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把罪歸於納粹士兵合理嗎?

就如電影《朗讀者》的女主角所說,他們只不過做了一件當時所有人都在做的事,做了上頭吩咐下來的命令,作為小兵並不能看透這其中的含義。

這樣說的話,把二戰和迫害猶太人的罪行歸到每個參與的納粹士兵身上,(更甚比如猶太人多年追殺復仇)真的公平嗎?

題主並沒有贊同不歸罪的說法,題主是在思考「同樣違反人性迫害人類的紅衛兵為什麼沒有被追究罪行甚至被追殺」這個問題時延伸想到此問題的。 大家不妨將這兩件事對比說明一下。謝謝大家


謝邀!

不說納粹,也不說前蘇和我朝,單說好萊塢拍攝的《好人寥寥》(A Few Good Man)里,那兩個被指控的士兵。其中的小個子白人士兵Downey一直在重複的是「軍人的天職不是服從么我們不是執行的是長官的命令么不是聽長官的命令就沒事么我們不過是做了士兵必須要做的事情啊...」這樣的話。

後來雖然冤頭債主找到了,這兩個士兵被無罪釋放,可是還是被開除軍籍了,小個子士兵還是不太理解,跟由Tom Cruise演的海軍律師Galloway追問為什麼,然後大個子黑人士兵Dawson回答了,於是有了這樣一段對話:

Downey: I dont understand... Colonel Jessup said he ordered the Code Red.

Galloway: I know, but...

Downey: Colonel Jessup said he ordered the Code Red! What did we do wrong?

Galloway: Its not that simple...

Downey: What did we do wrong? We did nothing wrong!

Dawson: Yeah, we did. We were supposed to fight for people who couldnt fight for themselves. We were supposed to fight for Willy.

我覺得這句「We were supposed to fight for people who couldnt fight for themselves」,就是能回答題主第一個問題的。

至於紅衛兵,不是不該清算,而是暫時沒有機會和途徑來清算。但是紅衛兵不是一個統一的有建制組織,所以對他們的清算,只能是針對其個人的行為。


1. 當前的一般觀念並不是「把二戰和迫害猶太人的罪行歸到每個參與的納粹士兵身上」,而是「讓每個人承擔起自己的責任」,比如目前對國防軍和黨衛軍的區別認識。 前者作戰是其本職,後者迫害猶太人屬於反人類。

2. 納粹政權已經沒了,德國不需要第三帝國的正義性來證明現政權的合法性;另外一個政權可不敢完全揭露某d的黑歷史,否則它現在的執政合法性就動搖了


口水仗的「歸罪」么?管他合理不合理。

追責泄憤的「歸罪」,那就分個層面,每個士兵應該承擔自己的個人罪責。納粹士兵當然是有罪的。但是,是對猶太人和被侵略國家的人民有罪,不是對全人類有罪。希特勒罪大惡極也仍然是人,效忠於他的士兵都還是全人類中的部分人類。任何人任何機構都不可能犯什麼反人類罪

紅衛兵沒有「違反人性迫害人類」。主觀的損人利己從來都是人性。不是捨己為人才違反人性么。客觀上利己目標不見得能簡單直接明確實現,才使有些罪行看起來「違反人性」。打老師就是打老師,而且只是打她的老師,不管她姓D姓宋,都扯不上什麼人性人類。

紅衛兵為什麼沒有被追究罪行甚至被追殺」這個問題?那就簡單的不能再簡單,除了他們施暴受害人被施暴這一層矛盾外,其他層面雙方共性太多,而且更重要。比如:「師生是同一個戰壕里的戰友」,「夫妻反目」「父子成仇」能怎麼樣呢?受害輕的以德抱怨,受害重得被害死了。再說,你要追殺也要追得上殺得到才行啊!還有,其實清理過三種人,也算是殺了幾個吧。

文革和納粹根本不可比。猶太人是一個具體的族群,而文革的受害者沒有獨特的社會屬性:「紅衛兵」、「黑九類」這種圖標只能畫在政治地圖上。

支持樓上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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