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抄襲」:借「咪蒙抄襲」案例再科普文人圈的抄襲

剛看到王路老師的王路:咪蒙洗稿了嗎?,估計看完後再通過搜狗的「微信」搜索出兩篇文章來對比就很容易得出結論。

@bamboo老師發表於2016.8.8的口紅很貴嗎?你為什麼不能自己買?

@咪蒙老師發表於2016.8.15的口紅我自己買,你給我愛情就好

我建議每個人都可以讀一讀,不需要高二語文水平,只需要初二語文水平你就應該能做出判斷「咪蒙是否抄襲」。

拋卻個人感情因素,我還必須得再提:科普:版權法中的例外條款「合理使用」

簡單來說,未經版權持有人許可而擅自使用版權物品,即屬侵犯版權,是違法行為。而根據美國版權法,1922年後出版的大部分作品都受到版權保護。因此,伺服器位於美國的維基百科,一般只能使用沒有版權的材料、或者是內容開放的材料。

但是,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或地區的版權法,存在著一個重要的例外條款。這就是容許在一定的情況下,可以不經版權持有人授權而使用版權物品。這樣的例外概念稱作合理使用(又稱公平使用公平處理等)。以下是「合理使用」的概括性指引,用以協助編者判斷是否可以以「合理使用」名義上載使用版權物品。本頁內容並不是正式方針、也不是法律意見。用戶本身有法律責任判斷自己上載的作品是否合法。

如果您要根據「合理使用」而使用版權物品,您必須明確地宣稱如此。不過,我們的使命始終是要創造一部內容開放的百科全書,因此版權狀況自由、或是屬於公有領域的作品,都比「合理使用」版權物品更為合適。

您需知道版權法保護的是思想的創意表現形式,而不是思想本身。因此,您閱讀了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之後自己再將資訊消化過後重新在維基百科發表是完全合法的事情。總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請確認您了解合理使用的準則才上載這類圖片,或者使用沒有版權顧慮的作品。

上面來源:zh.wikipedia.org/wiki/W

這是維基百科在給參與編輯的用戶制定摘引標準,直白一點理解就是:如果你覺得可能出現版權問題,那麼你就理解一下思想,改成自己的語言發表在維基百科上。所以大家應該明白「指責抄襲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上講都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了吧」。

這種法令的初衷是讓知識獲得更廣泛傳播,中國也有相關政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二十六號)法律_ 法律法規_中國政府網。

回到「咪蒙抄襲」的話題,@bamboo在豆瓣上發表指責咪蒙抄襲的舉證文章為什麼我說咪蒙老師抄襲了我的文章?事情是這樣的,其中前幾條指責直接都可以用「合理引用」搪塞,但是最後一條就涉及到「抄襲表現形式」的問題:

而最關鍵的一點我可以百分百確認他們團隊是在看完我的文章基礎上撰稿的原因是:

我寫的是:

並在下面附了一張程又青的台詞。

而事實上在電視劇里程又青只說了前面半段:「用自己的錢,買自己的包,裝自己的故事。」後面那句「用自己的錢,買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是在我有一次在豆瓣寫高跟鞋文留言區跟粉絲聊天聊出來的句子。覺得還挺押韻的,就放進去了。

咪蒙老師難道沒看過這部電視劇?(不對!粉絲說她就是靠寫這部影評在豆瓣風靡的啊,那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誰就要畫一個大大的問號了?),就一字不落地把我自己加的句子也放進去了:

昨天豆瓣上有個姑娘說,喲,跟你幾句話重複就叫抄襲啦?如果只是一句句子的借鑒用也就用了,無可厚非。但在全文文字結構都雷同的情況下又出現了順序文字都不改的原句,這個句子便可以成為舉例其抄襲的信標和證據。

記錯一句台詞也無可厚非。但你記錯的正好與我寫錯的一模一樣,這就尷尬了。

就這一點,不是傻逼應該都能看出咪蒙抄襲是事實。然後我又想到渣浪抄襲事件(大多人不知道),和這起事件有相似之處: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google的新聞站谷奧發現一篇譯文被新浪科技抄襲,這裡說抄襲是有證據的,因為就連谷奧翻譯錯了的地方,新浪科技也照單全收一字不差還原錯誤翻譯。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大家都寫對了那是正常的,如果錯都能錯成一樣,那顯然是有問題。 谷奧列出新浪抄襲證據的原文在此 ,有興趣可以仔細看。

這事情只是個開頭。後面的才精彩。一般來說這種事情行內多了去,大家抄來抄去,被揪住一次也就嬉皮笑臉道個歉,被抄一方也不會在追究,也就過去了。奇怪的是新浪這次用了一個奇怪的方法,把這個事情弄的越來越大。

首先是新浪科技的編輯罵谷奧傻逼(這在後面新浪科技發的官方聲明中變成了"新浪科技編輯罵了兩個字母進行回應"),然後總編輯陳彤在微博痛罵谷奧,引起大量用戶評論數百條,這些評論先被刪至剩30條,隨後又恢復,轉天這條微博也被刪。不過這裡有截圖。

轉天谷奧創始人到新浪溝通抄襲事件,新浪仍然拒不承認抄襲。至於"錯都錯的一樣"這種鐵證,新浪裝作沒看到。之後的事情更加戲劇。

新浪科技發了一篇新聞,表示自己絕無抄襲。這篇新聞的留言中凡是對新浪不利的言論一律不顯示,只有幾條誇新浪的留言顯示出來。之後乾脆關閉了評論。這篇新聞的結尾是:"新浪科技頻道重申:感謝社會各界一直以來的大力支持,歡迎大家繼續對新浪科技的工作批評、指正。",這虛偽的像個笑話,人家批評你們罵人家,新聞評論都不敢開放,還好意思說歡迎批評。

很快,新浪微博小秘書威脅谷奧官方帳號不要造謠,最終結果是谷奧官方帳號變成了號稱先審後發,其實不能發表狀態,之前發布的和此事相關的微博均被刪除或隱藏。谷奧是加V認證的帳號。

來源:blog.devep.net/virushuo(需要翻牆)

從新浪科技的作風應該就能看出現在抄襲成本之低簡直令人心寒。

這起事件延伸到知乎又發生了一個非常可笑的事:@楊美味指責@bamboo抄襲她7月份的文章(已刪除zhihu.com/question/4966)。

@楊美味 2016.7.21寫的你的口紅這麼便宜,那為什麼不自己買啊?

@bamboo2016.8.8寫的口紅很貴嗎?你為什麼不能自己買?

還是不需要高二語文水平,只需要初二即可,你說下哪點是抄襲?而且楊美味指責都不給出理由,直接上結論的,這太牛逼了。

更令人噁心的是:有七百多人給楊美味的指責答案贊同,難道你們都不顧事實而直接開始站隊表態么?

站在道德高地的指責可不一定都對。

PS:我個人非常敬佩咪蒙老師,真是豁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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