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手術做完反悔?跨性別的煩惱
今晨看到朝日新聞的這則新聞,覺得有價值和大家分享一下……就翻譯一下了。原文鏈接:性別変更後「元に戻したい」 同一性障害、こんな悩みも:朝日新聞デジタル
認為自己是性別認同障礙,將戶籍性別更改後又覺得無法適應想改回來……隨著性別變更人數的增加,有著這種煩惱的人也隨之出現。而目前的法律並未考慮到再次變更的需求,門檻極高。專家呼籲儘快出台救急政策。
神奈川縣茅崎市的40餘歲原男性於2006年將戶籍性別更改為女性後,現在十分後悔。雖然數次申請再次變更,卻始終以「無法認同」的理由被持續駁回。
自幼就由於口吃而煩惱,在倍感孤獨的00年前後,偶然得到了和性別認同障礙者交流的機會。被該群體「我們不應該否定自己的存在」的積極態度吸引,思想翻車,於03年在泰國實施了男性器官切除手術。
04年起出台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就得以變更性別的特別法,於心療內科就診。在十餘次診斷過後,從多名醫師處得到「性別認同障礙」證明。於橫濱申訴性別變更,並於06年7月得以通過。
然而,後悔立刻隨之而來。在男性時期簡單就能找到的工作,成為女性後卻屢屢遭拒,並歸因於性別變更。同律師商談後得到了「現在的制度恐怕很困難」的答覆。
目前與父母分離,獨居中。雖以女性身份就職,隨後得到公司理解,目前作為男性工作。TA說,「自己在精神不安定的狀態提出的申請。這樣生活下去十分痛苦,無論如何都希望返回原來的性別。」
同樣有人於11年修改戶籍性別,今年6月向關西法庭提出了性別變更取消手續。雖然在自己的判斷下擅自吃藥並進行了性別適配手術並更改了戶籍性別,如今卻被「在生活一團糟的時期擅自決斷、行動過度」的後悔襲擾。
擔任代理人的南和行律師(大阪律師協會)表示,「生活很多方面都與戶籍性別直接相關。既然當事人已經感覺到達極限,令其自行背負責任十分殘酷。沒有設想過取消需求的法律並不完備,所謂司法,應當是用來救贖的」。
診斷的難度亦需納入考慮
根據最高法院統計,通過特別法得以變更性別者至16年為止已達6906人。該人數仍在年年持續增加,近年來推測每年都會達到800人以上。
另一方面,該法律並未規定再次變更條理。法務省負責人表示,「法律從未考慮過再次變更需求。日本將性別適應手術作為性別變更的必要條件,還在猶豫的人本應就此剎車才對。」
然而,根據同一省份的報道,有一例性別變更通過後又於13年7月得以申訴取消的案例。其理由是「當事人自己對性別有誤區,醫師也下達了錯誤診斷」。
具有診斷性別認同障礙的豐富經驗的針間克己醫師表示,德國等海外同樣存在再變更案例,而國內也至少知道5例再變更希望者。他表示,「對自己的性別認識搖擺不定,或者由於其它原因感到生活艱難者,很有可能將問題歸咎於性別認同障礙。」
針間醫師同樣表示,性別認同障礙的診斷十分艱難。雖然診斷前會進行多種觀察,「當事人如果強烈主張,也很有可能就因此通過診斷。更不用提有人在診斷前就已經做完了性別適應手術。」
同樣屬於跨性別人群,並對性別認同障礙十分熟悉的明治大學講師(性別文化史)三橋順子預測道,「同特別法剛剛施行相比,目前的環境使得性別變更十分容易。恐怕今後持有同樣煩惱的人也會增加。」「雖說我們不希望大家將性別改來改去,但也希望不要成為一條單行道,而是設置特殊的後悔道路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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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認同障礙與特別法)心身性別不一致,精神十分痛苦的障礙。根據2004年7月起施行的「性別認同障礙特別法」,只要滿足兩名以上專業醫師/20歲以上/無未成年後代/無生殖能力/性器官具有希望變更性別的外觀等條件,就可以通過申訴變更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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