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DeYoung:同性婚姻的論證為何會有說服力?

同性婚姻的論證為何會有說服力?

作者:凱文·德揚

(Kevin DeYoung,密西根州東蘭辛聯合長老教會主任牧師)

岑躍環譯/駱鴻銘校對

(譯自:blogs.thegospelcoalition.org,中文譯稿原刊於:blog.sina.com.cn/s/blog

在最高法院尚未判決兩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同性婚姻案件之前,我們已經看到有如雨後春筍般的文章、帖子、推特文和現況報導,說明當美國最終接受人人平等和容許同性戀者彼此相愛這兩條信條時,會帶來怎樣的歡欣鼓舞。這些推文、帖子和文章,完美地捕捉到了支持同性婚姻的論證為何如此快速就具有說服力的原因。有鑒於在過去的五十年里,我們的文化所已經接受的假設和模式,支持同性婚姻的論證相對來說變得更為容易,而反對的論證也越來越顯得不合理。

我並不認為這些支持同性婚姻的論證是忠於聖經的、在邏輯上具有說服力的、或最終有利於人類繁榮發展的,但這些論證對大多數美國人、尤其是新生代來說,幾乎是很難推翻的。大體上,人們支持同性婚姻,不是因為他們讀了很多書,作了很多的自我反省,就像人們不是基於一些浮誇不實的理由來反對同性婚姻一樣。長久以來,同性戀被視為怪胎,叫人噁心;現在卻似乎很正常。不僅如此,它和通行在我們文化中的主旋律和故事配合得恰到好處。同性婚姻是一個冗長論證的邏輯結論,這意味著如果要說服人們這不是個好主意,就必須顛覆我們最珍惜的一些價值觀和最強大的意識形態。

讓我們回想一下同性婚姻的主張是以怎樣的方式融入到我們的文化氛圍和觀念前提里的。

一、同性戀關乎進步。將贊成同性戀的議題與公民權利、婦女權利掛鉤是別有用心的,也是一個妙招。因此,人若反對同性婚姻,就是反對啟蒙思想,反對進步。這就把你放在了「歷史的對立面」。當然,大多數人已經忘了,有許多已經被揚棄的想法曾一度被譽為進步的必經之路,就像共C主義、優生學、顱相學或是the VoLT(譯按:Vocabulary LearningTechniques,指一種曾流行一時的字彙學習法)。但是人們對複雜的歷史並不感興趣。我們只知道,我們不想成為傻瓜,認為太陽繞著地球轉或奴隸制是好的。

二、同性戀關乎愛。當同性婚姻被當作只不過是敞開心胸、接受人類的愛,就很難加以防衛了。誰會反對愛呢?但是隱藏在這簡單推理背後的,是這個文化的假設,即認為性行為必然是愛情最高的、也或許是唯一真正能令人滿意的表達;它認定愛情總是自我肯定的,從來不會自我否定;它還認定我們的愛從來不需要重新加以定向。最為嚴重地,我們的文化(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異性戀的性犯罪——轉貼註:這裡的「罪」是指基督教意義上的sin)已經把婚姻理解為不過是國家對浪漫愛情的支持鼓勵,與人類繁衍和養育兒女是無關的。婚姻在激勵對社會的有利行為中所扮演的角色,並不在公眾的視野里。人們認為婚姻只不過是浪漫的愛侶對彼此的承諾而已(無論這個承諾維持多久)。

三、同性戀關乎正義。同權運動被如此稱呼並非出於偶然。我也不否認,有許多男同性戀者或女同性戀者覺得他們的基本人權在婚姻的爭議中,已經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了。但是對於權利的高談闊論,卻模糊了一個重要的區別。彼此同意的成人有權利和他們選擇的人進入婚約嗎?這得看情況而定。企業無權為串供立約。成人也無權簽訂一個有損公共利益的契約。在此,即使你認為上述的例子已經離題,這個事實仍然是成立的,即法律並沒有禁止同性戀者(或兩個成年人)相互承諾、舉行儀式、與彼此立約。真正的問題是,政府是否應該給予這個契約以婚姻之名,以及所有附帶的權利和特權。

四、同性戀關乎平等。最近,我看到一位著名的基督徒博主發貼支持同性婚姻,因為她認為愛鄰舍其中的一部分就是希望他們能在法律之下、受到平等的對待。美國人的辭彙中,很少有像「平等」這個詞一樣,引發如此廣大的支持。沒有人樂意在法律之下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但是,擺在最高法院面前的問題,不是平等的問題,而是這兩個法律——一個是由加州人民投票表決的,另一個是由民選的官員所批准的——是否應該被推翻。在法律下的平等待遇,意味著這個法律適用於每一個人。同性婚姻支持者想要改變法律,好叫婚姻可以徹底改頭換面。民意調查經常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同性戀伴侶結婚,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這叫人聽起來就像是我們因為他人所做的承諾而定他們的罪一樣。但是,真正的問題是,國家是否被賦予這樣的權利去制裁、促進和特赦某些關係性的約定。國家不承認由四個摯友、近親、或套裝軟體組成的團體是婚姻,就因為他們希望他們之間的承諾被稱為婚姻,這是否是不公平呢?

