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起來:淺談北敘聯邦的合作社

組織起來!

——淺談北敘聯邦的合作社

作者:前行者

圖1:北敘聯邦的一家合作社。

一、北敘聯邦的經濟基礎

北敘聯邦目前主要的控制區,即羅賈瓦地區(Rojava,庫爾德語意為「西方」),也稱西庫爾德斯坦,它位於敘利亞的西北和東北兩部分,東鄰伊拉克,北接、西靠土耳其,總面積約為1.83萬平方公里,人口約為460萬,占敘利亞總人口的18-20%間。其地形以平原為主,土地肥沃,有利於農作物種植,在歷史上被稱為「敘利亞的麵包籃」。

北敘聯邦由阿夫林、科巴尼和傑濟拉三州組成。其中,阿夫林州盛產橄欖油;科巴尼州以生產糧食和棉花聞名,畜牧業也由來已久;傑濟拉州除了農業外,更擁有可觀的石油資源(約1500口油井)。正因此,農業種植和石油開採成了這一地區主要的經濟支柱,在敘利亞內戰爆發前,其國民生產總值(GNP)曾一度佔到敘利亞國民生產總值的50-55%之間。

然而,在歷史上的敘利亞復興黨執政期間,對這一地區實施了一種如同對待「殖民地」一般的壓迫政策。這一政策體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是一個被稱為「阿拉伯帶」(Arab Belt)的殖民計劃,它刻意鼓勵阿拉伯移民遷入庫爾德聚居區的中間地帶,如條帶一般將庫爾德人分隔開來。與此同時,又對當地庫爾德人進行政治歧視,包括剝奪其公民權,不允許其擁有身份證,不允許其購買土地和擁有合法財產,將其強行遷離自己的居住地卻又不允許其離開敘利亞,由此造成了當地大量貧民滋生(庫爾德人佔據了敘利亞貧困人口中的60%以上),以及嚴重的民族矛盾。

第二,則是對該地區的經濟剝削與抽血,如通過政府下屬的大型企業強制開採當地石油資源以換取外匯,卻將加工地設立在該地區外的其它城市(如霍姆斯),同時將收入全部歸於大馬士革政府;此外復興黨政府還通過輿論的誘導、政策的強制以及對當地植被的砍伐,基本摧毀了該地區的畜牧業,並使該地農業集中於單一的大麥與小麥種植,與此同時,卻連一家麵粉廠都不在當地建立,小麥加工都要運到外地完成。

至2011年以來,已持續了6年的敘利亞內戰所帶來的破壞,更使得當地經濟境況變得雪上加霜。一個典型的例子便是科巴尼,在2014年底的科巴尼之戰中,儘管人民保衛軍歷經數月鏖戰,成功擊退了伊斯蘭國的侵略,一舉扭轉了戰局。然而在科巴尼當地,被戰火炸成廢墟的房屋便達3800棟之多,於是戰後重建和恢復生產,便成了北敘聯邦沉重的經濟負擔。此外,因躲避戰爭而從各地逃來的大量敘利亞難民,使得當地人口由200餘萬迅速倍增至460萬,這些難民給經濟與社會資源帶來的壓力,是非常可觀的。

圖2:幾成廢墟的科巴尼。

因此,目前的北敘聯邦,在經濟上正處於一種非常貧困和窘迫的境地,它表現為:

a、在財政領域,北敘聯邦目前仍在使用阿薩德政權貨幣,即敘利亞鎊(1敘利亞鎊約合0.01元人民幣),它正面臨著強勁的貶值。北敘聯邦每年的軍事開支達到了2000萬美元之多,足足佔了其財政支出的70%,因此,只有30%的財政支出可以被用於民生領域。

b、在農牧業領域,因為歷史因素的影響,特別是在科巴尼州和傑濟拉州,至今大麥與小麥的種植仍占農業產品總量的90%以上。然而因常年的單一化作物種植,對化肥的過度使用,以及傑濟拉州石油生產泄露所帶來的土地污染,當地的土地肥力呈現出了耗盡的趨勢。此外,因為戰爭和禁運,目前的北敘聯邦只能通過進口得到10%左右的化肥。這些因素,都對農業生產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當地正在儘力從城鎮、村莊和農場的生物廢物中製造有機肥,以求替代化肥,從而增加一些農業產量。另外,因阿夫林州的畜牧業幾被摧毀,因而必須從外部引入牲畜,從零開始發展。

