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在應對有人質在手的劫匪時,理念和執行上有何不同?


這個問題要分類討論一下了

1恐怖分子劫持人質類型:

不用說,擊斃才是王道,因為其專業性和破壞力遠超普通劫匪,在不可預見的未來,隨時存在著事態極度惡化和完全失去控制,所以人質往往會做出巨大犧牲。(有些劫匪的目的就是賺足便宜後,和人質同歸於盡,你說怎麼談?)

A,據英國《每日電訊報》5月4日報道,英國國防大臣菲利普-哈蒙德表示,奧運期間如果飛機被劫持事件,即使機上有大量無辜乘客,必要時也會下達擊落飛機的命令

B,德國前國防部長約瑟夫·容對德國《星期日圖片報》說,他堅持在緊急情況下擊落恐怖分子劫持的飛機。

C美國在911後也出台了此類規定

D俄羅斯別斯蘭事件:俄羅斯軍方包圍了學校3天試圖解救被圍困的平民和學生,事件結束時326名人質死亡。隨後俄羅斯對車臣武裝分子及其領導人展開了近乎殘忍的報復,幾乎全滅對方。

2專業綁架團體劫持人質型

帶有明確的目的性,劫持人質者具有較強的反偵察能力,在某些情況下具備一定的自帶火力

說實話,這一部分,和理念沒啥關係。靠的就是技術和經驗,有技術有經驗,理念P用都沒。

我國的特警和SPC在武器技術上遠不如美國和一些歐洲國家的SWAT------------而且非常蛋疼的一點是,由於這部分對付綁匪所要用到的煙霧彈,室內步槍和」鎮壓道具「重合度過高,歐美國家一直不肯把技術給我們。好在我們國家在具體的戰術布置和戰術執行力上還是可以的,稍微彌補了這部分的不足。

所以說在對付這種劫匪的情況下,往往是技術和實際經驗決定了所謂的理念和執行。完美的戰術安排,優良的武器裝備,準確的綁匪信息,是你衡量你談判時的籌碼和忍讓的力度的最大保障---------- 對比這幾方面的合集就是所謂執行上的差距和不同了

這部分需要非常高水準的客觀性思維和理性思考,類似」理念「這樣偏感性偏抽象的東西完全沒有市場,這個放之四海而皆準,那怕是美國的談判專家也不會對專業綁匪有任何憐憫的,人質是天,綁匪死活不在考慮之列(如果掌握重要信息,有重大的挖掘價值,就另當別論了)

3第三部分,臨時起意行的劫持人質型

綁匪情緒往往比較激動,目的性不明確,武力較為弱,反偵察能力較弱

對待這部分劫持人質者,存在理念上的差距,而且非常大

主要原因有三個

1和領導政績有掛鉤

救出人質,能記功勞,人質死掉,面臨被上級叫去吃蛋糕的風險。至於劫持者死不死完全和政績無關。

2談判成本過高

a我國談判專家的水平相對於發達國家來說差了幾個檔次,人家是有專門的談判人員的培養機制的,我們更多是半路出家的兼職人員,甚至在一些小地方,還要局長,隊長們親自出馬,毫無專業性可言,當然越談越心虛了。

b。由於我國傳統教育體系對表達能力的培養普遍存在不夠,導致很多臨時起意的劫匪在這種高壓環境下,根本說不清自身訴求*(電視劇上的歐美劫匪基本的其表達能力往往還是過關的),交流談判空間一下子就被壓縮了非常多,這種壓縮會給談判只留下很小的餘地,爭取到很少的時間。

