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性並不是(核反擊)可信度的來源
自「打擊美國核動力航空母艦會導致美國核反擊」這謬誤之後,又出現了「中國在南海島礁部署浮動核反應堆,可以讓別人不敢打擊南海島礁上的中方設施」這種說法。
- 核威懾的可信度無法通過增加脆弱性來獲得。
- 核訛詐的可信度無法通過增加脆弱性來獲得。
- 核反擊的可信度無法通過增加脆弱性來提高。
我們稍稍詳細講一下,假設A國的核反擊可能性取決於其核反擊意志與核反擊能力。
則前沿部署一些脆弱的、暴露於敵方火力之下的核設施無法提升A國的核反擊能力————這是因為這些核設施沒有帶來新的核反擊能力,因為他們本身並不是核軍事設施/武器系統。核反應堆並不是核火炮、核導彈、核魚雷。退一萬步說,即使這些核設施確實是核軍事設施/武器系統,可以帶來新增的核反擊能力(也就是增加了A國的總核軍力),問題仍然存在:(1)這種新增的核軍力是否是決定性的,比如說:蘇聯在東歐國家部署一些核武器系統,它們的數量要達到多少才能消滅美國的整體核軍力,使得美國決定性地無法核反擊呢?它們的質量要達到多少,才能決定性地把蘇聯保護起來呢(不受美國核打擊)?
(2)從定義上來看,這些核軍力/核武器系統是脆弱的,而且是對常規武器脆弱————這就是「前沿部署一些脆弱的、暴露於敵方火力之下的」的內涵。所以,不管它們是否是決定性的,都有可能被敵人一舉摧毀,也就是說它們帶來的優勢是很虛幻的。
回到原始題目,這些核設施並不是武器系統,而是一些能釋放出大量自然破壞力的核設施,則它們不能增加A國的核反擊能力。
那它們能增加A國的核反擊意志么?
也不能。因為:
(三)即使是打擊了一些海上核設施,甚至是造成了可觀的人口損失,也並無法確認導致核反擊:如果領導層採取理性計算,則為這種小規模打擊(注意:這是打擊了遠洋的一個無人居住的浮動核設施)而啟動處於劣勢的核軍力(這是比較中美核軍力得出的結果),實施確保摧毀,則無法減損。如果領導層採取非理性瘋狂,似乎這種報復的門檻太低,無法讓美國信服。(一旦美國信服,將會導致它巨大的核優勢被一筆勾銷,這是完全違背美國核實戰—核制勝建軍思想的。)
(四)美國的精確核武器與小當量核武器,其採購與運用的原則就是:如果打擊的規模足夠小,足夠精確,是可以避免敵人核反擊的。美國的大量潛射彈道導彈與足夠的ICBM優勢,其採購與應用的根基就是:只要美擁有核優勢,則可以嚇阻/威懾/訛詐住敵國的核反擊。所以美國的核軍力決定了它不相信非理性瘋狂,基於非理性瘋狂的部署也無法嚇阻它。(四)「中國在南海島礁部署浮動核反應堆,可以讓別人不敢打擊南海島礁上的中方設施」這種說法,似乎忘記了,中國本土的核設施一直都是暴露在(核/常規)火力之下的,中國的城市也一直是都是暴露在(核/常規)火力之下的,很明顯,這沒有降低敵國策劃打擊我國本土的意志。降低敵國策劃打擊我國本土的意志,恰恰是最不脆弱/暴露程度最低的:中國核反擊力量。所以很難相信,增加暴露在(核/常規)火力之下的核設施,不管是在本土還是在南海,能嚇退敵人。
(五)敵國殺傷到什麼程度,對我國的社會財富破壞到什麼程度,會導致我國發動自滅形式的核報復呢?(這裡敵國採取的手段並不完全等價於核武器)核實戰—核制勝派要求發動「非自滅形式的核報復」,「非自殺的核報復」,具體實現形式請見上文中美國的方法。
最小威懾派放棄了對邊緣利益的核保護傘,並且可能傾向於最終的「非理性瘋狂」(如以色列核戰略的內核Samson Option,指參孫式的同歸於盡)
「中國在南海島礁部署浮動核反應堆,可以讓別人不敢打擊南海島礁上的中方設施」,實質上是希望把一個邊緣利益,通過「核設施被打擊」、「大量社會財富受損」給鏈接成一個核心利益,這樣可以很廉價地保護該邊緣利益。這是不符合「核實戰—核制勝派」或「最小威懾派」邏輯的。它既沒有辦法增加我國核反擊的能力,也沒有辦法增加我國核反擊的意圖。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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