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這麼搞,P2P的春天還會來嗎?

文|薛洪言

來源|洪言微語

自《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發布以來,各地陸續開展摸底和風險排查工作,P2P行業進入到密集整頓和洗牌期。在很多人看來,P2P行業寒冬已至,春天還會遠嗎?這個問題真的是見仁見智,春天總是會來的,只是誰能先告訴投資人冬天有多長。

今天,洪言微語重點對一個通知進行解讀,一葉知秋,相信聰明的人可以讀出很多內容。6月8日,上海證監局印發了《關於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轄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就五大重點整治內容展開自查,信息量很大,且容我慢慢解(tu)讀(cao)。

|令人費解的幾大違法行為

《通知》列舉了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六大非法活動,與P2P相關的有3條,分別解讀如下: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購買方,將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放到P2P平台進行份額拆分銷售」。這條是對P2P大拆小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監管政策的貫徹,沒什麼可說的。

期貨公司子公司設立P2P網貸平台,或者期貨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股設立P2P網貸平台」。P2P是非法的嗎?不是!那為何期貨子公司設立或參股設立P2P網貸平台成了非法行為呢?的確令人費解。唯一的解讀就是政策上的一刀切,既然P2P是重點整頓領域,與其費力地去梳理、去整頓,倒不如明文規定監管範圍內的機構一律不準開設P2P平台來的省事。

期貨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P2P平台銷售項目。2014年發布的《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期貨公司可以按照規定,運用自有資金投資於股票、投資基金、債券等金融類資產,與業務相關的股權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業務,但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禁止的業務」。股票都可以投資了,為何投資P2P倒成了非法行為呢?顯然不是基於風險的考慮,而是基於行業整頓的考慮,是不是也有一刀切的影子。

|更加令人費解的與互聯網企業的不規範合作行為

《通知》明確了與互聯網企業合作的9大不規範行為,有幾條更加令人意外。

「利用或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通過投資顧問平台等形式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其業務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目前,無論是螞蟻金服、京東金融、蘇寧金融等綜合性互聯網金融集團,還是陸金所、人人貸等大型P2P平台,均把一站式理財平台作為重點布局和轉型方向。證券投資顧問無疑是一站式理財平台的重要一環,《通知》這一規定無疑是對那些志在轉型的P2P平台的重磅打擊。誰的孩子誰抱走,面對P2P領域的風險高發,大家都忙著把自己的孩子抱走、摘乾淨,最後剩下沒有機構願意與之合作的P2P。它們又該怎麼發展、怎麼轉型呢?

「利用或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通過相關網路平台或者微博等軟體工具,發布(或轉發)證券研究報告,證券分析師發表相關評論意見的,其業務不符合發布或者證券信息傳播相關規定」。這一條是完全沒看懂,是不允許券商通過互聯網渠道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呢,還是不允許證券分析師發布評論意見呢?無論哪一條,都很難理解。也許監管的意思是不可以在P2P平台和互聯網金融平台上發布或轉發研究報告,也不允許分析師在這些平台發表評論意見,是對上一條投顧業務的細化管理。但是,還是沒理解意義在哪裡。

合作的互聯網企業或者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違反規定,混同、比較貨幣市場基金與銀行存款及其他產品的投資收益,以宣傳理財賬戶或者服務平台名義變相從事貨幣市場基金的宣傳推介活動」。自從活期理財進入寶寶理財時代之後,不僅各大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集團推出了寶寶類活期理財,志在轉型的P2P平台也紛紛推出了活期理財產品,其中大多數都是貨幣基金產品。從基金公司的角度,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推出活期理財產品,自然是在變相推介其貨幣基金產品。這條規定,究竟是在禁止什麼呢?是違規的宣傳推介還是宣傳推介本身,估計要看執行者的自由裁量了。

|債權轉讓是否合法,監管給出了答案

今年4月份出台的P2P監管子方案曾明確了P2P平台的業務紅線,「債權轉讓」赫然在列,但對究竟什麼樣的債權轉讓是違規行為並未明確界定,曾引發了業界和投資者的廣泛討論。洪言微語曾撰文《要被叫停的「債權轉讓」是個什麼鬼?》,解析了債權轉讓的三大模式,認為只有專業放貸人模式會被叫停,現在看來,是筆者樂觀了。

《通知》明確提到「重點整治資管產品的購買方,以收益權轉讓等名義通過互聯網平台進行份額拆分銷售」。按照這一規定,不僅專業放貸人模式涉嫌違規,一般的債權轉讓模式也在整頓清理的範疇之內,大概只有投資人發起的平台內部變現才是合規的。

債權轉讓是一站式理財平台的主要業務品種之一,也是很多P2P平台的主要項目來源,有利於促進債權的流動,也是盤活金融機構存量資產的重要渠道,與資產證券化有異曲同工之妙。誠然,債權轉讓涉及多個相關方,交易結構複雜,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但直接叫停卻是反應過激了。

不過,好在《通知》只是針對證券期貨公司,銀行、信託、保險、小貸等金融機構暫不受其管轄,這大概也算分業監管的一個好處吧,給予了市場創新充分的容忍度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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