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的朋友結婚了

文: @南瓜酥

也許是因為認識太久了,我窮盡所有辭彙,也不知道該怎麼準確的形容余果。

她自由,機靈,可愛迷人,無所畏懼,像一隻永不停歇的陀螺,一個揮之不去的影子,橫亘在我人生的前半截。

很多年了,我一直在想她究竟會喜歡什麼樣的人,現在這個問題終於有了答案。

我們的故事很長,要從十年前開始。

1.

認識余果說起來很偶然,初三的某個秋日,我留在班裡打掃衛生,走的時候忽然嘩嘩啦啦下起雨來。

我帶了備用的傘,一個人走下樓,看見她坐在樓梯口發獃。

她看見我拿著傘,眼神一亮,刷的站起來,笑著問,同學,你沒有女朋友吧?

我有點沒聽清,什麼?

就是,沒人跟你一起走吧?

我搖搖頭。

那你可不可以送我回家。

我點點頭,我說可以啊。

風很小,只夠吹動她的發梢。我們並肩走過文明路,走過老街的泥濘小道,她側過頭笑嘻嘻的問我是幾年級,哪班的,家在哪。

我低著頭,支支吾吾的說我初三二班的,家在......

哈哈,你是不是叫徐然啊!我好像想起來了......國旗隊的?

我說是,你是五班的吧?我知道你,你叫余果。

你怎麼知道我?

去年元旦節晚會你不是唱歌了嗎,《龍捲風》,很好聽。

你也喜歡周杰倫嗎。

我還會唱雙節棍呢。

嘻嘻,那你唱一句我聽聽,說不定下回能帶上你。

還是算了,我這人低調。

......

余果家跟我家只隔了兩條街,我們就這樣認識了。

2.

熟悉以後,我們才發現我們是如此的相似。

我們都喜歡周杰倫含糊不清的唱腔和昆汀蘊藉又張狂的暴力美學,沉迷陳老師那首《旅行的意義》,妄想著有一天什麼都不管了撒腿就跑,北京巴黎土耳其,廈門大理洛杉磯,愛去哪去哪誰也管不著。

我們都反感一切媚俗的潮流的喧囂的,信奉活得有趣是人生的終極意義。

余果那時就開始在豆瓣寫日記,開篇多是「可憐的人,榮幸的人啊,被猝然的巨大的愛轟炸。」或者馬爾克斯那句經典的「過去都是假的,回憶沒有歸路,春天總是一去不返,最瘋狂執著的愛情也終究是過眼雲煙。」然後順勢討論一些形而上的話題,關於文學,愛情,和穿越世界的旅行,現在看來大概是典型的中二女文青,不過那時我覺得她是有機會得諾貝爾的,每一篇都去評論點喜歡。

很長一段時間,大家都以為余果跟我在一起了,其實沒有,我們只是朋友,只是會一起做不切實際的夢的朋友。比如余果會突然跟我說,她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會在某個陽光燦爛的夏天駕著七彩祥雲來娶她。

我答你也看過《大話西遊》啊?

哈哈你是第一個知道這話是什麼意思的。

余果實在是個太過優秀的人,她的中學時代風光無限,整日往返於學生會、播音室和主席台上,大會學生代表致辭發言,運動會前排旗手,她永遠是人群里最亮眼的那個,喜歡她的不計其數,光我幫忙遞的情書就有十幾份。

有一次,一個很帥氣的學長托我給她送一盒巧克力,一封情書。

余果把巧克力留下,情書找個沒人的地方扔掉了。

我說余果你這麼那麼壞呢。

不然呢!他們的情書百分之八十都是網上搜的,自己再硬擠出來兩句文縐縐的話,不扔了留著過年啊!

我無言以對,半晌,問她究竟有沒有喜歡的人。

她看看我說你覺得呢。

我說可能有吧。

我喜歡的人大概還沒出生呢。余果嘆口氣。

人們說愛情往往發生在某些瞬間,那些瞬間可能平淡無味,但是沒有理由的,你就愛上她了,玄乎的像《大話西遊》里那個著名的橋段——「當時那把劍離我的喉嚨只有0.01公分......」

可是對我來說沒有這麼浪漫,我至今也不知道我為什麼喜歡余果,在什麼時候喜歡上了余果,這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類似於我去吃火鍋人家給我上了一份全家桶。

那些年我們一起吃飯唱歌看電影,看書寫字抄作業,朋友問起來,我只好無力的解釋我們真的不是在談戀愛。有一回余果過生日,我拉著她去買蛋糕,正好被我媽撞見。我媽發動關係,第二天就打聽到了余果是誰家的孩子,某年某月某日生人,父母健在有個弟弟,說完她跟我擠擠眼,「挺好的這姑娘。」

務局者迷,現在看來他們都的對的,直到我們分別去了不同的城市讀大學,我才意識到自己可能真的,喜歡上她了。

3.

