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受到亞伯拉罕一樣的試煉時會下手殺子嗎?

愛父母妻兒勝過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還是一邊下手一邊祈禱神在最後時刻顯靈阻止?


忽略了亞伯拉罕之前所經歷的一系列神的帶領而建立的對神的理解和信心。單獨去談獻祭兒子,是不妥當的。

就像許多父親與孩子打鬧時,常把自己的孩子拋起來再接住。他一定是堅信自己能接住自己的孩子,而不會掉在地上,才拋的。亞伯拉罕也是如此,以他的經歷而堅信神的旨意一定是出於良善的、一定有一個好的結果,以撒即使死了神也能使他復活,才去獻祭的。

假若沒有之前那一系列的經歷而帶來的對神的認知,卻說自己對神有信心,那麼只能認為這是在自欺欺人。


愚昧人啊!你以為上帝是誰?你以為上帝需要用這種垃圾方法試探你嗎?上帝不試探人,人永遠是被自己的罪惡試探的

上帝要亞伯拉罕獻子,這個是宗教的預表,根本就沒有打算殺人,羊都預備在旁邊了,天使都做好準備,這算什麼殺人獻祭?創世紀的很多東西,根本不是用字面解釋的,那是上帝給人類建立世界觀和認識上帝的基本,不是要你現在還用亞伯拉罕時代的方式做事情

那個年代連十誡都沒有,人對上帝一無所知,亞伯拉罕除了知道有上帝,他並不知道耶穌基督,不知道十字架,沒有永遠的救贖,也沒有永生的概念,可是今天我們通通都成就了,不再需要獻祭,不再需要祭物,耶穌基督自己就完全了一切的律法,也完全了一切的救恩

所以基督徒遇到這種試探,只有一句話就是,撒旦,退我後面去吧!其他的,什麼都不用多說!


我認為除了亞伯拉罕,其他人不會收到這樣的試煉。


人都是不完美的,正確愛自己就是要治死自己老我的生命,得耶穌的生命,所以按照愛人如己的原則,愛家人也是要為家人禱告,願他們也治死自己在地上的肢體,得新的生命。

當年不信上帝的迦南地的原住民殺子獻祭給偶像是普遍現象,比如一種摩洛的神像,是中空的銅像,會預先燒紅,然後他們把他們在廟裡群交生的嬰兒燒死在偶像手裡。聖經裡面是這樣描述這種現象:經火歸於摩洛。

所以那時候獻祭有點類似於今天很多人墮胎一樣,並沒有很大心理負擔。上帝不攔阻無非就是亞伯拉罕做了別人都在做的事情。

結果上帝攔阻了,上帝藉著這個事情生動的告訴亞伯拉罕,上帝不願意他象別認那樣燒小孩子獻祭,這也影響了後來的以色列人。

光是一條規條不夠形象,比較難制止之後的以色列人在信上帝的時候按照迦南人拜偶像的方式獻祭。


亞伯拉罕獻以撒是特別的事件,與神賜下耶穌相關,不太會再發生。假如真的發生,我先要確認是出於神,如果真出於神,我會做。因為我相信從他出來的沒有惡意,實際上肉體生命真不是大事,第二次的死才是,使徒個個殉道,因為殺肉體不能殺靈魂的不用怕。列王記里吧,耶波羅安兒子中唯一一個敬畏神的,死的最早。【王上14:13】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顯出善行。

【王上14:10】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


哇,這題目讓我有對之前分不太清楚的試煉和試探有了新的想法。一面回答一面做筆記吧。

不知道,但希望我會。不知道是我對自己信心的懷疑,希望能做到是因為我知道神不會真的要他的生命,而我希望自己能有亞伯拉罕那樣大的信心。神總有足夠的恩慈與憐憫。祂給人試煉,是為要人更加屬靈,而不是落入罪中。經歷試煉,人纔會覺得「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神在凡事上都有祂的美意。這就有點像老師或長輩有時候會說反話讓小孩警覺,有時候會考驗小孩讓小孩印象深刻。他們本意不是讓孩子墮落,而是讓其成長。(至於鄰居家小孩對你一起幹壞事的邀請就是另一碼事了……)人們常用得輕車熟路的方法,在有預表的真神那裏更是萬無一失。天父知道怎樣的經歷對祂的孩子的成長最好。


