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需要考慮死後之事嗎?

看到「員工辭職需要考慮現公司狀況嗎?」而有感。


自殺當然需要考慮死之後的事兒。

關於自殺的問題,俺想過好久,從小學想到大學,先是打算夜深人靜的時候去跳樓,結果沒敢去;遂詛咒自己活不過15歲,結果現在22了安然無恙;還卧軌過(人沒事兒),看著火車的車軸在頭上滾過,嚇得眼睛都不敢睜,同時割腕過、絕食過……不過既然俺還能在這裡答題,那就說明都失敗了。

如果確實不缺乏自殺的勇氣,那麼俺來回答自殺需要考慮的問題:

1)自殺方式的選擇

普通人可以選擇的方式有安眠藥、毒物(如一氧化碳和氰化物等)、溺斃、卧軌、跳樓、絕食、自縊、自焚、觸電、使用利器和槍械等等。

從人性而言,需要盡量選擇無痛苦和體面的死法,死後不至於肝腦塗地、慘不忍睹,因此,使用劇毒物品最為合適(服用安眠藥實際很痛苦,人是慢慢死亡的,還很有可能被救回來)。

2)遺體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死後軀殼是最先考慮的問題。在夏天死後數十小時內人體就會腐敗,在散發惡臭的同時還會產生屍斑、屍液等,細菌分解產生的腐敗氣體還會積聚在體內造成膨脹。

因此,你需要考慮自殺的地點,要麼能夠被人儘快發現拉走,要麼找個僻靜的地方悄悄離開這個世界不被發現。

3)人際網路

人一出生就有人際網路,他必然有親人,或許有好友,還有共事的同學、同事。自殺者需要考慮死後對他們造成的衝擊:

會讓他們悲痛欲絕嗎?

會讓他們遭受非議嗎?

會影響他們的前途嗎?

會讓他們的生活陷入困境嗎?

等等。

這些都需要妥善考慮,因此才需要一個體面的、名正言順的死法,可以有尊嚴地離開,但別將責任和麻煩拋給後人。

4)遺產

現代人的遺產不僅是財產,還有一些存在過的痕迹(網路遺產),如果要控制影響的範圍,那麼勢必需要抹掉自己存在的痕迹,因此自殺之前就要從網路上淡出,減少發言的頻率、刪除內容,能註銷就盡量註銷,要為晚輩騰出生存空間,死人不適合再繼續佔用社會資源。

另外,也可以反著來,如果承受了巨大的冤屈,或者認為自己的死亡具有醒世意義和研究價值,那麼請盡量客觀地把自己的死前一段時間的狀況記錄下來,包括生理上的和心理上的,以及相關的事件、物品等。

人的身體有不小的價值,尤其是在中國器官交易沒有合法化前,許多還能挽救的器官受體都非常需要捐贈者。即便是四分五裂地死去或者中毒死亡,人的部分器官如眼角膜,在短時間內也是可以移植再利用的。

5)如何最大限度地捐獻自己的器官

腦死亡是最為合適的,一是能保證器官的活性,二是不會污染到器官使之失去捐贈的價值。但若沒有醫療器械的輔助,尋常人腦死亡了身體也蹦達不了多久。因此,俺考慮了下,最為合適的做法是:

1. 先在器官捐獻志願者登記網登記,留下身份信息並選擇要捐獻哪些器官,其次是找當地的民政局和紅會簽訂捐獻協 議;即便簽訂以後當事人也可以隨時反悔,在最後摘取器官時,還需要徵得當事人直系親屬的同 意。

2. 留下遺書,指明捐獻器官並讓家屬諒解。死者為大,生者一般也會按照逝者的意願來;

