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審:一個在瘋狂脫罪,一個在拚命撒謊

文:劍聖喵大師

01

我是一個理智的人,當我看完江歌案庭審的直播後,我覺得我很難理智起來。

我曾經寫過《當我們痛罵劉鑫時,陳世峰卻在悄悄脫罪》。我指出,在網路鋪天蓋地對劉鑫的罵聲中,我們忽略了一個關鍵人物——殺人者陳世峰。

相比葯家鑫案、李剛案、李雙江他兒子案、這次江歌案引起的網路關注更大,但奇怪地是陳世峰顯得太低調了,網民這麼強大的搜索能力,網上關於陳世峰家庭的消息幾乎沒有,相反,江歌媽媽的微博卻能輕易被刪,有關陳世峰的熱搜一降再降。

陳世峰就像一個影子一樣,案發後,江秋蓮其實曾試圖聯絡過陳世峰的家人,卻發現無從下手:陳世峰的父母,一年多來從未發聲;陳世峰的日本辯護律師稱,他目前也不便接受採訪。

我不得不猜想輿論被帶偏了,我們也應該把注意力關注在殺人者身上。不然在日本法律特殊的環境下,陳世峰脫罪可能很高。

雖然我也想過,也許自己杞人憂天,但江歌案的庭審卻驗證了我的猜想。

北京時間今天上午9點,江歌案開庭了,陳世峰和其辯護律師的表演實在讓人大跌眼鏡,其荒誕程度不亞於日本福田孝行殺人案。

在庭審中,陳世峰不但不承認自己「故意殺人」,甚至連自己「過失殺人」都不承認,陳世峰只承認自己「殺人未遂」。

納尼?我沒聽錯吧,陳世峰殺人沒成功?

難道說江歌還活著?並不是,江歌已經確實死在了他的刺刀之下,我們不妨來欣賞下陳世峰律師的逆天口才。

陳世峰沒有故意殺人的打算,水果刀是江歌帶著的,是劉鑫進了房間後,把水果刀帶給江歌的,當他看到江歌帶刀後,害怕江歌傷害他。於是他和江歌發生肢體衝突,在扭打過程中,江歌不小心誤傷了自己。

你一定要問,陳世峰不是捅了江歌九刀嗎?

陳世峰律師說,根據法醫鑒定,江歌中了第一刀就已經流血身亡了。陳世峰後面連捅了九刀,他確實有殺意(有媒體說是因為他害怕父母承擔高額的醫療費)。

不過嘛,江歌都已經死了,陳世峰再捅多少刀都沒關係啊。殺一個死人能叫殺人嗎?因此陳世峰和江歌的死不具備因果關係。

律師拿出了醫檢結果,證明了陳世峰的說法。

日本警方也不是吃素的,他們提出陳世峰帶了換洗的衣服,是有預謀的殺人。

陳世峰律師說那些衣物是他準備送去洗衣店的,他還用手機查過附近有沒有乾洗店,有手機記錄為證。

警方又指控兇器的水果刀來自陳世峰的大東文化大學的研究室里,陳世峰堅決否認。陳世峰暗示,刀就是劉鑫遞給江歌的這件事,有人(劉鑫?)會為我作證。

鳳凰網記者觀察到,陳世峰在回答警方提問時,情緒極為穩定。不時對檢方對其的指控皺眉頭,顯然他對目前的指控很不滿。

還有件事不得不說,有一個我非常喜歡的人物訪談雜誌,在庭審昨天刊發了篇文章,作者引用劉鑫和陳世峰大學老師的評價,總結他一個「家裡窮,其實很要強又很自卑的人,一個斯斯文文的男友,一個想努力改變命運的人」。

我不知道這篇文章能不能喚起大眾其陳世峰的同情,至少我不會,我認為他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接受相應的處罰。

