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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小剛看完這部紀錄片,連說三聲「太棒了」!

采寫/殺手裡昂

此前,熟悉狼文化的人都知道,世界上還沒有一條由人養大的狼放歸荒野後能夠存活下來的。但李薇漪卻解決了動物學家都無法解開的難題,成為將人養的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

從在草原救下小狼起,李薇漪便與狼有了不解之緣。從城市到草原,為了讓狼有更為自由的生存環境,李薇漪進行了「自我野化」,脫離人群,與小狼同吃同睡,共同面對草原上的兇險與飢餓。在草原上,她喝鮮羊血,吃生羊肉,為了「與狼共舞」,她先把自己變成了狼。或許是與狼待久了,她身上具備很多狼的特質,嗅覺十分靈敏,採訪中,她聞到了《電影》記者身上有貓的味道(家裡的確養了一隻美短),就在記者驚訝之餘,她說,在茫茫草原上,你沒點真本事,根本就活不下來的。

把狼成功放歸草原之後,她和男友亦風歷時6年時間,將之前長達1000多小時的影像素材精剪成一部98分鐘的紀錄片《重返·狼群》。雖然片子看起來很業餘,沒有什麼專業技法,但卻貴在真實,在裡面你會看到不一樣的狼和不一樣的草原。

第一章 相遇

李薇漪第一次見到小狼時,小狼已經奄奄一息了。

2010年4月,李薇漪去四川若爾蓋草原寫生,聽牧民講到新近關於狼的故事。有一頭公狼踩到捕獸夾之後自行咬斷腿逃生,後來被獵人追到殺死,狼皮掛在牧民帳篷外面。母狼看到狼皮之後,每晚跑到村裡哀嚎,沒過幾天就「殉情」了——吃了獵人投放的有毒誘餌。牧民把當時母狼晚上哀嚎的錄音放給李薇漪聽,淚水都湧出來了,聲音太悲了。

李薇漪還從牧民那得到一個信息,母狼留了一窩小狼崽,被其他牧民抱走了。根據牧民提供的有限信息,李薇漪找了三天,終於在一處牧民家找到了被抱走的狼崽,不過只剩下一隻還活著,顫顫巍巍的。李薇漪學母狼叫,小狼崽跌跌撞撞地站起來朝李薇漪這邊走來。李薇漪把小狼崽捧起來的時候,本能的就激發出一種母性,「我覺得我得救它」。當時小狼崽體力嚴重不支,草原上條件太差留在這必死無疑,李薇漪決定把它帶回成都。

回到成都之後,李薇漪給小狼取名「格林」,一層意思是「green」,是小狼出生草原的顏色。另一層意思取自《格林童話》,童話中有個「小紅帽與大灰狼」的故事,裡面對狼的描述是狡詐兇殘,但李薇漪並不這麼看,覺得狼其實很單純。「它們的一切行為,只是為了生存,而不是為了要害誰,人才是更複雜的動物。」

在格林入駐李薇漪家之前,李薇漪養了一隻叫「狐狸」的狗。格林到來之後,李薇漪悉心照顧,讓「狐狸」頗為吃醋。有一次,李薇漪在廚房做飯,辣椒掉在地上,「狐狸」跑過來聞了聞覺得不是什麼好東西就走開了,沒多久又回來了,用嘴銜著辣椒跑開了。過了一會,李薇漪喚格林出來吃飯的時候,格林從榻底下鑽出來,一下子就撲到碗里喝牛奶,滿屋打滾。這時候李薇漪才反應過來,「狐狸」是把辣椒放到碗里讓格林吃了。

其實,「狐狸」吃醋也情有可原,因為從食物待遇就可以看出李薇漪對兩隻動物的差別對待:格林吃的是肉,「狐狸」吃的是狗糧。不過,李薇漪留了個心眼,給格林吃的肉都是煮熟之後的,她害怕生肉會把它的野性激發出來。但是後來發現,「它的野性,不是你激發它才出來,而是你不激發它都出來」。

有一次,李薇漪不小心把手割破了,幾滴血滴在地上,小傢伙踩到血上滑了一跤,可能是本能的對腥味的東西感興趣,就一直舔爪子。當時李薇漪心裡有點發毛,「它畢竟是一隻狼,如果它把血當成食物的話,今後會怎麼對我啊?」

