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為什麼即肯定因果又否定宿命?

如題


因果正理為佛法裡面非常重要的一環,相信因果也是學佛的基礎;包括種種的修行法門與所要成就的目標,也是屬於因果關係的一種,因此有正確的因果知見,才能確保修學可以成功。一般人可以看到比較近的因果關係,例如不正確的飲食習慣與疾病有因果關係;而要看到比較長遠的因果關係,就要配合神通與智慧證量來觀察;最究竟的則是要到佛地,才能究竟了知因果。我們對於自己觀察到的因果關係可以深信不疑,而對於目前的修證層次還看不到的因果關係,我們也是要信受佛菩薩的教導而深信不疑,這樣對我們才能有最大的利益。因為不相信因果,無論在世間法與出世間法,都會產生很嚴重的遮障;而三世因果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每位有情都有自心如來藏,能夠執持善惡業與諸法種子,這也是極為重要的佛法知見。

  我們先來看一般對於宿命論的說法。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中的解釋為:認為人生的行為境遇,皆依預定的命運發生,而非人力所能變更的理論。在一般的觀念裡面,宿命論大致上的意思就是,人生的吉凶禍福或發生的種種事情;尤其是重大的事情,都是出生時就已經決定了,而無法以後天的方式加以改變。因此宿命論強調的重點,便是認為事情的發生有它的必然性,認為前世種下了業因,今世所成就的果報,是不可轉變的。譬如在《中阿含經》卷4中的開示:「諸尼乾等如是見、如是說,謂人所受皆因本作,若其故業因苦行滅,不造新者,則諸業盡;諸業盡已,則得苦盡;得苦盡已,則得苦邊。」這是在說明有外道錯誤地認為,人在今世所受的種種果報,都是前世種下的業因所成就的;而如果能夠透過苦行,在受苦之後就可以把這些業因消滅,並且今世不再造作惡業;當諸業受報盡的時候,就不會再有苦而可以得到解脫。

  在表面上看來,宿命論似乎與佛法因果論吻合,但實際上卻有很大的差異。譬如在《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98中所說:「問:此正法中亦說所受苦樂過去業為因而非惡見,彼外道亦作是說,何故名惡見耶?答:此正法中說現所受有以過去業為因,有是現在士用果者,彼說一切皆以過去所作業為因,不說現在有士用果故名惡見。」也就是說,雖然在佛法中也說過去的業因,會引生今世所受的果,但是並不否定今世所作的努力、今世的作為,也可以使前世業因的力量產生改變,或者產生今世的苦樂等受,因此佛法的因果道理與宿命論是有很明顯的不同。事實上,大部分的人並不是宿命論者,因此一般世間人喜歡算命卜卦,以及作外在的避災改運之事;或者比較有智慧的,會從調整自己的身口意行來轉變命運。本質上他是相信命運可以轉變,才會去作這些事情。這裡附帶說明:在佛法裡面,是不希望大家去算命卜卦的;因為這些會增長眾生的執著,及衍生其他的問題。有關這方面的詳細介紹,請觀看本節目中,專門介紹這方面知識的單元。而包括士、農、工、商之努力經營、創新研究,乃至修行人之精進用功,也都是想要突破種種障礙,包括業力或命運上的局限,而期望能夠成就種種自利利他之行。

  我們先來看在《優婆塞戒經》卷7中的開示,就可以很快掌握重點:「何因緣故名果報定?常作無悔故,專心作故,樂喜作故,立誓願故,作已歡喜故,是故是業得果報定;除是之外,悉名不定。眾生行業,有輕有重、有遠有近,隨其因、緣先後受之。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惡當有果報,是人能轉重業為輕,輕者不受……。善男子!智者若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人能壞極重之業。」由上面的開示,大家就可以知道,業的力量有強弱之分。重的業,因為當初在造業的時候,內心歡喜、專註及配合誓願去作,投入的心力很強,因此產生的業,其力量就非常強而不容易轉變;其餘的業,力量就比較小,大多可以靠修持戒、定、慧等,而把業的力量轉輕。因此透過修行或利樂眾生的力量,可以轉變業的受報輕重,即使是極重的業都有機會來轉變它。了解這個道理,在修行上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透過智慧的增長,我們如果發現以前的身、口、意行有錯誤,或者有傷害眾生的地方,就要趕快懺悔,並且轉變自己的行為乃至趕快補救,廣造有利眾生之事與廣造回報怨家債主之善事。這都能有效轉變業的影響力,只要發願用心好好去作,大多是可以轉變的。

