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一種理論可以解釋什麼是真正的正義?

各種理論都有缺點的樣子...


不能。

因為「正義」不是一個概念(concept),而是一個觀念(conception)。

概念是客觀存在的,是可以定義的,是分類學的對象。比如能寫字的就是筆,筆的定義就是能寫字。不管你有沒有創造「筆」這個詞,甚至有沒有造出這麼一個實體來,「可以寫字」這個概念就在那裡,不來不去,不增不減,即使「它」的實體不是真的「存在」,「它」的概念也是真的存在的。

但觀念不是客觀存在的,是價值學的對象,是我們「人類」的主觀判斷。比如殺人為什麼不好?你永遠給不出一個最終的所謂「客觀」的價值基礎,只能無限倒推,或武端中止(到上帝或自然法或某種所謂天賦權利之類),或循環論證,用A證B,B證C,C證A。

其實,殺人不好,只是因為「我們認為」殺人不好。「好」和「不好」這兩個詞本身就是我們的價值判斷。

用英國哲學家伯納德·威廉姆斯的分類更明確,概念分為「清概念「和」濁概念「,清概念就是客觀的concept,而濁概念是清概念以及其上附加的我們人類的主觀判斷——比如正義。當我們使用」正義「這個詞的時候,這個詞的含義就包含了」說話者認為什麼是正義的「這層意思。

而題主看到的所謂各種正義理論的爭議,並不是在爭論」什麼是真正的、客觀的正義「,因為不存在這種東西。他們實際爭論的是」哪種正義的定義是對我們人類更好的/更有利的/更可以接受的「。

現在為止,我認為最有說服力的是」共識主義「,什麼是正義?當前社群中大部分人的共識認為什麼是正義,什麼就是正義。但這個共識永遠不會是最終答案。


有啊有啊

讓我來安利 效用主義Utilitarianism

大概意思就是增加社會總效用的行為就應該被視為好的;這裡面的效用就是快樂,就是讓社會整體更開心的行為就是好的、正義的。比如我買麵包,我得到了麵包baker得到了錢,社會的總效用增加了,這個交易是好的。或者政府從富人手裡收稅再發低保,做轉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因為同樣的錢能讓窮人比富人開心的程度要多,所以這個行為是正義的。

當然我們要考慮長期的影響。比如快要餓死的人去偷盜麵包,應不應該懲罰?雖然看起來他偷盜麵包是增加了社會的效用(沒錯,那麼他偷麵包是正義的),但是如果不懲罰可能會讓更多的人偷麵包,長期看可能反而降低了社會的總效用(總快樂),所以懲罰他也是正義的。

總之就是一切為了快樂一切為了效用: )其實其他判斷方法的本質都是效用主義,只不過它們會更進一步去考慮哪些守則是長期可以帶來正效用的(不過其實因為社會人心都在變,並沒有一種恆定的守則可以分辨好壞。所以只有效用主義是最合適的標尺)。


對我最有利的。就是正義。

雙馬尾就是正義!藍白絲就是正義!


每一個具體的人,都無法確切知道正義是什麼。就像小說的主人公並不知道劇情將如何展開一樣。但是,如果小說已經寫了一大半,主人公還是能對劇情的走向做出模糊的預測。人對正義的判斷也是這樣的,每個人都模模糊糊知道什麼是正義,一個群體,他們關於正義的公約數,能夠更大限度地逼近正義。同意木咩同學關於「正義是一個群體對正義的共識」的看法。

那麼能否逼近終極正義?羅爾斯說,只有在無知之幕的後邊,捨棄掉所有自身的具體身份特徵,才能對正義進行判斷。其實,這仍然是不夠的,在無知之幕後邊,人還應進一步捨棄掉人的特徵,物的特徵....一直捨棄,到最後,就只剩下靈魂了,這個靈魂,知道什麼是終極正義。這個靈魂,就是上帝。


持少有思,行罕見事,即為正義。

想別人不曾想的,做別人不曾做的,最小化宇宙熵,最大化信息量,就是正義。

用熱力學第二定律,或者資訊理論都可以完美且本質的解釋正義。

不唯正義,世界萬物都可解釋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認為,我們可以從語言使用的角度上來認識正義,這還不需要通過理論或歷史來追溯。

