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上海人才瘋Lady M?看看《紐約客》是怎麼寫這塊蛋糕的

不就是一塊蛋糕嘛。

前幾天朋友圈刷爆的Lady M新聞,朋友們大部分都是上面的反應。從紐約回國的人紛紛扼腕嘆息:早知道當時多吃幾塊呀!更多的人純看熱鬧:嘖嘖嘖,這年頭怎麼什麼都能排隊啊。

唯獨不要看一言不合就diss的那種,轉發以後一臉哼切呸表情:可笑!呵呵!諷刺!莫名其妙!你國人民藥丸!

哦喲,這麼大的殺氣,到底吃過沒有啊?

在這裡很負責任地說一句,Lady M蛋糕其實真的蠻好吃的。所謂『蠻好吃』,意思是能排進我吃過蛋糕里的前三,但依然不願意排20分鐘以上,或是花超過一倍的價錢。

Lady M蛋糕的好吃,需要結合大環境。美國人民的甜點品味真是不敢苟同,尤其對糖有著巨大的執念。《華盛頓郵報》兩年前有個統計,發現美國人平均每天要攝入糖分高達120克(中國人的數據是30克),位列全球第一。如果數字過於冷冰冰,那吃一口馬上就有感覺:算得上品牌店的baked by melissa,賣的迷你杯子蛋糕,一口咬下去也都是從嘴巴甜到嗓子眼(所以我看《破產女孩》一點都不想吃那個蛋糕);去Dunkin』 Donuts里點咖啡如果說『要加糖』,你就能體會到吸出半吸管糖躺在舌頭上的奇異感覺……廣告里都經常有草莓蘸超級濃的巧克力醬,看著牙都痛了。

就是這樣,甜得一點都不過分的Lady M就成為了一股清流,尤其討亞洲人的喜歡。說起來還蠻有趣的,很多亞洲人是因為『來自紐約』才想去吃Lady M,殊不知他們才是Lady M的核心客戶。反正我難得幾次去店裡,超過50%的顧客都是亞洲面孔。

當年Lady M在香港開業的時候,還非常聰明地提前送了蛋糕去給徐子淇等名媛闊太,這邊開開心心地拍照曬ins,外邊看了就更想吃了,和上海的情況一樣,剛開張就盛況空前,港媒都把去吃Lady M叫成了『朝聖』。

這一手好棋下得漂亮。不過如果知道Lady M的老闆Ken Romaniszyn(他是美國和日本的混血)有著UCLA和哈佛兩個商學院的學位,那也就不會覺得稀奇了。而且他還是Royce巧克力的美國區主管,可說非常有經驗了。

『要像賣珠寶一樣賣蛋糕』,這是Ken老闆的名言,可見人家一上來就是走高大上路線的。試想如果第一家店不開在紐約的麥迪遜大道,而是布魯克林或是東村,白富美感就瞬間掉一半,也少了『來自紐約上東區』這個大賣點。加上店面也是體面貴婦路線,就是鋪天蓋地的白色,兩個字,舒服。

因此那些自作聰明教人『在家做出和Lady M一樣好吃的千層蛋糕』的, 都是沒有把握到精髓。Lady M固然好吃,但來的人除了吃蛋糕,也是吃環境和吃牌子的。

《紐約客》曾經就有篇文章叫做《Oldies but Goodies》,用小時代的筆法寫了一個老頭子去吃Lady M的過程:

……每天早晨都至少要打一個半小時網球的Wayne先生,在東87街的Lady M停下了腳步。這家風格極簡的精品甜點店,售賣的是非美式的蛋糕。他身上的風衣還留著大都會和惠特尼美術館的貼紙——他的作品正在這兩家店內展覽。

這就是Lady M蛋糕,太美了。『歐洲的,威尼斯的,美好』,和這塊蛋糕比起來,美國蛋糕就只是『最平常的街角蛋糕店』那種。他吃了一口:『就像在嘗一口雲,對嗎?真是太奇妙了』。

真的太郭敬明了……所以那些說國人沒吃過好東西的瞧瞧,《紐約客》里寫Lady M也是一副軟文的腔調啊。

蛋糕這個東西,從很久之前就帶有意象了。如果說酒既能豪放又能落魄,那蛋糕傳遞的信息就單一得多:甜美的,高貴的,文雅的。放在舊社會,這是有檔次且有情調的人才吃的東西,還帶著一點點不懼旁人的矯情。就像張愛玲會寫凱司令,王安憶會寫老大昌一樣,用句時髦的話說,這就是一種生活方式呀。

從這個角度說,排隊吃Lady M也講得通了。追求一種令人稱羨的生活,可不是要付出些代價的么。至於黃牛排隊什麼的,喜茶都能排幾個鐘頭,吃這個還更合理一點呢。

(首發在公眾號"PINKGAL",一個特別追求體面的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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