  我們再看《大般涅槃經》卷31中的開示:「善男子!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以是義故,有修習道;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所以對於眾生來說,大部分的業都是可以透過修身、持戒、修心、修慧等,把重業轉變為輕受。這裡附帶一提,從上面《優婆塞戒經》卷7中的開示,諸位菩薩可能已經有留意到,無論常作無悔、專心作、樂喜作、立誓願、作已歡喜等,可以產生很重的善惡業。而這五個原因大多是在心上面來講的,因此可以了解心的作意或出發點,它的影響程度是很大的,佔了關鍵性的角色,這也就是大家平常要留意起心動念的原因。相對地我們對於別人造作惡業,雖然不是自己作的,也絕對不可以去讚歎或生起歡喜心,而要生起憐憫之心或救護對方的慈悲心。對於別人成就善凈法,也不可以生起忌妒或毀謗之心,一定要常常生起隨喜讚歎之心,即使是單純的隨喜之心,都可以生起無量的果報,這是大家一定要常常去作的。

  由上面的說明可以了解,宿命論其實是一種錯誤的知見。在某種程度上,它否定了後天的努力,認為我們無法克服或轉變以前或前世所造下的業因;特別是有些人在面臨困境而無法突破時,有時候也會出現這種宿命論的念頭而放棄努力,也常成為消極、逃避或推卸責任的藉口。但是菩薩們一定要相信,心的力量是沒辦法限制的,只要自己努力不懈,一定能改善種種的逆境。而且因為想要努力修行,行菩薩道,也可以獲得佛菩薩、諸天的慈悲護念。因此,如果因為信受宿命論,而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認為今世的種種,包括自己所作的抉擇,都是前世已經決定了,這是更不可取的,完全違背現象界的事實。因為自己對於種種行為的決定,是自己可以親自觀察到的、是不可以否定的。因此如果信受這種錯誤的宿命論知見,不僅在世間法上無法成就,在佛法修學上更是談不上的。

  上面我們由「有定業與不定業」的角度,來說明宿命論是錯誤的知見。接下來,我們來探討宿命論產生的原因及其錯誤所在。在古時候,有些印度外道,他們以宿命論的錯誤知見來施設苦行,當成主要的修行方法。當然這種錯誤的方法是無效的,為什麼外道會產生這種錯誤的知見呢?在《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98中有這樣的開示:「彼等起云何?謂彼外道,現見世間有設功用而不獲果,有不希求自然而得,便作是念,當知皆是宿作為因,非現功力,然彼不知善惡業類,定與不定及時分差別,故起此執。」這就是在說明:外道對於因果的觀察,因為缺乏在時間關係上與定不定業性質上的完整佛法知見,只能作表面的觀察,因此導致這樣錯誤的宿命論之結論出來。因為如前面引的《優婆塞戒經》卷7中的開示:善惡業的果報,是有定與不定的差別;而且果報也有現生報、次生報與下下世以後才報的時間差別。因此並不是外道單靠觀察此世的現象,就能判斷因果的關聯性。不能因為見到在這一世很努力作某些事情,卻無法獲得相對應的成果;或者在這一世沒有去追求,卻反而獲得成果。因為這樣就否定了今世努力的作用,如果以這種方式來觀察,那就太局限與簡化了,就會獲得錯誤的結論。外道基於宿命論的錯誤知見,認為過去的業無法去轉變它,因此只有靠苦行來加速受苦,讓這些業報趕快受盡而滅去,才能獲得解脫,因此他們讓自己長期領受各種痛苦。當然以大家現在的知見,都知道以苦行來讓自己受苦,其實是與解脫無關的。因為解脫要先斷我見,要現觀確認意識心自我之虛妄不實,這些是要靠慧力與定力去完成,與用苦行來領受痛苦無關。

