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霍梅尼遺囑的實質及影響

霍梅尼身兼伊朗什葉派的領導者、伊朗伊斯蘭革命的領袖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開創者等三重身份。伊朗伊斯蘭革命後確立法基赫體制,宗教領袖霍梅尼成為國家最高領導人,在伊朗全面實行伊斯蘭化。霍梅尼逝世後伊朗神權政治並沒有動搖,其遺囑對伊朗政治和社會有著重要的影響。

霍梅尼出生在一個傳統的宗教家庭中,他的祖父、父親都是虔誠的穆斯林,促使他從小就學習嚴格的宗教知識。19歲那年,霍梅尼拜最富名望的神學家阿亞圖拉哈伊埃里為師,畢業後成為庫姆神學院的導師。神學院嚴格的學習環境造就他剛毅頑強的性格,同時他又有著淵博的伊斯蘭神學知識,很快成為高級神職人員,並教授伊斯蘭倫理課。

霍梅尼

霍梅尼潛心研究伊斯蘭教的同時,也並未放棄對社會的關注。伊朗是一個以什葉派為主的國家,95%的民眾都屬於伊斯蘭什葉派。宗教在伊朗這個國家有著特殊的地位,宗教勢力在伊朗政治、文化和經濟活動中影響很大。巴列維王朝時期西化運動,力圖對伊朗進行改革,推行伊朗的世俗化、現代化,把宗教勢力從國家政權中剔除,這必然遭到伊斯蘭教法學家的強烈反對。

伊斯蘭革命後的神權政治

1979年4月1日,伊朗經過伊斯蘭革命推翻巴列維王朝的統治,成立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霍梅尼在建國後,實行政教合一的政治體制,即宗教領袖同時兼任政治領袖。在當年12月,伊朗經公民投票通過第一部憲法。憲法規定:「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神權高於一切的政治體制,最高宗教領袖霍梅尼為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這種政治體制決定了宗教領袖們可以壟斷國家的政治權力。

伊朗是當今世界上擁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政權組成形式的國家,什葉派領袖才是共和國的最高領導者。伊朗表面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實際上總統、議會和司法都受宗教領袖的領導。總統只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宗教領袖的意志決定總統行為。法基赫是伊朗伊斯蘭共和制的權力中樞。憲法規定,在伊瑪目隱遁時期,法基赫作為穆斯林烏瑪的領袖代行伊瑪目的一切權力。法基赫是武裝部隊總司令,有宣戰和停戰的權力。他還有權任命「監護委員會」的半數成員、總檢察長和最高法院院長,批准總統候選人和根據最高法院和議會的提議任免總統。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實行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離,但政府三個分支機構的權力都源於法基赫,都必須在法基赫的監督下運作。1988年,霍梅尼宣布法基赫具有絕對權力,宗教領袖的權力達到頂峰。

立法機構議會中有議員270人,任期為4年,直接選舉產生。在議會內設立憲法監委會,成員由6名教法學家和6名法律專家組成。憲法監護委員會有權通過法律決議和提案,監督總統選舉、公民投票和篩選候選人。議會通過的所有議案必須經憲法監護委員會審查通過之後才能成為法律。憲法監護委員會成為實際上的最高的立法機構,凌駕於議會之上,成為宗教領袖控制議會的工具。

有關政府落實伊核協議等問題進行探討的伊朗議會。

圖片來源:中國青年網。

伊朗司法機關由最高司法委員會執掌,負責制定司法條例和任免法官。由總檢察長、最高法院院長和司法總監組成,任期5年,總檢察長和最高法院院長由司法總監任命。司法部門是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司法總監由宗教領袖直接任命。伊朗宗教力量直接控制了伊朗的司法部門。

