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訪黑客

作者:史蒂文·利維,曾任《連線》高級作者和《新聞周刊》科技新聞主筆。2014 年加入 Medium 擔任科技內容主編。他是七本科技圖書的作者,最近一本是 In The Plex。他寫的《黑客》被評為「過去二十年最佳科技圖書」。

一切黑客倫理,都能在 50 年代末的 MIT 找到。

時間:2008 年 7 月 19 日

地點:紐約,「The Last Hope」會場

主辦方:《2600:黑客季刊》

(聽眾掌聲)謝謝。黑客們,你們好。我很高興在人們自豪地稱自己為黑客的聚會上發表演講。

「黑客」這個詞在過去 25 年裡非常流行,對我的意義也非常重大。所以今天我想談談「黑客」一詞對我的意義。我還想做一件我以前從未做過的事,就是講講《黑客》(Hackers: Heroes of the Computer Revolution)這本書的寫作歷程。

希望在座有人知道這本書。我寫了本叫《黑客》的書。這本書並不是安吉莉娜·朱莉主演的電影《黑客》的來源。因此我沒能從中分賬,但這帶動了我的名氣。

我想分享一下我是怎麼寫這本書的,「黑客」這個詞從那以後發生了什麼變化,並看看我當年哪裡說對了,哪裡說錯了。

我為什麼會寫這本改變了我人生的書呢?而且聽說這本書甚至改變了部分讀者的人生。

2010 年,《黑客》發行了25 周年紀念版

這要從很久以前說起。我不打算掩飾我的年齡,大約是在里根宣誓就職的時候,當時我是名自由職業作家。我什麼都寫,英文系畢業的大抵如此。我寫體育、寫音樂、寫兇殺案……布魯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鮑勃·馬利(Bob Marley)和 Dr.Dre 這些樂壇明星我都採訪過。允許我跑下題,因為我至今都無法相信我採訪過鮑勃·馬利,這太不可思議。

信不信由你,我當時在給《費城問詢報》(The Philadelphia Inquirer)的周日雜誌撰寫一篇關於雷鬼樂的文章,希望把雷鬼樂介紹給費城郊區淳樸的人們。我當時住在費城的德國城,在我常去的「食品合作社」里有個人,堅稱自己認識鮑勃·馬利:「我認識他!我認識他!我可以給你安排採訪,沒問題的!」那敢情好啊。有天他突然說:「鮑勃現在在特拉華州威明頓他媽媽的家裡,他要和你見面。」

我就開著我的大眾汽車前往那裡,結果鮑勃·馬利就真的坐在那裡。

採訪時問問題一般要有條有理,但有時最笨的問題卻能問出最好的答案。如果你能甘心自己顯得笨,做採訪時就會很有收穫。所以我問鮑勃·馬利:「您能否為本刊讀者解釋一下,到底什麼是雷鬼?」

他沒有嗤之以鼻,而是安靜地坐在他母親家的客廳里,光著膀子,周圍一片黑暗:「你知道颶風來臨前的寂靜嗎?那就是雷鬼。」說得多好。

* * *

有一天,我收到一個寫作任務,要我去採訪一個叫「黑客」的人群。那時大概是 1981 年,此前我從未碰過計算機,對此所知甚少。當時,作家圈子裡的一個爭議就是作家是否該用電子打字機創作,這種敲一行存一行的機器。很多人認為:「嘿,夥計,誰會把這麼丑的玩意兒放桌上啊,看起來多古怪。」我覺得這任務有點意思,就著手了解這個主題。當時「黑客」的資料很少,找到的資料里也大多把「黑客」定義成「反社會的書獃子,多沉迷電腦,可能會有些危險,但基本只是好奇心很強」。我心想,行啊,我就寫他們。

(聽眾笑)你們是以此而驕傲還是怎樣?請告訴我,這樣我等下就不會很尷尬地和你們坐在一起了。

搜尋有關黑客的材料期間,我找到了《今日心理學》(Psychology Today)上的一篇封面報道,叫做「黑客集」(The Hacker Papers),還有一張圖片,上面有些樣貌奇怪的人。這實際上是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編輯的相關研究。其實我最近還見過他,他在研究「惡魔心理學」。而當年,他在斯坦福研究黑客。他在那個集子里寫道:

