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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英語看不如聽,聽不如摸

人的三者感覺視覺、聽覺、觸覺的記憶強度是不一樣的。

我們對看到的東西,經常過目即忘,而聽到的東西,往往記得更清楚,對於摸過的東西,可能會記得一輩子。

這是因為三者感覺接受信息密度的不同造成的,接受信息的密度越高,對單個信息的敏感度降低,所以記憶強度也會降低。

為什麼小孩的記憶力似乎要強過成年人? 除去生理因素,一個原因是小孩生活經歷比較簡單,輸入的信息密度遠遠低於成年人,大腦存量信息少,而隨著年歲增加,生活經歷趨向豐富,大腦存量信息也增加,記憶力呈遞減趨勢。

我們的眼睛無時無刻不在接受信息,信息量非常大。人眼除了對人臉敏感外,在其他方面都不行,需要看多次才能記得住。人的名字,我們看一遍還真的很難記住,看小說時,特別是讀國外小說,最頭疼的是其中的人名,看著看著就忘記這個人是誰了。

耳朵大部分時候都是接受無效的信息,只保持最基本的功能,而只有在聽人聲的時候才是真正在運轉。所以聽到的東西,往往記得更加深刻。我們經常說,這個名字好耳熟,但很少說這個名字很眼熟。

觸覺方面,使用得更少,所以對觸覺的記憶是最強的,我們摸過一樣東西,一定會記得是什麼感覺。

張愛玲《色戒》里引用意思辜鴻銘的名言,到女人心裡的路通過陰道,到男人心裡去的路通過胃。一個是觸覺,一個是味覺。

天天對女神獻殷勤最後只能換來一張好人卡(視覺),撩妹高手都是聊天高手(聽覺),不小心有了肢體接觸感情會更進一步,不小心推倒了就是你的了。

我們學英語,有「聽說讀寫」四個方面,其中「說」和「寫」是輸出,不討論,「聽」和「讀」是輸入。

閱讀是最常用的學英語的方法,但是效率並不高。一個單詞我們起碼要重複遇到三次才會有眼熟的感覺,而且長時間沒遇到這個單詞,又會忘記。通過讀的方法背單詞短時間內都能記住,但是時間一久都忘得一乾二淨。

而一個單詞只要聽過一次(在句子中),一般都會留下印象,第二次聽到就會有耳熟的感覺,而且會一直留在記憶中國,不會輕易忘記。我們學母語,比如很多成語和網路新詞,大部分其實都是聽別人說過才記得的。

但是看有看的好處,就是可以自由控制進度,可以通過大規模閱讀來彌補效率的不足,最終達到「眼熟」的目的。

而聽,只能被動的輸入,速度不能調節,材料有限。聽歌學英語為什麼學不好是因為接收的輸入的太少了。聽英語廣播也學不好是因為大部分時候都聽不懂,最終的有效輸入少,如果你能夠70%聽懂那聽廣播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大部分外地的計程車司機每天通過聽粵語廣播也學會了粵語。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看」還是「聽」,越有衝擊力的材料越能留下深刻印象。

文字本身少了語氣這個維度,在衝擊力上就不如音頻。

同一個故事,我們聽別人講一遍就能複述出來,看一遍就沒那麼容易。語氣本身也是越有衝擊力越能加深印象。

看美劇學英語,走馬觀花看也能學到若干,反覆看會對每句話每個詞都有印象,還能記得使用場景。比如Vice president just assumed office.這個assume以前只知道是「假設」意思,聽了這個句子後能很容易記得還有「開始擔任」的意思,而且搭配是assume office,打死都不會忘記了。

而越是對白語氣富有衝擊力的記憶效果越好。《廣告狂人》其實比《醜女貝蒂》更適合學職場英語,但其中每個人說話的語氣都非常慵懶無力,看了幾集完全沒記住什麼東西,就明顯不如後者那麼鮮明有力。

既然看不如聽,聽不如摸。那學英語最好的方法還是摸,目前好像還沒有通過摸來學英語。但看了《人民的名義》之後,我好像找到了靈感。

以上都是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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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哥,湖南人士,曾在500強外企、大型跨國公司擔任汽車項目負責人,現某知名美資消費品牌高級工程師。已經寫了30萬字關於工作上使用的英語以及真實的職場經驗的文章。對每一篇文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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