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里有撲手榴彈的規定,或者傳統嗎?
為了更多的隊友和任務,犧牲自己?
美軍還真有這麼個「傳統」,可能來自美國隊長(笑)拿到MOH的好大一票都是肉身撲手榴彈,最神奇的是還有撲完手榴彈活下來的——
卡彭特2010年11月在阿富汗服役期間,一枚手榴彈被扔到美軍崗哨。卡彭特為救護戰友用身體擋住手榴彈,爆炸融化了他的裝備,炸飛了防彈衣。他本人在爆炸後失去了大部分的頜骨和一隻眼睛,手臂有30多處骨折,陷入昏迷達5個星期,之後兩年半的時間都在醫院接受治療,接受了近40次手術。
(防彈衣夠厚實,可能手榴彈存放也比較久炸藥部分失效,再加上逆天的運氣)。再舉例:截止2010年,伊拉克戰爭一共發出去4枚MOH,其中三枚是發給肉身撲手榴彈的。以下內容轉載自https://m.douban.com/note/90418960/海軍下士Jason Dunham,2004年4月14日(這日子真不吉利),Dunham帶領的巡邏隊在伊拉克Husaybah遭遇伏擊,一名武裝分子扔過來一枚手榴彈,Dunham撲到手榴彈上,試圖用頭盔阻擋手榴彈的衝擊波未成功,身受重傷,八天之後在醫院身亡。陸軍專業軍士Ross A. McGinnis,2006年12月4日其所在排在伊拉克Adhamiyah巡邏時,被游擊隊往車內扔進一枚手榴彈。McGinnis通知(估計是喊:"Potato masher")其他四名士兵,並用背部抵住手榴彈,當場身亡,其他四人僅受輕傷。你還真別說
去年我帶新兵實投真tm有人手抖扔腳底下的嚇tm死爸爸了卧槽你問我撲了沒廢話
老子飛起來就是一腳先把小夥子踹出去然後那麼一躍--------
---------想啥呢
當然是撲進溝里了不然我還能在這跟你們吹牛b?解放軍里撲手榴彈、炸藥的不要太多,信不信我隨便舉出20個你從來沒有聽說過的,因為撲手榴彈、炸藥被國防部、中央軍委、大軍區、軍兵種授予榮譽稱號的英雄模範人物?
王裕昌 高炮5師管理員 愛兵模範 國防部 1966年
蔣新苟 福州軍區守備71團4營16連戰士 無限忠於毛澤東思想的無畏戰士 福州軍區 1966年
魏忠義 步兵273團3連3排長 愛民模範 福州軍區 1967年
門合 青海省軍區獨立師4團2營副教導員 無限忠於毛主席革命路線的好乾部 中央軍委 1968年
李全洲 1軍1師3團特務連工兵排副班長 無限忠於毛主席的好黨員 中央軍委 1969年
趙春華 濟南軍區守備27團3連戰士 無私無畏的好戰士 濟南軍區 1976年
扎江 四川省紅原縣人武部參謀 模範人武幹部 中央軍委 1977年
鄭喜亭 海軍青島水警區通信站指導員 模範政治指導員 海軍 1977年
吳志國 23軍坦克團高炮連長 雷鋒式的好連長 中央軍委 1977年
李有福 蘭州軍區軍馬總場機修廠武裝助理員 雷鋒式的好乾部 蘭州軍區 1978年
曹翠江 安徽省軍區獨立師1團特務連工兵排長 雷鋒式的好乾部 南京軍區 1978年
程志國 黑龍江省軍區獨立師1團輪訓隊教導員 雷鋒式的好指導員 中央軍委 1978年
張和水 福州軍區守備6團1營1連戰士 雷鋒式的戰士 福州軍區1980年
黃正早 獨立2團7連指導員 雷鋒式幹部 武漢軍區 1980年
黨翻身 21軍61師181團3營炮連排長 愛兵模範 中央軍委 1980年
于振良 海軍煙台訓練基地訓練團1大隊1中隊長 雷鋒式的好乾部 海軍 1981年
孫家進 濟南軍區守備21團1連2班長 捨己救人的好戰士 中央軍委 1981年
陳金才 高炮634團3連有線班長 勇於獻身的模範共青團員 北京軍區 1981年
曾源泉 工程兵建築第225團輪訓隊隊長 捨身救戰友的好乾部 廣州軍區 1981年
文謀桂 121師362團2營5連長 愛兵模範 廣州軍區 1981年
以上只是在訓練場上撲手榴彈和炸藥的部分英模,如果再加上沒有評為英模而是記功的,甚至連功都沒有記上的,不知道有多少。
哦,對了,在1962年對印自衛反擊戰中率領一個戰鬥小組,插入印軍縱深7.5公里,打了5仗,勇敢機智地連續奪取印軍兩個炮兵陣地,殲滅印軍7人,繳獲火炮7門,炮隊鏡、望遠鏡各4付及其他軍用物資一批的傳奇英雄龐國興,也是在民兵手榴彈實彈投擲訓練時犧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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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註中越戰爭史,兼習解放軍其他歷史時期戰史。