對電腦的陶醉終演變為一種沉迷,與社會上其他的沉迷類似,隨之遭受破壞的是人際關係。

這段文字在書里也有提到。在書中我還找了幾篇關於黑客的文章,其中一位作者是麻省理工學院(MIT)的教授約瑟夫·魏澤鮑姆(Joseph Weizenbaum)。他因創作人工智慧程序 ELIZA 而出名。輸入一些東西,ELIZA 就會回應你的問題,就像你在與心理醫生說話一樣。

他也寫了本書叫《計算機能力和人類的理性》(Computer Power and Human Reason)。其中有篇文章在 MIT 可謂臭名昭著。話說得並不太好聽,我給大家念念:

聰明的年輕人有著一雙沉浸在電腦里的眼睛。他們坐在電腦面前,安撫他們結實的手臂,隨時願意動動他們的手指敲擊鍵盤吸引我們的注意,就像平靜的賭徒全神貫注地看著色子一樣。他們坐在鋪滿電腦列印件的桌前。他們一工作就二三十個小時。如果有人負責安排給他們帶咖啡、可樂、三明治,他們會睡在文件附近的床上。他們的衣服沒洗,鬍子沒刮,證明他們在全身心投入。這些人是「電腦遊民」,有強迫症的程序員。

這筆法簡直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對不?很傳神地描繪出這群人頹廢的神態。如果安吉莉娜·朱莉讀到了這個,她可能不會去演黑客,她會收養一個。(觀眾笑)

* * *

我去了斯坦福,因為那是《今日心理學》提及的地方。但出發之前,我聯繫了一位做科技報道的前同事,向他打聽在斯坦福有什麼採訪資源。結果他給我列了一份當時蓬勃發展的個人計算機界的重要人物名單,還有一些從事計算機相關事務的有趣的人。我上了前往加州的飛機,在此之前,我只去過那裡一次。那是一次公路旅遊,跟計算機一點關係也沒有。

四小時後,我下了飛機,就和創辦「西海岸計算機展覽會[1]」(West Coast Computer Faire)的吉姆·沃倫(Jim Warren)泡澡對談。他房子里住了一堆人為他編輯雜誌,講如何用無線電單邊帶發送數據。我開始認識到,計算機將賦予人力量。我們都很激動,這也給我整趟旅程定下了基調。

西海岸計算機展覽會海報

我去了斯坦福與其他人交談,他們中有個人計算機界人士、企業家、工程師和正做著其他有趣事情的人。我被所發現的東西徹底震驚了,這些人並不是「反社會的書獃子」。實際上他們的頭腦和想法驚為天人,他們的想法很有意思,而且他們都致力於某件事上。在與他們交談中,我發現他們做著的事情將會是我們所有人以後都要做的事情,而且這個將來並不遙遠。

看到這個情況,我十分激動,我想繼續寫更多這個主題的文字。回家之後,我還跟後來成為我的老婆的女朋友說,我們必須接觸這些東西,我們買來了兩台 Apple II。當時,兩台 Apple II 加上我們共用的一台印表機一共花了我們 9 500 美元,但物有所值。我開始寫作,這過程很有趣,那時候技術愛好者並不多。我們買了計算機一年之後,當時一本有名的計算機雜誌登了一篇講女性與計算機技術的報道。裡面有整整一頁印了我老婆的照片。這並不是因為她技術高超,她也不懂編程什麼的,只是因為她在用計算機——「哇!女人在用計算機!」這就好比現在有人寫篇文章講女性與鉛筆,是吧?