格林作為狼的野性慢慢顯露出來。格林喜歡看電視,特別是紀錄片《狼山傳奇》。片中有一個狼抓魚的段落,狼先把水池攪渾,然後製造出巨大的混亂,總有一條魚會遊錯方向,被狼捉住。這招被格林學到了。後來李薇漪帶格林去小區散步的時候,格林就在水池旁邊守著,突然一個猛子紮下去,不一會就叼著一條魚上來。李薇漪明白,這屬於狼天性的東西,它想去捕獵。

每當格林看到電視中母狼出來的時候,它都會衝到電視跟前,和電視中的幼崽一樣圍著母狼,但是衝到電視面前就過不去了,它就很難受,圍著電視前前後後地找。紀錄片中有兩隻相依為命的狼,一隻狼死掉了,另一隻狼嗅著它的身體,然後背過去仰天長嘯。格林看到這一畫面,一下子腦袋就豎起來,也跟著電視中的狼悲鳴。每次看完之後,格林晚上就會做噩夢,爪子胡亂地撓。夢醒之後,它就靜靜的看著外面,特別孤獨,而它排遣心中孤獨的唯一方式就是嚎叫。每當這時,李薇漪都會把窗戶關嚴。

在成都住了快三個月的時候,李薇漪明顯感覺到格林已經融不進這座城市了,每天都會趴在落地窗邊看著樓下的水池,看著天上飛的鳥。按理說,小狼20天就該出窩了,但格林都三個月大了還困在公寓里,這讓李薇漪也很苦惱。

當初把格林從草原帶回成都的時候,李薇漪的男友亦風就有點排斥,「它是狼,等長大了怎麼辦?」但李薇漪壓根兒就沒想過這個問題,只是想把它救活再說。現在格林身上的野性有些控制不住了,並且在城市裡養一隻狼對其他鄰居的生活也會帶來干擾,所以,李薇漪決定做一些改變。

起初,李薇漪是想租一塊大的農家院或莊園,讓格林在裡面生活。但是亦風覺得不現實,因為狼要活10多年,養的好的話能活20年,總不能陪它在農家院里待20年吧。亦風覺得還是送去動物園比較妥當,有專業的人餵養。來到動物園之後,李薇漪看到遊客拍著窗戶逗裡面的動物,困在籠子里的獅子無精打採的好像只剩下一具軀殼。而在籠子里的狼卻一直不停地奔跑,以至於它跑過的一圈小道都不長草。李薇漪之前覺得動物就應該去動物園,但從來沒想過這些動物是怎麼來的,他們待在這的意義是什麼?但現在她放棄了送格林去動物園的想法。「狼天性自由,是關不住的。如果讓它在圈養當中死去,太悲哀了」。

最後,李薇漪選擇了一條最危險的路,回草原。

第二章 野化

李薇漪有個朋友在草原開了個獒場,就投奔他去了。她當時還沒有把格林放歸狼群那麼大膽的想法,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

整個獒場有10畝地,周圍修了一圈圍牆,格林在草原上盡情奔跑獵食。草原上的鼠兔,成為格林的圍獵目標,沒多久獒場里的鼠兔就被格林逮沒了,李薇漪只好帶格林去獒場外面找獵物,吃完再回獒場。

在獒場,格林學會兩件最重要的本領。第一,學會了自己抓獵物;第二,學會如何跟像藏獒這樣的大型猛獸相處。

剛來獒場時,藏獒們一天到晚把格林當球踢,格林每天被咬得遍體鱗傷。面對比自己大好幾倍的藏獒,格林慢慢學會了臣服,夾著尾巴做狼。它先是跟藏獒的頭兒搞好關係,其他藏獒欺負它的時候,它就躲到頭兒的肚子下面,他們慢慢也就不敢欺負它了。

在尋求到庇護傘之後,格林便開始慢慢觀察藏獒的弱點,伺機擊破。草原上的太陽特別大,藏獒的毛又長又黑,特別吸熱,太陽一曬,藏獒動都不想動。草原上又缺水,每天養獒的工人只端一盆水給這些藏獒喝。格林在一旁默默的觀察著一切,等工人把水端進藏獒的籠子之後,嬌小的格林身子一擠也鑽了進去了,一下子把水盆掀翻再跑出來,自己吃飽喝足之後躲在自己刨的洞里睡覺。而藏獒的腦袋都比洞口大,進不去在洞外干著急。就這樣連續掀了幾次水盆之後,藏獒拿它沒辦法,意識到想要喝水就不能惹這個小東西。

