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綜合管廊設計技術研討會
01-26
每次參加綜合管廊的技術研討會或者項目評審會,都覺得自己的專業知識不夠用,並且每次的會議都乾貨滿滿,特分享一次綜合管廊設計研討會的過程。主要參會人員:管廊設計單位A代表,管線A,管線B,部門A,部門B,部門C,6位老專家(電力、燃氣、給排水、施工單位代表、建設單位代表),打醬油A,打醬油B。會議背景:某區要打造高標準的市政設施系統,擬採用綜合管廊敷設地下管線。該區域綜合管廊已經納入市管廊試點,需要在2018年底完成建設十多公里的管廊目標;同時在2020年底要完成二十多公里的管廊建設目標。管廊建設單位A整體中標該區域的城市建設,既打包成EPC項目。單獨就綜合管廊項目,該設計單位已經在去年完成了工程可研(工可)。目前已經進入初步設計階段。在初步階段徵求意見的過程中,管線A單位和B管線B單位針對初步設計的方案提出了意見,為了這些意見處理困難,因此召開綜合管廊項目協調定調會來確定幾個設計過程中的關鍵問題,以便在下一階段設計中能夠及時推進。
管廊設計單位A就方案及遇到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說明後進去了討論階段。
評審專家組組長主持整個會議。專家組組長就討論的話題一一說明。專家組組長:「設計單位已經就相關的問題進行了說明,那麼我們進入第一個議題,在進入第一個議題前,有一個問題要問一下設計單位,你們此次設計的規劃依據是什麼?目前進行到什麼階段了?」管廊設計單位代表A:「好的,我再簡單說明一下,業主就該區域的建設進行EPC招投標,我們集團公司中標該區域的EPC項目。由於是市裡的重點項目,同時也是市裡的試點項目,所以整個項目的工期較為緊迫。此外該區域的規劃較多,從區域的概念規劃、總體規劃、市政專項規劃、管廊專項規劃等,因此該區域的規劃條件較為成熟,目前就該區域的管廊設計的條件也有較為充分的設計依據。「專家組組長:「好的,下面我們就設計單位提的幾個議題一一討論,第一個議題,針對燃氣管線A單位、電力管線B單位提出的問題,導致目前初設階段的方案設計停滯,那麼現在請燃氣管線A單位進行發言,提出相關的想法。「
燃氣管線A單位:「我們主要對管廊設計單位提供的管廊斷面有異議,現在初設階段管廊斷面設計的燃氣倉有點小,現狀燃氣倉斷面凈寬1.6米,我們認為應該統一將所有的燃氣倉斷面設計成凈空2.0米。主要原因有兩個:1、我們的燃氣管線使用年限為30年,視未來城市開發情況可能會擴容,現該片區規劃的燃氣主要為dn200~dn400的中壓燃氣管道,未來很可能擴容為dn400的管道。因此我們強烈要求將綜合管廊燃氣艙斷面按照燃氣管道dn400的規格進行設計。2、我們集團公司本來想將全市的燃氣管網整體升壓操作,但是現在升壓非常擔心管網末端的燃氣配件及管道不足以滿足升壓要求,所以這件事此遲遲未能完成。我們就想既然該地區要設計 建設綜合管廊,為何不一次性解決我們集團公司的需求?3、燃氣管道在管廊里的施工環境較為複雜,每次更換燃氣管道,我們的工作人員都冒著生命危險進行工作,加款綜合管廊斷面也有利於我們工作人員的施工操作。」管廊設計單位A:「加寬管廊的設計斷面,在我們設計層面並沒有問題,但是會顯著增加綜合管廊的投資建設成本。」
這個時候,聽了燃氣管線單位A的講述後,燃氣專業專家給燃氣管線單位A解釋了一些關於她們的擔憂;燃氣專業專家A:「對於燃氣管線單位的擔憂,我表示理解。但是這種擔憂是多餘的。全市燃氣規劃就在前段時間進行了歸檔印發,在規劃的過程中,已經徵求過燃氣管線單位的意見。另外,燃氣規劃的量的預測規劃時是偏大的,具有足夠的富餘彈性空間,所以你們所擔心的關於區域內燃氣管道的規格需要調整的擔憂完全沒有必要。「旁邊的另一位專家B:「綜合管廊的造價較高,只要增加一點斷面可能增加的投資造價就會增加很多,我估計如果這部分投資需要你們單位來出的話,那麼你們就會想著如何將管廊的斷面進行縮小了。」燃氣專業專家A:「另外你們提出要增加燃氣管線的規格,那麼你們的程序跟依據是什麼?其實我們也理解你們的擔憂,只是我們做事要符合規矩。假若你燃氣管線提出需要增加規格,那麼他電力管線也會提出來,其他管線也想越寬越好,那麼這個的依據是怎麼??這樣就會亂套了。「專家C:「我說一下,我們的綜合管廊空間是怎麼定的。我們的管廊空間包括管線離壁空間、管線規格、檢修走廊三部分組成。單側布管檢修走廊一般是0.9米,而在設計中一般會放大到1.0米;所以即使管道需要放大10公分也是有餘地的;但是說所有的管道都要求統一採用2.0米的斷面是不合理的,也沒有依據。「
