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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CBA就沒有那麼酷炫的聖誕戰靴?

當全世界都洋溢在濃郁聖誕氛圍中的時候,NBA 的年度大戲「 聖誕大戰 」也如期而至。

然鵝,在這種特殊日子裡進行的比賽,其實勝負已經不是那麼重要。畢竟對於 Sneakerhead 來說,「 聖誕大戰 」屬於視覺盛宴,因為這個時候,各大品牌都會推出各款簽名鞋和頂級團隊鞋款的 聖誕配色 ▼

至於為什麼聖誕球鞋這麼引人矚目,除了節日的光環給它加的 buff,還因為,除了像聖誕節這樣的大節日,其他時候 NBA 還真不允許各大品牌發布配色這麼風騷的球鞋。

如果你聽說過肥腸有傳奇色彩的 喬丹被罰案 就應該了解,NBA在球鞋管理規則中,有一項是比較重視的,那就是 球鞋的顏色

喬丹在 1984-85 賽季穿了紅黑配色的 Air Jordan 1,違背了聯盟在球衣球鞋一致性方面的規則,於是聯盟就警告喬丹如果再穿這個配色的球鞋,每場球罰 5000 美元。結果喬丹非穿不可,鵝且耐克表態會為喬丹支付所有的罰款,這事之後, Air Jordan 1 成了經典。

暫且不管這是不是一次市場營銷,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當時聯盟在球鞋顏色方面有嚴格的規定,黑白灰球鞋是主流,其他顏色則是違規

好在 NBA 並沒有死死咬住一個規矩不放,過去的幾十年里,聯盟從簡單規定球員必須穿同一顏色的球鞋,發展到允許球員的球鞋顏色與球隊主打色相配套,再到能夠根據不同情況採取靈活的顏色搭配。

比如在賽季的揭幕戰,衛冕冠軍可以穿金色球鞋,總決賽期間,兩支球隊也可以穿金色配色的戰靴。萬聖節和聖帕特里克節,可以穿橙色和綠色的鞋子,到了退伍軍人節和陣亡將士紀念日,則可以穿紅色、白色或者海軍藍 ▼

再等到聖誕節的時候,綠色、紅色和金色球鞋都可以使用,情人節則是主打紅色款。到後來,NBA甚至還將中國的春節也納入到球鞋顏色靈活使用的範圍內,球員們在春節那一天,允許穿金色等象徵吉祥美好的顏色戰靴。

現在 NBA 規定了 18 個賽季特殊時間點,球員們可以穿與這個時間點搭配的顏色球鞋。NBA 甚至還設了專門的工作人員設計相應的 球鞋日曆,標出哪一天是靈活使用球鞋配色日 ▼

但是,不知道大家發現了沒有,儘管 NBA 在球鞋的設計和顏色上有這樣或者那樣的規定,但是 對於品牌則是持開放態度,走的是百花齊放的路線,讓每一個品牌都有展示自己的機會。球員們則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穿各大品牌出品的籃球鞋上場比賽。

正是這種大環境使得 Nike 和 Adidas 這樣的大品牌能長期有各自的簇擁,也允許像安德瑪這樣在籃球領域相對薄弱的品牌,能夠因為庫里的個人效應一炮而紅 ▼

這讓我想到前陣子的一件事,本來在風口浪尖上的時候我不想瞎摻和一腳,但今天既然說到,就順道拿出來說一下。

也許大家猜到了,我要說的就是 易建聯脫鞋門事件 」▼

但大家首先要知道這件事情發生的大前提是這樣的 ▼

2012年,李寧狂砸 5年20億 簽約 CBA 聯賽,聯盟規定所有球員必須穿李寧鞋,外援可以穿貼標的球鞋。當然也有不貼標的例外,規定是:每個競品可以有 5 個花錢買不貼標鞋的名額,每個名額 10 萬人民幣。Nike 因為是官方用球贊助商,所有擁有 13 個不貼標名額。

2012到2014年期間,Nike 繼續擁有 13 個不貼標名額,但是其他競品的不貼標名額從 5 個降到了 1 個,名額費用則漲到了 50 萬。

直到前兩年,還一直反反覆復在修改貼不貼標、貼邊名額這樣的規則。

到了今年,也就是李寧贊助籃協的最後一年。聯盟取消貼標鞋,CBA 聯賽所有的球員只允許穿李寧籃球鞋上場比賽。

那麼回到易建聯在CBA賽場上脫掉李寧換上Nike這件事上,易建聯有錯嗎?

作為球員,他沒有錯。易建聯賽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是因為自己的跟腱有傷,早在2010年就是因為穿錯鞋子導致發炎。脫鞋不是因為李寧鞋不好,而是因為自己穿鞋真的需要很謹慎。其實同樣作為經常打球的我本人來說,我太能感同身受一雙合適的球鞋對自己的重要性了。

那麼,李寧有錯嗎?

我想,對於一個市場份額連年下降,砸了 20 億到 CBA,志在重塑品牌形象,卻接連遭到明星球員抵制的公司來說,為了投入的每一分錢都獲得最大的回報,李寧也沒錯,甚至我覺得李寧是花錢找罪受

阿聯背後的耐克錯了嗎?

作為一家以明星運動員為核心的公司,以自己旗下的運動員為武器去抗爭,耐克也沒錯。

那籃協有錯嗎?

99%的錯,真的就在籃協。

首先,其實我們的籃協,我們的 CBA 職業聯賽本身就不夠職業,當初易建聯錯過了球員註冊時間,根本就不該破例開後門給他註冊,讓他參加比賽。無論你是不是國家隊的元老,是不是 CBA 的當家球星,職業聯賽的規則都不應該被破壞。這個先例一開,自然就不好收拾,你給人家大牌的待遇,那易建聯就給你大牌的架子。

上面說的這些有些跑題,我們說回到球鞋本身。球鞋作為籃球個人裝備中最特殊的一種,它的贊助權就不應該被聯盟集體打包出售。

球衣可以、球可以、一切球場附屬設備都可以,但球鞋就是不行

球衣可以統一品牌和贊助商,你看NBA的球衣被阿迪達斯壟斷,甚至運動飲料都必須喝佳得樂的,但球鞋的選擇權,要還給球員個人。NBA 一直都沒打球員球鞋權益的主意。

我真的想不出有哪個職業體育聯盟,會像我們籃協這樣,把球員選擇球鞋的權利也剝奪。

對於中國籃協來說,球員的球鞋權益可能是賣出了不錯的價錢,但從長遠來講,球員、品牌、甚至球迷的抗議無形中已經損害了聯賽的價值。

其實我覺得從根本上說,無論 CBA 還是 NBA ,它終究還是一項體育運動,而不是運動品牌的秀場。觀眾看的是籃球,而不是運動品牌秀。

如果要把體育當作一門生意來說的話,正常的商業邏輯應該是 「 運動員傾力表現,努力提供高聯賽水平,從而吸引更多的觀眾,從而為贊助商帶來更高的商業價值 」。

而不是像現在我們的CBA聯賽這樣,缺心眼贊助商和XX籃協簽一個無厘頭條款,而讓運動員被迫犧牲職業生涯為這個條款削足適履。從而導致聯賽水平停滯不前,導致場上球員不敢全力表現,導致觀眾進一步倒向 NBA。

所以啊,要向最高水平的 NBA 看齊,我們的 CBA 聯賽,任重而道遠吶。

你們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好辣,關於球鞋和籃協的事兒我們就扯到這裡吧。

最後,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

如果我送大家一雙聖誕球鞋

你們最想泳有哪一雙?

快來評論告訴我吧~

我們明天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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