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傑:瞬間之謎

作者尚傑(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二級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來自尚傑先生向哲學人公眾號賜稿

形而上學歷史上,哲學家們通常用「時間」代替「瞬間」。「瞬間」的問題,只是在赫拉克利特的「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和芝諾著名的關於運動的悖論(「阿基里斯追龜」和「飛矢不動」)中,為智慧本身贏得過短暫的輝煌。

但是,後來的哲學家很快發現,關於「瞬間」的哲學所涉及的問題,幾乎就是哲學上的醜聞——對「瞬間」任性的思考,會導致非對立統一意義上的矛盾、類似「圓的正方形」一樣的悖理、走到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問題之外。總之,會導致非哲學。

嚴格說,瞬間什麼都不是,它不存在;瞬間像是時間上的烏托邦,一個並不實際存在的時間點,一個類似「距離地球最遠的天體」一樣的純粹假設;瞬間像是對「時間之河」的人為隔離,是可能性中的不可能性。

對瞬間有兩種根本不同的態度,一種以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為代表,包括笛卡爾和康德,這種態度把瞬間理解為這樣的時間:它不露聲色地設定了一個前提,即瞬間與瞬間沒有性質的差異,彼一秒與此一秒的刻度與意義完全相同。

換句話說,當這些哲學家說時間可以還原為瞬間,他們的意思不過是說,有一個關鍵性的瞬間,就像精神生活過程的關鍵時刻,類似於佛教所謂「頓悟」。在那個瞬間,時間彷彿停止了,因為一旦靈魂開竅,無論是哲學的還是佛教的(比如對「我思故我在」或「世界為空」的領悟),這個定格就成為永恆的信念,或者廣義上的同一性原則,剩下的只是在該信念基礎上的修改和補充。

「頓悟」意義上的瞬間,意味著原因、出發點、絕對的起源,它把一切學科都變成廣義上的歷史學,「歷史」成為一切學科的基礎,它探討「第一個幾何學家是誰」(科學史)或者詞語的來源(詞源學),如此等等。換句話說,儘管歷史上的哲學主流也在談論瞬間或時間,但是從我們就要談到的第二種時間態度的眼光,哲學還沒有接觸到真正的時間

這第二種態度的祖師爺,就是赫拉克利特和芝諾,這條線索上活躍著的人物有非正統的智慧,一個遠非全面的名單還包括奧古斯丁、蒙田、盧梭、萊布尼茨、費希特、克爾凱郭爾、尼采,而真正開花結果,則是經由現代德國現象學運動(主要是胡塞爾與海德格爾)的法國精神成果(比如勒維那斯、德勒茲、德里達),以下,我著重探討對瞬間的第二種態度。

「瞬間」屬於微觀世界,是時間領域裡的微積分,儘管我們把握不到無限小的時間點,但是可以約定它的「存在」並且能無限地接近它。我們分割了本來不能分割的時間,這樣的態度已經是悖謬。同樣的悖謬還表現在奧古斯丁對時間的理解:當別人問我什麼是時間,我回答不出,而當我不想時間(是什麼)時,我卻擁有了時間——什麼意思呢?

「時間什麼也不是」(誰也看不到時間,按照「是什麼」的方向,無法回答時間是什麼)和「時間是一切」(雖然我們看不到時間,但一切都由於時間而改變)的意思是相等的。

換句話說,時間是「必須有」的,卻同時是不可能的。類似的思考早在芝諾著名的「飛矢不動」中就有了。匪夷所思的是:時間同時是悖理與現實。時間的悖理在於,我們說不出它,但又必須說它——認識到這一點,對以下的討論非常重要。

奧古斯丁對我們的啟示在於:類似「是什麼」這樣的本體論追問方向,不適於問時間。這裡的「方向」相當於方式、方法、意向等等(這類詞還包含一些「家族相似」的詞語,我們以下還會陸續提到)。可是,當撇開了問「是什麼」的思考方向,奧古斯丁卻說他擁有了時間——這是耐人尋味的且極其深奧的,是本文的理解「拐點」。他擁有、把握、領會了「不是什麼」的東西,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什麼意思也不是,因為這個提問方式中又出現了「什麼」。說穿了,問「什麼」是針對「實在」、「對象」、「本體」發問。當他逃避這個方向卻同時說擁有了時間時,在這個瞬間的「擁有」相當於沉醉、不知覺、自然而然——回到時間本身相當於回到沒有厚度或深度的時間平面,它相當於這樣一句感受:

沒有什麼可留戀的,只是留戀」、「沒有什麼正確的選擇,只是選擇」、「沒有什麼正確的畫面,只是畫面」,如此等等。

這裡的「留戀」與「正確」,與「是什麼」緊密相連。換句話說,奧古斯丁返回了時間的「一維性」。瞬間點相當於突然插入時間之河,使之割裂,而瞬間點的連線或綿延,則是時間的一維性。

「沒有什麼可留戀的,只是留戀」,這是若有所思的感覺,但留戀的卻不是失去的對象,後者沒有什麼可值得留戀的,但是又怎麼解釋「只是留戀」呢?這就涉及到時間的「一維性」與「多維性」問題(關於後者我們將陸續談到)。如果按照傳統的說法,一切事物只是時間(當然還有空間)的存在方式,那麼以下時間方式的展開,將使這個傳統說法目瞪口呆。

亞里士多德確立了主詞與謂詞的思想與邏輯模式,主詞未必一定理解為後來的主體,但很類似語法上的主語;謂詞是主詞的屬性。這種主謂邏輯的主要功能,就是表達事物「是什麼」(being方式的語言),它是西方形而上學本體論與認識論的共同來源。嚴重的問題在於,當以being方式連接事物時,未必真實連接了事物的所屬關係,而是一種假所屬。主謂邏輯在處理連詞、介詞、形容詞、動詞等表示「關係」的詞項時,通常把它們當成廣義上的系詞,也就是說,要回到基礎,回到真實或真理的語言,即回到本體論、認識論、邏輯學,由此我們聯想到為什麼傳統哲學極力拒絕修辭、圖象、隱喻。

為什麼說是「假所屬」呢?因為即使是最普通的一句話,謂詞或屬性都可能不是主詞所能包含的:「某男愛某女」,「愛」是動詞,起連接作用,卻與系詞being無關,因為這句話的意思,當然不是「某男是愛某女的」,後者的「是」可有可無,它是假系詞。「某男愛某女」連接了兩個相互獨立的個體關係,二者事先沒有所屬關係。

這表明本體論、認識論、邏輯學的無奈,就像非歐幾何表明了歐氏幾何的無奈一樣。真實的語言「不是」以being方式存在的,而且其中的「being」,在相當多的情形下,相當於連詞、介詞、形容詞、動詞,比如相當於「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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