專家D:「我還是認同C專家的觀點,在設計過程中,我們講究有參照依據,沒有依據的設計,這個責任我們無法承擔。政府雖然有錢,但是也不能因為有錢就可以浪費,我們還是要為政府考慮一下,政府花錢的地方還很多。」專家組組長:「好的,既然我們第一個議題已經達成共識,那我們進入第二個議題。設計單位關於電力艙500kV高壓電力線及10kV電纜布線問題。那首先聽聽電力管線單位B的說法。「電力管線B:「我們主要是希望電纜線同迴路的不要同側布置,這個是基於電纜的安全考慮。另外,由於我們的電纜出現存在回數不明確的地方,所以我們建議所有的管廊斷面內的中壓電纜都按48迴路來設計電纜支架;「管廊設計單位:電纜的豎向布置,這個在設計上沒有問題。但是要求支架按照48迴路進行設計,那麼將對管廊斷面造成很大的影響,最終會對管廊的投資增加巨大。」
電力專家E:「對於電力,我說一下我的看法吧,電力管線的需求是合理的,他們提的關於電力管線的安全問題,的確應該在我們的設計中要充分考慮。首先關於500kV電纜入廊,這個在國內的綜合管廊設計過程中都沒有太多的先例。500kV的電纜線路應該單艙敷設;10kV電纜與110kV和220kV電纜同艙敷設,我是不太同意的,這個也是由於電纜線路中,10kv 電纜容易出現事故,與110kV和200kV同艙敷設時,可能會對電力部門的運行維護造成較大的影響。但是,220kV和110kV是否可以與500kV同艙敷設,這個值得商榷。「講到這裡,電力專家喝了一口水,接著講:「剛才是第二條,第三條,就是我在很多場合其實也比較反對電纜線路入廊,因為電纜線路入廊後總得要出線,但是管廊內的出現又不可能每間隔30~50米就做一個出線口,這個是對管廊設計也是不允許的。通常的設計一般是每間隔100~200米才有一個出線口,那麼這出線口怎麼與旁邊的樓宇之間的機房相連?這個問題不解決,我們的管廊設計就是無法實施的。此外,由於管廊設計中,管廊設計單位只管建」房子「但是房子裡面管線的設計還是由各個管線單位進行設計,那麼在多個設計單位間必然無法統籌各個管線單位的需求。那麼未來管線單位的入廊設計該怎麼辦??」說到這裡,專家D好像也想到了什麼,接著專家D也接過話頭,專家D:「確實是,這個問題會很嚴重,但是如果將所有的設計都納入是一個設計院設計,那麼就不會存在這樣的問題了。然而,目前很多地方還無法認識到這一點。「電力管線單位A:「是的,我們的變電站出線就是48回,那麼出現後分解到另一個變電站,該怎麼辦,如果不設置這麼多的回數,這個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提48回的原因。「這個時候,旁邊的醬油B,出來做了一下解釋。」醬油B:「首先,你那個電力迴路48回即使有這麼多,那麼在電力設置時也不會同時沿著一條路的一個方向進行敷設,因為這個是不符合電力敷設的規定。那麼你出線48回,分開兩個方向放置,怎麼也不可能要求設置48迴路的支架;第二,就是有這樣的地方,那也只是某一小段可能是48迴路,不可能全段都是48迴路。」電力專家E也好像回想起什麼了,於是補充道:「這個確實是這樣,不可能48迴路在一個方向上敷設,即使出線也是分至少兩個方向進行連接,哈哈」專家組組長:「經過大家的充分討論,現在就電力的問題也基本達成共識,我們的管廊設計還是按照規劃的迴路數進行設計,適當的留有部分餘地。「這場專家設計研討會開到這裡已經過去三個多小時,不過就這些議題基本得到結論,並且可以推動下一階段的管廊設計單位的初步設計。(完)- 幾點個人體會:
- (1)問題是越辯越明,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只要充分的討論,總能討論出一個結果;
- (2)專家確實是專家,對於每一個專業的問題都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
- (3)在規劃及設計過程中,有一些觀點還是得要堅持,不能被各個意見部門裹挾;
- (4)技術要點:1)沒有依據的意見或者建議基本上在設計中不會被採納;2)電力管線的分艙需要慎重考慮;3)48迴路的中壓電纜不可能沿著同一個方向敷設,這個在電力管線敷設中不符合規範,因此綜合管廊中的電纜支架不需要按照48迴路的數量進行設計;4)綜合管廊艙室之後的空間設計有三個部分組成,每個部分都應充分考慮餘量,本著節約投資的原則進行設計;5)任何規劃都是有依據且考慮了充分的設計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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