  另一方面,有些善惡業種子的果報,不一定可以在人間來受。因此這一世要如何單純靠苦行滅除業種而成就解脫呢?即使是可以在人間受報的業,不同的業,受報也需要不同的緣,這個業種才能展現;乃至虧欠眾生的業,單純自己一方受苦,對於虧欠的眾生那方,仍然沒有絲毫的償還,那些眾生當然也不會同意放過他。因此單純用苦行的方式,對於這些業還是沒辦法滅除的。在《瑜伽師地論》卷7中,聖彌勒菩薩為我們開示:「我今當說如實因相,或有諸苦,唯用宿作為因,猶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或貧窮家,或復有苦雜因所生,謂如有一因邪事王,不獲樂果而反致苦。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如新所造引余有業,或聽聞正法於法覺察,或複發起威儀業路,或復修學工巧業處。如是等類,唯因現在士夫功用。」這就是開示我們此世的苦報,有些純粹是因為前世業因所引起的。譬如前世沒有累積足夠的福德,此世便出生在貧窮人家,而缺乏資財受苦;也有些是需要前世與今世兩種因所成就的,譬如因為前世種下某些因緣,因而有機會為國王作事,本來應該得受樂果,可是因為他作了不正當的事而招引了苦果,因此有前世的業因與今生所造的因,才能產生這個苦出來。也有些果報是單純由今世的作為所造成,譬如因為今世於正法上面的聞思修,而生起行為舉止上面的威儀,或者今世在世間法上的學習,而能成就各種世間法上的專業技術。因此從這裡可以更加明白,正確的知見對於修學的重要性。

  轉變業的力量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自己的承受力改變了。在《十住毘婆沙論》卷6中,龍樹菩薩有開示:「升鹽投大海,其味無有異;若投小器水,咸苦不可飲。如人大積福,而有少罪惡,不墮於惡道,余緣而輕受。又人薄福德,而有少罪惡,心志狹小故,罪令墮惡道。」因此透過修行,使福德、智慧與定力逐漸增長,一方面可以使重罪輕受,一方面也讓自己的承受力增加,無形中也降低了業對自己的影響力。譬如廣有財富的人,雖然先前虧欠人家很多錢財,但他很快就可以還清,不會被他所虧欠的錢財束縛住;或者如大香象擁有巨大的力量,一般的鐵鏈是無法鎖住它的;而菩薩因為有智慧,可以把種種的逆境、障礙當成逆增上緣,譬如有些事情看起來與對方是惡因緣,但是因為菩薩的慈悲心,以及一直誠心想要用善法與對方結緣,這樣反而可以讓這個惡因緣轉變成為接引對方進入正法的善因緣。如果有時候,真的是自己的力量暫時還是很有限,也可以透過懺悔與發大願行菩薩道,祈求佛菩薩幫忙協調,讓自己的冤親債主可以讓自己好好修行,以便將來自己有能力的時候,可以幫助冤親債主修學佛菩提;同時也願意將自己的修學功德,迴向給冤親債主,願他們離苦得樂、早證菩提。這樣祈求佛菩薩作主,讓自己與冤親債主都可以同時獲得利益,也是一種很好的方法。

  如上所述,有種種轉變業力的方法,當然這些並不是違背因果的。因為因成就為果的過程,尚有很多可以轉變的因素,因為裡面有種種緣的加入。譬如一顆種子成就為植物,它需要土地、水分、陽光等緣。雖然種子相同,但長出的植物便會受這些緣的影響,而可能有很大的變化。又譬如在轉變惡業的過程裡面,如果能真誠懺悔、發大願等,其結果與隱覆罪業或找藉口、逃避等等,當然也有很大的不同。因為因與緣都有善、惡、輕、重、遠、近之別,因此展現出來的果報便有無量的差別。所以學佛人絕對不可以相信宿命論的說法,讓自己失去了改變與提升的機會;我們要相信因緣果報不可思、不可議,唯 佛與佛乃能究竟了知。當然我們在說明因果道理的時候也要特別留意,要說明清楚,以免造成對方誤解,以為佛教的因果論就是宿命論,那問題可就大了。因此有關這方面,大家也要特別留意。

  祝您身體健康,道業增上!阿彌陀佛!

