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機是如何從刑具翻身成為大眾健身器械的?

自從菊長上次便秘之後,加強了運動鍛煉,促進腸胃蠕動。本想著去江邊夜跑個五公里,奈何扛不住這鋪天蓋地的霾,只好窩到健身房,踏上了跑步機。

菊長以8 km/h的速度跑了半個多小時就已經敗下陣來了,倒不是因為身體扛不住,只是覺得實在太過枯燥,簡直超越了語文老師講解的《5年高考3年模擬》。

圖:無論中考高考,上課打牌也要認準「五三」哦

很多喜愛戶外跑的人都會有這樣的感覺,在跑步機上雖然腳下馬不停蹄,眼前卻沒有車水馬龍、人群熙攘,更沒有流動的空氣帶給鼻尖真實的觸感。

感覺就像是帶著高級的VR設備卻忘記戴上耳機,設備的顯示效果即便算是驚艷但也遠沒有突破亂真的界限,更何況跑步機可不是娛樂設備,機械性重複的體驗對於常人而言多半會是一種痛苦。

其實靜下來想一想,在跑步機上跑步其實和在工廠里的包裝工人乾的沒什麼兩樣。帶著這樣的想法,有理由懷疑跑步機的誕生動機。

這一查還真有驚喜,跑步機作為健身器材的歷史只有50年左右,而另外的150多年這種器械根本就不是用來鍛煉的,甚至曾作為監獄懲罰犯人的刑具!用跑步機懲罰囚犯還在英國監獄法中被定義為「極度殘忍」!

要說清跑步機的歷史,我們就先要說清楚它的名字,正如你不可能揣著《刺激1995》的神譯名去解析《The Shawshank Redemption》(肖申克的救贖)一樣。

圖:來自台灣的神奇譯名

在英語中,跑步機的名稱是Treadmill,對於母語是英語的人來說就一目了然了,tread 意為踩踏,而 mill 則有磨坊或工廠的意思。再往前追溯,更早的形式應該是Treadwheel,我想也不用多做解釋,沒錯,跑步機的前身正是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物能引擎」,是一種古老的機械設備。

這種設備應用廣泛,在中國最普遍的應用可能是「人力水車」,車字道出了裝置旋轉的特點,我們稱這一類為「踏車」

圖:一種踏車

一份來自奇才達芬奇十五世紀的手稿中就有踏車的身影。這份手稿中描繪了一座巨型的滾筒狀設備,一個累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奴隸在滾筒上蹬踏,而滾筒內部有似乎是弓的武器,隨著奴隸的踩踏,滾筒中的滾軸絞緊韁繩,拉開弓弦。

圖:達芬奇的原稿

可以判斷,達芬奇發明的這種裝置是一種半自動的弓箭武器。

人類很早就將這種踏車結構應用在生活當中了,另一個更切實際的例子是木製的踏車起重機,如今這種設計完美地傳承給了倉鼠。

圖:復原版木製踏車起重機

踏車這一設計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是作為一種動力裝置,多用於抽水或者是帶動石磨碾磨穀物,也就逐漸有了Treadmill這一名字,但很快它的名聲就會被搞臭了。

圖:一種用於打水的雙人踏車

1818年,一名叫丘比特的英國工程師帶著無私的愛,將一眾死刑犯從死神的手裡撈回來,把他們推向更加萬劫不復的深淵。

這位丘比特爵士認為對重刑犯施以極刑是不人道的,將他們處死不如用勞動感化他們,他們的勞動力還能為社會帶來價值,頗有百餘年後我國勞動改造的風範。

圖:在「跑步機」上受刑的奴隸

於是,他將踏車改造為「跑步機」,供犯人們玩「爬高高」的遊戲。《醫學日報》對這段歷史的描述是這樣的:

早在1800年代,早期的跑步機是懲罰囚犯人刑具,他們用力踩動輻條以帶動巨大的槳輪,用於抽水、粉碎穀物或者驅動磨坊。囚犯們經常每天被迫踩磨坊6個小時以上,這相當於每天攀登1500米到4300米的高山。