五、同性戀關乎寬容。越來越多反對同性婚姻的人,不僅被認為是不道德或誤解同性戀,甚至被人認為是愚昧的。他們被認定為仇視同性戀的人。正如一位牧師說的,同性婚姻最終會得勝,因為愛比恨更為強大。當最高法院為加州第八號提案和捍衛婚姻法案(Proposition 8 and DOMA [Defenseof Marriage Act])召開聽證會的時候,另一個新聞頭條又突然響起:「歧視正在受審」。這個鮮明的對比很清楚:要麼你贊成同性婚姻,要麼你就是個頑固不化、一個心中充滿仇恨的人。難怪年輕人在這個問題上完全倒向左派。他們不想被人認為是遲鈍的、頑固守舊的,或是不寬容的。這個概念——一個深思熟慮的、真誠的、善意的、富有同情心的人有可能反對同性婚姻——是個即將消逝的概念。

所以,我們能做什麼呢?整體的氣勢、媒體、口號、宏大故事(the meta-stories;譯按:指關於故事本身的故事)都不在我們這邊。該怎麼辦呢?

首先,教會、牧師、基督徒家長可以為自己的家庭、在理智和心理上,為必然要來的反對作好準備。保守派的基督徒要生養更多的孩子;確保他們認識聖經的教導,並學會如何思考。

我們也應該牢記,教會在生活中的使命不是戰勝同性婚姻。儘管有許多基督徒已經撤退,還有一些人認為,所有的事情都取決於這個議題是否能取得平衡。讓我們繼續講道、堅忍、追求喜樂,並為人心的轉變而禱告。基督徒應該關心這個問題,然後堅持到底。

如果我們想要在自己的教會之外變得有說服力,我們必須把一些事情作得更好。

1)在任何一個論證中,我們需要退好幾步來看問題。除非我們追溯這些假設、論證、結論背後的假設,否則就不會有人聽我們在說什麼。

2)我們需要更大的勇氣。福音派被社會接納的程度,更別說是特權了,在美國許多地區中正在快速消失。如果我們沒有做好對抗文化的準備,我們也就沒有做好作基督徒的準備。我們需要勇氣,不只是宣講聖經的教訓,更要敢於說那些幾乎沒有人會說的——同性戀是違反倫常的,對身體是有害的;取消性別差異,會對我們的社會和兒女帶來毀滅性的傷害;而一夫一妻制與專一性,在同性戀群體中有著不同的理解。

3)我們需要更多創意。聲明、請願和宣言有它們的地位,但我們真正需要的不只是這些文字或文檔。我們需要藝術家、新聞記者、電影製作人、說書人、語言表達藝術家、喜劇演員、演員、饒舌歌手、音樂家等等。他們受到真理的激勵,通過使罪看起來很怪異、使公義看起來是正常的方式,來歌唱、演說、分享。

4)我們需要一個兩面兼顧的方法。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我想我們將會看到基督徒和這個問題角力:針對人們現在的想法提出新的論證是否是前進的最好方式,還是我們只需要繼續宣講真理,並信靠上帝會賜給一些人可聽的耳。我深信兩者都需要。讓我們繼續講道、教導,並為忠心的教會盡心儘力;讓我們生養眾多,並教養孩童,使他們走當行的道;讓我們繼續傳揚福音,也為復興禱告。也讓我們找到一些方法,使真理在一個失喪的世界裡能讓人覺得是合理的。不單單是有關婚姻的真理,更是有關生活、性、創造、美、家庭、自由和其他無數在亞當墮落後容易被人忘記的方方面面的真理。

我們這個時代的許多文化假設已經不站在我們(基督徒)這邊了。如果說,過去的五十年教了我們什麼的話,那就是:這些假設是可以改變的,而且改變的速度比起我們想像得要來得更快。

【凱文·德揚(Kevin DeYoung)是密西根州東蘭辛聯合長老教會的主任牧師,與太太特麗莎(Trisha)育有5子。這篇文章最初刊登在福音聯盟網頁(The Gospel Coalition website)凱文的博客,「德陽,不安的歸正」(DeYoung, Restless, andReformed)中。發表於2013427日,星期三。譯者經許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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