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武器長大的女兒
這是真實故事計劃的第 6 個故事
一
他有精神病。這是他親口跟我說的,但真實性無法考證。他聲稱獨自看了心理醫生,精神分裂——這是醫生的診斷結果。我媽對這個說法嗤之以鼻,說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言。我並不驚訝,他曾經出去喝了很多紅酒,回家後大口嘔吐,指著吐出來的紅色液體對我媽說那是血,因為他得了絕症。「為了騙來同情,為了不離婚。」我媽說。
很多年以後,除了這些戲劇化場面,我唯一反覆記起的,是他蹲在廚房抽煙的一幕。半夜裡,他躬身蹲在地上,沒有開燈。排氣扇呼呼作響,指尖的煙頭忽明忽暗,嗆人的白煙中,隱隱辨別出他眯起的眼睛。
那是一個罕見而陌生的他。我在黑暗中隔著白煙,看不清他的表情,猜不透他的心情。他的眼神似是而非,像看著我,又像透過我看著別處。
二
他是家中幼子,爺爺奶奶是普通工人,養育四個子女,他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這對夫妻是兩個世界的人,接受了一段包辦婚姻,爺爺文藝,奶奶市儈,他們一輩子無法互相理解,每天爭吵打鬧。奶奶最疼他,爺爺卻不。這個家中最小的孩子與其他人不大一樣,他身上好像全是尖尖的刺,一碰就扎得人疼。他喜歡和老子叫板,父子幾乎天天吵架。
他越發努力地讀書,考上大專,成為家族中最優秀的孩子。然後迫不及待地從家裡搬了出來,只在年節回去,像是對爺爺的某種宣告。
他就是在大專校園裡遇到了我媽。
我媽年輕時是個美人。她是家裡最寵愛的小女兒,有兩個哥哥,曾經有男生為她打過群架。我媽和他是同班同學,但他在班上默默無聞,相貌、家庭、成績都不出眾,也沒有多少朋友。他是暗戀我媽的,但在別的男生用情書、禮物拚命追求的時候,他不聲不響,似乎事不關己。
他像一隻獵豹。不動聲色地隱忍著,把自己藏起來,但如炬的目光死死盯住眼前的獵物,只在等待一個一擊制勝的時機。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學校安排他和我媽去同一家偏遠的單位實習。那是一個很冷的冬天,我媽手上生了凍瘡。他看在眼裡,坐了很長時間的公交車,到城裡買了一堆橘子,回來剝下橘皮,用火烤至溫熱,拿給我媽擦手。他聲稱,這是從老人那裡聽來治凍瘡的偏方。
這個聽來的偏方,當然沒有治好我媽的凍瘡,卻讓他從一堆閃閃發光的追求者中脫穎而出。
據說外婆外公當初並不同意,覺得他性格古怪,也不夠優秀。他得知之後,給我媽留了一封信,說是要去尋死。我媽拉著舅舅慌慌張張找了一整天。因為怕他再尋短見,我媽家裡默認了這門婚事。
「那時候覺得他老實,就這麼稀里糊塗地嫁了。別人說起婚禮都特別激動、開心,我卻一點感覺也沒有,眼前就像過電影,好像是別人在結婚。」我媽後來告訴我:「那個時候就已經覺得有點不對勁,卻不知道是哪裡不對勁。」
娶到我媽以後,他帶著我媽拜訪了班上所有能聯繫上的同學。他本不是擅長交際的人,我媽不明所以,但也跟著去了。曾經默默無聞的他,向面前的所有人宣告「校花是我老婆」。他收穫了驚訝的眼神,成為了眾人談論的中心,品嘗了從前我媽所有追求者或明或暗的複雜情緒。這是一枚閃亮的勳章,是他耀眼的收藏。
三
他是一個愛好文藝的人,字和文章都寫得不錯,還喜歡古典音樂。職業卻是個路橋設計施工工程師,成天和鋼筋水泥打交道。我覺得這是他擰巴人生的一個寫照。
他總是跟別人不一樣,大部分時間冷著一張臉,讓周圍的人感覺他對生活充滿了不屑和憤懣。小時候的他對我來說是一個充滿危險和疑問的存在,他極端的、過山車一樣的情緒來的莫名其妙、不可理喻。這種神經質對一個兒童來說,不僅是不能理解那麼簡單,更多的是發自內心的恐懼。
這種情緒直到現在仍然支配著我對他的看法,並且也許會貫穿我的一生。
一次吃飯我鼓起勇氣問他,你為什麼總是不笑?他皺著眉,吐出嘴裡的涼拌毛豆皮,反問我:「我為什麼要笑?有那麼多好笑的事情嗎?電視上那些人總是哈哈哈哈笑個不停,只有傻子才整天笑,難道我是傻子嗎?」我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收回笑容,低下頭默默地扒拉碗里已經冷掉的米飯。
