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誠峰《北宋晚期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後感

讀《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有感

方誠峰先生的這本著作,是近來宋代政治史領域不可多得的佳作,也是近期鄧廣銘基金的獲獎著作。此書是對北宋中後期的政治史的一次再梳理,力求跳出傳統的新舊黨爭之說,重新分析熙豐變法到靖康之變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提出不少真知灼見,給筆者啟發甚大。

全書一共分六章,第一章「元佑政治路線的確立」,第一節首先討論了新法實行十幾年後,凡是參與新法或是與新法有所聯繫的,無論傳統上的「舊黨」蘇軾等,還是「新黨」蔡確等都對新法產生了反思,嘗試改造新法,對新法進行調和。同時作者依據一些墓誌對基層官員的態度,進行了分析,這些史料往往以一種讚賞的語氣描繪傳主平心以待新法。反映出反新法者接受了新法推行的現實,並看到了其合理性,同時也反映出熙豐時代新法已經成為常態,是基層官員的日常事務。當然因為司馬光一生中很少履歷地方,大多數時間不是在洛陽修書,就是在中央任官,所以對新法了解不多,因此也最為仇恨新法。而太皇太后曹氏與太后高氏,並非如史料中描繪的那般仇視新法,實際她們深居後宮,對新法並不了解,而只是根據對人物的好惡而傾向於某方官員,而司馬光等人因擁立英宗而獲得了高氏的傾許,仁宗後曹氏則在濮議時司馬光等人極力調和,並將曹氏的利益放在首位,故亦傾向司馬光等人。這裡筆者有一個小小疑問,司馬光等人是在英宗入繼仁宗之後有重大作用,但在隨後的「濮議」中,司馬光是作為反對英宗稱生父為「皇考」一派的,實際上與英宗產生了衝突(即作者所言代表死後英宗利益的英宗後高氏),那麼面對這雙重矛盾,何以高氏就選擇了對英宗有功同時又反對過英宗的司馬光等人了呢?

這一節簡述了神宗死後,各種人物對「變法」的態度,就多數人而言,自然完全沒有必要站在正方或是反方,他們只是政令的奉行者,法之新舊其實並未構成太大困惑。但是政治軸心太皇太后高氏、司馬光恰恰是「少數派」。

第二節則具體的探討了司馬光的「政治主張」與「政治設計」,一般而言,傳統學界看法是司馬光是史學上的大家卻是政治上的庸才,元佑入朝除了廢掉新法而外無一作為,但是作者則認為司馬光其實是有一套具體的政治主張的,而這一套政治主張則隨著朝政的變換而有所增補,大抵如下:第一,君主是政治秩序的重中之重,也是一切政治更張的起點。「夫治亂、安危、存亡之本源,皆在人君之心。」第二,強調政治體是一個等級、權責分明的有機體系,任何一個部分,包括君主在內,都有自己特定的職責,不能越俎代庖。(此主張是從熙豐變法之後,經歷神宗「大作為,不聽勸」而形成的)。那麼如何維持這看似矛盾的兩點主張呢?一個就是提倡多元意見,一個就是提倡以德行為先的官僚選任。特別是對德行的強調,成了消弭政治爭議副作用的有效手段。

這裡作者歸納出了司馬光在元佑政治的建設性,即一個理想的君主可以保證政治正確,一個多元意見並存的政治局面可以保證君主不選擇歧路,德行為先的選材策略可以保證多元意見不傷害政治秩序的穩定。有人認為全面廢除新法可能帶來後患,但司馬光則認為「天若祚宋,必無此事。」

第三節則討論了元佑垂簾體質的運行。元佑垂簾體制是與司馬光的改革中樞宰執相互為表裡的。神宗元豐年間改革官制,強調三省分班奏事,分割宰相的權力。元佑三省制,則是改為同取旨、聚議,「三省事通為一處」,類似於之前的「中書門下」體制。同時,高氏與司馬光創立了「平章軍國事」與「平章軍國重事」的宰相制度,「平章軍國重事」文彥博「一月兩赴經筵,六日一入朝」,置之百僚之首,「以鎮安四海」。同時除呂公著為「平章軍國事」,使其「二日一入朝」,位皆在宰相之上。「重事」與「事」一字之差,所領許可權也大為不同,文彥博只是參與朝廷大事如祭祀禮儀,高官除授,邊防軍事等事。而呂公著則參與朝中大小政務,入朝的頻率也比文彥博要高,雖然文彥博地位居於其上,但實際權力則在其下。這時的中樞宰執實際上變成了一種層級鮮明的中樞權力格局,而與之相配合則是女主垂簾這一非常之舉。

女主高氏垂簾基本繼承了仁宗母親劉氏的垂簾儀制,但「延和殿視事」則由六日一入改為「二日一入」,與「平章軍國事」呂公著雙日入朝的頻率相當,最終形成了三省同進呈、共聚議、宰相之上設「貴官」的方式,突破了元豐三省制,在最高層政治體制中形成了一種有差等、有序列的權力格局。正是這種格局保證了高氏和司馬光對於政策走向的掌控。