02

13號劉鑫將會出庭,如果劉鑫證實刀就是自己遞給江歌的,那陳世峰的故意殺人罪,可能不會成立。如今,劉鑫和江歌媽媽的關係幾乎到了冰點,她支持陳世峰的概率很高。

即便劉鑫作證,刀是陳世峰的,陳世峰律師也可以抬出證人證詞被「污染」的論據來削弱其證明力。

即江歌媽媽和劉鑫的見面,並沒有檢方人員和律師在場時,被害人家屬可能會用一些不當的方式企圖影響證人。這種會面如果被證明,證人受到了家屬的威脅,那證人證詞可能被法官認為無效。

如果陳世峰律師去《局面》視頻里截取部分,是可能讓法官產生這樣的認識:「江歌媽媽利用網路暴力威脅了劉鑫」。

那劉鑫是一個誠實的證人嗎?

根據日本警方提供的一段報警錄音,裡面錄下了劉鑫 一句話,劉鑫說:「我把門鎖了,你不要再罵了!」

然而她在《局面》視頻里,當著上億網友,她對江歌媽媽說,自己並沒有鎖門。

劉鑫說:她說自己來姨媽了,先跑回了家換衣服上廁所。後來她在屋裡聽到江歌與人在爭吵,不知道是在和誰爭吵。自己從來沒有鎖過門,也曾試圖推開門,但是發現門打不開,後來才知是江歌倒下把門堵住了。

如今看來,這樣拙劣的謊言實在是愚弄天下人智商。

新浪網友發明了一個詞叫「鑫峰作浪」,可以說,這場官司目前對江歌媽媽非常不利。

她遇到了一個前期低調後期百般抵賴的犯罪者,還有一個逃避責任又不斷說謊的關鍵證人,又在一個法律極其善於原諒的陌生國度,還有一群動機不明,拚命黑她的意見領袖。

03

陳世峰死刑不可能,如果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都不成立,僅成立殺人未遂和恐嚇罪的話,陳世峰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按照日本刑法203條,故意殺人罪死刑或無期徒刑以及5年以上20年以下,日本刑法第43條,未遂罪中如果是中止未遂的話,免除或者減輕。免除=釋放、減輕的話= 2年6月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6年到2017年實際案例,最多15年,最少1年多。

日本通朋友判斷,在日本法院看來,陳世峰非本國人(關押外國人很麻煩),殺害的也不是本國公民(沒有本國苦主),又沒有違法犯罪記錄,重判概率不高。

如果法官又相信了什麼,陳很自卑又很窮,經常做志願者,是個成績優異的好少年,在劉鑫這種渣女的刺激下,一時失手殺人未遂,那陳世峰大概只會七年。陳要入獄表現好點,最短四年就能出來。

有很多網友給我留言,問我:

陳世峰為什麼就不可以脫罪?他憑什麼就不能拚命為自己辯護?我是不是心理變態,所以總是呼籲對其重判。

因為陳世峰沒有道歉啊,無論他是否像新聞里所說的,自卑好學斯文貧窮上進。當一個鮮活的生命因為他而死去時,他和他的親屬為什麼從來沒有向受害者家屬道歉的行為,難道在他們心中,脫罪是最重要的,其他人的痛苦對於他們無所謂嗎?

從這一點上來說,我無法原諒陳世峰。如果沒有警方證據,沒有全民的關注,他們的謊言就不會被揭穿,他們可以肆意做出任何傷害別人的事,而事後毫無愧疚,這樣的人是可怕的。

所以我希望把這樣的謊言曝光在大眾眼前,讓黑暗無所遁形。

熱點事件不停的輪轉,也許大家的憤怒已經不夠用,大家的注意力已經沒法關注那麼多了。

我也希望,不要所有的不幸都依賴大眾的聲援,但我實在不忍看到,在一次次熱點事件中,受害者的訴求得不到正義的支持。

因此我還是必須發聲。

活在當代社會,幸福度是很高的,但前提是不要出事。教科書式的老賴、忘恩負義的被救助者,反咬一口的犯罪者,顛倒事實的新聞工作者,正在讓無數人的夢想破滅。

我支援每一個不幸的人,也許某一天當我遇到不幸時,也有人能支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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