和所有舊朋友的故事一樣,我跟余果努力維持的友誼越來越淡。

我眼看著她慢慢的不再更新豆瓣,不再登錄QQ,轉戰微博又迅速放棄,除了一年不更新幾條的朋友圈,她就要成為一個虛無縹緲的影子。

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我決定約她出去玩。

地點是她定的,「我還是想去一次大理,雖然現在覺得可能也沒什麼好看的。」時間是我選的,6月30,萬物生長的夏天。

我們在機場見面。上午九點的合肥陽光刺眼,余果蹦蹦跳跳的跑過來,給了我一個擁抱。

我說怎麼感覺你又胖了呢。

呸!我最近一直減肥來著,比過年的時候瘦多了好吧!

我不知道接什麼,只好岔開話題,你做好行程計劃沒有?

不是你做嗎,余果瞪了我一眼。

我路痴啊!

我也路痴啊!

......

到了昆明,我們轉火車去大理。

K字開頭的綠皮火車,轟轟隆隆的,要將近6個小時。余果坐下來就掏出一本亨利米勒的《北回歸線》,看了半個小時,倒在我肩頭,安靜的睡著了。

晚上我們找到一家客棧,開了個雙人間。

什麼也沒有發生,奔波了一天,我們吃了飯各自躺在床上扣手機看電視,聊了聊自己最近的生活。

余果揮揮手機,讓我關掉電視,問我,你最近還聽過這首歌嗎?

音樂響起,是陳綺貞。

你看過了許多美景

你看過了許多美女

你迷失在地圖上每一道短暫的光陰

我說哈哈好久沒聽過了,最近喜歡一些老歌,羅大佑什麼的。

余果說她最近在聽萬青和腰樂隊,去過一次迷笛現場。

我們關掉燈聊到深夜,從萊昂納多究竟是怎麼變得這麼胖的,到村上今年有沒有機會得諾貝爾,還有卡爾維諾鮑勃迪倫王家衛和諾蘭,太普通了,都是文青最愛的話題。

聊到愛情,余果忽然轉個身很認真的說,我可能碰不到喜歡的人了,怎麼辦啊!

我心裡一動,思忖半天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最後只好很雞湯的說,你的意中人不是蓋世英雄嘛,蓋世英雄怎麼會這麼容易就出現。

旅行就是這樣一件容易讓人失望的事。沒去之前躊躇滿志,真正把朝思暮想的地方踩在腳下了,卻會覺得無聊,覺得到處都是只想賺錢的商販,千篇一律的景點。古城雙廊,蒼山洱海,我們順著人群一個個走過去,走馬觀花的,三天很快過去了。

余果回北京,我回老家,我們在昆明分別。

「果然到不了的遠方才最美好,」余果跟我揮揮手,「再見啦。」

我點點頭,看著她慢慢走遠,終於還是沒能說出我最想說的那句話。

4.

畢業後我鬼使神差的跑到北京找工作,應聘到一家廣告公司,期間跟余果見了幾次面,不久後她卻去了上海。

後來見面大都是過年了。

我們的小城市空空蕩蕩沒什麼好玩,只能一起吃吃飯看看電影。有一年寒假,余果心血來潮做了個關於電影的公眾號,於是她順著豆瓣和IMBD評分把經典神作看了個遍,結果是我們再去看電影,她都會認真的吐槽,「這個長鏡頭看的我頭暈。」

「台詞真尷尬!」

「劇情莫名其妙。」

跟余果很久沒聯繫了。上次聊天是我看到她發了條票圈,「第一眼就心動的人,要怎麼做朋友。」配圖是一張翻著白眼的搞怪自拍。

我點了個贊,沒有評論。

余果很快發消息給我,「幹嘛呢。」

我說什麼也沒幹,上班累死了,吃了飯就在家刷刷手機打打遊戲。

余果說你真懶!我最近看了本書,《過於喧囂的孤獨》,挺好的,適合你。

我們又聊了很多無關緊要的事,比如高中同學誰誰誰孩子都兩歲啦,比如我們小城市的老街附近拆遷改建成了遊樂園,比如「墨子號」衛星成功實現了千公里級的星地雙向量子糾纏分發。

最後互道晚安沉沉睡去。

5.

昨天下了班,我回到公寓自己做了盤番茄炒蛋,不小心多放了鹽,齁咸,吃了兩口無奈倒掉改吃泡麵,老壇酸菜味的,還不錯。

不能再普通了,我的每一天都是這樣相似。上班下班,吃飯睡覺,無聊無趣,無所事事,除了偶爾聽到關於余果的消息,才會讓我心裡一驚,意識到已經很久沒聯繫她了。

余果如今,真的成了一個虛無縹緲的影子。

今天我下了地鐵往公司跑,朋友王二突然給我發消息。

「余果結婚了。」他說。

我心跳加速,愣了十秒鐘,努力思考這話是什麼意思,然後如釋重負,長長的呼了一口氣。

點進朋友圈,果然看到了余果五分鐘前發的動態。

「婚禮不辦了,我們要環球旅行,嘻嘻。」三張配圖分別是結婚證、鑽戒和他們在巴黎那座鐵塔下的合影。男人看起來很正經,眉清目秀的,有點像胡歌。

我點進余果的微信,扣了半天也還是一個字都沒發。

十一月了,早上七點半的北京冷風刺骨。

我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忽然想起余果很喜歡的那句:「過去都是假的,回憶沒有歸路,春天總是一去不返,最瘋狂執著的愛情也終究是過眼雲煙。」

一個炒雞無敵的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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