我也贊成除了聖經中記載的亞伯拉罕外,不會再有人受到這樣的試煉。因為聖經記載是為了讓我們看到每個初發事件背後獨一無二的啟示和真相。既然上帝已經借著亞伯拉罕完成了祂的啟示,這種啟示是普世的,是不受種族和時間的限制,不用在聖經記載之外另添不必要的試煉。亞伯拉罕殺子獻祭這件歷史事件的背後所要傳達的啟示已都在聖經里了。用在今天我們的生活中,我可以用另一段經文來對應人對亞伯拉罕這段經歷的誤讀。在新約聖經中,耶穌曾經宣告說,【凡愛自己的父母和兒女過於愛我的,不能進神的國】。這段經文和亞伯拉罕的這段經歷記載一樣,常常引起不信之人的憤恨和攻擊。但世人卻不思考上帝的本質是愛,光,聖,義,耶穌的宣告其實是告訴我們,世人不可為了自己的父母子女的個人之愛而枉自貪贓枉法,徇私舞弊,拋棄公義和良心,任性妄為。如果我們願意靜下心好好看看今天的人們,我們就不得不承認,今天,不管是身居高位還是平頭百姓,在自己的父母兒女觸犯王法之時,有幾人能不徇私地公正看待自己的親人的犯法行為並為此甘心受罰的!我看無不是用盡所有手段,恨不得扒盡法律的漏隙,撒盡彌天之大謊,只求為自己的子女或者自己脫罪。從當年的李天一案中李天一的母親什麼鴿的作為,到今天甚囂塵上的江歌劉鑫案中陳志峰和劉鑫的反應,再到所謂三色幼兒園無不是如此。

另外,貼上我很早之前的就此話題的一個回答,希望對題主的疑惑有所幫助。

我開始信主的時候,我老公極為反對,因為他聽說有的基督徒宣稱得到神的異象,要他把自己的兒子獻給神,就像聖經創世紀記載的,神要求亞伯拉罕獻上他的獨生子以撒一樣。更讓他覺得恐怖的是他聽說這個基督徒卻沒有等來神的伸手攔阻,最後竟真的用屠刀砍死了自己的親生兒子!記得當時我對他說:「這要有多愚昧,人才會做出這樣殘忍的惡事!」我老公很認真、害怕地跟我說:「人被洗腦就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後來2014年發生的山東招遠邪教殺人案件,也讓我深感震驚,讓我看到人性之愚昧和被不當教訓洗腦後人性中惡的爆發。今天我就從聖經記載來看這個教訓。

創世紀從12章開始記載耶和華神呼召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在此耶和華神除這呼召並沒有給亞伯拉罕更多的啟示或命令。聖經隨後只簡單記載說【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但我們應該明白,只有一個心中有正氣的人方能聽從內心深處善和光的指引。一個滿心私慾和邪惡的人是聽不到也不願聽從內心深處的聲音的。在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本家的這一路,他們遭遇許許多多的困苦和患難,亞伯蘭也用自己的經驗和認識試圖去解決,但聖經顯明耶和華神暗中保守亞伯蘭,使他不致失迷。後來他的侄子羅得因財物糾紛和亞伯蘭分開,慢慢挪移帳篷,直到罪惡之城索多瑪。再後來索多瑪王和另外五王發生戰爭,殃及池魚,羅得被擄。亞伯蘭奮起救侄子羅得。在解救出侄子羅得後,亞伯蘭在眾人(索多瑪王)面前宣告【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亞伯蘭這個宣告其實顯明了兩件事,第一,亞伯蘭深知索多瑪城的罪惡,而索多瑪王為索多瑪罪惡之首,他不願與之為伍,更不願因他得利,從而同流合污,最終被惡人轄制。今天有多少人敢於在不當得利面前這樣宣告呢?第二,亞伯蘭的宣告以耶和華神的名起誓顯明亞伯蘭信靠呼召他出烏珥地的耶和華神。所以在這之後,耶和華向他顯現,安慰他,堅固亞伯蘭懼怕的心,祂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並向亞伯蘭啟示他將生個兒子成為他的後嗣。這中間又經過許多年,亞伯蘭和許多多年不能生子的人一樣,心中焦灼,備受煎熬,甚至聽信了妻子撒萊的建議,娶了撒萊的使女為妾,生了以實瑪利。但在亞伯蘭99歲【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經斷絕了】以為自己再不能生育時,耶和華神卻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你妻子撒萊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感謝神!祂在人生命走到絕境之時,伸手做工,讓人經歷祂的大能,以便讓人能夠知道祂是全能的神,你可以坦然無懼地信靠祂,作完全人。創世紀21章記載【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祂所說的給撒拉成就。當亞伯拉罕年老(100歲)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大家看到了嗎?撒拉90歲,月經已經斷絕時,給亞伯拉罕生了以撒,大家可以想像這對老年夫妻的喜悅,也可以想像他們對以撒的珍惜和寵愛。但聖經記載有一天【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那亞伯拉罕什麼反應呢?這可是亞伯拉罕100歲才有的,極為寵愛的兒子呀!但聖經記載【亞伯拉罕清晨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的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去的地方去了。】……【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那使者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這就是創世紀中關於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祭品的記載。我看了許多牧師講道,在講到這一段記載時,他們更多強調亞伯拉罕的信心,這沒錯,亞伯拉罕被基督徒稱為「信心之父」,聖經在很多經文中都顯明了這一點,我就不再贅述,今天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段聖經記載給我們的啟示。

