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呼格吉勒圖,如何保命?

如果你是當年的呼格,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如何在刑訊逼供中尋求最大概率的保命方式?


呼格案發生在1996年第二次「嚴打」期間,本來就處在一個「依法治國」執行的不怎麼樣的國家,偏偏趕上了一個法治精神尤其被踐踏的時候。

近幾十年來有那麼幾個時間點比其他時間點更不注重法治。可以這麼說:

  1. 1942,1957,1966年的幾場運動,是名義上和實際上都不依法,最後發展到「砸爛公檢法」的時代;

  2. 1983和1996的兩次「嚴打」,是名義上還喊兩句「依法治國」,但用「從嚴從重從快」導致事實上根本沒依法的時代;

  3. 現在是名義和實際上都變得更依法,僅剩下法律本身還可以按照黨的意志變來變去的時代。

//要是自己跟自己比較是越來越好的,但知乎似乎從來不時興這個。

如果呼格案發於近5-10年,他可能會被長時間關押但大概不會死,能看到平反,或者就算判死也不能只花60多天。然而,題主給的條件被限定在那個時代,那麼神仙也沒招。在那個年代,他攤上了就必須死,而且就是60多天可以完成從無辜平民到身敗名裂的強姦殺人犯的轉變。

上面某位匿名用戶提到的變身權貴也許可以,有時候恰要殺雞儆猴,所以還是看運氣。1983年,朱德最小的孫子朱國華因「生活作風不正派,經常換女孩子」被以「流氓罪」處決了,死時年僅25歲。朱國華 _百度百科

//為啥我覺得那時候「流氓罪」像是只有FFF團才想的出來的罪名………………


小學時候,正值嚴打。

槍斃不像現在這樣,要法院審判,最高人民法院複核。那時,鎮裡頭(注意,是鎮一級!)宣判大會一結束,馬上押到鎮裡頭的空地,就地槍決。

有天放學,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上行人行色匆匆。我也隨大流跟著。在半途遇到我父親,他大手攔著我,說小孩子不能去看。

我問,看什麼?父親說,槍斃犯人。

槍斃場所就在我們鎮中心養雞場後面,那裡有塊荒地。

父親確認我會回家後,就自顧自地沿著行人那方向走去。

我假裝回家,但故意走得很慢。在父親走遠後我又調頭跟著去了。

去到養雞場,那裡已經是站滿了人。有很多父親還把孩子帶來了,讓孩子騎在他們的肩膀上。我因為個子矮,硬是擠不進去。

過了一回,我聽到有大喇叭響。然後圍觀群眾就靜了下來。然後我就聽到很大的,類似鞭炮聲的響聲,叭,叭,叭……

有人捂住眼,有小孩在哭,更多的是鼓掌,說殺得好!

槍聲停止了後不久,大喇叭又響了。人群開始散去。父親在圍觀群眾中認出我,但不做聲。只是默默走過來,拉起我的手。

然後走著的時候,我明顯聽到後面有個婦女哭得很大聲,嘴裡說著冤枉。我回頭的時候,看到的是一個中年婦女,臉色蒼白,被人攙扶著。

從那天起,讀書期間,我還因學校組織去參加過大大小小的宣判大會將近十次……但再也沒有直觀的看到被槍決的家屬的哭訴。

噁心!


首先你要知道一點,呼格吉勒圖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工人,沒有錢也沒有勢,這是前提(如果有錢有勢就見義勇為上報紙了)。

在當時的環境下,普通人真的是沒有任何辦法的,如果要個最優方案,就是積極配合,讓警察隨便寫口供,老老實實簽字畫押,免受皮肉之苦。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天朝人民並不冷漠.

表現出來的冷漠不是因為無情,而是恐懼.


想了想,你能有什麼辦法呢?

所有的救濟渠道都沒用。

律師?律師是歸司法局領導的,不聽話執照就沒了。你在這個案子中看到律師的身影了嗎?

認罪?認罪了你也不能保證不被馬上槍決,在當時「從重、從快、從嚴」的背景下。

上訴?根本不會有那機會.