* * *

大概在那個時候,有家出版社問我是否有興趣寫本有關黑客的書。

我心想,嘿,這想法好。我心裡早已醞釀要寫本書了。我原本有個計劃是寫本夜店歌手的書,但好像沒人想讀,所以我想,那不如寫黑客吧。這是我的第一本書,我有點膽怯,我該如何完成它呢?這比我之前寫過的東西都長。也許寫一章這一類的黑客,再寫另一章別的類型的黑客,一章一章地寫,最後整理起來就成了本書叫《黑客》。但是我的編輯詹姆斯·瑞姆斯(James Raimes)很棒。他對我說,聽好了,想法要大,志趣要高。蒂姆·奧萊利(Tim O』Reilly)大家都知道,他創辦了 Foo Camp,他出版了很多技術書籍。他就曾說,人的目標應該永遠都宏大而無畏。當然,當時我並不認識奧萊利,但我的編輯跟我說的精華就是那樣,我決定自己試試看。

於是我決定不再一章章地堆砌,我要以敘述的口吻娓娓道來,寫出史詩的感覺,講述這些叛逆的人如何改變世界。

這就是《黑客:計算機革命的英雄》一書的緣起。我便這樣簽了合同,開啟了這本書的創作。一開始我構思這本書會講兩件事。

第一件是「家釀計算機俱樂部」(Homebrew Computer Club)。1975 年 3 月,在聽到第一台個人計算機 Altair 的消息後,一群人聚集在一起。Altair 是史上第一台個人計算機,當然,它其實是一套硬體包,需要由你自己組裝。

他們組成小組,在車庫聚會。很多鼎鼎大名的電腦公司,包括蘋果,都是在這裡起步的。史蒂夫·沃茲尼亞克[2]當年便來到家釀計算機俱樂部,組裝 Apple I 給朋友看,以此來炫耀。在俱樂部里,他認識了史蒂夫·喬布斯。他們一起製造出了 Apple II。這是一段歷史。很多有趣的事情都發生在那個俱樂部里。我認識到,這群硬體黑客在 70 年代掀起了個人計算機的革命。

家釀計算機俱樂部第一期通訊

同時我也想寫當時 80 年代的事。當時我跟遊戲黑客們混了一段時間。我決定多與加州的「雪樂山在線」(Sierra On-Line)的人交流。這家遊戲公司准許我進出他們的公司,和這些精通個人計算機的人打交道。這一切挺有意思,因為錢開始進入這個領域。

我以為我的書就寫這兩件事就好了。但隨著訪談的深入,我意識到,還有第三件事要寫,一件比另兩件事發生得更早的事。因為似乎一切事件都指向 20 世紀 50 年代末至 60 年代初在 MIT 發生的一些事,似乎黑客文化正是在 MIT 興起。因此我需要給我的書加入另一部分,而且是作為第一章,我把那一章命名為「真正的黑客」。我決定在那一章寫 50 年代末至 60 年代初的 MIT。這一章結果成為我最喜歡的部分,至今仍能打動我自己。與這些人交談很帶勁,之前從未有記者如此接近他們,並報道他們的故事。

* * *

當然,在那之前我也遇到過許多有趣的人。譬如史蒂夫·沃茲尼亞克,他很友好,也很配合我的採訪。他真正地與我分享了一名黑客腦子裡想的事情。寫《黑客》期間,我並沒有採訪喬布斯[3]

書寫完時,麥金塔電腦即將面世。此時我需要為《滾石》雜誌寫篇關於它的報道。在麥金塔面世前的幾個月,我請求蘋果公司允許我進入公司內部。之後我便第一次見到喬布斯。這也是個很有趣的故事。因為那天我又被震驚了,就跟我第一次搜索黑客的資料時一樣。我看到了很多天才和電腦。那天我會面的人至今還是我的朋友。而那天我見到的電腦品牌,直到今天仍是我的首選。那天結束時,我的計劃是去和喬布斯吃晚飯,我聽了很多關於他的傳聞,我好奇他到底是個怎樣的人。我們約在大堂見。他開始長篇大論講《滾石》雜誌:「在飛機上,我讀了一期《滾石》的封面文章,寫得實在太爛了。」然後他開始用各種肢體語言和比喻來描述這篇文章是有多垃圾。

