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想】辯論是一種表演
綜合來看,我挺喜歡辯論賽的,不過我自己不喜歡上台參加辯論賽,我更喜歡作為後援,為辯手們提供幫助。
主要原因在於,我的演技不是很好,而辯論賽主要靠演技。辯論賽是一種表演型娛樂活動,需要娛樂觀眾和評委。特別是新加坡賽制,俄勒岡賽制嚴謹許多,不過也依然離不開表演和娛樂。而我對命題本身的真值和真值條件太過在意,大多數時候都不關心觀眾和評委的感受。
如果讓我上台進行辯論賽,那麼第一步就是對辯題進行概念定義,然後將辯題翻譯成謂詞邏輯語言(這樣可以方便我們判定真值)。下一步就是實證研究,來判定辯題的真值。不過這需要申請研究經費,需要一個團隊去實際地做調查或實驗,而不是找幾個人分成兩個隊伍互相唇槍舌劍。
這其實就是說服和論證的區別,說服講究的是改變他人的信念和態度,而論證講究的是為一個主張或結論提供辯護。亞里士多德在他的《修辭學》中提到,在說服他人的過程中,有三件人所能控制的要素,分別是Ethos(人格品質),Pathos(情感),Logos(邏輯)。一個人如果具備更高尚的人格,更能調動聽眾情感,擁有更高的邏輯論證能力,那麼就能更好地說服他人。
注意,在這裡,作為論證的邏輯只不過是三大要素之一罷了。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動之以情或威逼利誘更能改變人的信念和態度,而邏輯論證則很少能起到以理服人的效果。
辯論就是如此,我們要舉生動形象的案例,要用誇張的統計數據。在辯論賽中,我們看不到辯手說,關於某某問題,我們需要考慮到某某學者在某某年提出的某某模型,同時還要考慮到某某學者在某某年做的調查,以及最新的在某年某月發表在某期刊上的的一篇實證研究性論文。這麼說的話,連評委都聽不懂,更不用提觀眾了。
我在課程第六講中留給學員的作業,就是分析某個辯論節目中的邏輯謬誤。一位學員在發給我的作業郵件中提到,她有在打辯論,在對辯論進行邏輯謬誤的分析時,心情略複雜。這我很能理解,假設我很喜歡某個活動,也投入了很多時間精力,之後卻發現,這個活動沒有我想得那麼有價值,自然會有一些失落的。
她問,是不是因為辯論是要求勝而不是求真,導致辯論中會使用大量邏輯謬誤?
答案是肯定的。正如我在課程第五講中提到的, ,一旦我們腦子裡想的只有勝利,只有打倒對手,那我們就很難講好道理,做出優質的論證。
其實,娛樂價值已經是一種很大的價值了。我喜歡玩電子遊戲,喜歡看電影,這些活動就能給我帶來很大的娛樂價值。所以,說辯論是一種娛樂活動,其實是對辯論的肯定。但是,辯論賽的一個危害就在於,很多年輕的辯手並不知道自己在參與一種表演性的娛樂活動,甚至連觀眾和評委也都入戲太深,分不清表演和真實了。
具備批判性思維的一個特徵,就是不會被邏輯謬誤所誤導,自己也不會使用邏輯謬誤去誤導別人。而在辯論賽時,我們會暫且放下這些原則,以娛樂性優先。畢竟,演戲就是一種造假,但我們都很欣賞這種造假,因為我們並不期待他人信以為真。只要我們在參加辯論賽時,讓大家明白這是一種造假,然後享受這種表演性節目的娛樂性,那麼辯論賽的價值就發揮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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