後來,格林與藏獒兄弟們相處得越來越好。有一次,格林被隔壁獒場的藏獒首領給咬了,藏獒兄弟們不幹了,帶著格林衝破鐵皮牆去報仇,這場藏獒混戰傷亡慘重,給獒場帶來很大損失。李薇漪下定決心,離開獒場。

李薇漪打算去當初撿到格林的那片草原,她給那兒起名叫「狼渡灘」。那片地方有一些沼澤、小湖、水泡子,非常美,到處都是食物,紮下帳篷,隨便都可以活下來。但李薇漪還是把草原想簡單了,有一件事讓她意識到草原有點危險。有一天走著走著,突然有一隻金雕從天而降來抓格林。當時把李薇漪嚇壞了,在她看來,狼不是頂級的嗎?我們是獵手,現在怎麼成了獵物了?她第一次意識到草原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

草原上的危險一直侵擾著李薇漪和格林。有一天早上出門,李薇漪算好了包里的食物可以吃的天數,這些天完全可以走出去。她用望遠鏡看到遠處有一家牧民,只要走到牧民那,就可以換很多食物。結果,那個領地的一匹狼趁李薇漪出去的時候,偷偷溜進帳篷吃光了所有食物,只剩下銀行卡、手機、相機、錢。

草原上有句話叫「望山跑死馬」,你看起來很近的距離,其實很遠。李薇漪和格林彈盡糧絕,一點力氣都沒有了。幸虧這時候,格林抓到鼠兔之後就放在草地上不吃,李薇漪趕緊弄點火烤著吃掉。熬過幾天等到有信號的時候,李薇漪給男友亦風發了一個信息:我在草原,我餓。然後給了一個定位。第二天,亦風就帶著食物趕過來了。李薇漪看到亦風的感覺就如同《甲方乙方》中葉京飾演的土大款躺在窯洞上等待葛優來接他一樣。李薇漪也聞到了亦風身上的燒雞味,搜出來,跟格林在那搶。

《狼圖騰》的作者姜戎之前說過,由人養大的狼放歸荒野後能夠存活下來的概率幾乎為零。李薇漪對於能否成功放歸格林也沒有把握。很多專家都表示應該在夏季放歸,因為夏季失誤多,存活率高。冬季食物少,存活率就低。但李薇漪的觀點恰好相反,夏天雖然食物多,但夏天狼大都處於一種散群狀態,以個體形式存在,「獨行俠」比較多,小狼很難融入進去,又缺乏野外生存能力,很難存活下來。但是到了冬天就不一樣了,冬天沒食物,靠一隻狼放不倒氂牛,只能團體作戰。狼有一個特性,當它活不下去的時候,就會團結集體的力量,來求生存。這時候所有的散兵游勇都歡迎來

其實,在夏季的時候,格林有過一次失敗的重歸狼群的經歷。八月的一天,李薇漪在草原發現有一隻單獨的野狼,便鼓勵格林加入它。第二天,格林一瘸一拐的回來了,腿上被咬了一個洞。李薇漪解釋,那頭狼肯定覺得格林是個累贅,格林本身表現也不好。她還用擬人化的語言描述格林與老狼的對話:

「走撒,上我媽那去撒!」

「你是個什麼狼,你個叛徒,不要跟著我」。

經歷過這次失敗的放歸之後,格林陡然間成熟了很多,它好像發現了自己以後應該走哪條路,每天起早貪黑去捕獵。它自己在野化自己,為走這條路做各種各樣的準備。

第三章 重返

李薇漪見到狼群的時候,是在冬季,有十來只。

這與李薇漪之前的猜測完全吻合。當時李薇漪在河邊發現很多狼的足印,是入冬以來最大的一群,山上沒有水,它們肯定會下來喝水,這是格林回歸狼群的最後機會了。

李薇漪眼睛好使,遠遠就看到遠處有一條線。亦風拿起大長焦也發現遠處的半山腰上,兩隻狼在山頭放哨,其餘大部隊非常有組織的排成一條線,陸陸續續往山上走,就像紅軍過草地一樣。

