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判定問題?
兩車追尾,前車是SUV,後防撞梁加裝了流氓鉤,後車前杠被撞凹陷,左前大燈破裂,受損嚴重。這起事故依照交通法規,肯定是後車全責,但我想問的是,前車是否存在非法改裝?如果是的話,責任判定方面單獨執行還是依照事故劃分責任?
PS:並不是身邊的例子,看新聞報道,好奇而已。
不知道為什麼邀我……流氓鉤是啥。。是指拖車鉤嗎?
如果你也好奇同樣的情況在國外(特指法國)如何處理,倒是可以講一下……
不知道為啥國內把拖車鉤叫流氓鉤……拖車鉤在歐洲這邊是一個很常見的功能加裝,連改裝都算不上,並不需要報備(除非原車說明書說不能加裝)。對於不使用拖車鉤的期間需不需要取下拖車鉤,法律方面沒有任何強制要求,畢竟不是所有拖車鉤都能方便地拆卸或摺疊。
所以帶著拖車鉤上路完全合法。
涉及事故的時候,如果是後車的責任,前車加裝的拖車鉤不會改變或加重事故責任分配。如果是前車責任,比如倒車的時候忘記自己後面有個拖車鉤,把人或者車懟了,自然也是要承擔相應的損害。
交通事故責任的判定,要看違法行為和事故之間有沒有直接因果關係。私自改裝是違法,但不是後車追尾的理由。所以單從事故責任判定上,顯然是追尾的後車全責。(這裡要提一個例外情況,那就是前車在道路上違法停車的,即使是追尾也要前車負全部責任。不過這顯然不是提問的本意,就不多探討了。)有一位答主講到在法院判決時可以就前車改裝提出抗辯,是非常有道理的。按照事故處理程序,交警劃分完責任雙方進入賠償環節,如果後車認為前車加重了車損,可以先不賠償,請對方去法院起訴,在法庭上提出異議,看法官是否認可你的理由。這也許是唯一減少賠償數額的途徑了。
追尾要看是什麼情況的,如果溜坡,倒車,溜車,都算前車責任。
不是上面三個情況,再沒有第三輛車介入的情況下,後車全責沒跑了。搜了下,流氓鉤原來就是拖車鉤,不同的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第五十六條中明確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一輛挂車,挂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旅居挂車或者總質量700kg以下的挂車,並且挂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挂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4、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挂車;
也就是說,如果前車符合上面的情況,不違法。在題主說的這個事故里不屬於非法改裝。
那麼,這起事故中,假設是後車在沒有第三者情況下追尾,那就是全責。
而且,即使前車無論怎麼非法改裝,只要他還是機動車的範疇內,後車追尾,那就是後車全責,責任的劃分和改裝是兩起事件。
從法理上說,事故的責任劃分和損失承擔的比例是兩個問題。如果一方對事故不負責任,但是因為他的行為或者原因導致損失擴大,擴大的這部分損失應該是他承擔的。但是在這個案子里,你很難說前車加裝的拖車鉤加大了損失。因為他加了拖車鉤雖然導致後車損失加大,但是前車受到的損失卻也減少了。甚至我可以說,如果他不加拖車鉤,前車後車保險杠可能都要換;現在加了拖車鉤,只用換後車一條保險杠,後車要承受的損失反而可能減小了。所以只憑前車加裝拖車鉤這一點,不足以讓前車承擔賠償責任。
坐等交警或者保險公司的人來回答,同樣好奇,就算存在上述的改裝行為,估計責任不會多於28開,請有經驗的筒子們不吝賜教
瀉藥!
