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盡頭的酒店 第5話:福禍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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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知道什麼?」她問我。

我與一群朋友聚在後海一處隱秘的小酒吧。這裡既沒有招牌,也不大張旗鼓地攬客,整座酒吧里只有十個座位,老闆等我們入座,直接關上了門。之所以成為常客,是因為我喜歡這裡的隱蔽性,既沒有吵鬧的音樂,也不會被無聊的人打擾,愜意而安靜。

酒過三巡,她從包里拿出一樣東西,說是前兩天意外得到的。大夥笑著傳閱,胡亂猜想,有些天馬行空,有些無聊至極。東西傳到我手裡時,我只打開看了一眼,就遞還給她。結論是,這不是商家的炒作營銷,就是低劣的惡作劇。

那是一封邀請函,來自時間盡頭的酒店。

散夥的時候,她很自然地和我走到一起。

其餘人不懷好意地笑著,一邊鼓掌一邊說,你倆終於鬼混到一塊兒去了。

「我打聽過造紙街這地方,人家說那裡什麼都沒有。」她說。

「你為什麼覺得我會知道?」

那時候我跟她還不怎麼熟,甚至沒有獨處過。她樣貌平平,算不上是美女,長發直垂,戴著眼鏡,工作是再平常不過的辦公室文職。明明與我同齡,臉上卻時常掛著清純的校園式微笑,這在我看來多少有些幼稚。可以說,我對她毫無興趣。

「因為,我很會觀察人啊。你看那邀請函的樣子,就像是經常接觸,一點都不陌生。你肯定知道什麼,對不對?」她攔在我面前,伸手比劃著。

「你到底是怎麼得到這東西的?」

「前一陣子,一位大叔在酒吧跟我搭訕,和我玩色子,結果他輸得一塌糊塗,就把這東西給我了。我那時候醉醺醺的,也沒拿他的話當真,隨手塞進包里。第二天醒過來,什麼都不記得了。」

我暗罵一句,這幫人太不靠譜了。

「看不出來,你是那種會接受陌生人搭訕的女孩啊。」

「沒辦法,那位大叔的手好看啦。」她撲哧一笑,害羞得捂住臉。

我沒明白她什麼意思。

「我喜歡手好看的男人。」她說。

「這麼說,一個人去酒吧,是搜尋獵物去了?」

「切。別把我說得像個女流氓,」她嘟起嘴,「不過是跟人家玩色子而已。」

「那你要是輸了,怎麼辦?」

「我怎麼會輸給那種傢伙。他雖然手好看,但還沒好到能贏我。」

說這話的時候,她臉上露出得意的微笑,彷彿充滿了自信。我開始覺得,自己雖然和她同齡,但完全屬於兩個世界。

「告訴你一個秘密,決不許說給別人聽。」她停下來,伸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剛想說自己嘴不嚴,守不住秘密,她就已經開口了。

「我以前在地下賭場做過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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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一旦有了共同的秘密,就很容易相熟。

在那之後,我有時候會接到她的電話,單獨約我去喝酒。她喝多的時候,完全是兩個極端,有時像個女瘋子一樣大喊大叫,平常人根本招架不住;有時溫柔如水,像一隻安靜的小獸,每當這時候,她就會講起自己的家事。

她很小的時候,父親就離家出走了,母親含辛茹苦,將她撫養長大。母親文化水平不高,但非常重視她的教育,白天辛苦工作,晚上回家還要給她輔導功課。那時候日子清貧,班裡同學穿著漂亮的衣服鞋子,文具盒裡裝著精緻的小玩藝,她看在眼裡,心裡由衷羨慕,卻從不主動向母親索要,反倒是成績時常班裡第一,老師們私下談起她時,都說她是寒門貴子。

上大學以後,她在一家快餐店打工,機緣巧合認識一位貴婦人。貴婦人很喜歡她,說看到她工作的樣子,就想起自己年輕時辛苦打拚的經歷。於是決定提攜她。那時候她才知道,那位貴婦人,是某個地下賭場的老闆娘,想叫她去做荷官。

