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基督徒總是迴避證明主的存在和靈魂的存在?
真正的信仰是對不可知的感覺, 因此基督徒不需要那種證明. 如果他寫下了那種證明, 那麼他只是為了別人從理性上認識上帝.
這個很簡單,答案是不能證明,從經院哲學後期的阿奎納開始,整個西方就公認的把神學和理性科學區分對待了,這就意味著理性哲學家無需再用代表理性的科學來解釋形而上學的神學,因為經院哲學花了整生命周期也沒有完成這一使命,而且這也是西方哲學和科學的一個基礎和過程,你永遠無法用理性來解釋神學因為他們不是一個世界的東西。
就好像你問信仰是什麼,它是人類精神世界的需求。然後你問哲學是什麼,它是人類理性思維的結果。如何證明你的觀點?
用有限去證明無限本就是不可能的。只有無限的神把自己啟示給有限的人了解,人才可能了解一點,即使人了解一點又能怎樣呢?如果人不承認自己認知的有限,那麼在人認知範圍以外的,都會被認為是偽證。而人也會得意的說:你看,你不能給一個合理的解釋,你說的都是錯的。那麼怎麼證明神啟示給人的是對的呢?用啟示來對照事實。《聖經》里有許許多多啟示和預言,一一對照,你就會發現他的真實性。基督徒也不會去迴避證明神的真實性的問題。不去證明,或者證明了,並不被人贊同,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果一個基督徒不相信神是真實的,他所信的與偶像有什麼分別呢?所以,基督徒可能不能給你證明神的真實,但他一定能給自己證明神的真實。這也是基督徒信神的信心所在。
哦,有個基督徒告訴我們,有關主啊聖經啊什麼的不用仔細的思考研究很多,不用去糾結那些還一知半解的地方,因為——神本來超越我們,對於他的事情我們是不可能全部「不惑」的,我們只要相信他就好~所以說,他們迴避不說是因為確實不明白,而且也不想明白,認為沒有必要,因缺思廳
這個問題的本質實際就是回答主和靈魂是否存在,因為如果承認迴避,那就說明主和靈魂不存在,如果不承認迴避,那就要翻出證據證明其存在。首先,我要說先說一句總結:人類應對未知事物保持敬畏之心!然後,我要給出以下假設(作為假設可證實或證偽):1,「思考」本身是證明靈性(靈魂存在)的唯一依據,如果這個成立,那麼反過來,無「思考」無靈魂也成立。2,宇宙存在外星文明,且所有外星文明都信仰一個「神」,且他們的文明發展也是源於神學的研究,所以:文明是主(或稱為神)的意志體現。那麼反過來,主的意志表達方式體現為文明的統一性。3,如果以上兩點都能被證偽,那麼「主」和靈魂都不存在,反之,即都存在。
存在是客觀事實,是不需要被證明的。你來證明一下你的存在。
我想,有一種普遍的原因可能如同大家對聖誕老人的感情:我願意這種美好是有的,哪怕他真的物理上沒有,因為我是願意他有,那是一個美好的願望(價值觀),所以,物理上是否真的存在已經不重要了,所以,無需較真,所以,無需證明。
我的意思是,有一部分人並不是信的那麼虔誠了,我覺得這是好事。但虔誠的教徒們不會認同,這正好是我不認同他們的地方經院哲學,安瑟倫的上帝存在的證明
因為你碰到了靈恩派基督徒
無神論者為什麼迴避證明唯物主義的正確性?為什麼不是每個人都能給出相對論的證明?
更新:(搬一些評論里論點出來吧)
關於推論證明:1,證明是需要基於公理的,如果沒有共同公理就不可能進行推論證明。如同我提到的唯物主義,在基督徒認同的公理底下不可能推導出唯物主義,正如唯物主義公理下無法推導出神存在。忽略公理談證明就是耍流氓。關於事實檢驗:2,相對論是基於一系列觀察,提出的符合觀察的解釋,並對未來一些事件進行預測。而事實對相對論的確認,只是在一定誤差範圍內尚未發現與相對論預測的觀察反例。3,對於任何對世界的描述(神存在/相對論),事實觀察都只能符合/不符合理論描述,而無法證明。事實只能證否理論,而無法證明。我提出再多的事實,都只能說明尚未被證否。4,而且什麼才屬於是觀察,也需要有共識才能討論。如果要求是科學測量,那顯然任何測量都不可能否定智能設計論(當然智能設計論並非上帝存在本身,只是一種推論,而且這種過於霸道的推論我也不太喜歡)如果要求是可重複實驗事件,這點基督徒不會同意,因為基督的降臨屬於單次不可重複事件,這種規定對於基督徒不公平。如果可以是見證,那很多啊,知乎上也很多。基督徒認為上帝只能通過信而獲得啟示與救贖,這種觀察是否同意?這兩個問題都是可以證明的。
首先,你可以拿一支筆,一張紙,在上面畫一個你認為「美好」的圖案。
你會發現,這個「美好的形狀」來自於你的意識,之後,你判斷這個「圖案」好不好看,也是用「意識」做出判斷。我們發現,「美」源自「意識」之中,美由「意識」產生。
看看現實。
一隻蝴蝶,他對稱、美好的翅膀,上面美好的色彩。一條魚,一隻鳥……還有人類自身。既然「美」來源於「意識」,我們身體的「優美的形狀」來自於哪個「意識」呢?