c、在工業領域,從目前來看,北敘聯邦主要擁有農作物初級加工、紡織縫紉及生產簡單建築材料的小型輕工業作坊,如罐頭廠、麵粉廠、橄欖油廠、縫紉合作社、棉紡廠、磚廠以及水泥廠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傑濟拉州的哈賽克地區有一片工業區,工人人數接近3000,而阿夫林州則因吸納了內戰中從阿勒頗遷離的一些紡織企業,而成了一個主要的紡織品生產中心,擁有約1.7萬名紡織工人,這可能是北敘聯邦的兩個規模最大的「工業區」了。

圖3:北敘聯邦的縫紉作坊。

d、在能源領域,北敘聯邦擁有的1500口油井,在內戰前大約每天能生產400桶石油,並送往霍姆斯進行提煉,目前則因失去了加工渠道,而只有1/10在當地進行簡單加工,並主要提供給傑濟拉州和科巴尼州使用。其市面上的柴油售價為35敘利亞鎊/升,汽油為75敘利亞鎊/升,甚至比65敘利亞鎊/升的水價都要便宜。而在處於「飛地」狀態的阿夫林州,油價就要貴得多,約500敘利亞鎊/升。

在電力方面,幼發拉底河上的十月大壩基本可以為科巴尼州和傑濟拉州的大部分地區提供電力,但由於土耳其方面對上游的截流,十月大壩的供電量受到了負面影響。在傑濟拉州的哈賽克地區,主要通過大型柴油發電機供電,發電機所造成的噪音和煙塵造成了嚴重污染,並影響了當地居民的生活。

此外,缺水也是當地一個極其嚴重的問題,且難以找到治本的解決方法。目前當地人的做法只是打更深的水井,但這樣卻造成了地下水位的下沉,而使得總體情況愈趨惡化。

e、在公共服務、教育和醫療領域,至復興黨政權被驅除時,北敘聯邦的物流系統、公交系統及小型鐵路已完全停擺,卡米什利機場則被阿薩德政權軍所佔據,公共衛生和醫療系統的基礎基本為零,高等教育院校完全不存在,因缺乏紙張,本已很薄弱的基礎系統在教學上也變得更加艱難,總體上說,呈現出了相當慘淡的樣貌。

f、在貿易和引入外資領域,自2011年以來,因為土耳其、庫民黨和伊斯蘭國的三面封鎖,北敘聯邦的油料和小麥無法進行出口貿易,與此同時,食品、蔬菜、紡織品及燃料等商品的價格卻節節攀升。此外,同樣因為封鎖,以及在國際上不被承認,北敘聯邦基本沒得到來自國際上的任何經濟投資,因而陷入了必須「自力更生」以自救的境地,真可謂是內困外絕了。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北敘聯邦所面臨的經濟狀況是非常嚴峻和惡劣的。其原因可以歸於「人禍」和「戰禍」,但主要還在「人禍」,即復興黨政權長年以來對羅賈瓦地區的人民所進行的種族壓迫和無度剝削,以及土耳其和庫民黨長年的經濟封鎖。

二、北敘聯邦的合作社制度

在這樣一個凋敝破敗的經濟基礎上,為了對內安頓民生,對外支撐戰事,北敘聯邦在自己的控制區內,大力鼓勵當地民眾興辦合作社經濟,試圖以此緩解現實的經濟壓力。

目前,在北敘聯邦各州的主要大城市,均有一個名為「羅賈瓦經濟發展中心」(Navenda Ge?kirina Ab?riya Rojavayê,簡稱NAR)的機構存在。這個機構本身是一個非政府組織,但受到北敘聯邦各州行政委員會下屬經濟部的指導,因此,可以說它在實質上有一定的「准官方」性質。而它的職責,便是為建立和支持新的合作社項目提供服務,成為普通民眾在經濟事務上的「聯絡中樞」。

