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是關在籠子里的寵物,吃喝拉撒,一輩子被圍觀著
這是 閉月漫遊記 的第 11 篇文章
一、
辦完酒店入住,我倆急急忙就奔往亞龍灣。
遠離海濱生長的人,從不近海。猝然遇見---好一片鮮亮。天與海之間,白浪濤濤,寬闊、蔚藍、平靜。
躺椅上、沙地里,男男女女,不分年齡不分膚色,有妙齡少女,也有坐輪椅的老嫗,或僅著比基尼,或身披紗巾,花紅柳綠地混跡在茫茫的黃金海岸里。
牛仔褲、回力鞋、長袖T,我看著自己格格不入的穿著,拉著盛先生往回跑,去換比基尼。
再回來,丟下浴巾,就衝進那片藍。咧著嘴大笑,一個浪,劈頭蓋臉砸下來,嘴裡灌進了好幾口海水,鹹的發苦,喉嚨似著了火。
我依著浪,把身體推回到岸上。
趴在沙灘上,任由盛先生用沙子把我埋了起來。
想起,那個混文藝圈的女友。太乾淨,圈子裡混不下去,就逃著去了西藏。
再回來,名牌套裝紅底高跟鞋手裡拎著香奈兒,杯盞之間笑靨如花。原以為她高反缺氧變了性情,後來約著喝茶,快進門的依舊是布衣白鞋。才瞭然,她活得更透徹了。過去,外表穿著是禁錮的枷鎖,如今,變成了手裡的武器。
二、
太清朗,是要被排擠的。
一則是不合群。聚會不去、聚餐不去、敬酒不賞臉,就連順手就辦成的事也推卸著不給,家人朋友口裡,落得個不會做人,沒有教養。
二則是不待見。隨隨便便,只管自己的舒服,寬衣寬褲夾著個拖鞋就進了店,一個冷眼合著一句話飄了過來:「不買,不要碰」。你堵著氣,把袖子挽上一溜,露出了那個表,頓時,星光浪漫,「小姐,你喜歡哪個,可以拿出來試試看。」
人們的尊敬,是從掛在外面的那些個勞什子開始的。至於人,最初不過是移動的木架子而已。給什麼臉色,上什麼茶,首先看的是外面那身皮囊。
不是狗眼看人低,也不是勢利眼,這是最原始的看人方式。與人交際是要成本的,不給人家點線索,誰與誰不是一樣呀,緣何要對你另眼相待?
也有例外。
比如谷歌的創始人布林,穿箇舊短褲破T恤,聚會合照,在人眼裡是沒架子,隨性。這是因為,人家是世界首富之一。他不需要證明,而別人也不需要因為他穿的衣服、開的車小瞧了他。當然,換做別個領域的人再看他,也許也只剩那身破衣裳。
其實,人,才是關在籠子里的寵物,吃喝拉撒,從出生到死亡,都被圍觀著。
都是平常人,要求別人第一眼就看到才氣與性情,著實太為難了。很簡單的道理,想明白,要花很多時間。
三、
既然遊戲有規矩,除非不玩,否則迅速打怪升級才是明智的。
由著這個想頭,我這兩年變得越來越世俗。買包、買表、描眉、抹口紅,把自個兒收拾的「人五人六」。
看似討好別人,本質,是討好自己。
先是自己看自己順眼。再是別人看你也順眼。
與人交際少些麻煩,迅速便捷就把必須做的事做完,餘下精力做想要做的事。再到拒絕交際應酬,旁人眼裡也多了分體諒:忙。
不過,必得留著一分心。夜深人靜的時候,提醒自己,這各式各樣的外物,都不過是空架子。實打實的,還是心裡多點真才實學,才可以很輕鬆地就把它們脫下,扔掉。
所以,沙灘真真是個好地方。
一到這,人人都脫下日常那身裝扮,一併也脫去了原有的那些錢、才、勢與權,只剩下,真實的自己,觸手可及。也唯此時,別人,能真把你當「人」看。
身子被太陽曬得發脹,盛先生抓著沙還在往我身上堆,我翻個身,坐了起來。
「走,我們再去。」我拉著他,又衝到海里。
管他呢,好也罷,壞也罷,讓自己得閑,能樂,就行。
閉月和盛先生正在自駕去往西藏的途中。
離開了廣州,我倆此刻,在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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