3 暴力解決劫持者成本過低

相對於談判人員水平,我國的狙擊手在同類比較中明顯水平更高,而且直接擊斃所產生的社會威懾力會讓很多沒有民本人權思想的頭頭們求之不得。

最後吐槽一句

民主國家警察靠三觀決定執法理念,我國警察靠三個代表決定執法理念 ,呂宋警察靠阿基諾三世決定 執法理念 。


理念上沒有區別,都是保證平民和人質的安全第一。但各國面對劫持事件時不同的反應,取決於手裡的牌。牌就是能夠執行任務的部隊、當時的政治環境甚至於政治家自身的前途。其中,最重要也是最終極的牌,就是執行反劫持任務的部隊。手裡能夠調用的部隊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就決定了政府的腰桿硬不硬。

執行反劫持任務的部隊主要分為軍警兩路。

通常來說,軍隊負責執行反劫持任務的部隊,通常面對的都是窮凶極惡的恐怖分子、極端主義者等。目的決定手段,所以作風都比較狠辣。經驗豐富老到,行動迅速,很少會像警察一樣因為顧及到平民和人質的安全而導致出現大的問題。但也由於行動作風的原因,往往會出現平民附帶傷亡。常見的如SAS、阿爾法、食品廠等。

舉個栗子把,1980年SAS在執行伊朗大使館反劫持任務時,6個劫匪當場擊斃5個,還有一個混在人質群里,被SAS甄別出來後立刻拖出來準備槍決,幸好有個人質死死抱住了劫匪才得以逃過一劫。(這裡就要扯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了)想看SAS是怎麼執行任務的,請自己去尋找非著名英劇:Ultimate Force(五星吐血推薦!)非常生動的描寫了SAS是怎麼工作的。

此外,別斯蘭人質事件、莫斯科大劇院人質事件都是由於軍隊行動過於強硬導致平民和人質傷亡慘重的典型。

而警察執行的反劫持任務的部隊,則通常面對的是一般刑事案犯、神經有問題的或者是衝動型的,基本全部都是平民,加上會更多的顧及到附帶傷害,所以作風更加「溫柔」,傾向於採用和平手段解決問題。但是由於行動作風、訓練方式以及裝備上的原因,在面對比較兇悍的目標時,往往會力不從心。典型的如洛城SWAT、藍劍、飛虎隊等。其中,SWAT很多成員來自軍隊,飛虎隊作戰訓練師從SAS,都帶有軍方深深的烙印,但他們執行任務很少開槍,風格上與軍方大有不同。

總之,理念這個東西太虛幻了,行動才是真實的。


我只知道米國和我國,當然都是各種書和片子里看來的。

談判專家的確是非常奢侈的存在,通常只有在FBI和SWAT(或類似特警隊)有談判專家的編製,而普通警方遇到人質劫持事件,比較嚴重就向上級求援,不嚴重就自己解決了。FBI或去FBI受過訓的談判專家,採取的方法一般就是拖延,把歹徒拖到精神崩潰,主動投降,這個概率是非常高的,時間拖得越久,歹徒投降的可能性越高,某投降歹徒曾在接受採訪時說,」當時就想快點結束這一切,當放下槍的那一刻,感覺到前所未有的輕鬆……「比較嚴重的人質劫持事件,拖幾天甚至幾星期是很平常的。

如果是當地警方自己上陣談,那就很難說了,得看現場指揮官的個人氣質,是攻擊型的還是拖延型的——當然,一般攻擊型的居多,遇到這樣的指揮官,歹徒能活著走出來的可能性就很小了,當然,人質也比較危險。

我國的警方遇到人質劫持事件非常喜歡用暴力進攻的方式解決,人質的處境就非常危險了,通常是歹徒擊斃了,人質也沒命了。其實警方也不是不知道,拖一拖,談一談人質獲救的可能性更大,但一旦劫持的事兒拖得久了,」上頭「就會下死命令,為了社會安定,限你們在多少多少時間內解決——於是就只好策划進攻了。大家都知道「上頭」在怕什麼,對吧?


有關日本的,可以看一下日劇交涉人?THE NEGOTIATOR?(こうしょうにん ザ?ネゴシエイター)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642.htm#sub513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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