圖4:「羅賈瓦經濟發展中心」的標誌。

關於其具體的組織和運營細則,筆者找到了兩份非常有價值的官方文件,一份是北敘聯邦執政聯盟「爭取民主社會運動」(Tev-Dem)的經濟委員會於2016年1月19日發布的《公社內合作社參加與民主管理章程》(Rules of Procedure of Participatory and Democratic Co-operatives in Communes),另一份是北敘聯邦(當時還稱為羅賈瓦)的經濟發展中心於2016年底發布的一本名為《合作社指導手冊(基本準則)》(Rêziknameya Kooperat?fa, Xalên Bingeh?n)的宣傳冊,筆者將這二者的要點匯總,概述為以下七點:

1. 思想綱要

合作社的基本原則和理念,是基於自由、民主、獨立以及平等的原則,鼓勵民眾通過在合作社內的勞動來強化集體性、協作性與社會參與意識,進而履行對社會、國家和人類的責任,同時也確保社區、公社以及合作社社員自己的需求。

這部分較為泛化,但可以看出以合作社作為紐帶,使民眾組織成集體的主旨。而這種核心思想,恰恰是與庫爾德工人黨的精神領袖奧賈蘭所倡導的「民主邦聯計劃」的政治思想相一致的,甚至可以說是這種政治理念在經濟上的「配套制度」,即打破中東近年以「國家」和「強人」為主導的社會傳統,反其道而行之,以民眾作為政治和經濟體系的起始點,繼而「自下而上,聚沙成塔」般地凝聚起來,成為支撐社會的主要力量。

圖5:《合作社指導手冊(基本準則)》書影。

2. 合作社的加入和退出

理論上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申請,並經合作社批准後成為合作社社員。合作社社員資格的確認基於以下標準:a. 持有的股份(每人可擁有1~5股,如財力不足,則可從合作社的基金里借款,或者分期付款);b. 對合作社所負有的責任;c. 投入的資本。根據這三條標準,合作社社員被分為兩類:一類是「積極社員」,是指加入了合作社,並在其中進行體力和腦力等實際工作的社員;另一類則是「財務社員」,指只對合作社進行了經濟投資,卻未在其中工作的個人(「股東式投資社員」)或企業(「外來投資的大型資本」)。經集體決定,合作社可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標準開除社員。

這部分的關鍵,在於闡述了構成合作社的,除了參與合作生產的勞動者這個核心部分外,還有單純以資本獲利的投資者。這種組成方式,相較於純粹由勞動者組成的合作社,無疑是成分混雜的,其中所蘊含的剝削性也更為濃重。

圖6:合作社登記註冊。

3. 合作社的管理

合作社原則上由全體社員集體管理、集體決策、集體監督和集體負責,其最高權力機關是由全體社員組成的社員大會(General Assembly)。社員大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一次,以檢查合作社近期工作、組織活動、作出決議並分配任務。社員大會選舉建立三個下屬機關,負責合作社的常務管理工作。這三個機關分別是:負責行政管理的管理委員會(Administrative Commission);負責財務管理的財務委員會(Financial Commission);負責日常監督的監察委員會(Follow-Up Commission)來完成。

三個委員會各由3名經社員大會選舉出來的合作社社員組成,任期1年。不允許同一人或同一家庭的成員同時擔任多個委員會的職務。此外,對於委員會委員做出的全部決定,必須留下會議記錄和財務賬目,並定期公布。如果某些決定會對一些合作社社員產生直接影響,則可召開由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員參加的緊急會議來解決。這三個委員會的成員和另外3名合作社社員組成協調會(Coordination),以協調三個委員會之間的工作,並每月開會一次,檢查各委員會月度工作報告。月度會議結束後,協調會需撰寫各委員會總的月度工作報告,並向定期召開的社員大會提交這些報告,以備檢查。合作社社員有出席社員大會的義務,若不能出席大會,則須自我批評和解釋原因。若連續三次不參加大會,則可通過社員大會將其開除出合作社,剝奪其社員資格及所擁有的權利和股份。

這部分其實就是用以維持合作社民主管理的制度,在機構上「三權分立」,在組織上「群眾監督」,在制度上避免出現「家天下」、「一人獨大」。這些都是在現實里已經很成熟的權力制衡手段,運作成本也不高,算是較為實用而得宜的制度。

