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5歲的讀書軌跡
從2016年的12月15日到今天,剛好一年,其中的空閑時間,大多用於讀書。在這個節點,記錄自己的閱讀經歷,於我而言,有特殊含義:一方面,可以幫助我梳理過往的閱讀思路,優化下一步的閱讀計劃;另一方面,同眾人分享自己的閱讀經歷,可以碰撞出更好的想法。
英文系畢業以來,我更偏好讀英美作品。話雖如此,2016年以前,我的閱讀,少有章法可循,讀完《弗洛斯河上的磨坊》(The Mill on the Floss)後,我可能會拿起艾默生的散文集。時間久了,我也越發困擾,這樣的閱讀,似乎過於鬆散,沒有體系。本科期間,系裡確實開設過《英國文學史》、《美國文學史》之類的課程,不過囿於時間,多是選讀,我們接觸了許多大家,但腦海之中,多是隻言片語的印象。
為了改變這一局面,我決定從美國文學入手,組合自己的文學拼圖。具體怎麼讀呢?之前寫畢業論文時,我讀過幾本申丹老師的著作,很受啟發,她在書中提出了整體細讀法,即從文本細讀、社會歷史語境、互文關係三個維度入手,對作品進行深層次解讀。我後來的閱讀計劃,也是按整體細讀法擬定的。相較於英國文學,美國文學的體量要小很多,但要讀完所有的作品,也不現實。因此,我以童明的《美國文學史》為基礎,按時間書序,擬了份書單。各個時期的主流作家,都有所涉及,至於作品選取,多是選作家最有名的一本。
為提升文本細讀能力,讀完一本作品後,我一般都會讀一本相關的二手材料。(以《瓦爾登湖》為例,讀完文本後,我會認真翻閱《瓦爾登湖新論》(New Essays on Walden),看看自己同專業讀者的差距)。社會歷史語境方面,宏觀層面,我先後讀了李劍鳴的《美國的奠基時代》、方納的《給我自由》(Give Me Liberty)及霍華德·津恩的《美國人民史》(A Peoples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最近則在啃《光榮與夢想》);微觀層面,我會讀相關的人物生平。至於互文,完成了從《五月花宣言》(「The Mayflower Compact」)到《看不見的人》(The Invisible Man)的跨越後,我或許可以感知作品間的聯繫。其理想效果就是,閱讀霍桑的《紅字》時,我可以跳出簡單的情節閱讀,透過文本細讀,闡釋出作品的深層內涵,並聯繫社會歷史語境、互文關係補充印證自己的觀點。
我頗具野心的美國文學閱讀版圖,伴隨著七月份《寵兒》(Beloved)的閱讀,畫上了最後一筆。之後,我讀書隨意了許多,經典、暢銷,抓來就看,在Audible上,聽了斯威夫特的《格列佛遊記》(Gulliver』s Travels)後,我就在Kindle上翻起了《當呼吸化為了空氣》(When Breath Becomes Air)。
回過頭看,讀完《寵兒》後,我的閱讀能力並沒有質的飛躍,在沒有二手材料的幫助下,我依舊不會關注蓋茨比碰倒時鐘的細節,也絕不會將桑迪亞哥帶回的魚骨,同十字架聯繫在一起。絕大多數時間,我依舊是一名普通讀者,跳不出情節的重力。不過,通過這一年的英文閱讀,我至少可以偶爾將自己從情節中剝離出來,尋找情節外的關鍵元素。至於我讀的幾千頁美國史,似乎並沒有在我的腦海中,留下太多細節,但至少讀到FDR時,我可以反應過來,這是羅斯福。
除過英文閱讀外,法文閱讀也是我25歲日常的一部分。2016年,我在西安法語聯盟報了一個月的法語班,當時設立的目標,就是能用法語閱讀、交流。大一大二,為了提升英語語感,我讀過不少《怦然心動》、《達芬奇密碼》、《一天》、《1Q84》(英文版)之類的暢銷書,效果很好。2017年初,我決定故技重施,通過簡單的法語作品,快速找到法語的感覺,兩個月內,我先後讀了《小王子》、《偷影子的人》、《局外人》,之後,我碰巧在網上找到了《哈利波特》的法語版,圖省事,就一路看下來了,現在在讀最後一本。剛開始讀《哈利波特》系列時,我覺得讀完後,自己的法語,應當可以達到英語大二時的水準。從泛讀層面上將,確實如此,相比《魔法石》的閱讀過程,我讀《死亡聖器》時,要流暢許多。另外,大量的閱讀,也帶來了其它方面的提升,以聽力為例,半年前,我看法語配音的火影,還需要字幕的輔助,最近重溫時,基本可以脫離字幕。