3. 撥打120;醫院與器官捐獻組織聯網,如果你確實有留下捐獻信息,那麼撥打120可以立即進入 捐贈流程,120會代為通知警方。

4. 立即破壞腦組織,有槍支是再合適不過的了,為了確保面容完好,可以抵住太陽穴開槍或者將 槍口含入口中扣動扳機,子彈在破壞腦組織後會從腦後射出。

注意事項:之所以強調破壞腦組織是因為其他自殺方式都可能會被救回來,為避免這種尷尬的狀 況,必然要採用必死的自殺方式。並且,腦組織沒有移植的價值,破壞大腦而不破壞其他器官,在自殺的時效性上是最佳的。

6)遺囑

遺書是整個自殺環節中最重要的環節,自殺簡單,但遺囑卻涉及到倫理、情感、社會習俗、死者本人志願等等。人經常有口難開,但在遺書中,是可以徹底敞開心來說的。因為這是給世人最後的交代。

遺囑具有法律效力,「立遺囑的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否則所立遺囑無效。」

所以,未成年人自殺,遺囑不具法律效力,當信來寫好了,平穩地敘述。

遺囑盡量採用書面形式,緊急情況下也可以口述。立遺囑有很多細節,具體的可以在網上找範本,要正式一些的話可以去找律師。

抱有自我了斷決心的人通常不會想這麼縝密,因而也可以一切從簡。唯一需要注意的是,既然生而為人,請體面地、有尊嚴地離開,盡量少地牽連生者。

最後回過頭來看題主的問題,《自殺需要考慮死後之事嗎?》,更明確的問法是,《生前需要考慮自殺後的哪些事宜?》。網上的自殺指南很多,自殺群體也數不勝數,但既然問到了這個問題,也來知乎看過了回答,那想必心中還有所念想,因而可以再問下自己——我需要自殺嗎?自殺能解決問題嗎?我死後他們呢?

在中日傳統文化中,自殺是一種謝罪和明志的方式,傳統的士大夫階層把聲望、名譽看得比生命更重要,因而才有那麼多自刎自縊的典故,他們選擇了了結自己,保全他人,這些是可歌可泣的,但對一般人而言,自殺是一種逃避的選擇,將更多的責任和麻煩拋給了生者。

不過,人有支配自己生命的權力,審慎一些,勇敢一些。


我親身接觸過不少由抑鬱症引發自殺行為的人,因為顧慮自殺給別人帶來麻煩,於是未遂。


謝邀。 @隊長大人

自殺需要考慮死後的事情嗎?

這個問題很有趣。從每個人都常識出發,大家都認為人死後就消失了,沒有能力再考慮任何事情。那如果我們說,一個人要考慮自殺後的事情,似乎很荒謬,好像我們在說某個不存在的東西需要考慮某些事情。

但是,這句話中暗含了許多模糊之處。讓我們一一來分析。

如果一個人不需要考慮自殺後的事情,那由一個人自殺所導致的任何事件,都是無可指責的嗎?

假設一個作為人肉炸彈的自殺者,他跑到學校中去引爆自己。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是最先被綁在自己身上的炸彈炸死的。在他自殺後的極短時間內,炸彈引發的衝擊波觸及到學校中的老師和學生,也殺死了他們。

我們會認為這種自殺是無可指責的嗎?我們會認為這個自殺者不需要考慮自殺後的事情嗎?

甚至,很多自殺都是有目的的。一些是以解脫自己的痛苦為目的,比如病痛者尋求安樂死。一些是以利他為目的,比如買了保險受益人寫家人,然後自殺。一些則指向傷害他人,有些是要與仇人同歸於盡,有些情侶中的一方自殺是要讓對方難過。

在這些有目的的自殺行為中,一個人的自殺行為難道不應該考慮這個行為是否能達成自己的目的嗎?一個想要解脫痛苦的人,他不應該選擇痛苦的自殺方式。一個以利他為目的的自殺,也要考慮自己死後的受益人要能拿到那份補償金。而以傷害他人為目標的自殺,則會希望那個他人確實受到了傷害。從這些角度來看,一個自殺者需要考慮自己的自殺行為帶來的後果,因為他們自己希望這些後果的達成。