微信公眾號「南疆烽煙正十年」
說真的,這個邏輯請一部分答案理清楚:
不是因為有這樣的傳統或規定英雄們才去撲手榴彈的。也不是說:「國家說了,撲蛋有獎」,他們才去的。
而是因為英雄們在危急關頭,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來保全更多人,也有可能保全了軍事任務的成功進行。
所以鑒於他們這種英勇犧牲的行為,國家給予應得的榮譽。這不是為了鼓勵更多人去這麼做,而是要告慰這些犧牲的英雄們。
去年帶新兵就遇上了,命懸一線啊…深井冰才去撲手榴彈,正常人都是拉著旁邊的人就跑的…平時模擬訓練也會預想手雷掉落的處置方法,十個預案十個都是告訴你怎麼跑到安全區,沒有一個會告訴你撲彈或者用手去接去撿…視頻不支持,就不傳了~
沒有。
傳統的確是地上撲,但不是沖著手榴彈,而是遠離那玩意兒。王傑!!!!
1965年7月14日,王傑在江蘇省邳縣張樓公社(今邳州市張樓鄉)幫助民兵地雷班進行軍事訓練。當炸藥包即將發生意外爆炸的危急關頭,為保護在場的12名民兵和人武幹部的生命安全,他毅然撲向炸藥包,獻出了自己23歲的年輕生命。根據他生前願望,所在部隊黨委追認他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和全國婦聯分別發出通知,號召向王傑同志學習。學習他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踏踏實實,埋頭苦幹,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高貴品德。1965年11月27日,國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班為「王傑班」。黨和國家領導人周恩來、朱德、董必武等為他題了詞。蘇寧,山西省孝義縣(今孝義市)人,1953年出生,1969年2月應徵入伍,197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班長、排長、連長、作訓參謀、作訓股長、營長、炮兵團參謀長等職,中校軍銜。先後受嘉獎5次,提前晉級1次,立三等功1次。
蘇寧入伍22年,以對黨對祖國對人民的無比忠誠,埋頭苦幹,在所工作過的崗位上,取得了出色成績。他心繫祖國安危,著眼於未來戰爭,一心為提高部隊戰鬥力著想,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刻苦學習和掌握現代軍事科學和軍事技術,潛心鑽研軍事理論,先後撰寫了70餘篇、共30多萬字的學術論文。他撰寫的《用對策論研究選擇炮火反擊最優方案》學術論文,幫助指揮員在諸多炮火反擊方案中選擇最佳的對策、時間和力量,被評選為軍區優秀論文,蘇寧也因此成為中國軍事運籌學會正式會員。他撰寫的《用運籌方法優選野防最佳方案》論文,首次提出和論證採用縱深機動防禦的設想,對戰術改革具有重要意義。他提出的《摩步師攻防計算機輔助決策系統》總體設計方案,共兩萬餘字,幾千個數據,上百個計算公式。後來,在此基礎上,經與專家合作,研製成了《陸軍師團攻防作戰微機模擬系統》,由此引發了指揮手段的巨大變革。他還腳踏實地進行部隊急需項目的改革,為提高部隊戰鬥力作出了貢獻。為了提高部隊野戰生存能力,他製成了雪地宿營用的「罩式帳篷」;為了提高部隊雪地機動能力,他設計了減輕戰士負荷的三種爬犁;他還研製成火箭炮簡便射擊發射架,製作了導彈野戰訓練模擬器等。從1981年到1991年4月,他自己完成和參與研製的改革有162項,其中1項獲全軍模擬器材二等獎,6項受到總部、軍區機關肯定和推廣,1項獲軍區科研成果四等獎,8項被軍區、集團軍推廣。蘇寧被戰友們讚譽為「炮兵英才」。蘇寧曾先後3次冒著生命危險保護戰友,為群眾和戰友做了大量的好事。1991年4月21日,他組織部隊進行手榴彈實彈投擲,在發生意外情況的危急時刻,為保護戰友的生命安全身負重傷,經搶救無效,於1991年4月29日犧牲,年僅37歲。1993年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蘇寧「獻身國防現代化的模範幹部」榮譽稱號。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為之題詞,號召全黨全軍向他學習。對於手榴彈這玩意,美帝的審美觀就是撲手榴彈拯救隊友,而中修的審美觀是用最後一枚手榴彈和敵人同歸於盡。