小時候我對一種藥物過敏,我的口腔到咽喉全部都是潰瘍傷口,連口水都吞不下去。我媽心急如焚要帶我去醫院,他卻說,不許去,多吃點飯就好了。再有一次發高燒,他又阻止我去醫院。我媽只好等他上班後,偷偷帶我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是嚴重的中耳炎導致耳內積水,再來晚兩天也許就會失聰。
我對他而言是什麼?這是長久以來困擾著我的一個問題。但在我心裡,他毫無疑問是愛我媽的。
這種愛到底是什麼性質,我當時並不明白。他會一下子很浪漫,買來花和香檳跟我媽一起過結婚紀念日;也會一下子很神經質,露出猙獰的面孔嘶吼著跟我媽爭吵。爭吵的原因,大部分是因為我媽與男性的正常接觸:和男性友人聊天,或者僅僅是一次同學聚會。
在我沒出生時,他曾送給我媽一隻水晶天鵝造型的音樂盒,特別漂亮,似乎是結婚第一個周年紀念日的禮物。他一直放在玻璃柜子的最高一層,不讓我碰。
某天他出門了,我偷偷求我媽拿下來給我玩,我媽猶豫了半天,最終磨不過我:「小心點玩,千萬別摔了,他回來可是要發大脾氣的。」音樂盒很沉,我太小了,手一滑,把天鵝的翅膀摔斷了。我媽大為惶恐,趕快找來膠水粘起來,但長長的裂痕仍觸目驚心。
他回來以後,把我從房間里拽出來,我從未見過如此冰冷的眼神。他死死地盯著我:「你是故意的吧,你是不是非要把這個摔壞了才開心?你知不知道它有什麼意義?」我怎麼道歉都無濟於事,最後是我媽求情,他才勉強饒了我。從此我再也沒有碰過這隻天鵝。
在我的記憶里,他少有的溫情時刻,是他跟我說過的「一條狗」的故事。曾經他在某地做工程的時候,工地里來了一條流浪狗,大家看狗可憐,就用剩飯剩菜把它養了起來,取名「黑子」。
黑子是條好狗,很聰明通人性,工地的廁所沒有燈,晚上有人要去廁所時,黑子就會馬上爬起來陪著一起去,在廁所門口乖乖等著,再把人送回宿舍。一年後工程結束,大家開車離開,黑子追著車跑了好幾公里,一直到追不上才停下。「當地人說,我們走後,黑子過了幾天也不見了。」他說。我總愛追問黑子的下落,他也不看我,笑笑搪塞說:「不知道,也許被人撿去養了吧。」
四
後來我才知道,那個故事的真實結尾:每個工程的工地上都養著一兩條「黑子」,而它們最終的結局都一樣——成為一鍋狗肉湯。
回憶就像人心裡的鬼,在夜深人靜地時候偷偷冒出來,帶著寒氣和絕望,嘎吱嘎吱地啃噬著僅剩的一點點勇氣和希望。而他,就是回憶里的撒旦,是我記憶中所有痛苦的來源。
我十歲以後,他的單位效益日漸變差,我媽的工資甚至一度是他的兩倍。於是他停薪留職,背上行囊南下,還幹這一行。他天南海北地漂泊,我媽一個人帶著我,跟外婆外公生活在一起。我們每年能待在同一個城市的時間不足兩個月。
如此一來錢是有了,但這樣的生活不斷激化他本就存在的強烈不安全感和控制欲,最終他還是敗給了自己病態的佔有慾。
無盡的懷疑吞噬了他,我媽似乎成為了他的「私有物品」。生活賬本需要精確到分角,每次他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查賬,因為一件T恤是29塊8還是29塊6而責問爭吵;我媽不能跟任何男性有聯繫,路上碰到朋友多聊兩句也能引得他大發雷霆;每隔幾周就會有一次恐怖的電話,他打回家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或者辱罵、或者哭喊,如果掛斷他會馬上再次打來,變本加厲地辱罵哭喊,這種馬拉松式的電話接打能十幾個小時持續不停,家裡的老人也跟著徹夜無眠。
吵累了,他們不再吵,而是換一種方法互相折磨。
「你會做小白花嗎?絹的那種。」
「幹什麼?」
「我們比賽看誰先死吧,我肯定比你死的早,我被你逼死以後,絹花可以派上用場。」
或是:
「好想把你絞成肉泥。」
「幹什麼?」
「這樣我就能把你揣在兜里,帶著你走。肉泥別人都不要,我要。」
……
多少個無法入睡的凌晨,躺在床上聽著另一個房間他們病態的對話,為了不哭出聲來,我死死地咬著枕套,淚水一遍一遍打濕枕巾。早上照常起床上學,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聽我媽嘮叨著「這孩子怎麼這麼多汗」。
十幾年漫長的時光中,我眼睜睜看著他們如溺水一般在這段可悲的婚姻中掙扎,長期的折磨不僅僅壓垮了我媽,也使本來就岌岌可危的家庭關係走向崩塌。終於在我快要中考的時候變成一聲炸雷,把這個名存實亡的家炸成了稀巴爛,一點渣滓都不剩下。而我,則是最後的犧牲品。