「我當時根本不知道什麼叫荷官,傻愣愣地問人家,做荷官能拿多少錢?她告訴我,比我在快餐店的收入高一百倍不止。我頓時嚇壞了,那麼多的錢,還以為她叫我去賣身。結果她哈哈大笑說,傻孩子,我能讓你做那種事嗎?」

荷官的工作一周三次,從子夜至黎明。那時候,剛畢業的大學生也不過月薪兩千,而她一晚的小費就能高達上千。大學四年,金錢報復性地湧入她的口袋。多年習慣了節衣縮食,她一下子有點不知所措。

「我那時候最害怕的,就是被我媽知道這件事。我媽一直以為我在快餐店打工,掙不到什麼錢。其實那幾年,我比誰兜里都有錢。可是,那有什麼用啊!」她哭笑不得,幾乎抓狂著說:「所有的漂亮衣服、鞋子我都買得起,就是不敢往家穿。我媽會問我,這件衣服是多少錢買的啊?那條項鏈貴不貴啊?後來實在沒轍了,衣櫃里沒一件舊衣服了,我就把專櫃買來的名牌硬說成十幾塊錢的地攤貨,把幾千塊的首飾說成小商品市場淘換來的仿製品。」

她長吁了一口氣,「也就是從那時候起,我開始喜歡手好看的男人。」

我不禁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雙手。

她醉眼朦朧地看著我,撲哧一笑:「小陸,你雖然長得不帥,手也一般般,但是我很喜歡跟你聊天。這些事情,我可不會輕易和別人提起。」

我就當她在誇我好了。

「但凡是手好看的男人,運氣都不會太差,在賭桌上也不至於有滅頂之災。」

「我還以為手好看的男人,在賭桌上無往不利呢。」

「沒人能在賭桌上無往不利。那幾年我見識了無數的有錢人,我那點收入在他們眼裡,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可是這些人,寧可把錢散在賭桌上。日散千金不說,紅了眼,拿錢也不當錢了,賭房子,賭生意。玩到這份上,哪有不見血光的?」

她突然打了個冷顫。

「幸好老闆和老闆娘待我不錯。我畢業以後執意要走,他們也沒攔我,反倒給了我一筆錢當做臨別的禮物。可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問她,最想要什麼。

「大二那年,我見過一個人。他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手最好看的男人。那時候有位大老闆總來我們那裡,他是那位大老闆的助理兼司機。他那雙手,就像是石膏凝成的,既靈巧又細膩,我一眼就看出來,他能輕鬆擺弄所有的機械和手工藝,無論是什麼複雜的物件,到了他手裡就像玩具那樣簡單如意。而且,他長得還很帥。只可惜,後來那位大老闆破產了,他就再沒出現過。」

「沒想到,你還是典型的外貌控。」

「那有什麼。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外貌本就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

我笑著問她,命運是否包括賭桌上的運氣。

「當然了!最早的時候,吉普賽人用紙牌來占卜凶吉。牌運本就是命運的一部分。」

「那整容的人呢?他們的宿命會發生改變嗎?」我問她。

「當然會了,因為命運的肌理被調整了呀!那些相面的,看得不就是這個么。」

後來,她又拿出酒店的邀請函,問我怎麼使用。我硬著頭皮為她講解一番,告訴她,等想好了時間旅行的目的地,就來造紙街16號時間盡頭的酒店。

「好吧,一時半會兒我也想不清楚要去哪裡。」

「不去找那個手最好看的男人嗎?」

「不是每個人只有一次機會嗎?為個男人也太不值當了吧。」

我開始有點佩服她了。

22

那段時間,我特別留心看別人的手。有的姑娘以為我會看手相,媚笑著,主動把手伸過來給我,等我告訴她們自己不會看手相,就勃然變色,多半要罵我死變態,占她們的便宜。在這以前,我從來沒想到,看手相這種古老的技巧,也能讓姑娘投懷送抱。

女孩子的手大多保養得很好。不同的是,有些溫潤如玉,有些冰涼透心。膚色越白的,手背上的青筋就越明顯,如蠶伏的小蛇。這時候,倘若塗上紅色的指甲油,食指與中指間夾著女士香煙,那真是迷死人。只不過,等她們四十歲過後,手指多半會變得枯瘦,指尖暗黃,像枯萎的野草,令人唏噓。

我想起達·芬奇筆下蒙娜麗莎的手。

我想起楊貴妃的手。

我無論如何也想不起麗川的手。

別開玩笑了。我懂什麼?