首先,我們來看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時代背景。亞伯拉罕身處遠古時代的族長時期,那時候,科技遠沒有今天發達,很多自然現象人無法理解,也不能明白災難的本質,和許多遠古民族一樣,那時候,人把自己或眾人所經歷的患難歸結於諸神之怒,認為人需要向他們所懼怕的神明獻上祭品,甚至把童男童女燒在壇上,以平息神靈的怒火,從而才能換得平安和豐盛。亞伯拉罕所離棄的「烏珥」當時所處的就是這樣的境況。當亞伯拉罕聽到耶和華神的指示時,他毫無疑義,因為他以為他所信的這位神和其他的神一模一樣,需要祭品,所以他毫不猶豫,立刻執行。這裡一方面顯明了亞伯拉罕對耶和華神無比的信心,但另一方面,我們不得不悲哀地承認,人若沒有耶和華的啟示,是多麼地無知和邪惡!亞伯拉罕的這行為顯明了那個世代世人習以為常的作為,也正是今天我們自己的寫照——今天雖然我們不再會拿活人來獻祭——其實,就是今天,可能某些地方還有這樣的獻祭儀式——但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或是因為自己所謂的追求,很多時候人可以根本不顧他人的性命甚至是自己的骨肉至親,只是因為大家都這麼認為、這麼做!

現在,讓我們來看耶和華神的啟示。神為何讓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祭品又伸手攔阻呢?祂實在是讓人經歷祂大能的神!我們看到,這裡上帝是吩咐亞伯拉罕把自己親生的兒子以撒「獻為幡祭」,但上帝並沒有吩咐亞伯拉罕『把以撒燒在壇上,獻為幡祭』!但大家知道,那個時代,幾乎每個民族都有自己所崇拜的神明,他們定期向這些神明獻祭,甚至把童男童女作為祭品燒在壇上,以求祈福。在聖經中上帝反覆警告以色列人不要把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那時這種邪惡的獻祭觀念深入人心,就是今天依然有許多人有獻祭的習慣,亞伯拉罕也不例外。如果耶和華神只簡單地用言語教導亞伯拉罕說,「嘿,亞伯蘭,我和其他的神都不一樣,你不必照他們的樣子為我獻祭,也不可把自己的兒女燒在壇上。」大家想,亞伯拉罕能做到嗎?即使勉強做到,心中能有平安嗎?因為這樣做,太與眾不同,太與那個世代的做法相隔絕了!就像今天一樣,在這個人人逐利的世代,你若離群獨居,不慕錢財,獨求真理,反而會被人視為異類加以孤立和嘲諷,心中難免孤寂害怕。所以耶和華用亞伯拉罕最最心愛的兒子來試驗他,為的是讓他經歷他所信的這位神是獨一的,不用人手侍奉,是全能的神。但亞伯拉罕在傳統的觀念里和大家一貫的做法里一廂情願地認為,上帝就是要他把以撒燒在壇上。大家想想看,當亞伯拉罕經過以撒差點死而復生的經歷後,他喜極而泣的情景!我想他肯定突然就明白了他所信的這位神,是獨一的,不僅可敬畏,也完全可以信靠,根本不需要燒童男童女在壇上討好祂!也正印證了聖經新約中的宣告【神是靈,你要在靈和真實里敬拜祂】這正是耶和華借著這獨特的經歷使亞伯拉罕從眾人中分別出來,從而給他體驗正確的敬拜耶和華神的方式【你要在靈和真實里敬拜祂】(約翰福音四章)。到了後來,亞伯拉罕的後裔繁衍生息,成為一個民族時,神賜下律法,使以色列人可以遵行,其目的也是一樣,使以色列人分別為聖,為耶和華神作光明的見證。所以聖經中關於這樣的經文比比皆是。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進應許之地迦南之前,再次對以色列人申明祂的心意和旨意,要他們警醒。