找人?平頭老百姓能認識誰?即便認識人,誰敢冒著那麼大的風險保你不死?

花錢?正義的警察和檢察官們是不會收錢的,我相信當時的警察和檢察官正義感很強,但是這種情況下,正義感越強,死的越快。

那還有什麼辦法?

沒什麼辦法了,只有靠運氣。運氣好的,政法委書記手下留情,槍斃名額滿了,死緩。運氣不好的,60多天槍決,就像這個案子。

想想就讓人覺得絕望。


每一次看到這種問題,都會激發我努力學英語的鬥志,給予我無窮的動力。


中午看到這個問題,給最高票點了贊同,下午又在首頁看到這個問題,反反覆復看了好幾位知友的答案。突然冒出一個恐怖的想法

題主問的是「如果你是呼格吉勒圖,如何保命?」

如何保命?如何保命?

保命,我反覆默念這個詞

然後出現一個念頭

誣陷工友?

這是不是唯一的活下來的機會?

可是這行為本身就是天理難容

一瞬間我感覺自己全身的汗毛都豎起來了

如果我在那種絕境,我真會這麼喪盡天良么?

my god……

哦對了:

我歷史學的不好,我也不知有啥類似把人逼瘋的情況,我就是在胡說八道

我認為這麼無恥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我堅決反對這種行為

如果有人這麼做,必須嚴懲

嫑查我水表……


只能是祈求你有一個米勒那樣牛逼的兄弟了


http://www.mediaob.com/newspaper/2014/1215/235.html

當年的報紙,自己好好讀讀吧。在那麼機智的警察面前,你躲不掉的


能承認罪行也許已經經過了刑訊逼供、肉體精神的各種折磨,我想人到了那種快要被逼瘋到絕望的程度,已經是你們愛咋樣想咋樣就咋樣吧,或許當時,保不保命他已經不在乎,趕快結束地獄的日子才是解脫吧,猜測。他媽媽最後哭著說,最後見到兒子時,兒子就只是哇哇的哭啊哭啊,他還能咋樣啊,真比竇娥還冤。沒法回答。


最現實的你能做的就是好好讀書,上個名牌大學,或者讀個博士,名牌大學的博士當然更好

清華北大博士強姦犯絕對更能引起媒體關注,也更能引起辦案人員的謹慎,要安罪名當然還是找一個沒有名牌大學或高學歷的更普通的人,動靜會更小

當然在成功spectrum里這只是最基本最直接的,在這個spectrum里,從成為韓寒到成為馬雲,都可以基本避免被「從嚴從重從快」


打死不承認,只能這樣——即使你真被打死了,也比被法院那群驢日的孫子義正辭嚴地宣告你死刑好。

另外,這事放現在也一樣——只要你認了,就別妄想翻案了。刑訊逼供?呵呵,做夢吧你,你見過幾個刑訊逼供被處理的警察?

總而言之,只要你咬緊牙,就有出來的可能。

另,只要我不死。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實在氣不過了,出來以後去弄死那幾個打你的,大家魚死網破。

總而言之,做人要有血性,怕死的都會死,不怕死,你才不會白死。該出手時就出手,法律?呵呵。兔子急了還咬人呢,都這時候了,道德法律都是p。


速度取得以下身份:

軍人

外國人

人大代表

精神病患者

基本可以免死


這個問題讓人好絕望。


案發當天早點回家睡覺。


這個問題確實不好回答,怎麼說呢,刑訊逼供有一個關聯詞,叫生不如死,不是那麼好扛過去的。以我的經驗來說,有幾種辦法可以嘗試:

1、要有被懷疑的覺悟,要想清楚對方為什麼懷疑。

2、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我沒有殺人上,要按照我不可能殺人的思路進行辯解。

3、要迅速辨識審訊人員、單位領導及其他人員的思想品行,要爭取善良人士的理解,藉助他們的力量。

4、必要的時候要敢於自殘,爭取時間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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