4. 合作社的利潤分配

每個合作社都擁有自己的基金,其收入和支出都以基金為核心流轉,其利潤的分配通常在每年年底進行,有時也可在完成重大項目後進行分配,通常將利潤分為三個部分:

a、維持和擴大再生產的部分(第一年為30%,此後每年逐次減少5%,至第五年降到10%便不再減少),這一部分主要用做維持簡單再生產和進行擴大再生產。這部分利潤份額逐年遞減後,多出的利潤份額劃入合作社的公共基金。

b、社員分紅的部分(50%,如有必要可降低比例),這部分根據合作社社員的需要,以及付出的勞動進行分配,通常是分為三個等級:積極社員(擁有股份且在合作社工作者)擁有最高一等的分配額,財務社員(擁有股份卻不在合作社工作者)擁有中等的分配額,僱傭者(不擁有股份被合作社僱傭工作者)擁有最少的分配額,但這些被僱傭成員的工作時間最多為六個月至一年,且在僱傭期結束後,自動成為合作社的正式社員。

c、上繳公社的部分(20%),理論上合作社是掛靠各個公社的,所以合作社的一部分利潤需上繳公社,用於維持公社內部的社會服務,如衛生、教育、水電、道路及一些病患的開支。

如果合作社在1年內發生經濟損失,社員大會有權改換管理團隊,被撤換的管理者在之後2年內禁止擔任管理職務。如果第2年繼續產生損失,則社員大會可以關閉合作社。如果在5年內合作社產生兩次虧損,則負責的行政和財務委員會成員在之後10年不得擔任管理職務,且不得擔任公職。

這部分是關於利潤的分配,其中第一年以3:5:2的比例分配於再生產、社員紅利與上繳公社這三部分,至第五年則變為以1:2:5:2分配於再生產、公共基金、社員紅利與上繳公社這四部分。這種分配比例表明,制度設計者更希望合作社的勞動者個人不斷從中受益,而不是不斷凝聚資本、滾雪球式地擴大生產。積極社員的分配額高於財務社員,則是一種限制合作社內食利資本的制衡手段。關於僱工的現象,則算是一種輕度的短期經濟剝削。至於經營不當更換運營團隊,則是應有之義,無需多談。

圖7:合作社社員大會。

5. 合作社的勞動者保障

合作社的項目必須以人為本,重視衛生與安全。要求具有必要的衛生條件和醫療支持,如果發生了工傷,則合作社有義務治療受傷人員,如有工作人員死亡,則合作社有義務資助死者的家屬。

6. 合作社的處罰

合作社嚴禁兩類問題。較重的一類,是指在軍事、政治、經濟或文化等方面背叛北敘人民,服務於敵人以及貶低或侮辱不同民族和烈士,破壞聯邦旗、軍旗等。另一類則是因私利或私仇拉幫結派,在合作社內實施盜竊和欺詐,以及試圖操縱合作社等。其處罰則按照北敘聯邦的相關法律進行。

7. 合作社的資本限額

限制最大資本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金融壟斷,大型合作社的最大資本限額是100萬歐元,中型合作社則是20萬歐元,小型合作社是5萬歐元。此外,任何人都不能同時兼任兩個合作社的管理職務。

最後這部分,其用意則似是在阻止合作社間的過度兼并,以及一些強力的外界資本反客為主地通過大量投資來控制合作社,即制度的設計者更希望看到的是一種大量的中小型合作社「百花齊放,大眾聯合」的局面,而不是在過度的兼并與競逐後,在北敘聯邦內部形成某個「巨無霸集體私有制集團」。

綜上,我們大致能看出來,北敘聯邦合作社的制度設計,是希望從當地最基礎的家庭與社區開始,通過基層群眾自發的組織與凝聚,由下而上地匯聚力量,百花齊放般地誕生出一批多樣化的集體合作社,以推動北敘聯邦的經濟發展,同時也回饋當地人民。因為現實的資本匱乏,它向投資食利者做出了一定的妥協,以最大化地吸收和凝聚資金。但與此同時,它也設計了若干道「制度防火牆」,以避免出現分配不公,投資食利者反客為主地逐步控制合作社,繼而把合作社中的勞動者逐步轉化為「傭工」,把合作社在事實上私有化的情況。