回到一般的角度,當我們說,自殺者需要考慮死後之事時。我們不是在說這位死人需要考慮什麼事情。而是這位自殺者在自殺前需要考慮自己的自殺所造成的影響。如果一位活得很痛苦的人想要自殺,他如果一個人默默死去,我們會感到可惜或者難過。他如果要在死後拉一堆無辜的孩子一起死,我們會認為他罪大惡極。

但是,有人會想,對這種死者的批評似乎是無意義的。他都已經死了,我們也沒法懲罰他了。

是的。但我們之所以要自殺者考慮死後之事,不是要責備死者,而是要警戒生者,警戒每一個潛在的自殺者。

就像任何行為都會影響到他人一樣,自殺者的自殺行為也不例外。只是在自殺這種行為中,我們似乎難以懲罰這種不良行為。就像那句搞笑的標語,「嚴禁自殺,違者槍斃。」

這個標語如果要不那麼搞笑,或許可以改成,「自殺前,請考慮一下後果,給這個世界留下最後的一抹善意。」


我只是 怕疼 沒有找到覺得舒適的方法 所以才繼續活下去

你說的什麼考慮死後的事情

抱歉 對於我這種人來說

我的離開 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解脫


我想起09年寫的一個致敬博爾赫斯的短篇習作。發過來。

《瓶中信的海洋》

  無論是否有人得到這封信,總之這個時候,我已經完成我的死亡。

  我選擇了這樣一個平靜無奇的背景,將在一個對於外人毫無徵兆的時機里從寢室的陽台簡單不過地跳落,無疑地當場死亡,並且留下一個關於這場死亡的撲朔迷離的謎團。我將選擇一個合適的時機,以便盡量不被目擊;在我所遺下的這個世界裡,人們只能通過翻覆而無措的事後調查,徒勞地尋找這場死亡的原因,並且引發無窮的懸疑與爭論。而那個真正的死因,我本人的想法,將隨著這封信錄入後的刪除,消失在另一個世界中。

  事實上,我只是貫徹一向的好奇心:我希望以一次本質上毫無原因的死亡,引發一場令世人毫無頭緒的混亂,為這個現世帶來一點點的未知的動蕩。將有不為少數的人調查與猜測我死亡的原因,並為之陷入無盡的費解。對於一個與自己毫無不同的人頓時的死亡,將有不為少數的人受到影響,對生命的認識遭到各自不同的動蕩,並且或多或少地改寫一小片世界的未來。他們因為自己取得的解而受到影響,而他們永遠也找不到那個真正的解,因為那個解並不算存在。

  我總是充滿好奇心,以玩世不恭而又雀躍的態度追求未知。而我的優點就是雖然充滿好奇心,但並不沉迷;好奇心只是一種得到貫徹的愛好,而不是一種慾望。在任何一個世界的邏輯裡面慾望都是可笑的存在,凡事只需把玩,不必強求。

  為了滿足這一次的好奇心,我使用了死亡;最為享受的獵奇無非如此:你知道這個行為必然會有無比精彩的未知結果,但你又不會得到那個結果。我曾經故意將一輛問路的汽車指向相反的方向;我顯然不知道這件事的後續,於是我一直回味無窮。

  其實死亡並不是一件痛苦或者恐怖的事,如果我們恐懼死亡,我們無非是眷念現世,或者害怕大部分死亡前的痛苦,而不是恐懼那個生命的終結本身。死亡的狀態無非和尚未出生的狀態一樣,我們總是恐懼死亡,但從未有人對尚未出生表示恐懼:所以在我看來,對死亡的恐懼是值得調侃的。當然我會被質疑對生命的珍惜。但這也是可以解釋的,生命的價值無非是要得到滿足,而我的這次死亡將最大程度地滿足我最喜愛的好奇心。

  關於這封我正在電腦上錄入的信,我使用記事本輸入,在完成之後將其全選刪除。我知道這樣一來這封信將不復存在——當然事實上也未必能保證不留痕迹;但是我正是打算留下這種我所喜愛的逼近於零的一線緣機。我將以這種方式在這個世界上留下線索,這也是我希望滿足的另一個莫大而不知答案的好奇。