申命記四章【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佛什麼男像女像,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 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

申命記12章【 耶和華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侍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當作燔祭用火焚燒,獻於他們的神。】耶和華反覆向以色列人陳明因無知惡意崇拜偶像的嚴重後果,以色列人卻不聽。在以西結書8章中,神向以西結顯明以色列人的罪惡【 神對我說:「人子啊,你舉目向北觀看。」我就舉目向北觀看,見祭壇門的北邊,在門口有這惹忌邪的偶像。又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所行的,就是在此行這極為可憎的事,使我遠離我的聖所,你看見了嗎?你還要看見另有大可憎的事。」 他領我到院門口,我觀看,見牆上有個窟窿。他對我說:「人子啊,你要挖牆。」我一挖牆,見有一門。他說:「你進去,看他們在這裡所行可憎的惡事。」 我進去一看,誰知,在四面牆上畫著各樣爬物和可憎的走獸,並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在這些像前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站立,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也站在其中。各人手拿香爐,煙雲的香氣上騰。(注:這裡埃及偶像崇拜的室就在殿中,在這室內豎立著七十個希伯來人的領袖,站在那裡膜拜畫在牆上的走獸偶像。這圖景最令人心痛的,是雅撒尼亞也站在其中。雅撒尼亞的父親沙番曾經積极參与猶大王約西亞廢除迷信崇拜的改革(王下22章),還有,雅撒尼亞的其中兩個兄弟,曾經保護耶利米不被殺並支持耶利米的預言(耶26:24;36:10,25)。但此時他們全然忘記!)神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的長老暗中在各人畫像屋裡所行的,你看見了嗎?他們常說:『耶和華看不見我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 】其實,耶和華察驗遍地!摩西在臨死之時,對以色列人宣告說【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於你。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侍奉別神,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後來以色列人因自己的悖逆果然「被分散在天下萬國中被拋來拋去……,在耶和華領他們到的各國中,被人驚駭、笑談、譏誚……,耶和華使他們分散在萬民中……,他們的性命必懸懸無定,晝夜恐懼,自料性命難保。」數千年來,上帝藉著眾先知的口向他們不斷發出相同的嚴厲警告。但他們竟是不聽。

分享完這些經文,讓我們回到我們今天的主題。我想說的是,上帝借著聖經與世人說話,在幾千年前就告訴我們不要迷信偶像,敬拜那些假神,更不要向它們獻祭,因為那不過是人手所鑿制的口不能言,腳不能走的金、銀、木、石偶像,絕無能力保佑人,反要人手供養。人若喜讀聖經,憑單純的心尋求神,真正明白神的心意,就不會被虛謊的教訓誘騙,自滅己命,因為【那依靠耶和華,不理會狂傲和偏向虛假之輩的,這人便為有福。】你知道如何才能做到不理會狂傲之人的攻擊,如何才能勝過偏向虛假之輩的誘騙嗎?依靠耶和華吧,像亞伯拉罕那樣全心仰望祂的恩典和力量,祂必賜你全足的智慧使你可以脫離試誘;給你純凈的愛用來愛人,使你可以得福。


我想這是一個很難的問題,畢竟人和人是不一樣的,面對這個假設,每個人的反應也可能不同。我之所以回答是因為耶穌這句話在知乎上沒少為人詬病,所以我想談談怎麼理解這句話。

林覺民是黃花崗72烈士之一,在犧牲前他給妻子寫了封信,記得前幾年有文章詬病其中的一段話:

幸甚,幸甚!吾家後日當甚貧,貧無所苦,清靜過日而已。

明知自己老婆孩子日後要清貧度日,卻依然去死這樣合適嗎?亞伯拉罕和林覺民在這裡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把自己的小家庭的利益放在了後面。儘管亞伯拉罕犧牲的並不是自己,然而他的嫡子是他100歲得到的,是唯一可以合法繼承家業的人,可以說這一點並不比自我犧牲要差太多(當然還是差一些)。因為古人把家族的利益看的比自己本人要重,這是常態。漢代可以用宮刑代替死刑,其潛在含義就是「斷了你的後代和殺你這個人區別不大」。