這個偉大的意識,就是――神。
偉大的神。我們的肉體的「外形」,一切生物的身體的「優美的形象」都是由祂的「內心體驗」中「映射」出來的――而祂自身不具有任何「形象」。
因為只要有「形象」的,都來源於「意識」的「映射」,有形象的都是「受造」的。神的本體不具備任何形象。第二個問題
我們自身就有「意識」,我們的意識是「意願」,是有「高興,悲傷」的「情緒」,是有「愛恨」的「情感」,是有「意識的行為」的「生命」――是「活」的生命。
而物質是死的,我們的意識迥異於物質,我們的意識不是物質――而是「精神」。
我們的精神不是物質,它不是物質,它不依憑物質存在――它依憑「自身」存在。
它依憑自身存在,它具有與上帝類似的性質――它是「自有」的。這個性質導致精神是「永恆」的。精神不是物質,怎麼會因為物質(肉體)的消失而消失呢?我們的死亡只是失去肉體,我們怎麼會因為死亡而消失呢?
這就是我們的「靈魂」。問題不在於基督徒迴避證明主的存在,而是基督徒證明了主的存在之後,總有一些非基督徒出來說,你定義的那個,你證明的那個不是上帝。斯賓諾莎的上帝,自然的上帝,第一推動力,萬物之因,道德上的至善怎麼就不是上帝了?非基督徒哪個敢站出來好好的否定一下這幾個上帝的概念?非基督徒強烈的認為自己對上帝的認識是正確的,基督徒對上帝的認識如果和他們不一樣那就是錯誤的,就不是基督徒,這不荒謬么?我反問一句,他們是非基督徒還是偏執的基督徒呢?
先說題目本身的問題:
誰看見基督徒總是迴避證明神的存在了?
題主說的證明神的存在是指用類似數學推理的理性證明方式來證明神的存在?然後就沒有其他證明方式了,神的存在能用或一定是或只能是用推理證明方式來證明?
誰願意來做一下這個基本的邏輯題:除非真理向人啟示自己,人不能認識真理。
基督徒的神的存在不是基督徒證明的,是神自己向人啟示的。
知道基督徒如何清楚知道神的存在嗎?耶穌基督向世人顯明上帝的存在,從使徒以降的歷代信徒見證耶穌是基督,見證神的存在與屬性;以色列人4000餘年的歷史也是上帝證明自己存在;日月星辰、動物植物,萬有的奇妙都在證明神的存在。
因為證明不了回答完畢
無神論無法證明神不存在,所以說服不了基督徒神不存在;基督徒無法證明神存在,所以也說服不了無神論神存在。那就各自信各自的吧,既然誰也說服不了誰,各人都有自由選擇信任何一方。這也就是憲法所說的信仰自由。
題主要一個自己能看透的上帝嗎?那還是算了吧,能被你看透的必然還不如你。
我希望這裡你說的不是科學上的證明。因為科學尚不能證明。但是科學不能證明,不代表別的方式不可以證明。比如觀察大自然,萬物彰顯創造主的榮耀。但是哪些人可以接受這樣的證明方式,那就是見仁見智了。這個社會已經被科學統領了。人們的想法也變得受科學所拘束。
因為問者已經事先限定了「證明」的方式,基督徒對此無解——他們從來沒有被尊重為一個理性的存在。有理性、有情感、有道德、有軟弱,基督徒所思所想與常人並無本質區別,他說有,就是有,他說沒有,就是沒有。這就是證明或者說是「見證」。信仰說到底就是這樣:我用我的全部力量區分了我和那個他者。——若沒有聖神的指引,沒有人能承認耶穌是主,是默西亞。
因為他們根本證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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