三、北敘聯邦合作社的實踐

制度本身,終究只是一個理論構想,要對它進行判斷,最終還是要看其產生的實際效果。

根據筆者目前手頭所能找到的資料來看,北敘聯邦合作社經濟的發展,自2013年至今,還是有一些明顯的成果的。

從總體上看,傑濟拉州的合作社經濟發展最為迅猛,高居北敘聯邦之首。目前,其州內的九個地區都擁有合作社。在農業方面,共有12個一般合作社和6個婦女合作社,共擁有土地32萬餘英畝,其中30萬英畝以上種植大麥與小麥,餘下的則種植香菜、扁豆、鷹嘴豆和孜然等多樣化作物。除此之外,還有幾個溫室種植、畜牧業養殖的合作社,成員多為100餘人。

在工業方面,傑濟拉州的合作社則集中在環衛、電纜、燃油、育種、礦泉水瓶生產和建築等「小型實用輕工業」領域,每個合作社的會員少則百餘,多則上千。其中的股份價值,因產業不同,而呈現出了較大差異,如礦泉水瓶合作社,每股價值不過1千敘利亞鎊,而榨油廠、畜牧養殖、房地產、水廠等大型項目,每股價值則超過5萬敘利亞鎊。

這樣的興旺景象,主要歸功於幾個大型合作社。這主要包括兩個大型合作社「蓋斯拉克」(Kasrek)和「團結」(Hevgirtin),以及婦女合作社的組織機構「大會之星」(Kongreya Star)。

蓋斯拉克是傑濟拉州代爾巴西耶(Darbasiyah)地區一座村莊的名稱,位於卡米什利西南120公里處。以該村命名的合作社自2015年10月開始試運行和發展,至今已是北敘聯邦最大的農業合作社,其每股會費為1.5萬敘利亞鎊,擁有4000多名會員、3.7萬英畝土地(其中5000英畝種植小麥,3000英畝種植孜然,3000英畝種植小扁豆和鷹嘴豆,300英畝種植果樹,100英畝種植玉米,25英畝種植溫室蔬菜)、1250隻羊、4台拖拉機、2輛卡車和1輛中巴。此外,目前北敘聯邦的一個明星企業——「羅賈瓦」牌瓶裝水廠(合作社成員950人,每股價格13萬敘利亞鎊,擁有日生產10萬升純凈水的能力,年收入1.5億敘利亞鎊)也在這個合作社的名下,因而「蓋斯拉克」堪稱一個大型農業聯合體。

圖8:蓋斯拉克合作社的農田。

至於團結合作社則是一個貿易合作社,位於代爾巴西耶地區的扎爾甘村(Zargan),於2015年12月組建,每股價格為1.5萬敘利亞鎊(目前已上漲到2.1萬敘利亞鎊),擁有超過1萬名社員,是當前北敘聯邦規模最大的合作社。

團結合作社最初成立的目的,是在貿易禁運期間,當地民眾為抵制不良商人哄抬糖價,而建立的一個批發性質的貿易合作社,以向當地居民販售更廉價的糖為主要業務。然而發展至今,它已將業務拓展到糧油糖等日常雜貨的分銷和販售,並擁有了八個分支合作社。此外,團結合作社也擁有一些大型項目,如一個榨油廠(社員120人,每股價值50000敘利亞鎊),一個建築合作社(社員144人,每股價值100000敘利亞鎊)以及一個加油站(位於科巴尼州,社員100人)。

圖9:團結合作社的一家店鋪。

「伊斯塔爾大會」則是北敘聯邦婦女合作社的組織和協調機構。因為北敘聯邦將解放婦女當做一個重要的政治事項,因而組織婦女合作社,使當地婦女加入社會生產,擁有獨立的勞動能力與經濟地位,便同樣成了合作社經濟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至今為止,「伊斯塔爾大會」已發動了大批婦女投身於合作社的社會生產之中,其下屬有六個農業合作社,以及十幾個城市生產合作社,會員多則二三百,少則五六十。其主要生產領域除傳統的農業與畜牧業外,還包括麵包、奶製品、肉類的生產,糖果與服裝的販售,雜貨店,果樹種植等,甚至還擁有一家煉油廠,可謂五花八門。其產品售價往往低於市價,如2016年夏秋時,當地市面的黃瓜售價為150~175敘利亞鎊,「伊斯塔爾大會」下屬農業合作社的黃瓜售價則僅為100鎊,因而銷量頗大。入社勞動的婦女能獲得約每月3萬敘利亞鎊(約合人民幣965元)左右的收入,這對於提高當地婦女的收入和在家庭經濟中的地位,也可謂一針強心劑。一些當地男性對待女性的傳統態度,也因而產生了一些積極的改變。