轉自 華嚴妙智網:http://www.hymzw.net/zjdz/xfsy3/xfsy3_12.htm

三乘菩提之學佛釋疑(三)第48集 佛法因果的道理,是否與宿命論之說相同?高正國老師


因緣果報的道理甚深及甚深。唯佛與佛能究竟了知。目前以我們的凡夫知見只能深信佛語,深信因果不虛,謹依佛戒斷惡修善,不能因為沒有智慧或者神通看到前世因與未來果之間的關係便妄言因緣果報不存在,只是聖人教化眾生的方便施設而已。這樣學佛乃止為人處事才能有一個保障。

佛法講的是因、緣、果報的系統,不是「如是因如是果」的簡單直線。如果是執持宿命論,就是想說一切皆過去生所定,今生依業受報,不可更改。如果是這樣,那從學佛到成佛就很難實現了。因為凡夫永遠只能是凡夫,不可能依靠聽聞聖教改善自己的習氣種子提高智慧而步步增進。即便從世間法上來說,我們也可以很直觀的看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種不得,也就是「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種子在手(因),也要親自躬身去種(緣),才能有果子收穫。如果保持宿命論,就會說,現在種子在手,我不用種,它也能自己生根發芽結果供我享用,相信即便是愚人都不會這樣認為的,何況是正常的聰明人。再舉一個很直觀的例子:水是因,可是加入的成分不同,就是緣不同,那麼得出來的飲料就不盡相同,可能是好喝的可樂,也可能是苦口的良藥。又比如說,過去生一次大力財物布施僧寶,今生得資財不乏的果報,可是因為天性好賭,於是資財耗盡,由於不堪貧窮而作姦犯科,那麼今生可能就免不了牢獄之災,來世也會繼續受今生造惡所要承受的苦報。所以過去善因不盡然一定得現世善果。可是未來生受苦之時,如果聽聞有人說佛法因果的道理,懺悔自己過去生造惡不修善所以今生受種種苦,於是發心斷惡修善,又為未來種下善因。如果能夠在一世又一世的輪迴中,越來越看透人生的苦,看清佛法的可貴,於是一門心思修學佛法,不造諸惡,廣造諸善,乃止能夠聽聞佛法三乘菩提的智慧,也就是真正讓人解脫輪迴乃止究竟成佛的智慧,那麼我們的自心就會越來越清凈,智慧越來越深利,那麼成佛也不是遙不可及的了。

所以,宿命論否定了緣的重要性,否定了意識思維意根作主的造作性,而是落入消極無智慧的邪見中,不是真正的佛法的主張。也就是說佛法是積極的改造命運、成聖成佛的智慧!

以上淺見,供有緣人參考指正!


佛法不是宿命論。因為,因緣的齊聚是不一定的。比如種子發芽。

任何一事的發生,都有原因,都是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沒有偶然的情況。所謂偶然,是我們沒有掌握不了解他發生的原因與相應的條件。

一事發生之後,又能成為某件事的原因,或者條件。但這個某事,不一定下刻就現行,也不一定是下世,而是要等條件成熟。

比如,種子發芽長苗,就需要土壤陽光雨露種種條件和合方能產生。這就像某件事發生了,它必然有相應的原因條件。這個能發芽的種子,在佛法叫做親因,其他土壤陽光雨露是緣。

再比如,種子是可以發芽長苗的,但如果沒有土壤陽光雨露等等條件。種子就不能發芽。但是如果上述條件具備的時候種子還是可以發芽。也就是任何事,都要因緣齊聚才能發生。但並不是一定會發生。

