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基督徒愛傳教?
偶爾路上,校園裡看到有基督徒會主動拉你傳教,因為好奇去教堂聽了下,牧師也會主動跟你傳教,好像其他宗教沒有這種做法,你信為什麼也要別人信呢?
謝謝邀請。
馬太福音
24:14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誰去傳呢?耶穌吩咐基督徒去傳。
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28: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使徒保羅是一個傳福音者,他執筆的羅馬書
10: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10:15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說明必要性。馬太福音
22: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22: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基督徒藉此表明自己愛上帝也愛人如己。因為彼得後書3:9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傳福音是把福音傳給別人,聽不聽信不信是各人自己的選擇。不存在「要別人信」的問題。基督徒也是普通人,精神境界並沒有特別高。
任何真正全身心投入到福音事工的基督徒都可以用大小事例告訴你向世人傳福音是何等艱辛的崎嶇道路。
他們身心靈里承受的壓力和痛苦,他們在時間金錢物質中的擺上,也不是非信徒可以估量。為什麼代價這麼大他們仍要如此行?因為這是 神的心意,耶穌的命令。——而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是遵行 神旨意的人。兩個方面:第一,這是一個要求,信基督的都會讀聖經,聖經教導基督徒要把福音也就是信仰傳給萬民,所以基督徒傳福音是一個基本的工作。第二,既然信仰基督,自然覺得這是個好事情,福音的願意也就是good news,好消息的意思,傳福音就是把自己認為好的東西介紹給你。把好的東西介紹給別人幹嘛不樂意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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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宗教也有傳教活動。
只是有的宗教其傳教行為表現不明顯,或我們不曾注意到而已。另外,客觀地說,我們得到了自己認為是好的東西,我們會不會願意介紹給他人或親戚朋友同學?如果我們會這樣做,那麼基督徒在這個問題上也存在同樣的心態和想法,就是把自己認為最寶貴最有價值的信仰介紹給自己認識的任何人。
對基督徒而言,基督就是最寶貴最重要的東西,所以基督徒會非常願意與人分享基督的真道,為要與人同得這救恩的福音。如果他傳福音 ,是因為他不自私,如果他身為基督徒卻不願意傳福音,只能說明他的自私、專顧自己不顧他人。至於對方信不信,在基督徒有很清楚的解釋——有人撒種,有人澆水,但叫他生長的乃是 神,而不是人——所以,所傳的對象是否願意接受信仰,是他自己的選擇,而不是這位基督徒了。 只是,若基督徒不肯撒種,以基督信仰原則來看,就有禍了。所以基督徒的職責之一就是傳福音。 至於說什麼人的發展性、自立性之類,這種總結方法是一種社會心理學分析,並不適合用來解釋人類的信仰活動,因為信仰問題是已經超出了人類簡單的社會心理問題。因此這種分析方法並不正確。.為什麼基督徒愛傳教?
謝邀。
如果有一天,我中了億萬彩票,今生衣食無憂;或許在度過狂喜、暴花
(fa)戶揮霍的日子以後,內心仍然有無法滿足的落寞的虛空。若是人活著只為自己快活、得意,人生總會被愁苦刺穿;相應的,當我們學習關心他人,理解別人
並設身處地為人著想的時候,我們為人處世、自己的環境也會越來越順利,越來越好。人內心深處,有一個律,只有人幫助人時候,人內心的快樂是強於自己的快樂
的。還記得老祖宗講的,獨樂樂,與眾樂樂,孰樂?獨自喜悅,與眾一起喜樂,這是一種不一樣的人生觀和生活方式。人得了好東西,自己獨自得到好處,自己得
著,自我中心活著,有生之年或許快活,但離開肉身靈魂出離肉身的時候,必然被自我的殼子轄制的很痛苦;這還是暫且不論及靈魂其後的去處,即使是這心靈的痛
苦已經是人緊抓芝麻,不要大海洋水般的浩大的東西。
把好的東西給人是因為自己真的以為好,把自己以為不好的給人,那是騙子。您覺得呢? :)
羅馬書10:13-14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上文是摘自聖經中羅馬書的兩節經文。聖經乃是 神所默示的,並且作為基督徒的信仰根本,在此處很明確的告訴我們基督徒們,我們應該出去傳福音。這是 神的誡命,也是每個基督徒的責任和義務。公開傳教是違法的,再有這樣的可以告訴他,讓這幫數祖忘典的有多遠滾多遠。
宗教一般都要傳教啊,沒有信徒,那不就完蛋了吧。基督教還好吧,比以前開明多了。
就像談了戀愛的人愛給人作媒
這個問題視乎回答者是否是基督教信徒而有所不同。我在這裡暫且以「答主希望得到非基督教信徒的旁觀觀點」來揣測,希望沒有對你與各位基督教信徒造成冒犯。
我個人認為這裡面涉及到了三個層次的需要。