第二章為「元佑政治的展開與危機」。第一節重新剖析了傳統意義上的「新舊黨爭」和邵伯溫所言的「洛蜀朔」三黨分裂的觀點,指出實際上的言官背景複雜,絕不可簡單的邵說或新舊說來劃分,如蘇軾與程頤兩位舊黨領袖在朝中活動也多受言官抨擊,而這種抨擊也是在「安靜」的主流政治氛圍下的一種反映。因此作者認為,元佑時期層出不窮的「朋黨」是某些政治訴求所導致的「黨名」,而非實際的政治集團。也正是因為這些訴求的多樣性,政治分裂顯得細碎而沒有嚴整的陣線,也更難化解,極大的衝擊了司馬光生前的構想,實際上也部分衝擊了元佑政治路線的政策層面。

元佑危機則是在司馬光高氏相繼去世,哲宗親政而暴露出來的,那麼高氏生前的部署則已有了調和之意,引入了部分立場模糊的宰執如鄭雍等,而當時的宰相團體也有了分化,有主調和有主清算,蘇轍為了調和所引的「楊三變」「兩來」等人也成為了後來首倡「紹述」之人。

第三章則是哲宗親政與政治文化的嬗變。作者著重分析了哲宗本人在經筵時期所努力扮演的角色與親政後實際表露出的感情,來表現出對舊黨「聖人化的君主」的反抗,也標誌著舊黨理想君主的塑造徹底失敗。

第二節則論述了哲宗在位期間對「文字」的重視,通過「編類章疏」和設立「看詳訴理文字所」來對之前立場模糊,或者「誹謗先帝」「毀新法」的官員進行一次徹底的清算。文字清算之廣,士大夫得罪家七百八十。這樣的政治整頓造成了「士類嬗變」,蔡京之流的出現也並非出人意外。

小節中,作者談到,哲宗親政時代意味著宋代的「士大夫政治」在「君主與士大夫」兩個方面的失敗。這種失敗指的是政治理念的失敗,從君主方面來看,「致君堯舜」失敗了,士人無法以自己的努力培養理想的君主,從士大夫群體的方面,「亦道德、同風俗」異化為政治清洗,士大夫群體的面貌也因此被扭曲。

第四章則是「徽宗朝的權力結構」徽宗皇帝在中樞設立一種與之前平章軍國事與重事的制度,即「公相」制度。公相就是以三公而兼任相任,總治三省之事。當然意義也如同前,徽宗找到了一種既利用蔡京的聲望,又防止蔡京權力過大的一種方法。

同時在象徵方面,徽宗皇帝開始強調「御筆」「內批」「御筆手詔」的象徵意義,以突出君主在整個政治生活之中的作用。作者詳細區分了三者之間的區別,內批作為君主意見,往往由內侍撰寫,發到三省,由宰相討論,同意則撰寫為正式文書,由政府下達。而手詔則是君主身邊的學士撰寫,直接下達,作為皇帝的命令之體。御筆則是徽宗朝開始強調一種文牒形式,但其實質與之前的內批無區別,行下方式也是通過宰相三省而發,但徽宗皇帝通過御筆達到了強調自身的作用,並且頒布了「違御筆法」,突出了皇帝的不可抗性。

第五章則討論了徽宗朝「應奉」,第六章是講「道教、禮樂、祥瑞與徽宗朝的政治文化」,兩章合起來講比較便於理解,實際上徽宗的「應奉」就是為了實現徽宗的「政治理想」的一種經濟手段,如花石綱、江南應奉所等,從而超越「父兄之治」。第五章詳細考證了徽宗朝的斂財之舉,對內對外所費皆由蔡京等人所取,也可解釋為何徽宗如此倚重蔡京等人。徽宗自稱「道君皇帝」,利用道教來神化自身,從而達到理想之治。製作了各種禮樂器皿,祥瑞之物,用來構建當朝的祥瑞體系。

在第五章里作者同時對「豐亨豫大」「惟王不會」兩個政治口號進行了論述,實際上這兩個口號代表了徽宗朝政治的追求,是「理想的君主」「理想的大臣」「理想的統治成效(天下之人豫悅)」也就是極盛之時。

徽宗朝君臣通過一開始的政治實踐發現了實際上的聖治難以達到,但呈現聖治是可以做到的。所以這一切一切都是服務於呈現聖治這一政治目標,也可以解釋了為何徽宗朝修建了大批的福利機構。當然通過斂財來達到的這一目標是儒學復興運動背景下的追求三代之治的一種異化,異化為追求政治形象工程的結果。

在全書的結語,作者討論了皇權的屬性,作者提出了一個觀點,即皇權屬性極其複雜,至少也要從君主的權力與權威兩方面來考慮,並不能簡單的講皇權加大,縮小,這都是從一方面觀察而得出的偏頗論點,以後的研究應該深入到皇帝權力的組成、性質、資源、運用方式等方面,只有這樣才能對中國古代王朝體制的內涵有貼切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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