實際上,自從五四以來,中國掀起了一股反儒家,反家庭,反宗族的運動。多少人拋棄小家庭,把青春獻給了國家。發展到了極致,就是在解放區人們可以為了組織,和父母決裂,帶頭批鬥自己的父母。且不論是對是錯,人們普遍抱持一種態度,那就是國大於家。批評儒家的目的在於解構傳統家族、宗族的勢力。我們回頭看一看耶穌的這段話:

愛父母妻兒勝過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

是不是有異曲同工之處呢?道理很簡單,在傳統社會,家族認同是人們最重要最基礎的認同,他遠遠高於國家認同,民族認同,宗教認同。如果你是一個弱勢的團體,那麼你當然要打破人們的這種認同觀念。五四運動為了推出國家認同,民族主義(民族認同),一定會攻擊家庭;同樣道理,基督教在耶穌時代,為了加強教會的凝聚力,也要解構家庭認同,強化教會認同。

任何理論你要想真正理解他的含義,不是看文字的內容,而是看這話是對誰說的,在什麼背景下說的,明確他在和誰對話。所以,其實這段話的本意並不是要你六親不認,而是要解構封建的家長制和父權制。他的真正含義是,當你的宗族利益和你的信仰衝突的時候,你是聽你爸爸的,還是聽教會的。

那麼作為現代人,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這段話呢?我想每個人心中的認同是不一樣的,價值觀是不一樣的,每一個人的價值觀都應該值得尊重。對於很多人,我感覺他們的認同是這樣的:

國家>公司>個人>家庭>教會(不信教,肯定排最後)

我想這樣的排序無可厚非,然而我們必須允許有其他的排法,並且尊重每一個排法和自己不同的人。比如:

教會>國家>公司>個人>家庭

公司>家庭>教會>國家>個人

家庭>個人>公司>教會>國家

個人>家庭>國家>教會>公司

這些不同的排法,你可能完全不能認同,也可能部分認同,但無論怎樣我們都因該承認,每一種都是值得尊重的。


基督徒受到亞伯拉罕一樣的試煉時會下手殺子嗎?

來看聖經怎麼說:

【創22:1】這些事以後,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請看!我在這裡。」

【創22: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創22:3】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少年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創22:4】到了第三天,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

【創22:5】亞伯拉罕對他的少年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敬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創22:6】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創22:7】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綿羊羔在哪裡呢?」

【創22:8】亞伯拉罕說:「我兒,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綿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創22:9】他們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

【創22:10】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創22:11】耶和華的天使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創22:12】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創22:13】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綿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綿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創22:14】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 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 耶和華的山上必被看顧。」

  二二1~10 除了各各他山之外,聖經中沒有一幕比獻以撒更慘痛的了;也無人能更清楚預示神的獨生愛子釘死在十字架上了。神命令亞伯拉罕往摩利亞地去,把以撒獻為燔祭,是對亞伯拉罕信心的最嚴峻考驗。其實,神無意要亞伯拉罕真的殺死以撒,神一向都反對把人獻作燔祭。神只是要他在心中獻上以撒,以顯明亞伯拉罕愛神,多於愛神所應許的他期待已久的兒子。

  並不是全知的神需要藉試驗才能得知亞伯拉罕的信心怎樣,而是藉此使受試驗的人顯出他實際的光景,因而能更深認識自己。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並不是要捉弄他,使他跌倒;而是要增強他對神的順服,建立他的品格。今天,神也在考驗我們,考驗的目的是要鍛煉我們的品格,正如用火把礦沙煉凈一樣,神常常藉著艱難的環境熬煉我們,幫助我們更順服神和他的安排。當我們受到試煉時,不要埋怨神,也許是他要鍛煉我們的品格。

  摩利亞是一列山脈,耶路撒冷(代下三1)和各各地山也在其上。神說:「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這一定刺透了亞伯拉罕的心,象一個長遠深刻的傷口。以撒是亞伯拉罕的獨生子,意思是神應許的獨生子——是獨一無二的,他的出生真是個奇蹟。