英文、法文都談了,中文呢?原來和朋友聊文學,聊到國內作品時,我總會尷尬地說:「沒讀過」。略帶諷刺意義的是,我25歲以前的閱讀,確實沒怎麼涉及過嚴肅的中文閱讀。本科導師曾給我論文提了項簡單要求:文清字順。可惜的是,由於長時間只接觸英文作品,不碰好的中文作品,我寫出的中英文,都很彆扭。為了脫離中英文,兩手都很軟的尷尬境地,我決定從《論語》《孟子》開始,按從古至今的順序,好好補一補中文。前一陣,我已經完成了《史記》本記部分的閱讀。
另外,相較第二語言,母語確實更容易提升。富蘭克林曾在自傳中提到一種練筆方法,即找一本自己欣賞的文集,看一篇以後,記住大意,自己動筆,寫一篇文章,之後比較自己作品同原文的異同,從而快速學習其風格。有一段時間,我反覆琢磨刀爾登的文章,自己的行文,也因此流暢了不少。可惜工作以後,空餘時間少,讀了英文、法文後,常常沒時間讀中文作品。自己這一年的進步,也相當有限。
每位讀者都是貪心的,這也是《極簡??史》暢銷的原因,人們都希望自己可以通過儘可能少的閱讀,獲取儘可能多的知識。25歲的我,亦是如此,近一年來,我制定書單時,都希望自己在翻到最後一頁時,可以變成另外一個人,一個可以一眼讀出新意的專業讀者。但這並不現實,進步總是以漸進的形式發生的。
另一方面,25歲的閱讀軌跡,也確實存在許多瑕疵。其一:多數情況下,我只是一本一本地往下讀,很少回頭,重讀作品。多數讀者,第一次閱讀作品時,會被字面意義所吸引,唯有通過反覆閱讀,方能洞悉聚光燈以外的細節;其二:我雖有做讀書筆記的習慣,但所寫的文字,更類似於故事梗概,它足以幫助我回憶起美國歷史中的事件,卻無法引領我走入文學作品的內核。要想提升,就必須在筆記中融入更多思考與探索;其三:避免鬆散、無序的閱讀,七月份以後,我的閱讀過於隨意。之前,我用了兩年的時間,勾勒了美國文學的輪廓,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為這幅畫雕琢細節,填充色彩。《瓦爾登湖》是我近兩年來最喜歡的作品,或許我可以從梭羅開始,對一位作家集中閱讀;其四:有時候悶著頭讀,忘了放下書和師長、朋友交流。我們現階段所遇到的困擾,很可能具有普遍性,同他人請教、交流,可以獲取啟發,少走彎路。
除過上面列舉的瑕疵外,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正如標題所暗示的,我似乎想通過閱讀解決一切難題。25歲的書單里,有一本史蒂芬·金的《談寫作》。但事實上,僅通過讀,是無法提升文筆的,唯有不斷動筆,方能逐步突破。他的建議十分中肯:「修改時,可以將原有的內容縮減百分之十」,但要落實這一點,還須讀者自己用筆墨體會。
在之前的知乎回答中,我大肆鼓吹:刻意背單詞,收效甚微,最好的記憶方式就是在閱讀中,邊讀邊記。現在看來,並非如此,於我而言,現階段提升辭彙量,最好且最快的方式,就是通過閱讀積累生詞,然後將生詞一併導入到歐路詞典中,刻意記憶。(舉個例子,在Kindle上讀完《瓦爾登湖》後,可將此書的生詞導入電腦,然後上載到歐路即可)
2017年年初,我和後浪合作,翻譯了一本書。在此之前,我覺得對於經常讀原版小說的人而言,翻譯一本不到300頁的書,算不上浩大的工程,更何況,我之前還有翻譯過希爾頓、百威、聯想等公司的宣傳文案。事實證明,我錯了,在翻譯過程中,我數次想放棄該書的翻譯。要想獲得一個領域的經驗,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進入該領域,而不是寄希望於所謂的觸類旁通。
本科期間,許多同學都有一個疑問,為什麼有的教授,寫出的英文論文,語言優美,內涵深刻,但授課時,口語卻平平呢?通過大量的英文閱讀和寫作,口語確實差不到哪去,但要以聲音的形式,流利準確地談論一本作品、一個人物、一種理論,就需要刻意的練習了。如果我想以英文和他人無障礙地談論作品,那麼,讀完以後,我就不能僅僅停於紙筆之上,還須按下手機的錄音鍵,張口說出自己的感悟。
這就是我25歲的閱讀軌跡,希望她可以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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