而我則在一旁心想,他什麼時候才能停一停,讓我告訴他那是我寫的文章?最後我還是告訴他了,他便轉了話題,然後與我做了一次很棒的訪談。喬布斯不算黑客,他的心態更偏向於藝術家。沒有哪個黑客會偏執於不斷地減少設備上按鍵的個數,而這恰是喬布斯的目標。iPhone 上就一個按鍵,而以後終將一個也沒有,有點像是用意念直接發郵件。不過一個追求只有一個按鍵的黑客也很帥。因此喬布斯也應當屬於我們討論的範疇。

在調研黑客時,我還採訪過比爾·蓋茨[4]。那時大概是 1983 年,那個時候他怎麼看都像只有 12 歲。我覺得比爾·蓋茨真的是名黑客,他很有黑客的范兒。即使在創立微軟的多年後,他看軟體項目時依然會非常苛刻,他會喊道:「這東西我一個周末就能寫出來了,你要什麼時候才能給我?!」問題在於,他的確能一個周末就寫出來。他寫代碼的能力確實很強。儘管他已經多年不編程了,但直到今天每當談到技術,他仍會來勁,他可能會對你嚷嚷「蠢不可及」!「That』s the stupidest f***ing idea I』ve ever heard」,這是他表達極端情緒的慣用口語。

有一次我們倆談到微軟遭反壟斷的問題,那時是微軟風雨交加的日子。他拿起鉛筆就向我扔來。他當時憤怒至極。之後他沒再說「蠢不可及」了。因為他再說的時候大家就開始笑了。

我去 MIT 發現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事。早期的黑客,也就是真正的黑客先鋒們,他們看待事情的方式與其他類型的黑客並無差異。

這是非常重大的發現。我想我在 MIT 發現了計算機文化的「東非大裂谷」。我敢說,我們這會場里的文化,若不是因為 MIT,通通都不會發生。具體而言,我們的文化起源於 MIT 的 20 號樓。這棟樓建於二戰時期,原計劃只是臨時建築,但直到 1998 年才拆毀,取而代之的是弗蘭克·蓋里設計的非常複雜的大樓,現在新樓到處爆出問題,不知道壽命還有沒有 20 號樓長。

如果你回到 50 年代末,在 20 號大樓可以看到核反應器,還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你還會見到整個都是鐵路規劃模型的房間,你會覺得很奇怪,這是麻省理工學院「技術鐵道模型俱樂部」(Tech Model Railroad Club),人們稱之為 TMRC。

技術鐵道模型俱樂部

俱樂部里複雜的鐵路模型上有繪製的山,有火車指揮員,甚至還給他畫了小鬍子。小火車在上面開著,畫得非常精緻。這些是上層結構,底層結構更為錯綜複雜,各種奇怪的東西。這叫做「系統」。在俱樂部的「信號和動力小組」工作的人負責信號和操作,他們可以稱得上第一代黑客。他們操作那些東西就像處理複雜的計算機系統,實際上,人們也是他們在那個系統的基礎上第一次提到「黑客[5]」(hacker)一詞。據我發現,這是人們第一次用那個詞描述那種行為。現在在 MIT,他們用「hack」這個詞來形容惡作劇。例如:在校園裡的大圓頂插上反光的鋁薄片,他們認為這是一種「hack」。我想這是形容一種堅持不懈或者聰明的做事方法。他們是這麼用這個詞的。我當年還找到了 TMRC 的通訊,他們創作了專門讚美黑客的歌曲。我來讀讀彼得·薩姆森(Peter Samson)寫的一首詩,他是早期俱樂部的關鍵人物,寫了這首有惠特曼之風的詩:

我們是聰明的投球手,

我們是引信測試員。

我們是開路先鋒,

我們研究的是鐵路和系統中先進的斷路器。

我們研究的系統非常複雜,

趁你剛剛入學,

趁你還是俱樂部的一員,

趁你還沒有退學,

盡情地施展吧。

我們是開路先鋒,

我們研究的是鐵路和系統中先進的斷路器。

* * *

1959 年的春天,這群操作模型板下虛擬計算機的人用到了一台真正的計算機。MIT 從國防部弄來了台 TX–0 互動式計算機,放在俱樂部旁邊的大樓里。大家以前都沒有編寫過系統軟體,可現在卻要用這台機器了。他們此前唯一一次接觸計算機的經歷,是由約翰·麥卡錫(John McCarthy)開設的 MIT 的第一門計算機課。那時大家上課上得很沮喪,因為上課用的計算機還是穿孔卡片型的,為了得到一個輸出得等上好幾天。但現在來的這台則是互動式的。於是大家非常瘋狂,編寫了所有的系統軟體,還編寫了一些當時沒人覺得是計算機能做的事的軟體,壓根沒有人想過的事情。有人編了一個程序叫「昂貴的打字機」,這就是第一個文字處理程序。還有人編了個像電子表格的數學程序,他要用這個程序做作業。結果老師給了零分:「你不可以在計算機上做這個,我不贊成。」

除此之外,他們分享自己在 TX–0 上的一切勞動成果,他們認為,每一行代碼都應公開[6]。他們不談「知識產權」,不談「專有信息」。這是因為,他們是那樣地急於找出實現方法,以至於覺得如果擋著別人不許別人來做的話,會是極之殘忍的。

因此,他們把代碼寫在紙條上,把紙條放進計算機旁的抽屜中。任何人都可以拿出紙條看,改進代碼,然後再放回去。沒有「程序歸誰所有」之說,那是連提也沒提的荒唐之談。

我得知這些以後,我認識到在家釀計算機俱樂部和其他黑客身上,也有同樣的衝動。我嘗試將這個發現總結起來。我稱其為黑客倫理,包括幾個方面:其中一條叫做「實操至上」,黑客是很急於實際操作的。當他們遇到問題時,會竭力要解決掉問題。就算有塊牌子寫著「切勿觸碰」也不要緊,解決問題才是關鍵。這便是「實操至上」。除此之外還有「你可以用計算機來創造藝術和美」以及「計算機會讓你的生活更美好」。現在大家都認可這樣的說法,但是當時的人們卻不這麼想。他們認為計算機就是與人無關的,更別說能創造藝術與美,或者提高生活品質了。我上大學的時候,大家都可討厭計算機了,因為大家認為計算機會把人變成數字。不過黑客們的想法就不一樣。

對我而言,黑客倫理中最重要的一句箴言是「所有信息都應該是免費的」。我並不是說不應該對信息收費,因為當時計算機或者軟體都還沒有被看作商品。就像我剛剛講的共享程序。後來美國 DEC 公司在 TX–0 所在的房間放了他們的新計算機 PDP–1。MIT 的學生用紙條共享的方式合作創造出世界上第一款電子遊戲《太空大戰》(Spacewar!)。我所謂的免費是這個意思。

第一款電子遊戲《太空大戰》和計算機 PDP-1

所以黑客倫理裡面還有一條「不信任權威,提倡去中心化」。因為官僚機制會讓你得不到你想要的信息。他們總是會把信息藏起來不讓其他人發現。這就是為什麼黑客痛恨權威,因為權威讓他們得不到想要的信息。

我覺得我這本書最大的貢獻就是總結出了黑客倫理,而這一切都能夠在 MIT 的文化中找到。

* * *

剛才我在樓下看到了一大群專門解鎖的黑客,我覺得解鎖黑客就是從 MIT 誕生的。黑客很討厭給電腦上虛擬的鎖,他們也很討厭真實的鎖。他們認為人們應該可以從任何地方得到信息,所以就出現了一場持久戰。管理員總想把東西鎖起來,黑客們總想把鎖打開。一位叫做大衛·西爾弗(David Silver)的黑客大致地給我解釋了一下。這是我要讀的最後一段了,寫得非常好。

大衛說:「這是一場非常高智商的戰爭,管理員擁有安全級別很高的鎖,還會把鑰匙保管在地下室里,還有簽出卡,在把所有東西鎖起來之後,他們覺得很有安全感。因為他們可以掌控一切,防止信息流向不該去的地方,防止信息被竊取。然而在世界的另一端,那裡的人卻認為任何人都有權利獲取任何東西,這些黑客有非常多鑰匙,能夠讓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做這些事情的人很有道德,也很誠實。他們並沒有將自己的這種能力用於偷竊或傷害別人,而是把它看作遊戲。部分原因是他們覺得很有必要,部分原因是為了滿足虛榮心,或者純粹覺得好玩。最激動人心的是,如果你跟對了隊伍,你可以知道任何一個保險箱的密碼。你可以獲得任何想要的東西。」