圖:囚犯們在獄卒的監視下「享受」跑步機

實際上,所謂的保障犯人的權益背後是更加殘忍的刑罰,讓犯人生不如死,由於過度透支體力,長期營養不良,加上環境惡劣,囚犯死亡的事件屢屢發生,他們更願意被一刀砍下頭顱也不願遭受這樣的懲罰。

圖:換個角度看跑步機

在「跑步機」成為監獄的香餑餑的同時,踏車也有了長足的發展。起因竟然是因為一部禁止虐待動物的法律。

踏車作為重要的農用機械自然少不了畜牲的參與,讓牛或者驢作為「生物能發動機」,其效率肯定要比人高出不少。不過話說回來,踏車這種結構的確更適合兩足動物一些,對四足動物有不小的傷害,因此跑步「雞」也不失為一種更好的選擇。

美國「反對虐待動物組織」抓住這個痛處猛烈攻擊,指責那些爬樓梯式的動力裝置傷害了動物的膝關節,給動物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1866年,紐約州通過了美國第一部禁止虐待動物的法律,鞭打牲口都被視作是非法行為。

這種類似於大學生體質測試成績與畢業掛鉤的拍腦袋決定當然難以約束民眾,於是在紐約附近的東費什吉爾的小村莊出現了一種水平的跑步機,完美避開法律中所指責的爬樓梯式動力裝置。

圖:以羊為動力的水平動力裝置

英國監獄裡的人類還在「跑步機」上要死要活,而美國的牲口不僅不能被鞭打,還能享受更高級的跑步機?這恐怕比高速公路攔車救狗來得還要諷刺一些吧。

人類的低級跑步機在監獄裡一直運行至十九世紀末,1898年,英國監獄法將跑步機懲罰定義為「極度殘酷」,終於短暫地退出了人類的歷史。

隨著歷史的進程,工業革命中機器逐漸取代了畜力和人力,解放勞動力的同時也解放了肥胖。最先波及的就是最介意身材的貴婦們,她們迫切地想擁有苗條勻稱的身材,卻又不願意參與粗鄙的戶外運動。

1911年,曾經臭名昭著的監獄「爬高高」遊戲換了一身衣服重出江湖。

圖:1920年的一款跑步機

不過,富人家的女士才不會鐘意這種粗魯滿身大汗的減肥方式。她們更愛吃的是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一種藉助外力的減肥設備應運而生,廣受富人們的歡迎。

圖:曾經盛行一時的震動帶減肥機

因此跑步機的推廣並不成功,直到20世紀60年代,肯尼斯·庫珀博士提出了有氧代謝運動理論,他在書中指出,那些每個星期有四五次超過8分鐘以上跑步的人,會擁有更強健的體魄。跑步運動這才被當作是一種最佳的鍛煉方式。

不久後,工程師斯陶伯抓住機會,設計製造出了第一台真正意義上的家用跑步機 PaceMaster 600,跑步機才算是真正進入了尋常百姓的家中。

圖:世界上第一款家用跑步機產品

此後跑步機跑進了千家萬戶也跑進了健身房,一轉眼就成為了最受歡迎的健身房器械。

當然跑步機也並不是前面說的這麼不堪,它可以讓跑步無視風雨,隔絕嚴寒酷暑,還可以讓你邊煲劇便鍛煉身體,不失為受廣大青年熱愛的一種健身方式。

不過也有人說,跑步機從來就沒有擺脫刑具的身份,如今它所懲罰的罪行是貪吃與懶惰,你身上的贅肉就是最好的罪證。

至於健身房,從歷史上看還是很純粹的,起初就是一幫玩健美練力量的愛好者聚集地,所用的器械也都是為鍛煉而設計的。如今的健身房也只有跑步機這個奇葩有歷史上的小污點。

圖:健身房的雛形

但人類卻在無形中給自己建造了一座刑場。

環境污染、城市擁擠,愛戶外的人們被迫走進健身房,做著枯燥乏味的鍛煉,這不是一種刑罰?

難道我們本來不應該無拘無束地享受運動的樂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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