圖10:「伊斯塔爾大會」組織的標誌。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蓋斯拉克、「團結」以及「伊斯塔爾大會」間都有密切的經濟合作。如蓋斯拉克的一些農產品的再加工,便是在團結合作社名下的一些分支合作社,如食品生產合作社「搖籃曲」(Lor?n)(主要使用蓋斯拉克的農產品製造果醬、乾菜和泡菜)中完成的,並且其中還有大量由「伊斯塔爾大會」組織起來的入社婦女參與生產。而在蓋斯拉克分支的畜牧業合作社比爾萬(Birvan)中,則有「團結」50%的股份。此外,大會之星與蓋斯拉克合作的合作社項目,也已有50餘個。

圖11:經「搖籃曲」合作社加工製成的腌菜或果醬。

目前,以這三個大型合作社為中心組成的合作社網路,已基本拓展到了傑濟拉州的主要城鎮,在科巴尼州也有一些它們的分支。

至於科巴尼州以及阿夫林州,來自這兩個地區的信息則相對較少,且缺乏亮點。目前關於科巴尼州的信息,只有當地的經濟發展中心所做出的一些基礎規劃(規劃項目多集中於教育衛生等社會服務領域),以及一個已成立的婦女縫紉中心。阿夫林州方面則主要是一些小型農業合作社,包括種植萵筍、橄欖以及茄子等蔬菜,但社員人數不過十幾人。這兩地的合作社經濟,都還明顯處於初級起步的階段。

因此,就目前的信息來看,北敘聯邦合作社的現實狀況,與最初設想產生了一定背離,在實際上呈現出了「一花獨放」的局面。即在其主要的三個州中,傑濟拉州的合作社經濟發展明顯優於其他,而在傑濟拉州之中,蓋斯拉克與「團結」這兩個大型合作社,及其背後的「大會之星」與代爾比西耶經濟委員會,則又佔據了關鍵性的主導位置。

最後,需要再強調一下的是,無論在傑濟拉州、科巴尼州還是阿夫林州,北敘人民經濟上的困難和政府財政的不足,以及土耳其等勢力的經濟封鎖,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合作社經濟的發展。如在傑濟拉州,一個婦女合作社因為無法籌集到約10萬美元的資本去購買加工芝麻的機器,而只能將營業範圍限於種植和販賣芝麻,而無力擴大生產;在科巴尼州,一個建立幼兒園的合作社計劃也因為缺乏資金而無法進行。至於被封鎖得更為嚴重、處於「飛地」位置的阿夫林州,其財政則更是困難,無力向合作社經濟提供有力的幫助。

四、對北敘聯邦合作社的評價與總結

要評價北敘聯邦的合作社,那麼,我們首先就要弄清什麼是合作社,它的進步性和局限性在哪裡,以及作用是什麼。

目前的國際合作社聯盟,將合作社定義為「自願的,團結起來的人們,通過共同擁有和民主控制的企業,以滿足他們共同的經濟、社會和文化需要和期願的自治協會。」

圖12:北敘聯邦的一家縫紉合作社。

這個定義大體是恰當和準確的,然而,它卻或多或少的模糊和淡化了一些非常關鍵的背景和概念,而這些缺失或被模糊帶過的內容,在馬克思的一些著作,包括《哥達綱領批判》、《國際工人協會成立宣言》、《資本論》第三卷以及列寧的《論合作社》中都是有所提及的,這裡限於篇幅,筆者將它們概括為以下三個問題:

第一,所有制,即合作社屬於誰?

第二,社會性,合作社可以存在於怎樣的社會背景下?

第三,目的性,合作社是否有超越於社會本身的、屬於自身的目的,它能否超越社會的限制而取得成功?

