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消亡與無產階級專政——列寧《國家與革命》

《國家與革命》是列寧在十月革命前夕整理了自己對於有關國家和革命的一系列理論問題的理解與解答所形成的著作。儘管在現在,國家之中存在不可避免的階級鬥爭這點被普遍承認,但「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這一點往往沒有被充分理解,更進一步的,有關革命的必要性,無產階級國家的性質,國家的消亡等一系列後續的有關實現共產主義所需要經歷的階段,列寧通過這篇文章給出了比較清晰的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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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國家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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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寧的時代,儘管國家之中存在階級鬥爭,乃至國家因階級鬥爭而產生這樣的觀點已經被諸多左翼人士所接受,但列寧對此作了更加精確地闡述——「國家是階級鬥爭不可調和的產物」。有關國家的性質,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有著這樣一段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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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是社會自身陷入不可解決的矛盾的表現,是社會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又無力擺脫這種對立狀況的表現。為使這些對立面——這些經濟利益彼此衝突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鬥爭中相互消滅,使社會同歸於盡,於是一種似乎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似乎可以緩和衝突,使它不至於破壞『秩序』的力量,就成為必要了。這個從社會中產生,凌駕於社會之上並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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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句話一度被一部分人所曲解,認為這表示,國家的存在目的是調和階級矛盾,並因此還得出過萬年恩格斯對馬克思理論做出修正的結論。事實上恩格斯格外強調了「似乎」這個詞,他與馬克思意見統一,國家並不能真正緩和矛盾,而且國家的作用僅僅是緩和衝突而不是調和矛盾。誠如列寧所說,國家是階級鬥爭不可調和的產物,那麼國家又是靠什麼來緩和這不可調和的矛盾所帶來的劇烈衝突呢?是通過合法化、制度化地承認一個階級剝削、壓迫另一個階級的行為,使得一個階級成為統治階級而另一個階級成為被統治階級,從而將剝削行為合理化來削弱被統治階級的反抗,同時,另一方面,通過對剝削行為的規範化,也在客觀上限制統治階級過分壓榨被統治階級,這樣,階級矛盾引發的衝突就被維持在一個烈度相對較低的水準,不至於立刻引起社會的總崩盤。而同時,這也意味著國家實質上是作為統治階級剝削、壓迫被統治階級的工具而存在的,這與國家緩和衝突的功能是並不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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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家的這一性質,註定了其無法調和階級矛盾,也從未有國家能夠一直在這種情況下將階級矛盾引發的衝突保持在低烈度的水平。正因為對國家的性質有著這樣的清晰認識,自馬克思開始,共產主義者從不會認為在現有的國家體系下無產階級能夠有獲得解放的機會,即便是在最民主的共和國里,也依然不能夠期望普選制能夠體現廣大勞動者的意志並保證實現這種意志,只因國家本身制度就以合法化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剝削為基礎。所以,共產主義者從來都認為無產階級獲得最終解放是不可能通過遵守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所指定的遊戲規則來獲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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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國家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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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無產階級無法依靠資產階級的國家獲得解放,那麼其獲得解放最終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對於這一點,恩格斯有一著名的論斷即國家的消亡。其原話是「無產階級取得了國家政權,首先把生產資料變為國家財產。但這樣一來,無產階級就消滅了自己之為無產階級,就消滅了一切階級差別和階級對立。同時也消滅了國家之為國家……國家作為全社會的真正代表而採取的第一個行動,即以全社會名義佔有生產資料,也就是它以國家資格所採取的最後一個獨立行動。那時,國家政權對社會關係的干涉,便會成為多餘的東西而自行停止。國家不是『被廢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既然階級鬥爭將隨著無產階級將生產資料公有化佔有而消失,那麼作為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的國家自然也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只是,對於國家的消亡(或者說「停止」更為準確),也時常存在刻意扭曲其本意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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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國家只能自行消亡,那麼無產階級革命推翻資產階級並取得國家政權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應當通過不斷促進社會進步,尤其是推進民主制的完善來達成這一目標——通常資產階級國家的左翼流行著這樣欺騙性的看法。先不論促使社會進步本就不應排除革命手段,這一看法是有意無意忽略了恩格斯做出這一論斷的前提,是「無產階級取得了國家政權,並將生產資料變為國家財產」。換言之,若無產階級不進行革命,不取得國家政權(根據上一個論點我們已經清楚,不可能依靠資產階級國家所認同的「合法」方式來獲得國家政權),不將生產資料變為國家財產,也就不存在國家消亡的前提,國家自行消亡這一過程就不可能開始。只要階級矛盾仍然存在,國家就依然有其存在的基礎,也就不可能自行消亡。而有關民主制,時常被人忽略的一點是它本身也是國家形式的一種,因而,當國家走向消亡的時候,民主制也同時走向消亡。認為靠強化民主制能夠讓國家「消亡」這是毫無道理的,民主制本身並不蘊含否定國家的力量,它對無產階級的最大意義,就是作為無產階級成熟的指標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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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n無產階級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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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國家最終將走向消亡,而且是由於無產階級取得了國家政權並將生產資料公有的行動而走向消亡的,為什麼恩格斯又強調國家「不是『被廢除』的」呢?列寧將這一點與馬克思在之前一系列的作品中所論述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結合了起來。這一論述在《哥達綱領批判》中被清晰表述「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有一個從前者變為後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同這個時期相適應的也有一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的國家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毫無疑問,這意味著國家並不是立刻就消失了,而是存在著無產階級專政國家這樣的一個歷史階段,這也是列寧進行蘇維埃革命時所遵循的理論與策略。恩格斯也正是承認有著這樣的一個階段,才特意指出國家只能自行消亡,而不能夠直接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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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產階級專政國家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共產黨宣言》也給出了解答。「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 無產階級將利用自己的政治統治,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裡,並且儘可能快地增加生產力的總量。」這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國家所需要完成的歷史使命。換言之,即便無產階級已經取得了政權,成為了統治階級,做到了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勞動大眾的民主,也並不意味著生產資料就已經成為了無產階級專政國家的所有物了。將生產工具集中到無產階級手中,同樣並不是一個一蹴而就的過程。由於無產階級專政國家是脫胎於舊的資產階級共和國,其勢必帶有濃厚的資產階級法權的遺留,而這一法權終究是服務於私有制的,對生產資料的公共佔有也因此必然受到舊社會的殘留物的影響而無法直接達成,只能通過一步步的制度探索與改造來做到。在此期間,無產階級專政的目標就是仍然握有生產資料的舊剝削階級,國家的力量將用於強制他們逐漸將生產工具轉交給統治階級,即無產階級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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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情況似乎與歷史上存在過的無產階級專政國家情況不符,因為蘇聯以及遵循蘇聯道路所建立的一系列社會主義國家似乎都是直接將生產資料變為國家所有物,這似乎也意味著資產階級被直接消滅,那麼為什麼仍舊還是保持了無產階級專政,同時也並不認為這些社會主義國家進入了共產主義階段呢?這一問題的考察並不應當從生產力發達與否來看(事實上,諸多社會主義國家變質反倒發生在生產力總量獲得了極大增加後),而應當考量這一時期的無產階級專政對準的目標。有關於這一點,我並不方便講的太清晰,但是,事實上只要以蘇聯解體為反面教材,觀察是什麼樣的階層導致了蘇聯的解體,以及生產工具事實上掌握在什麼人的手中而不是無產階級手中,就可以明白,即便不是由經典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演變而來的無產階級專政國家,依然有著無產階級專政存在的必要性,且某種意義上講,其任務也更加艱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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