因、緣、果,略懂於原因、條件、任意的人事物。任何人事物的出現,必然依賴緣的齊聚,也就是條件。只有條件滿足,才能產生相應某種人事物也就是果。我想這是很好理解的。所以佛法不是宿命論。


佛教的因果是承認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來的。因緣盡了就滅了。一切都是又因緣業力而生滅不息的。包括我們這個身體也是因緣而來的,所以也叫業報身。那麼在因緣法中。有沒有一個真正的我呢?沒有!因為我也是因緣來的。我的身體是因緣和合來的。我 把這個身體當作真正的自己的無明也是因緣來的。我沒有智慧來契入二無我的境界也是因緣來的。總之——是無我的。

而且,一切都在因果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的每一個當下都決定著每一個未來。

而宿命論就很有意思了,首先,宿命論是有我的,這個我是很真實的。是我在受我的命。不虛妄,不空幻。

其次,一切都是既定的,無論怎麼做,未來都是定好的,不可改變的。

因果是說,你好好種水稻,來年豐收大米;

宿命論是說,如果命定了,你種茄子辣椒,都只能收出黃瓜……

(例子中的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都不絕對精確,依義不依語,領會精神……)


佛法和你想的不一樣哦!

1. 肯定因果又肯定宿命;

2. 否定因果又否定宿命;

3. 肯定因果而否定宿命;

4. 否定因果而肯定宿命;

上述四種都是佛法,應機而說罷了。。


佛教講三世,前世和今生的關係就是宿命論,因為今生是有前世的業因緣起而成,六道的選擇為引業,投胎後,一生的生老病死和富貴榮華屬於滿業,也就是說的確是註定好的宿命。而另一方面,今生相對於來世則是人定勝天論,因為你今生的所作所為和所思所想都會變成業種而緣起來世,因此相對於來世,當下的造作屬於人定勝天,可以決定未來的受報。所以佛教是不是宿命論需要辯證的看待這個問題,但是辯證之後的統一點就是緣起思想,或者因果理論,是不是宿命論關鍵看你從什麼角度看待緣起,從前世看今生就是宿命,從今生看來世就是人定勝天


謝邀。

首先要問佛學肯定因果肯定的是什麼。。

萬物皆有因果?(因果普遍性)

或者同因必定同果?(因果必然性)

又或者因果本質相同?(因果同一性)

還是因必在果前?(因果時序性)

假如前兩條同時肯定,那就是宿命論。

佛教承認的因果是排除人的,排除神經活動的,和其他宗教一樣,若誰有罪是事先就被註定的,那救贖有什麼意義呢?

宗教活動必須要肯定人的自由意志,不然救贖和涅槃都是因果鏈條的一環,是必然發生的某種結果,在你出生前就註定死後上天堂,宗教就沒什麼意思了。


這個問題......我只能說來湊個熱鬧。看了很多書和論述,感覺還沒找到標準答案。但我這麼說也不是來打醬油的......佛法的問題,我只敢說大家討論,希望分享觀點對別人有點啟發,我也有個交流,不做定論的啊,我可不想做五百世野狐啊。

我覺得應該和一個模型有點類似!可以類比理解。索羅斯所說的反身性!大盤像是一個多人同屏幕互動遊戲。一般我們根據遇到的行情加上自身特性作出決定,然後影響大盤,再做出決定,一直這樣下去。是不是有點自己造作業力對自己產生影響的意思?然後,你說這裡面有因果嗎?每一個運行都是有因果的吧。那好,你說有命運的感覺嗎?我覺得有。因為這個運行模式一直這樣下去的確有跡象可循了。但是我理解命運和宿命論應該還不是完全一回事,命運我覺得應該是大概率怎麼樣,而宿命則是一定是怎麼樣……