在文化教育方面,霍梅尼開始全面禁止西化,禁止所有西方的文化娛樂,恢復伊朗多妻制,婦女必須嚴格遵守伊斯蘭教規,重新帶上面紗。實行教育伊斯蘭化,教士取代了世俗的知識分子,教學內容上伊斯蘭主義取代了西方文化主義。1980年,在大學裡搞文化革命,在伊朗高校里清洗非伊斯蘭分子,一度關閉了大專院校。

由上可知,霍梅尼在伊斯蘭革命成功後全面推行伊斯蘭化,伊朗國家機器被宗教力量所控制,建立獨具特色的神權政治體系。一面傳統,一面現代,伊朗神權政治體制是專制和民主的交集,是一個雙面的矛盾體。神權專制下的民主,充斥著傳統和現代力量的對比,這對矛盾在不斷鬥爭妥協中曲折前進。

遺囑的實質

霍梅尼時期建立高度集權的神權政治,將全國權力繫於一身,達到了權力的頂峰。伊斯蘭革命後打斷了伊朗現代化和世俗化的進程,讓整個國家又回到了傳統的政教合一體制,並使得國家的每個角落開始了伊斯蘭化。從政治到外交,從文化到教育,從法律到經濟,全部納入到神權政治的框架之中。霍梅尼去世後,在其遺囑中詳細規划了伊朗神權政治的發展,提出了保衛伊斯蘭革命勝利果實的建議。

霍梅尼在遺囑中認為偉大的伊斯蘭革命的勝利是藉助真主無形的幫助而取得,力圖鞏固革命後伊朗的法基赫體制。在遺文中說:「伊斯蘭教能保證今世的昌盛和後世的幸福。他能夠消除不公平、專制、暴虐和腐敗,它能夠幫助人類達到崇高的目標。」並在遺文中號召伊朗人民,為了神聖的事業要竭盡全力,不惜犧牲保衛偉大的伊斯蘭事業。霍梅尼號召人們抵制國內外反政府的言論,很多人被這些陰險的謠言所俘虜,要堅信現在的伊斯蘭政府。

霍梅尼認為西方國家的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繼續在伊朗滲透,特別是伊朗的青年,對西方文化狂熱崇拜。抵制西方的物品和文化,警戒青年男女們,不要為享受感官的快樂和放縱而犧牲獨立、自由和博愛的價值觀,霍梅尼在其遺訓中提出一些打破西方勢力陰謀的措施。

玩搖滾的伊朗年輕人

1.控制公共教育系統

教育事關國家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是培養未來政府官員的中心,特別是高等學校。外國勢力在高等院校中的目標就是使學生們脫離其民族文化,學習西方或東方文化,使其成為控制伊朗的工具。他告誡政府官員一定要盡全力保護教育不脫離伊斯蘭體系,使其免受東西方文化的影響。

2.捍衛司法部門

司法部門是政府主要部門之一,是處理人們生命財產的重要機關。教法學家和領導委員會在任命最高司法官時要盡心儘力,保證被任命者精通律法、伊斯蘭教一般教義和政治。謹防不合適的人選當任,建議合適的人選不要拒絕這項工作。

3.清洗、改革和保護政府執行機關

霍梅尼雖然把伊朗國內的外國勢力肅清,但是仍然處於外國勢力惡意攻擊之下。因此,要小心謹慎的挑選官員,掃除政府部門中普遍存在的君主官僚之風。一些官員自私、機會主義和壟斷主義的觀念,使他們不為國家和人民著想,必須將他們從機關中清除。

4.控制武裝力量

軍隊是保衛國家的重要力量,是伊斯蘭國家的有力支柱。武裝力量本身很容易成為骯髒的政治醜劇、國家政變以及控制政府和政權之陰謀的獵物。伊斯蘭革命的勝利離不開這些武裝力量的支持,國家必須加強對其控制。各種武裝力量要遵守伊斯蘭教的規定,不要屈服政黨,不得介入政治鬥爭。

