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結尾為什麼要讓趙薇飾演的婦人懷孕?
01-26
為了加強李紅琴的悲劇效果。我覺得原因有三:
一是當她被帶到警察局的時候,她跟警察說她沒有生育能力。如果她當時不這麼說,女兒說不定就不會被帶走,至少不會那麼快被帶走。
二是當時在法庭上,高夏律師指出魯曉娟正在辦理離婚,不能以夫妻名義收養吉芳,為李紅琴收養吉芳創造了時間。如果李紅琴能夠在深圳立足,有經濟條件,就為收養吉芳又添了一個砝碼。當時高夏律師讓李紅琴去照顧他媽媽也是這個意思。可是李紅琴懷孕了,就意味著她失去了這個砝碼。她一個單身女人,在深圳養一個孩子都已經很難了,更別說養兩個了。
三是若是李紅琴承認她肚子里的孩子是那個工友證人的,那這個證人的證言就會不作數。覺得好像在影片裡面穿插許多耐人尋味的小細節,是陳可辛的電影風格。親愛的裡面有許多不錯的細節:網線上面的那根飄揚的紅繩;老總在飯局講的聰明的猴子的故事;律師媽媽身為優秀老師卻教出罪犯女兒;脾氣非常非常好的律師本人;當然也包括了趙薇角色的老公欺騙她她不能生育而最終她卻被一夜懷孕。
這些細節,似乎統統都跟電影本身的主題並無大關係,但是細想之下又有存在的理由。
以陳可辛的代表作甜蜜蜜為例,裡面也有很多小細節,我所最記得的就是裡面有個外籍教師,他與一名單純可愛的性工作者相愛,然後又陪她回她的家鄉泰國。臨走時,外籍老師淡淡地說,你有空可以來看我,但是要快,因為她有艾滋。言下之意是他自己也感染了,不過他不介意,這段感情令他很滿足,能夠與戀人相伴足矣。了解多一點的話現實中的結局和電影中並不一樣 覺得導演這麼安排結尾是為了引起觀眾的思考 畢竟一部電影選材並不僅僅是反映這一件事 而是選取典型事例折射出一種社會問題 你看 這個電影里有許多不近人情的地方。 比如從一開始的失蹤人口24小時之內不能立案 只有前一個孩子的死亡證明才能辦下一個孩子的出生證明 領養孩子必走的法律程序等等 這些制度都是法律規定的工作人員都是按照法律來辦沒有一點問題 可是恰恰是這些完美的流程忽略了最重要的問題 人情 。如果他們多考慮一些父母的心情丟失孩子直接去動用警力尋找那麼後來的悲劇是不是也不會發生?法律重要還是人情重要?我覺得這也是導演的一個探討點。說到底電影結尾還是暗示了趙薇飾演的角色無法領養孩子 令人嗟嘆 經歷了這麼多隻差最後一步的時候 還是無用功。難道看到這個結局你沒有些許感慨嗎?會想到如果當初她丈夫沒有去拐那個孩子…難道沒有感慨父母為尋找孩子的不易嗎?只要引起了你的思考 那麼導演就算達到了目的了。
她其實很可憐被他男人騙得很慘,她以為自己不能生育,其實是她男人不行!她才是那個最凄慘的人。。。
給沒有生育能力的原罪丈夫釘上十字架,為農村婦女的單純無知撕心裂肺,多讀書,少受騙。
要是能生育,就不會有拐賣了。這孕,來的有點遲
如果太和事實一樣了,那不成了紀錄片了……
認為,最後的趙薇歇斯底里地哭泣是對自己命運悲慘的哭泣,更是對自己能擁有孩子的幸福,有喜有悲,恰到好處,尤其是對於最後的鏡頭,深有感觸
戲劇化的處理,看完讓人唏噓不已,突出李紅琴命運的無奈,對應前面委身於打工同鄉的情節,說實話,我看到那晚的情節,直覺反應她要懷孕了,電影電視里這種一般都是彈無虛發……
應該是她的丈夫騙她不能懷孕的吧,然後她丈夫在外面和其他女人生了孩子讓她安心撫養,沒有怨言。那男的真不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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