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麗,這251天過的好嗎,李俊傑的家人喊你出庭作證!
燕趙自古多悲客,但是石家莊的王優傑絕對不能與古代慷慨凜然的義士們相提並論。當他舉起屠刀的那一刻,這個世界註定又多了一個冤魂,同時又多了一對失獨父母,幾個幸福之家也隨之毀於刀下。
倒在血泊之中的受害者名叫李俊傑,生前就讀於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2017年3月27日,這個年輕的生命被永遠定格在22歲。
李俊傑和王優傑的生命軌跡本應毫無交集,是朱麗把這兩個男人串接在了一起。面對一個即將逝去的生命,王優傑對朱麗說:「你看我多愛你,我都能為你殺人。」
王優傑用血腥暴力的手段詮釋愛情,這是一種最恐怖、最自私、最無知的愛情表達方式。於是,一個生命,兩段情感被王優傑斬落刀下……
李小國是李俊傑的父親,他還有一個網名叫「失獨農民」。在新浪微博,李小國用這個悲切的名字講述著一個更加悲切的人間慘劇:
今年,兒子在石家莊市某單位實習,期間因租房與正在中介實習的朱麗相識。因為二人同為實習的大學生,朱麗未收李俊傑600元的中介費。李俊傑為了表示感謝,便請朱麗吃飯,之後二人便開始交往。
3月17日,朱麗搬進了李俊傑的出租屋。事後,朱麗對李小國說:「他雖然只跟我在一起十天,但是這十天我倆很幸福,他走的時候是愛我的,這樣的男人我心裡記一輩子……」
3月27日,僅僅十天,朱麗的前男友王優傑來到李俊傑與朱麗合住的出租屋。這一天,王優傑提前將李俊傑送到了人生的終點。
據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石檢訴刑訴[2017]96號)記錄:「王優傑發現朱麗與他人同居而發生爭吵,並在室內亂翻。為從朱麗手機上查找朱麗與李俊傑的聯繫信息,從卧室北側窗台上拿了一把水果刀,用該刀以自傷相威脅,要求朱麗說出其手機密碼。期間有快遞員上門送貨,王優傑將水果刀放於自己右後側褲袋內。
後李俊傑回到住處,王優傑質問李俊傑,當知道李俊傑與朱麗睡在一起後,王優傑動手打李俊傑,隨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王優傑拿出水果刀,向李俊傑的面頸部划了數下,致其面頸部受傷而倒在地上。王優傑用該水果刀劃傷自己頸部並躺在床上,後朱麗看到李俊傑脖子處流了很多血,就撥打120急救電話,在朱麗按醫生要求對李俊傑進行救治時,王優傑參與救助,直致隨120急救車到達河北以嶺醫院,李俊傑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被害人李俊傑系被他人以銳器割破頸部血管致使失血性休剋死亡。」
據河北以嶺醫院《24小時內入院死亡記錄》顯示:左側頸部「Y」型傷口,長約18.0cm,深達椎管,部分大血管斷裂,左頷下可見多處皮膚裂傷,大小分別約4.0cm,8.0cm傷口深達下頜骨;死亡診斷:1、心臟驟停 。 2、失血性休克 。 3、頸部刀砍傷。另據《新京報.動新聞》案發現場還原動畫來看,王優傑所持「水果刀」並非是小型摺疊刀具。
李俊傑就這樣走了,拋下了想念他的爺爺、奶奶,還有深愛著他的爸爸、媽媽。如今,這個家已經支離破碎,爺爺快瘋了、奶奶的眼睛哭出了血、媽媽的精神也出了問題……
如今,李小國一家希望法律還逝者一個公道,判處兇手王優傑死刑,立即執行。2017年11月14日,李俊傑案一審開庭後,李小國向有關部門遞交了《李俊傑被故意殺害案被害家屬訴求書》:
被害人家屬認為一審判決存在幾點不公,其中包括:「一是公安機關認定參與搶救,有自首情節不實;二是公訴機關避重就輕。公訴機關認定王優傑無前科,應從輕考慮。公訴機關在認定殺害手段上有出入,因為醫院證明李俊傑的致命傷是砍傷致死,法醫鑒定是割傷致死,而公訴機關為什麼用「劃傷」,「砍」和「割」都是使用兇殘手段致人死命,而「劃傷」只能是意外;三是兇手無悔改之意,兇手及家屬無道歉之心,天理難忍。一審庭上,兇手就如何殺害李俊傑(的)供述與公安機關提供的口供完全不一致,堂而皇之,言辭含糊不清,毫無悔過之心,充分體現這人(王優傑)冷漠無情,有惡意隱瞞罪行的行為。因李俊傑(的)母親失子之痛,庭上有過激言行,兇手王優傑的哥哥、父親、母親就直接衝上去準備毆打,毫無向被害人家屬說一句道歉之言……」
李俊傑案同江歌案有著驚人的雷同之處,朱麗作為本案的唯一證人,她的出庭證詞將對案發時的細節和情況進行還原,對案件的真實反映很重要。尤其是王優傑行兇和參與救助的實際情況,對審判結果有很大影響。因此,逝者的家屬需要朱麗還原事實的真相,公正的法律需要朱麗說出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事後,朱麗曾經告訴李小國:「叔叔,你放心吧!我會出庭作證,不會偏袒壞人的……」
朱麗說過,李俊傑是怕她受傷害才回家的;朱麗說過,他把他最好的一面帶給了我;朱麗說過,她和李俊傑相處的十天很幸福;朱麗說過,我寧願一開始沒遇到他,也不想讓他離開……
然而,朱麗並未如期地出現在一審判決……
李小國在新浪微博里有這樣一段話:「俊傑你知道嗎,你用生命保護的女人朱麗開庭沒岀現,朱麗拒絕岀庭做證,我為了讓我兒在天堂看清朱麗(的)為人,你總這麼善良,什麼事都為別人作(著)想,為救朱麗不值得,當時拿兇手拿刀威脅朱麗要你回來,朱麗為自己保命要你回來(,)我兒明知兇手有刀想都沒想,為了保護朱麗跑回(來),我兒俊傑(,)可你知道嗎(?)朱麗一邊討好兇手王優傑,一邊討好爸媽,跟爸媽說你走了她是我們最親的人(,)會照顧我們會來看俊傑和我們,可從那次聊天后朱麗就躲起來了,可王優傑口供說不管王優傑判為少年朱麗會等著他,俊傑我兒你知道嗎朱麗在你怎麼進門,怎麼被王優傑砍死上,朱麗拒絕回答公安的問題(,)說當時嚇傻了不記的了,但爸爸相信你的傷口會說話……」
李俊傑雖然走了,但是法律還在,公平和正義的法律精神還在,人們心中的道德與公正還在。如果說李俊傑案,正義和法律急需朱麗的良知進行援助,那麼唯一可以束縛朱麗的就是道德和良心。目前,法律尚不能懲戒一個什麼也記不清的證人……
朱麗,也許幸福的十天與餘生相比過於短暫,但是做人是要做一輩子的。人可以逃避一時,但是做人的良心不能逃避一世。你說過的每一句承諾,至今仍趴在「失獨農民」的微博中,李俊傑的親屬們還在滴血,李俊傑的冤魂還在等你還原真相,你自己的良心也在等你履行承諾!(註:本文的部分內容源自失獨農民的新浪微博!)掃碼或關注微信公眾號:e朝e夕,更多精彩,不見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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