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朱昱?

因為加拿大碎屍案兇手被捕,偶然看到了這個名字,搜了一下噁心的不行。。又搜索了一下朱昱這個人不僅沒有被捕現在仍活躍在藝術圈裡,經常辦個展覽什麼的。。一般人的反應都是這個人是變態,有沒有藝術家能來評價一下這個人?


沒有理由認為所有人都是正常的。

法律是一個大篩子,總有無法cover的。


作孽,會遭天譴,但是人類需要人來反人類。


朱昱顯然是一個很理性的人,他的這些作品從某種角度上刺激了人們的再思考。

不過他的行為是很邊緣的。一個正常人強迫自己說為了藝術可以打破世俗,他說對自己也是傷害,也許是真的。如果說他是變態,那倒不至於,但他的行為和變態也沒太大區別,只是慣了藝術之名。

這藝術並不是什麼高級的藝術,不是每一種藝術形式在態度上都處於同一個地位。要認識到人們逐漸在擺脫野蠻狀態,藝術也從宗教變得更世俗。就說在藝術方面,比如西方的(源於紐西蘭)人頭古做的雕刻,木乃伊收藏,有非常多的類似的題材,難道就因為中國沒有這種藝術,就覺得朱昱很不一般嗎?很顯然除了藝術之外,對於成名的追求要佔很大的部分。

關於材料的替代問題,既然他吃人肉是假的,只是一個動作,那麼材料為什麼不能是假的?他的這個目的用心不好。

關於他的辯辭里認為法律不容忍藝術的某種特性,就是詭辯。法律就是法律,你以觸犯法律與道德的形式獲得名利,得到懲罰是應該的,所以辯辭里,顯然是投機。

我覺得他的藝術本身的價值還沒有他對價值的損害大,以屍體做藝術總之是令人不爽的,還不如切下自己肋巴骨的藝術。

總之行為藝術家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藝術家,他的成本太低,內容類似頭腦發熱,大眾給的評價就是最好的評價。這也許是我個人的偏見,但打法律擦邊球的行為,註定只能是邊緣化。


他真正做到了「沒心沒肺,活著不累」,但是在傳統中國文化熏陶下出現爾等異物,著實不凡,久聞大林藏百鳥,今日一見名不虛傳,對與錯,是與非,皆藏於心,不喜言表……


這類人對社會的最大價值是:時刻提醒著那大部分定義為正常的人們,身邊總有人會做出他們無法理解和想像的事情,即所謂了另類了。打個比方,就像病毒的疫苗。


嘩眾取寵,自以為用所謂的「藝術」就能掩蓋一切罪惡


地產營銷人,有智慧,但缺乏一點點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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