不過雙方都沒這個傳統,也沒這種規定。我覺得,應該是絕對不會有這樣的規定的。
如果誰家軍隊這麼蛋疼規定了,想像一下,對方一個手榴彈過來,己方前後左右的人都撲上去了。。。而且不撲過去的還屬於違規,事後還得收拾一下。在前面答案里說到個撲了手榴彈沒炸的鄰居大哥,我覺得可以單開答案仔細說一下。
這位哥六十年代生人,大我十多歲,小時候管他叫叔叔,現在改叫哥了。
八十年代他參軍,當了個汽車兵,沒有上雲南前線,主要是後方在運輸各種物資,閑下來了協助訓練民兵。當時的民兵訓練都是玩真的,但又不像現在有保護牆防爆溝,就在一個大平地。有一次訓練民兵投彈的時候,一位大叔脫手了,手榴彈就在地上嗞嗞冒煙,周圍的民兵全懵了,鄰居大哥叫了一聲「你們快跑」一下子撲到手榴彈上。結果過了半分鐘,屁事沒有,是顆啞彈……既然沒事,那就不算什麼英雄行為,沒通報也沒嘉獎,事後說起來還有點尷尬,左鄰右舍的長輩還拿這個打趣他。
後來鄰居大哥復原回來,有次來我家串門,說到這件事情,問他當時怎麼想的,鄰居大哥說是當時根本沒時間想什麼,就一個念頭把這個爆炸的影響減到最小,周圍都是民兵,他們沒我懂,反應沒我快,只能是我上了。之前看的英雄事迹都是撲的,那我也撲吧。後來想想,那種情況下也只有撲上去,用手撿起來再扔來不及,用腳踢的話木柄手榴彈不能滾,踢不出去多遠。
再後來我大一些,又說到這個事情,問周圍要是沒人你撲不撲。回答是「你腦殼是杠的啊?周圍沒人鎚子大爺才去撲,車轉身跑遠點趴倒。」
再再後來,前年春節回家和他一起喝酒,喝多了就說了那句話「媽的還不如當時那顆手榴彈炸了,沒死能有嘉獎,死了算是英烈,怎麼看都強過現在。」我當時是拿著酒杯用看白痴的眼神盯著他,盯了半天,然後又碰了一杯。
沒有這種訓練,用腳趾頭都能想明白。
新兵第一次實彈投擲,是要求連隊幹部在身邊保護的,而且有便於隱藏的工事。一旦發生彈脫落於身旁的情況,幹部要迅速把新兵弄到工事中隱蔽!「管人不管彈」是第一原則。
大家看看這是百度的圖片。具體到戰爭狀態或執行任務過程中,我認為會出現為了救戰友或完成任務而奮不顧身的情況!可以參考下quora上的答案:Weapons: Does the military really teach or encourage soldiers to jump on a grenade?[quote]No. Its neither taught nor encouraged, for the simple reason that it doesnt have to be. [/quote][quote] Survivors of these selfless acts have said that at that moment their own mortality didnt even occur to them.[/quote]美國軍隊沒有規定,據我所知以色列軍隊也沒有,不過當兵的應該都知道用自己身體去擋爆炸碎片的話會給隊友留下很大的生機。國內軍隊最多應該也就只是告知一下這個可能行吧,應該也不會這麼公然鼓勵軍人去送死的。求內部人員解答。
勇者行動裡面,那個手榴彈如果不撲上去,所有人都會受傷或者死亡,任務失敗,被敵人抓住,排隊槍斃。那個上尉(是上尉吧?)犧牲自己一個,換取大家安全和任務成功,很值得欽佩!
去看《美國隊長》
規定肯定是沒有……傳統理論上來講就更沒有了……
事實上稍微了解的人就知道,如何有效避免手雷殺傷即便是在訓練中,教官也會非常熟練的處理
不巧,前幾個月恰好有這麼一件事雲南蒙自:解放軍女兵投擲手榴彈脫手 4秒內成功避險 [晨光新視界]視頻我父親當兵的時候,正趕上對越自衛反擊戰,連隊新兵都要參加擲手榴彈訓練,最後進行扔真手榴彈時,一個新兵不小心扔到人群中,當時指導員就撲上去,犧牲了自己,我父親也因為這件事情影響沒有提干成功,最後轉業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