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種西藥,3種中成藥,2017醫保腫瘤葯目錄又添新夥伴

先不啰嗦直接上圖!認識一下18個小夥伴!

2017年4月14日,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確定44個品種納入2017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談判範圍。

歷時3個月緊鑼密鼓的工作,44個擬談判藥品中36個藥品談判成功,這其中腫瘤治療相關藥品佔了18種,包括15種西藥和3種中成藥。而價格方面,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談判藥品支付標準的平均降幅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際市場價格。

人社部的通知點出了以下幾個關鍵點:

  1. 36種藥品納入乙類範圍,各省(區、市)社會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有關藥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範圍。
  2. 此次談判確定的醫保支付標準可隨時調整,並且醫保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支付的費用不能超過該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
  3. 鼓勵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員提供藥品,積極支持「醫藥分開」
  4. 有關藥品納入藥品目錄乙類範圍,加快推進各省/區/市乙類藥品調整工作

18種抗腫瘤藥物,佔據了此次入選藥品的半壁江山,覆蓋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結直腸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種,涵蓋了曲妥珠單抗、利妥昔單抗、索拉菲尼等多個關注度與需求度較高的腫瘤靶向藥物,基本實現了「減輕參保人員藥品費用負擔、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目標。但是任重而道遠,如何保證惠民政策落地,避免紙上談兵的尷尬,才是醫保部門現在開始要認真走好的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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