這三個問題,正是闡述了合作社的本質,以及其進步性與限制的關鍵點,下面,我們逐一來談:

首先,關於所有制,這是被模糊化處理的一個內容。「自願的,團結起來的人們共同擁有和民主控制」,其本質,其實是「集體私有制」。它包含兩層涵義,首先是「集體」的私有,這意味著它在社會生產中,比起資本主義的無限競爭和壟斷趨勢所帶來的「個人」的私有更加符合社會化生產的需求,也更加民主和先進;其次,則是集體的「私有」,這意味著它比起全民的「私有」,亦即「公有制」,在社會化、平等以及解放勞動者上要狹隘和落後。因此,在所屬性問題上,我們可以將合作社理解為比「個人私有制」先進,卻比「公有制」落後的,處於二者之間的一個中間態。

其次,則是社會性,這是被一個被抹去的內容。馬克思在資本論的第三卷中,曾將其定義為「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廠,是在舊形式內對舊形式打開的第一個缺口,雖然它在自己的實際組織中,當然到處都再生產出並且必然會再生產出現存制度的一切缺點。」這裡明確闡明了兩個關鍵點。其一,是合作社誕生於舊形式(私有制生產)中,卻是一個打破舊形式的缺口,亦即在它的內中,蘊含著從個人私有制向公有制轉化的萌芽和可能性。其二,則是合作社不能超越於社會,不可避免地會被它所依存的制度所影響,亦即隨著它所依存的社會制度的不同,合作社會隨著資本主義社會內在的兼并壟斷趨勢,而向著個人私有制轉變,又或隨著社會主義制度所帶來的社會解放趨勢,而向著公有制方向轉變,而不可能超脫於社會,始終憑自身的集體私有制生產方式而穩定存在。

圖13:在合作社中製作腌菜的婦女。

最後,則是目的性。如前所述,合作社在所屬性上介於公有制和個人私有制之間,在社會性上會受社會制度的影響而呈現出向公有制或個人私有制方向轉變的趨勢,而不具備屬於自身的穩定而長期的獨立存在性。這便決定了它自身實際處於一種同時具有正負兩種發展趨勢的、不穩定的「二重疊加態」中,並沒有一個屬於自身,而能超越社會限制的、長期而可實現的發展目的。隨著自身的發展以及社會制度潛移默化的影響,它必然會被社會制度所主導,在兼并和私有化的社會潮流中,被資本主義體制同化(湮滅),又或在民主和公有制的社會潮流中,打破「私有制」的桎梏,而融入到公有制的洪流中。

這便是列寧作為一個共產主義者,為何在《論合作社》一文中,著重強調了兩個乍看起來很有些「不明覺厲」的問題,即首先,「舊日合作社工作者的理想中有很多幻想。他們常常由於這種幻想而顯得可笑。可是他們的幻想究竟表現在什麼地方呢?表現在這些人不懂得工人階級為推翻剝削者統治而進行的政治鬥爭的根本意義。」

這裡強調的,便是如果沒有以推翻資本主義為目的的無產階級政權的支持,以及明確的不斷向公有制方向前進的目標和社會實踐,那麼結果便是不進則退,合作社這個萌芽註定會被資本主義制度給逆向吞噬和消滅掉,這便是舊合作社工作者的幻想破滅的根本原因。

之後,則是「在我國,人們還輕視合作社,還不了解:第一,在原則方面(生產資料所有權在國家手中),第二,在採用儘可能使農民感到簡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過渡到新制度方面,這種合作社具有多麼重大的意義。」

這裡強調的則是,推翻了舊制度的無產階級政權,在掌握了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後,可以駕馭合作社這個具有妥協性的工具,讓它作為一個有效的過渡品,以幫助私有制企業和小農經濟向公有制過渡。

這兩者恰好從正反兩個方向說明了社會主義公有制與合作社之間的關係,前者是後者得以繼續發展和前進的根本依託,後者則是前者推動社會進步的有效工具。

在了解了「合作社」的概念與限制,並彙集了前三部分所講述的北敘聯邦的「經濟基礎」、「合作社制度」及「實踐成果」後,現在,我們便可以從整體上對北敘聯邦的合作社做一個分析和評價。

首先,我們要肯定一個最基礎的事實,即北敘聯邦的這套合作社體系的推廣,在北敘聯邦的控制區,特別是傑濟拉州,無疑是促進了生產,穩定了物價,解放了生產力,特別是當地婦女的生產力的。無論是橫向對比(如買下巴卜後衝進當地偷電線的土耳其附庸軍),還是縱向對比(相對於歷史上在此地遺禍深重的復興黨政權),北敘聯邦在統治區所進行的經濟實踐,都與其抗擊伊斯蘭國、解放被壓迫的人民的軍事實踐相同,相較它者具有明顯的相對先進性,也更加符合當地人民的利益。

