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你們依然可以當好爸媽 |Co-parenting
文|西京 簡單心理內容實驗室
編輯|簡小單 簡單心理官方編輯
前不久看到一個報道: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83.1%受訪者會因孩子而選擇放棄離婚。一對有孩子的夫妻在離婚時,外界最大的反對聲一般都是:這對孩子的成長很不好!再想想!
這篇報道發布時,正值《蝙蝠俠大戰超人》在影院熱映。這讓我想起一則八卦,影片里蝙蝠俠的扮演者本阿弗萊克是美國著名影星。去年夏天月,他和同為影星的妻子珍妮弗迦納協議離婚,結束了兩人近十年的婚姻。在對外的公告里,他們這樣寫道:
「 經過慎重的思考,我們做出了離婚這一艱難的決定。我們將帶著愛和友誼繼續前進,並承諾會共同養育我們的孩子。在這個艱難的時期,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尊重孩子們的隱私。」
-本阿弗萊克與妻子珍妮弗迦納-
如果你關注好萊塢明星八卦,你會經常會看到類似的公告:某明星夫妻協議離婚,並聲明會共同擔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不久後,就會有記者拍到已經離婚的他們帶著孩子一起度假,逛街,過生日。
這並不是簡單的明星作秀。畢竟,在儘可能的情況下,如果離異的夫妻能夠實現對孩子的的「共同養育」(Co-parenting), 對孩子的成長是最為有利的。
「共同養育」給那些在婚姻中遭遇困境,但又害怕因離婚對孩子成長造成傷害的父母們提供了另一種可能性。
– 為什麼我們需要 「共同養育」 –
現在,打開你的電腦,在搜索引擎上輸入「單親教育」「共同養育」等關鍵詞,你能搜索到多達幾百萬條的結果。與之相關的文章、課程、書籍、指南更是比比皆是。
這一現象背後的事實是,中國家庭的離婚率正在持續走高。據數據統計,2014年中國依法辦理離婚的夫妻達到363.7萬對。這其中不乏有孩子的夫妻。
即使社會的主流觀點仍然是,離婚會對孩子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這確實是對的——越來越多的成年人也開始相信,如果一個家庭只能維持表面的組織形式,而不能帶給其中的人以安全感、歸屬感和幸福感,甚至只能造成傷害,那麼我們應該做出其他的選擇。
孩子的成長問題也不僅僅在於家庭的形式,不在於父母是否在一起,而在於身為成年人的父母怎麼去做。這才是關鍵所在。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副教授Edward Kruk專門從事孩童與家庭政策研究,他是共同養育的提倡者之一。「共同養育的核心宗旨就是:以孩子的成長利益為上,擱置你與前任配偶之間的爭端和鬥爭,通過商議協定,共同養育孩子。」 Edward說。
-竇靖童與母親王菲-
這讓我想起了竇靖童。在剛剛過去的五一節假期里,成千上萬的人湧向北京的超級草莓音樂節,竇靖童也登台演出了,受到狂熱的歡迎,其演出直播頁面在直播app上被點擊了近70萬次。
竇靖童引發了很多人對於離異家庭如何養育孩子的探討。她不羈率性,自由洒脫,一邊在網路上曬出和母親王菲的親密合影,一邊也為生父竇唯的專輯獻聲。在竇靖童的成長軌跡中,人們能看到她和父母雙方都有著親情的交流與溝通,以及父母對她的重視與尊重。
我們無法對竇靖童的成長妄下結論,因為並不知道父母教養的具體細節。也許竇靖童並不符合嚴格意義上對於共同養育的定義,但至少,她的成長利益得到了尊重與保障。
回到共同養育這個話題。共同養育的好處顯而易見。對於未成年的孩子而言,這會讓他們意識到的自己重要性:因為父母將他的存在與價值放在成人的爭議與衝突之上。
具體的益處更多:比如,共同養育能夠帶給孩子安全感,讓他們感受到父母的愛,從而較快的適應父母離婚後的生活。家長的共同養育也會幫助延續之前的規矩、紀律和獎勵方式。友好相處的父母更會成為孩子的榜樣,孩子會通過父母合作的行為逐漸學會遇到問題應該如何解決……
從父母的角度考慮,共同養育也能分擔雙方的經濟壓力,時間精力,滿足雙方的心理需求等等。
– 共同養育的原則 –
一般而言,除去一些極端狀況外——如夫妻雙方中有某一方在離婚後不適合養育孩子(如酗酒,家暴,債務問題等),共同養育會逐漸成為一種主流選擇。這也是一個社會理性進步的表現。
在美國,有一些機構專門為離婚夫婦推出了「離婚律師+心理諮詢師」的標準服務。離婚律師的責任是幫助處理一系列法律、財產、撫養權等問題。心理諮詢師(多是婚姻與家庭諮詢師)則是幫助處理離婚過程中的創傷問題,無論是夫妻的還是孩子的,同時也提供離異後的養育諮詢。
我們沒有這樣的標準服務,且共同養育也是一個寬泛的概念,蘊含著很多的操作細節與方式:比如父母是否需要協議具體的陪伴孩子的時間,在哪些事情上應由誰做主,經濟負擔如何協調等等。但有一些基本的原則,依舊值得在共同養育中參考與借鑒的。