  我知道有若干個概念不同的世界附屬於我們的這個世界——或說凌駕於它。我較感興趣的一個世界是通天塔圖書館,代表的是世界上可以存在的所有文字集合——這個憑藉信息而非物質而構築的世界頗為奇妙,儘管我不是很清楚它的價值。另一個明確地凌駕於我們世界的一個更高層次的世界叫做小徑分岔的花園——它是包含了我們這個世界的多元世界的集合,由同一個世界開始,在每一個分支生長成不同的平行世界。而令我最感興趣的世界,我稱之為瓶中信的海洋。

  我們知道瓶中信是為了傳達信息而投放在海中的信件。被成功尋找的信件——無論它最終有什麼下場——它都會或多或少地被閱讀,向這個世界增添新的信息,亦即變數;但更多的信件將被意外所損毀或沉沒在海洋深處,成為與這個世界基本失去聯繫的、分明曾經存在卻又等效於從未存在的信息。這些信息,即構成瓶中信的海洋。

  我肯定,我們所觀測到的世界充滿著沉沒的瓶中信。每個人都曾會有欲言而至的秘密,會在日誌上寫下一些零亂的心事並且銷毀,或者做過一些不為人知的舉動——這些信息未必不會因為在他身上經歷而留下痕迹,但要通過這些微乎其微的痕迹完整地生成他當初製造的那個信息,正有如尋找載體已經破碎、或已經沉沒在大海深處的瓶中信一般。

  所以,除了對我的死亡過後的風波充滿好奇而躍躍欲試,我亦留下了這樣一個幾乎不可尋獲的線索,追求這次行動的一舉兩得。我好奇這一信件將與這個世界產生什麼關係:它是被因為什麼原因以什麼形式從這台看上去原封不動的計算機上提取,從硬碟深處,還是從敲擊鍵盤的指紋痕迹;又或者有什麼與我相近的人能在得知這個事件之後,通過更深的共鳴與充滿偶然的思維,在腦海里哪怕一瞬間地生成這篇文章;當然我不知道一個與此事全無交集的人能否巧合地生成出一封類似的信件——我有時也懷疑在這個無限的時空中,我寫的文章是否會與一篇我從未閱讀的文章雷同。如果它沒有被發現,顯然它對於這個世界就相當於從未存在;但如果它從瓶中信的海洋得到了重生,世界更是會有一番有趣的波瀾。當然最有趣的仍然在於,那個結果於我將是無限可能性的絕對的未知。無限與零,總是有著相互依存的美妙關係。

  我也想過,不管發現與否,這個世界可能並不在乎這些無關緊要的瓶中信。傳統意義的瓶中信無非來自單體的人類,而人類對於這個世界往往扮演著一個自以為重要的小丑角色。人類並沒有資格擁有什麼有分量的秘密,人類的能力至多是毀滅物質,但無法動容整個宇宙的存在,更不必談及時間與空間。也許就是因此,我不是很看重我是否保留生命的問題:對於世界而言這一個單體的一切都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這一個單體無論牽涉多少因果,他也無法令這個世界略微動容。也因此,我們不要以為自己的率性需要顧忌到很多後果。反正時間的笤帚輕輕一過,那些曾經多麼強調自身存在的東西就會像瓶中信一樣,連痕迹都不再存在人間。

  所以,對瓶中信的迷戀與遐想完全是一個自娛自樂的過程。瓶中信的樂趣正在於,我們知道自己的卑微,知道即使窮盡生命也無權追求到一個哪怕大打折扣的永恆或無限;但我們有充分的權利去追求零。我們以這樣的方式調侃世界:號稱無限可能的這個世界,乃至整個小徑花園,你們能否以全知全能的無限,將我埋下的零尋獲。

  好了,這封瓶中信到此就已經終止。它已經被全選刪除。以這樣一種逼近零的形式,載入在這台我的預想中必會遭到調查的電腦上,妥善封口並沉入海底,以零的姿態,開始那無限的深海長眠。

