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快一年後的第一次開庭,三星被我架上被告席
懟它個34億!刺不刺激?意不意外?喜不喜歡?18.9萬個耳光夠不夠抽三星的臉?
這場官司的輸贏,核心並不只是我的利益,也不只是媒體和輿論再把三星的臭名宣傳一波。
這事兒我早就知道,這也是為什麼我的手機從始至終都要求檢測出結果,我當然知道如果不繼續懟下去也就沒這些可能。
為什麼之前我沒大張旗鼓的公開談及此事?因為八字還沒一撇就說出來,很多人會覺得我在瞎扯淡。
現在檢測報告有了,庭也開了。
八字這一撇我畫好了,等著中國法律把剩下的一筆畫好。
我當然自豪,我現在就是要說。
這次開完庭我的感覺是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我穩贏。
在法庭上三星的律師基本沒還招,一直都是車軲轆話來迴繞,滿地打滾。
http://v.gdtv.cn/tvs2/jrzxw/2017-10-30/1138045.html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我是穩贏,但是我並不確定能贏。因為在此前看過石先生因汽車暗電流維修標準起訴豐田的案子,在中國,法律並不是最大的。
在法律上,我的手機在購買時和其他18.9萬台國行Note7是一樣的,都是三星銷售給中國消費者的國行Note7,三星對我和其他消費者都承諾過「可以放心購買」。
我的手機和檢測報告可以證明,三星說的「可以放心」是扯淡。依照消法舉證責任倒置,三星需要舉證證明自己如何沒有欺詐。證明不了?那就去死吧
如果這場官司我贏了,三星將要面對的是被中國法庭判定銷售國行Note7時存在欺詐。也就是其他18.9萬台購買過國行Note7的機主都可以依照中國現有法律起訴三星,要求三星依照消法里寫著的「懲罰性賠償」,賠償5988*3,即¥17964。
這個數字,總共是34億,還多。
我當然喜歡錢,錢是永遠沒夠的。但是錢和臉如果只能二選一,我選擇臉。
34億對於三星來說是小錢,隨隨便便內存漲價個毛毛雨,這點兒都能翻著倍的賺回來。
但是,18.9萬台手機的消費者通過法律拿回自己應有的權益,一定會極大的提升中國消費者的地位。
石先生對我說過句話,意思大概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還經歷這些」。
手機爆炸的一年多來,現在的我太能體會這句話的意義,希望所有人都不用經歷維權。
因為太憋屈了。
https://www.zhihu.com/video/910499999685701632庭審末尾審判長說「問一下雙方是否同意調解」,我想都沒想就回了句「不談」,沒什麼好談的。
我從不威脅誰,我只是告訴他們會發生什麼。
這次開庭,只是正戲的開始而已,三星等著吧。
PS:
1,法庭上我沒有使用手機,記者按照規定可以拍攝。
2,普定縣信訪局打我和縣政府開紅頭文件包庇信訪局歪曲事實這事兒絕不會就這麼算了。
弟兄們!只要有人在這拿攝像機攝像的,給老子搶了砸!
https://zhuanlan.zhihu.com/p/27654380
當地政府對信訪局的事有了結論,我想引用「請你不要在這裡亂開腔亂放屁」來評價
3,當地政府找到馮先生家人說「不起訴(手機爆炸炸傷馮先生女兒)就給他們20萬」,我跟馮先生說於情於理他這事兒起訴了都應該,而且20萬和起訴的賠償金額比也沒多。前幾天我有個義士朋友看不下去這事兒,跟我說「你讓他放心起訴,這20萬我給他墊上」。
三星手機把小姑娘炸毀容了,三星從未檢測殘骸卻謊稱電池是仿冒產品。這兩個多月都發生了什麼?
「為什麼中國的消費者維權那麼難」我能做什麼
4,這篇本來是知乎用戶:如何看待2017年10月30日老回起訴三星在廣州開庭?的回答,為了方便吃瓜群眾看連載故再貼一遍在專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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