他所說的都是真的,有一段時間,管理人員非常沮喪,他們擁有一個安全級別為二的保險箱。這種保險箱足以用來保管政府重要文件。然後他們就覺得,應該安全了,結果在幾英里外的一個垃圾場,黑客們發現了其中一個保險箱,然後就帶上手電筒去研究這個保險箱如何使用,想盡辦法要將它打開。當然他們還帶上了鎖匠。我想樓下那群黑客也有鎖匠,他們有配鑰匙的執照。不過有的鎖安全級別太高,就算是有執照的鎖匠也沒辦法配。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會去機械車間里自己配一把。

上世紀 60 年代負責在 AI 實驗室看管這些信息的倒霉鬼是一個叫做拉塞爾·諾夫斯科(Russell Noftsker)的人。我真的很同情他。因為他自己就是個黑客。和很多黑客一樣,他也有炸東西的愛好。很有意思,我不知道原因是什麼,但是在我這些年和那麼多黑客聊天的情況看來,黑客真的很喜歡炸東西。

這個諾夫斯科最開始在一家製造炸藥的公司工作過,他還特地要求用導爆索來抵自己的一部分工資,導爆索是炸東西時要用的。那是一個冬天,他住在波士頓,他想著可以把炸藥放在人行道上,然後把雪炸沒,但被他老婆得知這個主意後,他還是不得不自己鏟雪。

總之,他非常努力想要阻止那些黑客,到最後他還是放棄了,他和黑客們達成了協議。

他說:「好吧,我也不再設什麼路障了,只要你們答應不要再來撬鎖。」大家一起假裝這些信息被保管得很好。這可比斯科特·麥克尼利(Scott McNealy)提出「隱私是黃粱美夢」(You have zero privacy anyway. Get over it.)要早好多年。這誕生在 MIT。達成協議之後,效果相當好。

* * *

我寫《黑客》時採訪的最後一批人,出現在書的後記里。當中有一人,我很肯定我是第一個採訪他的記者。他叫理查德·斯托曼[7](Richard Stallman)。他當時的樣子,雖說我也和當時看起來不太一樣了,不過他當時真的和現在很不一樣。

在我採訪他之前的很多年,他應該都沒有見過陽光,他在 MIT 的 AI 實驗室有點離群。當時,實驗室正在分崩離析——我書里也有提到,有一些公司開始和其他公司競爭,其中拉塞爾·諾夫斯科開的公司,斯托曼覺得特別邪惡,因為它想一家獨大。想到 AI 實驗室被知識產權以及盈利性軟體毀了,斯托曼的心都碎了。

還有密碼,他非常討厭密碼。甚至在 AI 實驗室發起了一個運動——用一個回車鍵來代替所有密碼。大約三分之一的人給予了響應。就像驕傲地說,我們才不用你們那些臭密碼呢,然後就用回車鍵來代替密碼。

他形容自己就像《伊師,最後的亞希族人》(Ishi, The Last Yahi)裡面的那個加州土著。他是族群中最後的倖存者,而斯托曼認為自己和他一樣。

最後一個章節就是寫他,叫做「最後一名真正的黑客」。但是我當時並沒有意識到,多年以後斯托曼依然是一名真正的黑客。不過值得高興的是,無論是我還是你們都知道斯托曼不會是最後一名真黑客。

有意思的是,在寫完《黑客》之後,我有一種悲觀論調,覺得商業和貪婪會腐蝕黑客倫理,我為此非常擔憂。結果事實證明,黑客精神不僅僅滲透到方方面面,每一台計算機裡面都有黑客精神。設計互聯網的人也是真正的黑客,他們滲透了整個互聯網,將黑客精神傳播到了世界各地。