好,接下來,換個角度描述這個問題。我讀的佛教故事,有個人布施了什麼什麼東西,然後,立馬某層天的某處出現了一個宮殿,然後大概是那個人死後升天享福的地方……那麼好,加上佛家一直提到一個詞當下,我是這麼認為的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就是換句話說,(聽我大概的意思啊,不是字面)過去未來都不存在,只有當下實體存在,過去未來都是這當下一點的衍生圖像。你現在的狀態決定你的未來,你一直維持此刻的狀態,你的那個未來就是那個,一旦你當下這個狀態改變了,隨之的未來就立馬改變了。你說這承認因果嗎?承認吧。有命運嗎?有啊。宿命嗎?又不是宿命吧。

那麼我認為的,記住,是我個人意見啊,不能誤導各位啊,我認為關鍵問題來了,就是怎麼當下這個自己怎麼改變呢?環境的制約,自身的觀念,那個大盤行情對我的影響,我內在的思維習慣怎麼能夠超脫變化呢?這個還得看個人因緣,也看自己能不能抓住某個機會,一直堅持下去產生質變了。所以,關於討論命運還有一個我認為高級的問題,改變命運本身是不是命運的一部分這個問題,在這裡也提到了。

我一般最後都喜歡把大家導向光明......所以,聖人說改變命運在修身,在德行,儒家教人做人做事是改變這個,佛家修行是改變這個,當然還有道家啦。

至於世界的命運,我個人以為,眾生的共業問題,棄惡從善的人多了,理論上可以轉變國運,世界運,也就是大家可以決定大盤。但是不是能實現呢?是個問題吧。很多人包括我還會疑問,那麼佛陀的授記,還有佛說末法時代等是不是就是一定的呢?我個人認為,理論上應該也可以變化吧……舉個栗子,本來釋加牟尼佛是在彌勒佛後面成佛的,結果由於佛陀的發奮修行,在彌勒佛之前成佛了,當然這不是一般人,才能拯救扭轉一個世界運。

最後,希望大家努力,拯救世界。

OK,說完收工。謝絕各種辱罵吐槽,謝謝。


因果是告訴你你這輩子會倒霉的

否定宿命是告訴你只要肯信仰佛教,給他們錢物,還是有得商量,至少下輩子會好起來


佛法講「因果」,那是因為自作自受。造如是因,必然受如是果。那麼反過來理解,「宿命」就是自己自作自受的產物。人生的整個過程,就是不斷的造因,不斷的得果。想要跳出輪迴,必然要從「因」上找原因。「因」改變,「果」就改變。所以固定的宿命並不存在。


用馬哲的話說你承認世界的規律性,但否定了人的主觀能動性


佛教的邏輯中,業力是最高的準則。神通難敵業力。而且,善惡不相抵。即使你修行、證果,也不能逃避你的果報。比如釋迦牟尼貴為世尊,也不能阻止釋迦族滅族。目犍連證果,神通第一,不能阻止其橫死的悲劇收場。所以從世俗角度的看,的確有宿命論的意味。但佛教的追求並不是在現世建立一個偉大的帝國,或者一個壽終正寢的結局。佛教的終極追求是消滅苦。佛教給予人主觀能動性體現在:你可以在通過自己的努力修行中證果,把「苦」給消滅了。

但「消滅苦」本身,從現世來說,是一個不可證偽的東西來。苦是不是真的被消滅了,只有你自己知道。


不知題主為啥會把因果和宿命扯到一起……因果是告訴你:如此做就會有這般結局;而宿命是不管你做不做,你註定是某個結局;這根本就是互不相容的好嗎?


在中國文化中,從古至今已有幾千年之餘,既然存在這麼久,那說明就是有道理的。同時因為時代的變遷,人們對古文化留下來文字言語最容易出現的就是對文字本身的理解。


佛法肯定因果就是肯定宿命,佛法從來沒有否定過宿命。因果規律就是在說宿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一個人往昔造善惡業,無論相隔百千萬年轉生多少次,到果報成熟,必然會得到相對的善惡果報的。因果是自然規律,不以個人意志所轉移,也不受時間所限制,這種法則就是宿命。


前業說是變種宿命論


業果是自己做業自己受,

宿命論事,有人給你提前寫劇本。比如種姓制度。


這題和量子力學沒啥關係,你得把佛祖氣死


前後矛盾的地方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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