  真正的正義是什麼?正義即公平,沒有一個正義理論會否認公平的重要。從語言使用的角度來說,當我們日常生活中在運用「正義」的辭彙時,知道什麼用法對,什麼用法不對,考察我們如何使用「正義」這個辭彙,是很明顯地能接露我們對正義的理解,當然我們肯定 「正義」的概念之豐富,可以藉由不同的理論與視角補足。

  從語言使用的角度討論「正義」的概念,Hart在《法律的概念》第八章〈正義與道德〉中,有一個很有趣的例子,Hart從語言使用的角度來看「正義」是什麼,他認為當我們在使用「正義」這個辭彙去評判某些事時,和其他辭彙並不相同,比如說我們不會說打小孩的父親是「不正義的」,而是使用「錯誤的」、「壞的」或「邪惡的」去描述這位父親,但如果今天是父親打一個小孩,而不去懲罰其他犯相同錯誤的小孩,那麼我們就可以用「不正義」去指稱他。

  從這個例子來看,我們注意到,正義雖然也是某種與道德息息相關的概念,但卻和 「好」(good)等概念的運用不盡相同,在中文的語境下,我們雖然也會說某些人是不正義、不好的,但如果只是不好、壞透了,我們卻不會說他是不正義的,覺得比例不對。顯然好與正義並不相等,正義是好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

  那麼「正義」是什麼?Hart認為,我們在使用「正義」或「非正義」去評判一件事時,「正義」幾乎是「公平」的同義詞,我們一般在使用「公平」時,會和兩種社會情況有關:第一,涉及到人們的不同社會階級,第二,與分配正義相關。值得注意的,Hart認為「公平」並不同於一般性的道德,所謂的公平是:個人有權去相互尊重平等或不平等的某一相對地位(individuals
are entitled in respect of each other to a certain relative position of
equality or inequlity)。

  回到問題,我認為公平就是「真正的正義」,不論是亞里士多德所謂的幾種正義,還是其他理論的實質要求,都不容否認「平等」這個意涵。簡而言之,回到題主的問題:「各種理論都有缺點的樣子……」,雖然平等是正義的核心意涵,但問題在於沒有補充原則(或我們說輔助性原則)的情況下,僅是公平的正義,並無法為我們為我們的行為提供決定性的指引,這也就是諸理論所針鋒交錯的問題所在──輔助性原則的爭論,但同樣不容否認的是我們彼此都共同承認──正義是平等,不論是在多少程度上降低正義與平等的關係之重要性,但它究竟是存在的。

  因此,筆者會認為,的確各種理論爭議不休,但真正的正義有一個最大的基本原則,就是公平。

  額外一題,若從西方正義的形象來看,正義女神,一手持劍、一手持秤,劍象徵維持正義的權力、權威,秤則象徵正義是需要思量各種不同情況下相對應的比例──自由。在西方思想中,正義,在權力、權威外,興許就是平等。

20160726-初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定義什麼是真正的正義。羅爾斯說公平即正義,那麼什麼叫公平?在公平的定義沒有出來之前,我們可能仍然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這是一個在個人感情上多詞性的詞,字典里「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作為道德範疇,與「公正」同義,主要指符合一定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就是正義

然而我覺得「在我需要幫助時幫助我」就是正義「與我理念意志相同就是正義」

當然最大的正義還是我炮姐的安全褲(匿了


各位大神答得很棒,在下抖機靈的答一下,不喜勿噴。

據我觀察全球大部分地方大多數情況下,持相同觀點的人多或看起來人多,該觀點即是正義的。


有啊。。

什麼是正義?

顏值即正義。


暫時還沒人 敢 討論這個 可能像很多東西一樣自以為是的定義什麼的 但後來發現太複雜 或者無法討論本質


有。

應用經濟學基本原理可以推導出絕對正義和相對正義的數學模型,其結論清晰可靠,可以解釋社會各種正義相關的法律和政治現象且不違背直覺。

經濟學的結論是:正義就是降低交易成本。


絕對正義是存在的,一直存在,每個人都知道,但是他們認為感情較為重要


推薦閱讀:

換個姿勢,再來一次!
既然世事無常,為何又有輪迴?
什麼是伐柯?
政府對於公民自由的干涉究竟有多大的限度?
人為什麼要遵守法律?

TAG:哲學 | 法哲學 | 政治哲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