向農村、小微企業的「健康」刺激措施,那麼PSL就有點為了保增長而亂投醫的意思。但我認為,「亂投醫」也是有其深思熟慮。在實體企業(尤其中小企業)資金鏈緊張甚至接近斷裂的背景下,將資金再貸款給商業銀行的效果可能還是不明顯。原因主要在於,商業銀行拿到資金後會首先充足自己的核心資本、填補不良貸款,對於向中小企業貸款依舊會慎之又慎,那麼它拿到的多餘資金會投入同業業務,進而可能進一步抬高企業融資成本。對於PSL的有效性,我覺得對於解決融資作用可能並不大,更多的應該是央行測試一下定向投放這一新模式是否可控有效。
定向這詞兒還是少信,政府管不了微觀層面的企業行為,人都是理性人,都知道怎麼樣才能利益最大化,你是老闆你也買房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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