第一個是人的自立性的需要。「某一個人」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概念,與「個人之外的世界」天生構成矛盾。這個矛盾雙方的強弱顯而易見。出於人個體自立的需要,他有一個世界觀且需要有一個確實的世界觀;為了維持這一矛盾並進而主導這一矛盾,他需要從矛盾對方那裡獲得增補,進而確認與確實自己的世界觀。人的世界觀取決於人對世界的認知,並滲透於自身的言行以實踐。人與人之間世界觀的交流產生矛盾,在這時,世界觀的「輸出」,就成為了個人自立的必然、客觀的需要。
這一需要的實現是無意識的,所有人的所有言行都必然包含這一需要。第二個是人的發展性的需要。人的發展性的方向遵循於自身世界觀的指導,並且認為自身世界觀與「世界的發展的方向」同一。因而,他也必然會主觀認為其他個人有需要遵循與自身相一致的發展的方向。主動的個人自身世界觀傳播,是對人自身的發展的實踐,也是通過這一行為來認識、調整自身世界觀與世界整體本身關係的實踐。
用道德、宗教上的說法,即是,認為善,即行善,並讓眾人行善,以期大同。顯然,對於實踐者來說,「善」是富含個人自身認知的,「大同」也是建立在個人世界觀之上的「大同」。
這裡需要澄清一個問題。是否主動實施這一行為取決於人的自身認知,取決於人對自身世界觀的了解,因此並非所有人、並非個人總是在進行這一行為,因此「沒有進行主動傳道行為的人」的場合是成立的;然則這便是不符合人的發展性的需要的,沒有主動地進一步確立、調整自身世界觀,他在自身的發展上就會因此而有所缺失。對於本問題、討論基督教信徒傳教需要的場合,就是因為基督教信徒對於自身信仰的主觀確認,認為這與世界發展方向同一,傳教即是自身發展、帶動他人發展與世界發展的必然需要。對於基督教信徒自身而言,這一需要是最能被他們自身認可的解釋——但事實並不僅僅如此。第三個是教義紀律的需要。這一點與上面第二條所涉及的基督教信徒自身期望並非一義,既不是自發也不是自覺,而是指的他勵的、紀律性的需要。傳教紀律確實是基督教得以發展的根本原因之一,既在於發展信徒,也在於發展自身理論體系之上。因此,積極傳教也是教派作為一個「非人個體」自身確立的需要,而作為維持自身存在的紀律之一。我們可以認為,「傳教」是宗教的本質屬性之一,沒有傳教行為的思想體系是無法稱之為宗教的。
——在我看來,教典當中所關於傳教的種種說法,無一例外可以解構為這三種需要的組合。
——在我看來,依照我所說的第二個與第三個需要,知友王佳音「不存在『要別人信』」的說法是不成立的。一切個人一切闡述(不僅僅是個人對於自身世界觀的闡述,更不僅僅單指基督教信徒的傳教)都必然包含了「要別人信」這一前提,否則無法構成闡述本身了,它便失去意義了。至於對方「是否信從」,那才不是個人需要考慮的問題。
——三個需要的第一點是前提,第二點則是基督教信徒對於傳教熱情的基礎與主幹。第三點對於基督教信徒個人的傳教熱情來說更多的是一種強化,只不過很多時候非基督教信徒會誤解這才是主要需求,這實際上是把教派這個「非人個體」與基督教信徒個體人這兩個概念混淆了。中老年人群體中宣的差不多了,一些教團為了持續在華基督教的發展,不向大學生和未成年人宣教可能嗎?
美國本土的信眾日益減少,年輕人很少去教堂了,現在去教堂的人據我目測大半是中老年人。富裕教區的日子還好過些,你讓美國的平凡牧師們的生計怎麼辦,在神學院里學習的年輕人還有動力嗎。一些人之所以積極向中國傳教,主要是意圖填補中國的信仰空白,順便把小竹籃放在你面前討個奉獻。傳教士也是人,也要生活,沒毛病。
大家都是比較證正面積極的說法,那我就說說其他的原因吧。
我也沒去過別的國家,通過網路了解一下,很少聽說別的國家基督徒會沒事出去傳教的(也有可能他們本來信基督的就挺多不用傳?),為什麼中國就那麼多呢?因為中國人自古以來祭祀的都是自己的祖宗,聖賢,祭祀祖宗是不忘本,祭祀聖賢是為了見賢思齊。我們一開始是不信奉什麼宗教的。
後來有了老莊的道教(其實我覺得老子創立的也不應該算是一個教,它應當是一種學派。不過後來慢慢演變成了道教),又有了佛教傳入,中國人才開始信教,但是佛教傳過來也不是那麼快就紮根的,也經過了不斷的磨合與中國人的習慣文化相結合,然後才被老百姓接受了。基督教就不行了,不是說它教義不好,而是它太遠了,想像佛教那樣方便滲透中國文化很困難,所以一開始中國人都是不接受它的。傳教士很早就嘗試來中國傳教,不就一直不行嗎。後來到了近現代才慢慢有了好轉。但是教徒的基數仍然很小,相對比佛教徒而言。所以他們這麼熱情積極的傳教,是想擴大信仰範圍(當然上面諸位說的也有道理,因為他們的教義確實也那麼說了)雖然也許教徒的目的非常單純,但是這其實也是一種文化侵略(因為無論是基督教還是天主教,都不喜歡更改教義。但是又因為文化不同,西方人的思想很難融入中國人的血脈中。後來之所以可以在中國有所收穫,還是因為不得已為中國人的習慣做出了一些讓步)。而且說句實在話,宗教可以使人內心平靜,獲得救贖,但是涉及利益的時候,它也沒用。否則哪裡來那麼多戰爭?不管是穆斯林還是基督徒,亦或是佛教徒,中東,歐美還是亞太哪裡沒有遭受過戰爭的荼毒?很多戰爭甚至就打著聖戰的名義呢。實際上也不過是利益之爭罷了,哪裡來什麼忠誠的信仰。如果哪個教會可以通過勸人向善平息戰爭,那我每天給他上三炷香。總而言之,信仰這個事是很私人的,只要不是邪教,信什麼都有道理,共產黨還信馬克思呢。我認為傳播信仰那是宗教的延續方式,只要別太過分就行。(我是見過的,基督徒在路邊傳教,見人就拉著要入教,如果告訴他已經有信仰了,他就會瞪大眼睛指責那是異教,會下地獄的!媽呀,就算您真那麼認為也別說出來吧,會被揍的!)我能想到的就是這些啦!聖經上的解釋是通說啦~我在想,背後有沒有利益驅動?發點飯補總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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