我又不會看手相。

23

大概兩個月過後,我推開酒店的門,發現她坐在吧台前面,正在和阿曼達、麗川兩人玩色子。看見我進門,她倒是很自然地來了句:「唉喲,你回來啦。」

「你怎麼在這兒?」

「給你打電話你不接,我猜你可能在這裡,就自己跑過來了。」

雖然她是手握邀請函的酒店客人,可我還是有一種私人領域被侵犯的錯覺。

「小陸,快來一起喝酒玩色子啊!」阿曼達已然進入半醉狀態。

我慢悠悠地走過去,坐在麗川身邊。

麗川斜眼看我,冷笑:「我們已經聽聞了你曾經的光輝事迹,簡直感動中國。」

我沒理麗川,反而朝她瞥了一眼。她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將一盅色子推到我面前。搖起色子的瞬間,她臉上已經變了色。那是一種久經江湖的從容不迫,從眼角到眉梢彷彿都在訴說,這種遊戲我早就玩膩了。相反,以往清純的校園式微笑消失得無影無蹤。她搖色子的動作輕而慢,渾身懶洋洋的,猶如置身事外,獨自一人在擺弄無聊的玩具。直到現在,我才徹底相信,她在賭場做過荷官。

那天晚上,我輸得很慘,其次是阿曼達。

我將阿曼達扶到房間,然後晃晃悠悠回到酒店大堂。

麗川已經離開了。她一人獨自坐在吧台前,手裡攥著一沓東西怔怔出神。我走過去,發現是一沓明信片。

「每年過生日的時候,我爸都會給我寄明信片。唯獨今年,我生日一個月前就過了,現在還沒收到。」她啜了口酒,將明信片遞給我。

我一張張翻過去,卡片上字跡潦草,留言也不過是短短的兩三句祝福。

「你跟他還有聯繫?」

「沒有。我根本不記得他長什麼樣子,就算是走在大街上也認不出來。小時候家裡有他的照片,後來全被我媽剪碎扔掉了,說是留著也沒意思。她也不肯告訴我,當年我爸為什麼離家出走,只是說過去的事,不想再提了。」

「真想見你的話,應該很容易吧。」

「是啊。這混蛋,壓根就沒想聯繫我。不過,如果根本不在乎,幹嘛每逢我生日的時候給我寄明信片呢。有時候真是搞不清,他們那一代人心裡都在想些什麼。」

24

酒精像匹裹屍布,榨得我透不過氣來。腦內的聲音嗡嗡作響,外界的一切都被弱化了。不知過了多久,我聽見自己的聲音,透過重重束縛,如耳語般悄悄響起:

「他的手好看么?」

她渾身一顫,似乎被這突如其來的問題襲擊了。

「我小時候看過他的照片,很好看。而且我依稀記得,他的手非常有力。」

「非常有力?」

「真奇怪。我媽好像從沒跟我講過關於他的事,甚至連他的職業也沒提過。」

我雙臂托腮,趴在吧台上昏昏欲睡。她猛推了我一把。

「你別睡了,快幫我想想!他為什麼不來找我,又每年給我寄明信片?」

「沒法找你。」

「為什麼?他既然知道我的地址,為什麼不能來找我?哪怕在明信片上寫清自己的聯繫方式,等我去找他也行啊!還有,他連續寄了二十多年,為什麼今年停止了?」

我有點不耐煩:「你確定,給你寄明信片的人就是你爸?」

她怔住了,「你什麼意思?」

其實她心裡已經有答案了。想知道真相,要麼追問母親,要麼通過時間旅行回到過去。

「你啊。過去二十多年,他在你生命中唯一留下的,就是這沓明信片吧?除此以外,什麼都沒有。他對你來說重要嗎?他是死是活,對你來說有什麼意義?想像一下你見到他的情景,跟見一個陌生人有什麼區別?」