我覺得黑客最初的含義正在回歸,我真的覺得我們在這個數字時代還有整個變革中得到的一切,以及我們現在所享受的一切都是來自於黑客。我們欠黑客太多。

後來我在我的 Apple II 上把書上交了。真是時代不一樣,當時書里有些章節太長了,一個軟盤都放不下。我還得分幾次放。而且我的出版商還不肯接受一本電子版的書。「什麼玩意?」連用點陣式印表機列印出來的也不行,他們要求我要讓書看起來像打字機打出來的。所以我租了一台菊輪印表機,一次只能打一行。當時一秒還只能打 13 個字母。書最終在 1984 年底出版。就是這個版本,當時沒有印很多,都賣出去了。但是出版商說挺好的,就這樣吧。當時還不知道平裝本也會這麼受歡迎,我非常開心,之後這本書多次再版,反饋都很好。今天我在外面遇見了 Matt Blaze。他本身就是一個傳奇人物,他告訴我,在他就職的賓西法尼亞大學有人請他挑一本對他自己影響最大的書,他選了《黑客》。謝謝你,Matt,這對我而言意義重大。

* * *

在我完成這本書之後,我本希望人們在使用「黑客」一詞時會和我一樣,傳遞積極正面、具有冒險精神的那一層意思,用來描述以自由和解放為目標的人群。但是很快,這個詞被貶低了,「黑客」被等同於所有入侵計算機的人,也不管他們是否有精湛的計算機技術。

就在我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全球概覽》(Whole Earth Catalog)的編輯斯圖爾特·布蘭德(Stewart Brand)和凱文·凱利(Kevin Kelly)覺得,如果能開個大會讓大家聚一聚,應該不錯,讓幾代黑客齊聚一堂。那一次的聚會非常棒,被稱為第一屆「黑客大會」(The Hackers Conference)。現在依然還在由其他人負責組織舉辦。

在之後的黑客大會上,很多人都在討論「黑客」這個詞到底應該怎麼用。有的人只是會拿腳本來用而已,沒有任何黑客的專業技術,卻還是被其他人稱為黑客。真正的黑客對此尤其不滿,MIT 有些人聽到這個詞被這麼濫用,簡直痛心疾首。

不過我得說,我自己並不會有那麼大的反應。因為語言有自己的發展軌跡。就像一條河,你如何能叫河流按你的意思去流呢。

我也覺得這個詞被濫用是非常遺憾的。有的人根本純粹只是個罪犯,沒有任何技術上的專業知識,也被稱為黑客。然後我就會想,這些傢伙才不是黑客,肯定不是我書里寫的這種黑客。

那是非常遺憾的,但是我還是被現狀所鼓舞了。這個詞正面積極的那一層意思正在回歸。譬如「破解」(hack)大腦, Make 雜誌推動的創客運動,還有今天這樣的聚會。

這些都讓我覺得,這個詞的確在漸漸脫離負面,很多用法都在回歸原本的含義,這真的很棒。能夠見證這一演化很棒,而更讓我開心的是,這一場運動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你們來到這裡,讀我的書,聽我的演講……所以我要說的就是,勇往直前,繼續做一名黑客吧!非常感謝!

譯者:陳祖龍

1. 西海岸計算機展會

對於硬體黑客來說,第一屆計算機展覽會是一次足以和 20 世紀 60 年代和平反戰運動中的 Woodstock 相提並論的重大事件……從一個展位到另一個展位,不放過每一種突破性的硬體產品和令人耳目一新的軟體。

「我們就要進入一個嶄新的世界。小型計算機即將重塑我們的社會,這一點我想你們大家都很清楚。」對於泰德·尼爾森個人,這場戰鬥已經大獲全勝——黑客已經戰勝壟斷者。「IBM 馬上就會亂作一團。」尼爾森大吼道。即將展現在我們面前的世界是一個真正美麗的世界。(《黑客》第12章「天才沃茲」)

2. 史蒂夫·沃茲尼亞克

沃茲尼亞克的衣著打扮通常和乞丐無異——頭髮隨隨便便地披散在肩上;留鬍子的目的,與其說是為了增強其面部特徵,倒不如說是要省去費時費力刮臉的麻煩。至於著裝——牛仔褲,運動衫——總是一成不變,也總是顯得不太合身。

