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愛情,不過片刻的荷爾蒙分泌
莊嚴的婚禮進行到最高潮的時候,主持人或牧師看著深情注視著彼此的戀人,問道「你會愛這個女人/男人一生一世嗎,無論健康或疾病,無論貧困或富有」。
然後一對新人堅定得說出「Yes,I do」,在雙方親人或上帝面前起誓一輩子只愛一個人。
相愛得兩個男女在這一刻陷入幻境,覺得這就是愛,愛一個人即是此生不渝。
雙方的父母在台下五味雜陳,覺得欣慰,失落抑或坦然,在他們這個年紀,已然不會輕易相信永恆的愛情,但會衷心期盼小兩口能夠和和睦睦生活下去。
男女主人公年輕的同學摯友們激動地熱淚盈眶,心中對於愛情的堅定信仰甚至高於主人公本身,他們把幸福的婚禮用手機記錄下來,發到朋友圈並且配上優雅的文字「就像突然有了軟肋,也突然有了鎧甲。」
個別心懷妒忌的人,會帶著不屑和幸災樂禍:哼!說得好聽,等日子過個兩三年,不一樣是雞飛狗跳。
看,愛究竟是什麼,在不同的人眼中真的不一樣呢。
每次面對幸福婚禮的時候,宏桑總是會冒出一個奇怪的想法:為什麼愛一個人要起誓呢?是不是上帝原本就知道愛情不可能永遠延續,所以才讓人用誓言去約束彼此。
人餓了要覓食,困了要休息,性慾高漲的時候要追求異性,這些基於人性本身的行為,都不需要起誓去讓人遵循,因為這是人們天性就追求的事兒。
需要起誓的場合,看起來莊嚴,但或許上帝早已洞察了這一切的本質。
每次奧運會和世界盃開幕的時候,各國運動員代表整齊的站在台前莊嚴起誓:「我們要遵循體育精神,公平競賽」。可是如果人人都遵循公平的話,誓言就顯得毫無意義,正是因為人人都心懷鬼胎,一個不矜持,通過各種小手段獲取成績的想法就噴涌而出。所以才需要有儀式感的宣誓去告誡自身:違背體育道德,將會接受懲罰。
婚禮需要誓言,正式因為持續恆久得愛一個人本身就是違背人本性得事情。
關於愛是什麼,我個人最喜歡得觀念是來自日本作家渡邊淳一的觀點
「愛就是對異性的一種緊張狀態」。
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做什麼都會小心翼翼,女生會精心打扮,男人也會反覆打量當日的著裝;平時嘻嘻哈哈的他,在喜歡的姑娘面前變得畏首畏尾,觀察對方的表情,小心翼翼的說著每句話;平時大大咧咧的她,在喜歡的男生面前變得乖巧寧靜,吃東西也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優雅進餐。
因為面對喜歡的人,我們會下意識精神緊張,變得不自然,不像平日的自己。
所以心理學上,才會有弔橋效應,因為面對搖晃的弔橋,跟面對愛的人,人類的反應出奇的一致。
(弔橋效應是指當一個人提心弔膽地過弔橋的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如果這個時候,碰巧遇見一個異性,那麼他會誤以為眼前出現的這個異性就是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從而對其產生感情。)
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相處時間的加長,這種精神緊張會慢慢趨於平靜。過去一見到她白皙的肩膀都會呼吸急促,現在她每日安睡在自己身旁只覺得平常。
然後有人總結:愛情終將變成親情。
然後有人感嘆: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只是不同人對於這種平靜的觀感不同,有的人會歇斯底里,全然接受不了失去了激情後平淡的婚姻,更無法安於平淡而瑣碎的生活,哭著鬧著逃離。
有的人會享受這種設定,畢竟心懷緊張的愛戀,會消耗掉生活中大部分的精力。而坦然不加掩飾的相處,契合的三觀,讓ta把這段感情變成漫長人生的加油站。
愛很好,但不是萬能,如果你決定要進入一段愛情,就做好十足的心理準備,了解愛也會平淡,轉變為日復一日的安穩。
而所謂永恆不變的愛,是留給那一刻幻境的,如果真的執念於把它實現,那是多麼沉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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