伊朗軍隊

5.監視廣播、電視、出版媒體

霍梅尼認為這些宣傳媒介是反伊斯蘭教的工具,腐化伊朗的人們。西方的飾品、服裝、娛樂品等都會造成伊朗的西化,西方的異端學說會誤導伊朗民眾,人們將拋棄本民族的文化。監視這些新聞傳播媒體,防止他們散發違反伊斯蘭教的信息。

在霍梅尼的遺訓中,大部分內容是關於提防西方國家的陰謀,保護伊斯蘭革命後伊朗的神權統治秩序。保持整個國家伊斯蘭化,保持信仰的純潔性,確保宗教的權威滲透在國家的每個角落,成為一種極端和獨裁。宗教僅僅成為集體記憶的一個符號,根本實現不了宗教信仰的復興。霍梅尼的在遺囑中極力維護法基赫體制,以確定教法學家至高無上的地位。

霍梅尼將自己的民族主義理論傳化成現實,建立高度集權的神權政治秩序。這種政治體制並沒有給伊朗帶來繁榮和自由,伊朗在霍梅尼這種神權秩序下卻更加封閉和倒退。就經濟方面來看,伊朗1977-1996年間的國內生產總值下降了大約1/2,20世紀90年代的人均收入只有巴列維末期的1/3。甚至到後霍梅尼時代,伊朗的經濟水平不見起色。在伊朗神權政治統治之下,其所許諾的平等主義分配並未兌現,社會財富流入到了神職人員和權力階層。在霍梅尼遺囑下的神權統治,儼然成為伊朗進一步現代化的障礙。

霍梅尼創立法基赫體制,目的是確立教法學家宗教權威延伸到政治領域。在這種體制下,存在著天然悖論:為了防止社會世俗化,必須進行伊斯蘭化和權力化,教法學家同時兼顧宗教權威和政治權力。一旦壟斷權力的教法學家出現問題,就會降低伊斯蘭教在人們心中信仰的純潔性和忠誠性,從而轉向世俗化道路。霍梅尼強制實行法基赫體制,在其遺囑中也是極力推進神權政治統治,對伊朗各個方面伊斯蘭化進行詳細地論述。即使是在後霍梅尼時代,政權也要在神權體制下構建,進一步鞏固這種神權體制。

霍梅尼遺囑使得伊朗教法學家繼續得以壟斷國家權力,伊朗的神權政治系統仍在運行,伊朗各部門都與宗教密切關聯。霍梅尼建立高度集權的權力系統,直接影響伊朗此後政治改革的大環境,伊朗政治經濟改革都是在神權體制下進行的。霍梅尼對現代化和世俗化的排斥,是要被歷史洪流所淹沒。隨著伊斯蘭革命的遠去,當人們對神權體制合法性產生質疑和反思時,神權政治註定要進行改變。這種改變伴隨著權力分配和現代化的抉擇,在神權政治下需要一次社會變革,走一條適合國情的道路。在伊朗現實的政治中,已經偏離了伊朗教法學家最初的理想模式和霍梅尼的設想。

參考文章

趙文輝:《伊朗伊斯蘭革命與現代化進程研究》[D],蘭州大學,2007。

李春放:《論伊朗現代伊斯蘭政治模式》,《歷史研究》,2001年第6期,第147-148頁。

霍梅尼:《伊斯蘭革命的篇章》,香港穆民先驅審譯,香港穆士林佈道會出版,1990年,第13頁。

同上,第38頁。

金宜久、吳雲貴:《伊斯蘭與國際熱點》,東方出版社,2002年,第209頁。

今日主筆 小銘同學

註:本文首發於頭條號中東研究通訊,中東研究通訊系今日頭條簽約作者。

推薦閱讀:

伊朗稱5天內可製造20%丰度的濃縮鈾,以色列為何比美國還急?
伊拉克戰爭背後的真相
奧斯曼帝國與什葉派的糾葛(完結篇)
「信士的長官」:非洲西北角的「哈里發」

TAG: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