參見下面文字
或者X度關鍵字 浙大副校長,定責
交警調查認為,吳平的違法行為是:駕車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機動車。汪國財的違法行為是:駕駛制動系不符合相關標準技術要求的車輛;核載27.7噸的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2.34%。
鑒定報告稱:可以排除大貨車制動系統不符合相關標準技術要求及其運載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而引發該起事故的可能性,但該車制動系統不符合相關標準技術要求及其運載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均會加重事故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杭州繞城交警大隊作出責任認定,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雙方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及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確定吳平駕車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是引發事故發生的原因,吳平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汪國財駕車時的違法行為加重了事故後果,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小型客車允許拖掛700公斤以下的中軸拖車,所以拖掛設施本身並不違法。(在中國法律的語境里,不違法即合法。如同不禁止調頭就可以調頭)
但拖車鉤對總車長有改變。法規層面的車長如何計算?考慮到明文允許小型客車安裝防撞設施,意味著法規對車長的定義為不計附件。
但是,如果明顯不能用於拖掛的車,比如承載式小轎車,安裝拖車鉤用意堪疑,若嚴重傷及後車並影響交通,則勢必會引起交警反感,若欲加罪,也正常開車抽煙,打電話被追尾同理!!
很明確的告訴你:
1,前車SUV涉嫌非法改裝。2,不會對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有任何影響,交警依然會判定轎車因未保持足夠制動距離追尾前者SUV負全部責任。
3,你如果覺得不爽,可以舉報SUV,交管部門會收繳違法裝置並進行處罰,但是不建議這樣做。
其實我在現實中已經不少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一部分路虎發現4的車主就加裝了特定的拖車鉤(拖房車的那種),或者是自行車架,因為碰撞車身部位的區別,畢竟一般車型(路面上行駛的絕大多數車型都是前置前驅或者前置後驅)前保險杠,中網,大燈拆卸後緊靠著的就是冷卻風扇,水箱和冷凝器等配件,所以損失更嚴重可以理解,不過只要購買了保險,正常程序下這些都可以讓保險公司更換的,所以也不要太心疼,畢竟追尾是你的全責,何況對於加裝了拖車鉤的行為,一般交警都是視而不見的。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心平氣和的與對方處理就好,畢竟對方是否非法改裝並不影響你追尾的責任,而你要舉報對方的行為只是在激發矛盾而已,對你處理這次事故沒有一點積極作用,在路上行駛,誰不會遇到一點事故呢
切記,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是在玩火自焚1.就本次事故來看,事故發生的原因(追尾)與前車是否非法改裝無關,因此責任劃分仍是後車全責。
2.但對方存在非法改裝行為,應當對應《道交法》及相關條令條例處罰。
拓展:一輛無牌無證的摩托車正常行駛,後車追尾前車,仍為後車全責。
這個一碼歸一碼吧,他非法改裝是警察叔叔處理了後車追尾後的事情。
這個不屬於非法改裝啊 後車全責沒得跑 前車後杠加個拖車鉤 並不增加其駕駛危險性就像別人全車燈都改成一閃一閃的跑馬燈 你追尾了人家了總不能說是因為別人燈光太酷炫了導致你分心造成的吧正常追尾按照道交法就是後車全責 未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這個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至於你說別人私自改裝 這個也是年審的時候車管所才會管的事 只要改裝不影響安全不違反裝載規定使其增加駕駛危險性等 都不會影響道交法判責的
拖車鉤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是。拖車鉤另外處理。
知乎前段時間有個不讓行闖紅燈行人被罰的,申訴的時候交警解釋說,他闖紅燈跟你不讓行沒關係,所以照樣罰你。依照這個判罰原則,他非法改裝跟你追尾也沒有關係,先判你追尾全責,再罰他非法改裝。至於會不會判定因為他的流氓鉤造成你車輛受損更嚴重,應該就看交警怎麼說了吧,畢竟交警可以說不追他尾就不會受損,或者你找找人,判他因為改裝導致後車受損嚴重,部分賠償你,畢竟即使沒有流氓鉤,車速快點的話也大概率造成後車大燈或者(和)水箱受損嚴重
追尾是民事責任改裝是行政責任不是一碼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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