  在聖經中用過一次的字詞,常是其中各經卷的使用樣本。「所愛的」(2節)和「敬拜」(5節)在這裡首次出現。亞伯拉罕對兒子的愛隱隱約約地勾畫出神對主耶穌的愛。獻以撒刻畫出至高無上的敬拜——救主親自犧牲,成就神的旨意。」

  二二11,12 聖經出現過十次重呼人的名字。「亞伯拉罕!亞伯拉罕」是第一次。其中七次是神呼喚人(創二二11;四六2;出三4;撒上三10;路一O41;二二31;徒九4)。另外三次分別在馬太福音七章21至22節;二十三章37節;馬可福音十五章34節,用以介紹分外重要的事情。耶和華的使者(11節)正是神(12節)

  二二13~15 獻以撒無疑是對亞伯拉罕信心的最嚴峻考驗。神曾應許借亞伯拉罕的兒子使亞伯拉罕成為多國之父。以撒當時最多只有二十五歲,未婚。亞伯拉罕若殺掉以撒,又怎能實現應許呢?根據希伯來書十一章19節,亞伯拉罕相信,即使他殺了兒子,神也可以使以撒從死里復活。這麼大的信心是罕見獨有的,在那時候,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死人復活的事。注意亞伯拉罕的信心:「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二二5)亞伯拉罕相信獻上以撒之後,神能叫他復活(來十一17~19),所以他在這裡所說的話,是憑信說話,而不是敷衍僕人。亞伯拉罕首次因信心稱義(一五6);然後因行為稱義(證明無罪)(參看雅二21)。他的信心就是他得救的方法,他順服的行為正是真正信心的明證。

  多年來他在艱苦的磨練中已學到順服神的重要;這次他對神的順服既迅速又完全。以撒問道:「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父親回答說:「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最終,不是由第13節的公羊應驗應許,而是由神的羔羊——主耶穌親自成就應許(約一29)經過這次艱難的體驗後,亞伯拉罕加強了對神的委身和順服,也認識到神供應的大能。

  本章出現兩個象徵基督的獨特標記。一是以撒:那獨生子,父親疼愛的,願意遵行父親的心意,從死里失而復得的。二是公羊:代人贖罪的無辜受害者,流血並獻作燔祭,且要完全燒盡獻給神的。有人說,神預備公羊代替以撒:「神挪開傷透亞伯拉罕心頭的刺,卻不去挪開傷透自己心頭的刺。」神阻止亞伯拉罕殺他的兒子,卻不保留自己的獨生子耶穌,要他死在十字架上。若耶穌存活,則全人類都要死。神差獨生子為我們死,好使我們免受應得的永死,反得永生(約三16)。


好問題,其實我覺得基督徒並不是討論亞伯拉罕獻祭以撒的問題,而是基督徒如何面對把基督擺在首位的問題。

基督徒生命中有許多的困境,在亞伯拉罕獻以之前,至少亞伯拉罕把以撒當成自己的偶像。當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後代如海邊的沙,天上的星時,亞伯拉罕的偶像出現了。他認為後代重要,以至於用盡各種辦法來完成。不自覺的把以撒當成了生命中的首位,以至於上帝會出一個將以撒當做活祭獻上。

這裡上帝給予亞伯拉罕的是一種痛苦的選擇,愛我還是愛以撒。我是你生命中的首位還是以撒是你生命中的首位。同時也讓亞伯拉罕認清施行約定的不是那個約,那一個記號,而是與他立約的上帝。所以上帝給了亞伯拉罕很多的時間去思考。不要以為摩利亞地的山與亞伯拉罕很近。上帝給了亞伯拉罕很多時間去思考這層關係,所以當亞伯拉罕在途中行走,沒有按著自己的意思時候,他才被我們稱為信心之父。

回到原來的問題,生命中我們是否把基督放在首位。題主是提到一個我們基督徒不需要考慮的問題,但是我們基督徒需要在這問題去引申思考,假如上帝要你去因為愛她,離開你無比熱愛的事或者人,我們的選擇是什麼?我們不能輕易的回答,但是我們要從亞伯拉罕那裡學到一切上帝都掌權。要把我們的依靠歸於那在天上的。

當然還要回答下題主的問題,答案是不會,因為很多答案都說了,上帝不會這樣操作,而且聖經上有句話,【林前10: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1.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個神性事件,有其特定含義,舊約明確禁止將自己孩子獻祭,故不可以用常理解釋。