李薇漪和亦風看到這麼大的狼群,無比激動,再回過頭來看看格林,已經傻了,嘴巴張著,眼睛瞪著,一動不動。李薇漪急了,讓格林趕快呼叫同伴。格林這才回過神來,但不知道怎麼叫,一開始有點像狗叫似的「汪汪汪」,這下把李薇漪給氣暈了,但格林還是找不到調。亦風就建議兩人一起嚎,帶一下格林。兩人就鬼哭狼嚎的朝對面的山嚎叫。這時,格林開始嗷嗷的找那個調調,終於喊出了第一聲狼嚎。找到這個調調之後,後面就順了。對面山上的狼群也開始呼應它,也都開始狼嚎。整個過程持續了好長時間,好像是在考驗格林對於回歸組織的決心。

這時候,亦風說了一句話「是時候了」。李薇漪的心裡咯噔一下,「自己一直盼望著它能夠有一個好的歸宿,結果這一天,突然來了的時候,我發現我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格林也轉過頭來看著李薇漪,李薇漪抱著它說:「你是不是要走了?媽媽再也看不到你了,是不是?」格林的眼淚瞬間飆了出來,李薇漪也控制不住了,抱著一塊哭。

對面的狼群還在嚎叫。李薇漪收拾起眼淚說:「你走吧,勇敢一點,媽媽看著你走。」然後它就看著李薇漪,又看那邊的狼群,又看李薇漪,慢慢朝狼群走去,後來越跑越快。李薇漪目送著格林慢慢向對面山上的狼群跑去。那些狼很威嚴的坐在地上,好像是元老在接受一個新成員。格林走到狼群中,也規規矩矩的坐著,像一個石獅子一樣。

格林回歸狼群之後,李薇漪還是有點擔心,怕又像上次一樣被狼咬傷後跑回來,便和亦風在草原多待了10多天,確定格林沒事之後才回縣城找點吃的。兩人到縣城之後,發現一些人在販賣野生動物皮毛還有狼牙之類的東西,李薇漪心裡又不踏實了,決定再回草原。大概又尋找了20多天的時候,倆人目睹了一次狼群圍獵氂牛的過程,李薇漪大老遠就在狼群里發現了格林。正當狼群在啃食氂牛的時候,牧民來了,李薇漪急著大喊快跑,狼群就跑開了,李薇漪和亦風也跟著狼群跑,翻過草場欄杆,跑到半山腰就安全了。這個時候亦風反應過來,咱們又不是狼,為什麼要跑?其實兩人心裡早已把自己劃歸到野生群體里去了,不怕狼,有時候見了人卻本能的害怕。因為狼心裡想什麼就做什麼,你會看的很明白,但有時候人類的一些行為卻看不懂。

雖然知道格林已經回歸了狼群,但是李薇漪還是有些貪心的想要再看一眼格林。她與格林的關係特別像《大魚海棠》里的椿與大魚,大魚要走的時候,椿的眼淚涌了出來,真是應了靈婆說的那種話:「你們的命其實是連在一塊兒的。」這時,亦風透過長焦攝影機發現格林還沒走呢,站在遠處的山上扭著頭望著兩人。李薇漪便朝格林的方向跑去,格林也朝李薇漪沖了下來,最後撲到李薇漪懷裡。李薇漪從懷掏出一瓶水給格林喝,因為之前有過一次經歷,格林在冰面上喝水,舌頭被粘住了,從那以後就有點怕冰。所以,每次李薇漪都要帶一瓶水捂在懷裡,讓水保持恆溫。

格林再次回到身邊,讓李薇漪更是戀戀不捨。當時她身上有一把鐵鏈子,是用來防身用的。亦風在山下用麥克風對李薇漪說,如果實在捨不得,就把它帶回家吧。李薇漪就把鐵鏈子套在格林脖子上,格林就一直看著李薇漪,一點也不掙扎,但李薇漪明顯感覺到,格林內心也很糾結,它往狼群方向看了一下。李薇漪想這樣做太自私了,把鐵鏈子解了下來,背過身去,往迴路上走了。格林跟著跑了幾步,又往狼群那邊跑去,來來回回幾次,最後又回歸狼群了。

格林走到遠處山坡的時候,李薇漪還和它呼應了一下,唱了一句李健的《傳奇》,這是屬於格林與李薇漪之間特定的音調,之前每次晚上睡覺前,李薇漪都會用這首歌喚一下格林,確保今天是否安全回來了,格林聽到之後就好比「我媽喊我回家吃飯了」,久而久之,格林也模仿李薇漪的調調,跟著一起唱,但總是怪腔怪調的,以前聽到格林唱歌每次都會笑,但這次聽到格林的呼應之後,李薇漪卻想流淚。