時間毫不留情,撕下了所有偽裝的和平,和貌似隱忍的面具,露出醜惡。他砸爛了電話,摔碎了茶几,拿刀子威脅我媽,最後帶走了房子和錢,和我媽對簿公堂,爭奪我的撫養權。而他要我的撫養權,並不是因為有多愛我,只是因為他知道,我是我媽唯一的弱點,是他挽回婚姻的唯一籌碼。
這從來都很奏效。我3、4歲的時候他們某次吵架,我媽帶我回娘家住。他卻趁我媽出門時,偷偷把我接了回去。到他那裡已經是傍晚,他沒有做飯,只給我洗了半根生胡蘿蔔啃。我媽心疼我,總是很快就回來了。
但這次我媽卻再也不想回頭。我們三人最後一次面對面坐在一起,是他再次要求「大家坐下來好好談談」。我媽帶著我一起回去了曾經的「家」。一進門,地上是被砸爛踩碎了的電話,東倒西歪的桌椅,茶几上的煙灰缸滿是煙頭,旁邊放著半杯冷掉的茶水。他穿著冬天在家常穿的軍大衣,頭髮亂亂的蜷坐在椅子上,看著我們。
他是真的絕望了,用刻薄的語言刺激我們,指望著用這樣的方式讓我媽留下。但這些都沒有奏效,我媽決心要走。他終於崩潰起身,送我媽和我離開。開門之前,他向我媽伸出手,他倆在我面前如同初次見面一般握了握手。他在努力控制著情緒,提著一口氣似乎想說些什麼,卻最終還是泄下氣來。
我媽只要了我的撫養權,帶著我住回了娘家,一個人把我養大,一晃十年。十年中,我和他的交集只有每年一餐年飯,他每年扔給我1萬塊撫養費,其他時間基本沒有任何往來。
他收藏的勳章,費盡心機,最終還是丟了。
多年以後回想,我媽就像是那隻玻璃櫃頂層的水晶天鵝,他只想拿玻璃罩子把她死死罩住,她只能是自己的附屬品和私有財產。他對我媽的愛,是用佔有慾、控制欲和虛榮心來表達的。他就像一個窮小孩攢了很久的零用錢,用盡所有辦法,終於買到了夢中限量版的玩具。他有一種矛盾的心情:既想昭告世界擁有了它,又想藏好它只許自己知道。
圖 | 我結婚,父親將他和母親結婚時添置的雞仔籃送給了我
五
直到25歲以後,我準備進入一段婚姻,才跟他有了年飯之外的接觸。婚禮上,我終於還是挽著他的手走上了紅毯,而他,也鄭重地把我交給了面前我要託付終生的男人。我的新郎激動得淚流滿面。
他的臉色比從前溫和,脾氣也似乎被消磨殆盡。而老,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他總露出疲憊的神色。煙,還是他最讓我熟悉的標籤,隔不了幾分鐘就要再點一根,煙癮比從前更甚。
我們似乎都變了,我們又似乎都沒變。這種相處的氣氛是略顯古怪的,我們說一些不咸不淡的話題,講一兩個網上的笑話,我們躲在陣陣略嗆人的煙霧背後,小心翼翼地迴避著一些什麼,我們都揣著明白裝糊塗。
也許是時光的作用,最近總是回憶。想起很小很小的時候,小到我剛剛上幼兒園。早上起床,由他騎自行車帶我去外婆家,白天在外婆家附近上幼兒園,下課後他再騎自行車從外婆家把我接回去。
這一條不長不短的路,騎自行車需要二十分鐘,途中會經過一條整潔的大道,兩旁都是參天的梧桐樹,夏天有美好的巨大綠蔭,投下一點點斑駁的光影,在自行車龍頭上閃來閃去。他在28永久自行車的前杠上放了一個藤製座椅,小小的我坐在裡面,晴天看梧桐,雨天整個人被罩在巨大的雨衣里,聞著淡淡的、冰涼的塑料味道。夏日的某天,他指著梧桐遮天蔽日的樹葉說,你看,平常沒注意,好像葉子突然就長出這麼多了。很多事情就是在我們沒有注意的時候偷偷改變,等我們注意到的時候,已經變化很大了。
不知道他是有意還是無心,跟當時那麼小的我說這個,而我居然也記得這麼清楚。二十年後的今天,我成為了別人的妻子,也終於能鼓起勇氣邀請他來家裡小住。晚上喝完牛奶路過書房,看到他躬身坐在椅子上,開著燈。指尖夾著的煙頭忽明忽滅,散發著嗆人的白煙。他看到我,抱歉地笑了笑,掐滅了煙,把燈關掉了。
我第一次如此清楚地看見了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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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舒桐,現為國企職員
編輯|王天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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