但是,客觀來看,北敘聯邦所推行的這套合作社體系,無論是在政策執行的原點(以民間的自發組織為基礎),目的(通過合作生產以恢復當地經濟),分配(允許食利者,即「股東」的存在),還是政府扮演的角色(單純的協調聯繫者),以及對外來資本的態度(鼓勵投資,並允許合作社吸納外來投資,僅限制最大額度)上,它與馬克思與列寧所稱讚的,以無產階級政權為基礎,由公有制政府來規劃實行,通過合作社生產完成對私有資本的吸納,以及向公有制轉化的合作社模式都是大相徑庭的。北敘聯邦的合作社經濟的本質,依然是一種資本主義社會框架下,在資本主義的邊緣荒僻地帶所誕生出的「集體私有制經濟」,且缺乏無產階級政權的強力支持,因而顯露出了一種鬆散而無序,不自覺地向著兼并和聚斂的方向滑坡的傾向。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當前北敘聯邦的處境,特別是在土軍已買下巴卜之後,可謂空前惡劣,堪稱三面環敵。庫民黨、土耳其以及伊斯蘭國長年的經濟封鎖帶來的物資交換渠道的斷絕 (在阿夫林州尤為嚴重),復興黨政權幾十年的殖民統治所遺留的破敗經濟基礎,特別是對當地的土地和水源等自然資源的嚴重破壞,再加上不斷湧入的難民,這三者的疊加,使得北敘聯邦的經濟狀況,正處於一個空前危險,隨時可能爆發經濟危機,乃至財政崩潰的境地。在我國的歷史上,在抗日戰爭時期,我黨也為了構造統一戰線,而在根據地暫緩了土改,將一些開明士紳納入各地政府的體制之中,以儘可能地團結大多數的力量來抗擊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事實證明,這種審時度勢,實事求是的策略是有效的,也是有必要的。因此,在當前仍苛責北敘聯邦不進行公有制改革,不立即進行全面的土地革命,而向小型資本主義生產進行妥協,只是搞一些妥協性較大的、小打小鬧的「合作社經濟」,這也是過分偏激而不切實際的。

然而,今天的妥協,只是一種暫時的妥協,還是一種永久的退步?這就涉及到了列寧所說的「舊合作社工作者的幻想,表現在他們不明白工人階級為推翻剝削者統治而進行的政治鬥爭」的問題,即經濟政策終究是政治的附庸,也會逆向地反作用於政治。奧賈蘭的「民主聯邦計劃」的政治理念,使得北敘聯邦的合作社得以在集體私有制的基礎上迅速發展,那麼在未來可能發生的,合作社性質的改變,是否也會從社會經濟的層面上,逆向的影響「民主邦聯計劃」的實施與構建呢?

歸根結底,在一個貧困人口佔大多數,階級矛盾已積累了幾十年,當地官員甚至說出「如果有麵包,那我們就一起吃麵包,如果沒有,我們就一起餓肚子」這樣的言辭的地區,要解決現存的社會問題,滿足人民的生活需求,僅靠賈探春式的「發動僕婦管家的積極性」來「小改小革式的除宿弊」,終究是不夠的,也無法治本。內外所面臨的困境越是嚴重,人民為了生活所需,對以土地為代表的主要生產資料的重分配的要求就越是急切。此刻,在北敘聯邦的控制區內,土地革命和社會化生產實際上已不是一種簡單的政治口號,而更近於一種當地人民為生存而提出的客觀需求,且這種需求與復興黨此前幾十年的政策所代表的財富聚斂、民族壓迫以及私有制的剝削,註定是一對有你無我的零和矛盾。

正因如此,在筆者看來,北敘聯邦當前所採取的經濟政策,在穩定和團結了內部力量,而達成一致對外的同時,卻也使得內部的社會矛盾緩和有限,且註定會不斷積累加深,而使得明日的北敘聯邦在做出政治上的抉擇時變得更加艱難,所爆發出的矛盾與衝突也將變得更為激烈,這是頗令人憂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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