史蒂夫·沃茲尼亞克一直夢寐以求的就是有朝一日給他自己設計一台計算機。他的目標是製作一台計算機以激勵更多人來研究計算機——這就是所謂「一種用來製作更多工具的工具」(Tool to Make Tools)的理念,他要從一個系統衍生出更多的系統。(《黑客》第12章「天才沃茲」)

3. 史蒂夫·喬布斯

喬布斯當年才 22 歲,比沃茲尼亞克小兩歲,且不太注重個人形象。他留著「菲德爾·卡斯特羅式的鬍子」,常常赤著雙腳。他有著典型的加州人的愛好——東方哲學思想和素食習慣。喬布斯伶牙俐齒,巧舌如簧,做起推銷來更是不知疲倦。

作為一名工程師,喬布斯在技術方面的能力並不出眾,但他擅長籌劃,他在計算機應用方面的遠見卓識遠遠超過了普通黑客在這方面的想像力。(《黑客》第12章「天才沃茲」)

4. 比爾·蓋茨

黑客們冒失地把比爾·蓋茨和保羅·艾倫的程序成批複制出來並免費分發,這種做法似乎還算不上徹底的烏托邦式的行為,也許稱為偷竊更為恰當……當年才剛滿 19 歲的蓋茨寫了一封信:「怎麼會這樣?大家心裡一定十分清楚,你們中很多人的軟體是盜竊所得。硬體必須花錢購買,但軟體就是可以和別人共享的東西。誰會關心編軟體的人是否獲得了報酬?」「誰能不計報酬地從事專業性工作呢?哪個純粹的『愛好者』會花費三個人一年的工作量或一個人三年的工作量心無旁騖地編程、調試、錄入和發布?我們也要吃飯吶。」

蓋茨本人收到了三四百封來信,其中只有五六封信主動支付了他所要求的擁有盜版 BASIC 的人應當支付的錢,其他大部分來信則對他的觀點嗤之以鼻。(《黑客》第11章「Tiny Basic」)

5. 黑客

a. 如果一個正在進行的項目或正在構建的產品不僅僅是為了實現某個建設性目標,而且只要是參與進來就會有莫大的樂趣,那麼這個項目就叫做一個「hack」。

b. 一項技藝要想稱得上「hack」,它必須有創新、有風格、有技術含量。

c. 「信號與動力」小組中效率最高的人驕傲地稱他們自己是「hacker」(《黑客》第1章「技術模型鐵道俱樂部」)

6. 每一行代碼都應公開

他們很願意將記載著程序的紙帶放入抽屜,這樣任何使用這台機器的人都可以獲取程序、嘗試改進它、壓縮其中的若干條指令或添加一些功能……至於版稅,軟體難道不更像是給這個世界的禮物嗎?它本身不就是獎勵嗎?黑客的觀點是讓計算機更為實用,讓用戶更高興地使用它,讓計算機的趣味性吸引人們使用它、研究它並最終破解它的奧秘。如果你編寫出了一個優秀的程序,那麼你就是在建立一個社區,而不是研究出一個產品。

不管怎樣,人們不應該為軟體付費——信息應該是完全免費的!(《黑客》第3章「太空大戰」)

7. 理查德·斯托曼

理查德·斯托曼說話的速度很快,音調很高,毫不掩飾自己激動的情緒,他正談論的話題,用他的話來講,是「AI 實驗室的掠奪」。他今年 30 歲。臉色蒼白,凌亂的黑髮與炯炯有神的深綠色眼睛形成鮮明的對比。當談到黑客道德的衰退時,他的眼睛濕潤了。

「如果我告訴人們,不用在電腦中設置安全功能,沒有人會一直刪除你的文件,老闆不會阻止你做的事情,至少我可以指著AI實驗室說:『看,我們就是這樣的。歡迎使用我們的電腦!看吧!』但是,我已經沒法這樣說了。沒有了這個示例,沒有人會相信我。」

他說:「我就是垂死的黑客文化的唯一倖存者,我並不真正屬於這個世界,在某種程度上,我覺得我也應該死去。」(《黑客》第四部分「最後一名真正的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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