這是李薇漪與格林見的最後一面,唱完《傳奇》之後,格林就消失在山上。

第四章 禮物

格林回歸狼群之後,李薇漪也回到了成都,但她完全不適應城市生活,像是回到了另一個世界,有點憂鬱。亦風就建議她把格林的故事寫出來,正好李薇漪有寫日記的習慣,之前跟格林在一塊發生的事情也都記錄了下來,她就根據日記整理成了一本書《重返狼群》。亦風在整理攝像器材的時候,也發現他倆之前拍了好多關於格林的影像素材,不如剪出來也好留作一個念想,讓人們知道小狼都經歷過什麼,草原正在經歷什麼。

兩人淘汰了一批攝影器材,換上全新的設備,再次出發去草原,想把草原的現狀記錄下來,再者,就是想看看還有沒有緣分再見到格林。白天的時候,兩人就帶著攝像機一邊找格林,一邊拍草原上的美景,晚上就剪片子。當時兩人在草原深處,不通電,用的是太陽能板,,蓄的電只夠兩人晚上工作兩個小時。

用了兩年時間,兩人在草原上完成了片子的粗剪,從1000多小時的素材,濃縮到5個小時。之前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群》的書中已經有很多故事,在剪片子的時候,她和亦風商量除了繞不開的一些故事之外,書里的故事就不再重複講述了。書里沒有的,在片子里多些呈現。

因為有些故事寫在書里沒人相信,會覺得虛構成分太多。比如格林在家可以自己開電視,還經常叼著遙控器跳到沙發上找一個舒服的位置趴著,用獠牙掌控遙控器挑選自己喜歡的節目。但是,把這些故事放在片子里觀眾就眼見為實了。

後來有人看過片子之後建議剪到100分鐘以內,或許會走得更遠。亦風又花了一年時間精剪成了一個98分鐘的版本。當時有一個比較大的紀錄片公司願意出200萬來買這些素材,被李薇漪拒絕了。後來他們又找了一個中間人給李薇漪捎話:200萬是歐元。李薇漪還是拒絕了。

一次偶然的機會,導演馮小剛看過李薇漪的書《重返狼群》之後很喜歡,找到出版社想約著見一面。見面的時候,馮小剛就說看書的時候就特別有畫面感,考慮用什麼樣的鏡頭來表現。

當時《重返狼群》的紀錄片剛剪完,李薇漪和亦風便將剪完的片子放給馮小剛看,希望能提點意見。馮小剛說下午還有一個會,只能看一個片段。亦風對馮導說,只要什麼地方看不下去了,喊停就行。

半小時過去了,馮導還在看。亦風心裡想,怎麼還沒喊停呢。過了一會,馮導的助理過來催他,他對助理擺擺手:「推掉推掉!」。他完全沉入到劇情里去了,當時他左手夾著煙,右手拿著打火機,一次次的想要點火,卻又一次次的被劇情打斷。整部片子看完,煙都沒點上。馮導站起來之後鼓掌,連說三聲「太棒了」。他坦言,「如果這個東西我來做,我做不過你」。

這部紀錄片之所以能夠打動馮導,主要還是因為真實。作為剪輯師,亦風不夠專業,沒有章法,沒有技巧,就連拍攝設備都五花八門,手機、傻瓜相機、高清DV、1900mm長焦,甚至行車記錄儀和小區監控記錄的畫面都能成為紀錄片中的素材。但正是因為這種「不專業」,才顯得更真實動人。

光線老闆王長田在看片的時候問李薇漪,有一段「月下跳舞」的鏡頭還用了特效啊?李薇漪聽完哈哈大笑,那是實拍。那天晚上,李薇漪穿著藏裝,和格林走到山樑上,格林聞到她身上有一顆大白兔奶糖,就跳起來纏著她要,她就是不給。當時背後正好有一面大大的圓月,李薇漪和格林正好被框在月亮中間,就像跳舞一樣,特別漂亮。亦風正好捕捉到了這一「與狼共舞」的畫面,那天正好是月圓之夜,不可能再拍到了,算是老天爺賞賜的一個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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