「尹陸,你今天話真多。」她瞪著我。

「我只是覺得——」

「你根本就不懂我的感受。你嘴裡那個陌生人,你知道我有多少個晚上夢見過他嗎?你知道老師讓寫作文,寫《我的父親》的時候,我有多少對他的想像嗎?你知道我在快餐店打工、在學校受人欺負的時候,我有多少次幻想過他突然出現嗎?別把你受過的傷害強加在我身上,我跟你不一樣!你是個冷血動物。」

「時間旅行的機會只有一次,為個——」

我真是喝多了,平常哪有這麼多話。

「為了我媽。我不想再揭她的傷疤了。」

「開始吧,我準備好了。」她神色堅毅,踱步到酒店的門前。

我把臉埋在臂彎里,攢足力氣,站起來走到前台。

刺眼的綠光一閃而過,酒店大堂內只剩下我獨自一人。

25

她回來的時候,整個人疲憊不堪,臉上隱約透出淚光。

「吃點東西?」我看著她,終於還是打破了沉默。

她點點頭,勉強朝我擠出一個微笑。我讓她去洗把臉,隨我來到地下餐廳,然後給她做了些簡餐,吐司、雞蛋、培根、牛奶。所有的食物端上來,她抬眼偷看我,一陣傻笑。

「歡迎回來。」我說。

食物總能給人重新面對生活的勇氣。我點燃一支煙,看她一陣狼吞虎咽。腦海中突然浮現出阿曼達端坐在方桌對面,笑意盈盈,看我吃東西的畫面。

她吃完抹了抹嘴,長出了一口氣,說:「你猜對了。那些明信片不是我爸寄的,是他一位老朋友。我爸也不是離家出走,而是犯了事,蹲了監獄。也許直到現在,他還在裡面待著吧。監獄寄出的東西會有標記,他不願意讓我知道,就拜託朋友,每年我生日的時候,給我寄一張卡片。那個叔叔,今年恐怕是出了什麼意外。」

「親眼見到他,感覺怎麼樣?」

「感覺真是......失望透了。在我的印象里,他決不是那樣子的。我小時候看他的照片,他一手抱我,一手拿勺子喂我吃飯,那雙手溫柔、有力,他整個人也是精明強幹型的。結果等我親眼見到他,卻發現這人木訥保守、老實窩囊,還有點大男子主義。呵呵,我懷疑小時候看到的,究竟是不是他的照片,倘若真是他,那一直以來,就是我在欺騙自己。」

她臉上露出譏諷的表情,說:「你知道嗎?我現在懷疑,如果他沒在監獄,我和我媽,我倆沒準過得還不如現在。」

我問她父親究竟犯了什麼罪。她翻了個白眼,盡顯鄙夷地說,不過是一時衝動而已。

臨走的時候,她說想向我道歉,然後伸手過來,朝我臉上輕撫。我頭一歪,閃開了。她的手停滯在半空,顯得很尷尬,過了片刻,問我還記不記得以前一起喝酒時的情境。

我沒說話,看著她,讓她繼續往下說。

她說:「你的耳朵很好看。」

我問她為什麼這樣說,她捂著嘴,撲哧一笑。

「因為,我很會觀察人啊。」

作者:豆瓣ID 離鹿

午夜寫作者。旅遊網站編輯。

昔日的搖滾樂手,以及半吊子攝影獅。

咖啡因重度依賴者,目前沒有戒煙的打算。

信奉自由意志,沒有偶像崇拜。

◎ 聲明:本篇故事發布已取得作者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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