  而你看到了,這封信還在另一個載體延續。而且我並不打算銷毀它的物質載體。我已經放棄死亡的念頭。我將活下去,令自己成為瓶中信的載體,關於這一個對於世界而言無足輕重、但足以影響不少人的死亡計劃。

  我相信這個世界底下存在的無數瓶中信裡面,存在有很多未投入實踐的、也沒有留下存在證據的信息或計劃,足以讓世人垂頭頓足,或者大嘆命運。所以我忽然希望自己也擁有這樣的一封瓶中信。

  我將照常生活下去,保守著這個秘密,所有的友人都不會感受到任何異樣,這個事件不與外界接觸並等價於從未發生,小徑花園沒有在這個位置出現分岔,世界沿著原本的軌跡進行下去。而我對此懷著竊喜。其實如果你想想你身邊存在著這些曾經籌劃自殺、或者擁有著其它並未執行的惡魔的計劃的人,你還能否保持從容?也許人類中的惡魔不止那麼小的一部分,只不過故事裡魔神總是被封入瓶中。當然你或許也有自己的瓶中信,所以也可能稍微容易接受。

  這對我來說不是重點。我將照常生活下去,保守著這個秘密,並期待即使如此,還是有人能終有一天從我的其他舉止中,提煉出這封年代久遠的瓶中信。所以我最終決定進行的是一場我與自己的遊戲,我是這封完整的瓶中信目前唯一的載體,因而我的目標是控制自己不表露能成為線索的所有存在,不在其他的任何載體上留下瓶中信的殘片。這是否有想像中那麼簡單呢。

  那麼這封信是會被發現,還是會沉沒。當那台電腦和我本身最終都不復存在,這個信息在這個世界失去了所有的物質載體,並等價於從未出現。此時它才真正成為瓶中信,得以長眠於那個奇妙的空間。

  我稱之為瓶中信的海洋。


要考慮的應該是自殺未遂的話怎麼辦


如果是一般的自殺,那麼一般來說是逃避現實,本身就是不負責的。如果想要考慮死後的事情,其實就是想負一點責嘛,那幹嘛自殺呢。

自殺之前應該想的是上面的話,不過多數情況下能堅定自殺者的決心。


很多人就是在考慮身後事的時候,不捨得死了。


所有的利他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利己。既然個體死亡那麼就無需為他人著想。(需要我展開說明嗎?)


不需要


要考慮。

要整理好自己的衣物、財產,抹去你在世界上留下的所有印記,不讓父母和愛人看到了難過。


在自殺前考慮個哲學問題是很有趣的。比如你認為自己是作為什麼形態存在在這個世界上,以及世界又是以什麼形態存在在你的思維中。

唯物:普遍人覺得自己在世界上是以社會關係和經歷所形成的記憶存在,這種情況下人是很難不去考慮死給這個世界帶來的影響。由此很可能會因為道德原因打消自殺的想法。

唯心:而有時候人也會想這個世界是存在自己的思維中,既自己死了(前提是自殺確定能導致思維消失),世界也不復存在,這時候何必考慮人死帶來什麼影響這種問題。

以上兩種都比較偏激


世界的各個角落的人應該都有過不如意想自殺的時候吧,正是因為他們考慮了死後之事,才讓他們有牽絆有力量繼續過活吧!死生豈小事爾?當然需要考慮!

至於辭職後需不需要考慮公司的情況?哈哈!我從來沒有考慮過!


自殺未遂需要考慮。

在印度自殺未遂是要判刑的,理由是破壞他人財產。

自殺是要考慮遂不遂的,因為:

有自殺意念的人約5%的人付諸行動,而有自殺行為的人約10%的人自殺致死,多數自殺未遂。自殺動機不強烈、自殺行為不果斷的人,往往造成自殺未遂。


想自殺,但是還有父母需要照顧,還有弟弟尚未成人,想到這些覺得還是意外死亡比較好


不需要,但是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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