1. 處理好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創傷。這點很重要。當離婚已成既定事實,一定要記得和孩子認真溝通這件事。最最重要的,向孩子傳達一個信息:你沒有被爸爸媽媽拋棄,爸爸媽媽永遠都在。同時,提前做好離婚後的撫養計劃。在與孩子溝通時,向他們詳細地說明這些計劃,給孩子提供安全感。如果在離婚後,孩子依然顯現出某些創傷後的應激障礙,記得及時尋求專業機構或人士的幫助。
2. 多花時間與孩子在一起。無論是物理空間上的還是精神上的。長時間的共同相處可以促進你與孩子的關係,精神上的相處則是指對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產生興趣,併合理地介入、支持。
3. 維護孩子的「支持系統」。社會人都生活在各種各樣的系統中,離異家庭的孩子在這些系統中會更具脆弱性(如被同齡人攻擊等)。因此父母要在分離的情況下,依舊維護好他的家庭支持系統,朋友圈、校園生活等等,給予他們穩定感。
4. 不斷地教育自己。孩子在不同的成長階段有不同的需求,教養計劃也需要不斷調整。因此你需要自我學習,無論是線上教程,還是親子書籍,又或是專門的培訓項目,你都需要不斷地汲取知識,以應對孩子的迅速變化。
5. 支持前任配偶在共同教養這件事情的角色。無論你和前任配偶之間有多大的糾葛,請將那些情緒放置一邊,回到你們在共同教養中應負的責任上來。按照你們此前的協議與規劃,擔負起自己的責任人,同時支持對方的行動。
6. 在孩子的面前,與你的前任配偶保持通暢的、透明的溝通,給予對方以尊重,杜絕謾罵與攻擊。這件事很重要。記住,不要在孩子面前吵架,避免將孩子捲入衝突中。任何一次當面的吵架,都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 共同養育的艱辛之路 –
知易行難,就和健身減肥一樣,共同養育是一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十分困難的事情。你能在網路和書籍中找到各式各樣的指南,但這對離異夫妻而言依舊是巨大的挑戰。
酷玩樂隊主唱的馬汀和妻子格溫妮斯離婚後,也用共同養育的方式來照顧小孩。在一次採訪中,他們承認,共同養育是很艱難的一件事。「 因為無論你對對方有著怎麼樣的情緒:厭惡,不滿,還是什麼,你都不能在孩子們面前表現出來。你得定期帶著孩子去見另一個家長,要一起吃飯,玩耍。但是,我們私下裡也溝通過,無論我們怎麼想,孩子都是最重要的,我們承諾過他們,也必須為此負責。」
「大人的事歸大人,小孩子依舊需要保有自己的天地」。這是理想的狀況,現實生活則殘酷的多。
-馬汀和妻子格溫妮斯-
婚姻家庭學者Ahrons在他的專著《離婚家庭》(Divorced Families)中指出,一對有孩子的離婚夫妻,往往會在離異後形成5種關係類型。這其中,僅有前兩種關係類型是適合共同教養孩子的,後三種都不適合。
哪兩種類型?當兩人的關係是「完美夥伴」或者「可合作同伴」時。
完美夥伴是指,你們和平理性的離婚,依舊真心實意地把對方當作朋友。你們有各自的工作,願意制定一個以孩子利益為中心的養育方案。可合作夥伴則是指,你們之間有分歧,依舊有爭鬥與不滿,但依舊把孩子的利益與共同養育計劃放在最優先順序。
另三種情況則糟糕的多,Ahrons稱之為「憤怒的合作者」、「暴躁的敵人」、「消融的雙方」。這三種狀態有著不同的癥狀,比如無法和你的前任實現徹底的情感分離,你憎恨孩子的父親/母親,你們不停地指責和怪罪對方,對自己應履行的責任沒有明確的認知等等。在這樣的情況下,共同養育孩子會將事情弄的更糟,有時候甚至會變成一種傷害。
鑒於後三種情況較為複雜,如何面對又是另一個宏大的話題,在此不做展開。但無論無何,記住最核心的原則:從孩子的利益出發。
永遠不要將失敗的婚姻陰影加諸在孩子頭上,他們並沒有承擔的責任。
我們每個人也都有能力從婚姻的失敗中走開,並給予孩子未來和期待。
希望對需要的人有幫助~
參考資料:
"Co-parenting". Michael Scott. Mediate.com. N.p., 2002. Web. 1 May. 2016
「How Do We Tell the Kids About the Divorce?」. Edward Kruk. Psychology Today. N.p., 2015. Web. 1 May. 2016
"What Makes for Successful Co-Parenting After Divorce?" Edward Kruk. Psychology Today. N.p., 2014. Web. 1 May. 2016
Ahrons, C. R. and Rodgers, R. H. (1987). Divorced Families. NY: W. W. Nor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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