2.基督徒會殉道嗎?估計面對死亡時,誰都先跑了,耶穌被捕時就是這樣,所以,殉道是天主的恩賜,就如羅馬時代斗獸場的基督徒。

3.隨便拿自己孩子獻祭的都是邪教。如果有一天我得到這麼個暗示,我也不會這樣做,因為我不過一介凡夫,天主並沒有與我立這樣的約。


點進去讀了不少評論,應該主要是新教徒們留下的,其實解釋得都蠻好。然而題主在不少回答之下進行冷嘲熱諷的舉動簡直是充滿了惡意,令人作嘔。

我來告訴題主一項雖是為真福者提出的卻帶有一定異端色彩的理論吧,盤踞於卡拉布里亞的修道院長真福若亞敬曾改造並提出過一項三紀元論式的歷史主義理論,他將歷史劃分為聖父之紀元(舊約之紀元)、聖子之紀元(基督教世界之紀元)及聖神之紀元(「永恆的福音」(語出若望默示錄第14章第6節,原文我於此處就不貼了)之紀元)。而「舊約之紀元」的基調在於天主立「人所需遵守的」法,而此紀元伴隨著基督的道成人身已經結束,因此此問題自然已無討論之價值。

以上。

此外,已舉報該問題。


會不會殺自己的兒子?這要看什麼樣的基督徒!不能一概而論。

基於某些極端宗教分子,只要上面有這意思,下面完全可以不假思索的離婚殺兒子(墮胎),殺陌生路人(山東招遠),甚至殺自己(自殺式人體炸彈)。

最大的忠心,就是沒有自己,為教主詢道死而後已。

宗教~控制人的靈魂!這時的人(器皿)=行屍走肉(皮囊)!


首先,亞伯拉罕不是一般人,非普通基督徒可比,是信心偉人,舊約里描述的亞伯拉罕有非凡的信心,和耶和華神關係親密到一個程度,神稱他為朋友。耶和華神被稱為亞伯拉罕的神,神也不以為恥(希伯來書11:16)。

一般信徒的程度不好和偉人比。

其次,神對亞伯拉罕的考驗,不會臨到所有人。神要試驗他,目的是一方面讓他達到新的信仰高度,另一方面把他的信心彰顯出來。對信心不足的普通人而言,沒有必要如此的考驗。好比教授不會拿考博士的題目考小學生。

神會試煉信徒,但是神的目的是建立他們,並且神的原則是不出超綱的題目——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 10:13 和合本)

第三,有些聖徒,比如外國來到中國的宣教士,有些全家死在義和團手裡。他們和亞伯拉罕一樣,擁有極大的信心和對神的忠誠,對這些人而言,神的確給他們機會把生命獻出來。但不是所有基督徒都能成為殉道者。

第四,亞伯拉罕堅定但並不盲目,忠誠但不狂熱,他的行動出於對神信實,慈愛和憐憫的深刻認識。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創世記 22:5 和合本)

作為一個靈性深邃的長者,他不會隨便說謊騙僕人,聖經也不會隨便記載無關痛癢的話,因此我們發現,他帶以撒去獻祭,心裡卻知道他必然能帶他回來!

請結合希伯來書第11章的描述,可以看到亞伯拉罕因為神應許以撒成為他繼承產業的後裔,他有對死人復活的認識。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他以為 神還能叫人從死里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希伯來書 11:18-19 和合本)

最後,當亞伯拉罕舉刀要下手殺人的關鍵時刻,天使呼叫攔住了他。神並沒有讓亞伯拉罕真的犧牲掉自己的兒子,但是神卻真的把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犧牲了,他死在十字架上做了挽回祭。某種意義上,神許可自己的親密朋友亞伯拉罕在一定程度上體會了一下自己的感受。

創世紀描述里充滿隱喻和象徵,意義深邃。虔誠研讀,慎思明辨或許能領略若干要義,斷章取義和武斷結論則會誤入歧途。


當然不會。

「神愛世人」記得嗎?

即便是初代的亞伯拉罕,神也沒真的讓他獻上自己的孩子,何況之前還有很多信心試煉的鋪墊呢。

那麼假設神有某種難以揣測的旨意,突然有一天神出現在你面前,真的告訴你要你宰了自己孩子,那你也可以跟祂討價還價,就像神在滅索多瑪時,亞伯拉罕跟祂討價還價一樣,以你對神的認識,以你秉持的真理。

如果連天天禱告的神都不認識,你怎麼可能是基督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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